公司公告☆ ◇300102 乾照光电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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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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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 │乾照光电(3001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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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 │乾照光电(3001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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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16 │乾照光电(3001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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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16 │乾照光电(3001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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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16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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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12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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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56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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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20:02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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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44 │乾照光电(30010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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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乾照光电(300102):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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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下被投资企业持续亏损情况,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
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
额详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6年 1-3月计提减值金额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37,952.56
存货跌价准备 27,779,023.84
合计 29,816,976.40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以上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损失以正数填列。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
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
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
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
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
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
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
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芯片类客户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3应收照明类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
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
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
产、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9,816,976.40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2,037,952.56 元,资产减值损失 27,779,023.8
4元,影响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利润 29,816,976.40 元。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767116-4a3c-4d28-b856-1169458f4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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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乾照光电(3001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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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8fe8123-1bd6-450f-92c9-3c613fc15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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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乾照光电(3001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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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3001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58a159-58a2-444c-b236-f9f2f9a76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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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16│乾照光电(3001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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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敏华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 4月 21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259-269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51名,代表 332,440,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33%。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名,代表 242,073,9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
.9229%。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1,449名,代表 90,366,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04%。
8、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31,702,100 99.7779% 407,706 0.1226% 330,700 0.09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348,118 91.8736% 407,706 4.4869% 330,700 3.6395%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31,646,600 99.7612% 452,906 0.1362% 341,000 0.1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292,618 91.2628% 452,906 4.9844% 341,000 3.7528%
议案 3.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31,534,000 99.7273% 514,806 0.1549% 391,700 0.1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180,018 90.0236% 514,806 5.6656% 391,700 4.3108%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31,471,900 99.7086% 559,006 0.1682% 409,600 0.1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117,918 89.3402% 559,006 6.1520% 409,600 4.5078%
议案 5.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331,574,900 99.7396% 469,306 0.1412% 396,300 0.1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8,220,918 90.4737% 469,306 5.1649% 396,300 4.36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郑燕律师、陈邺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
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0e27d85-098c-4c07-9c26-599741dbb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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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0:16│乾照光电(3001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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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厦门乾照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郑燕律师以及陈邺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
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 2605室(邮编 200040)Address:Unit 2605, Jing An Kerry Center
Tower 1, 1515Nanjing West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200040, China电话(Tel): (+86 21) 6043 5000 传真(Fa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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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并于 2026年 3月 28日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议程、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6年4月 21日下午 16:00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
区翔天路 259-269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其中,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2,440,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
9733%。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2,073,982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26.9229%;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1,4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0,366,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504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对会议通知列明的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下述表决结果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70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9%;反对 407,7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弃权 3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5%。其中,除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348,118股,占该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736%;反对 407,70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69%;弃权 330,700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5%。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64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2%;反对 452,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 34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6%。其中,除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292,618 股,占该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28%;反对 452,90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44%;弃权 341,000 股,占该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8%。
3.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1,53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3%;反对 514,8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9%;弃权 39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8%。其中,除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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