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03 达刚控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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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1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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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05 │达刚控股(300103):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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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 │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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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 │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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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7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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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2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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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46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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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 │达刚控股(30010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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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6 │达刚控股(3001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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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6 │达刚控股(30010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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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51│达刚控股(30010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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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
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
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月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 年 3月 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3,3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最高成交价为 8.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69 元/股,资金发生总额为291,042 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b72fb40-f013-495d-a04e-f8fec9c73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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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6:05│达刚控股(300103):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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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金圆统一证券接受委托,担任达刚控股 2023年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圆统一证券对达刚控股进行持续督导,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审慎核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的
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该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相同)
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达刚控股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独立财务顾问
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金圆统一证券对达刚控股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核查意见的依据是达刚控股以及交易各方所提供的资料,相关各方已向独立财务
顾问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2年 12月 16日,达刚控股、西安大可及众德环保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西安大可以现金方式购买达刚控股持有的众德环
保 52%股权。2023年 12月 13日,上市公司持有的众德环保 52%股权过户登记至西安大可名下,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众德环保股权。
金圆统一证券担任达刚控股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定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4年 12月 31日结束。由于截止 2024年 12月 31
日,西安大可尚未向达刚控股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利息费用及违约金,本次重组仍存在尚未完结的督导事项。
西安大可已于 2025年 12月 19日前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13,976.00万元,至此全部 27,976万元股权转让款已结清。股权
转让款及利息存在逾期支付情况,根据约定,西安大可应当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利息及违约金尚未
结清。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达刚控股进
行持续督导,现就相关事项的督导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与西安大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西安大可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上市公司持有
的众德环保 52%股权,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2年 9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众德环保 100
%股权评估值为 53,743.20万元,对应 52%股权评估值为 27,946.46万元,经交易双方参考评估结果友好协商,本次众德环保 52%股
权交易作价确定为 27,976.00万元。
二、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3年 12月 13日,上市公司持有的众德环保 52%股权过户登记至西安大可名下,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众德环保股权。
(二)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交易价款的支付约定如下:
“(1)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安大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生效后 6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款的 50%以上(含 50%
),即 13,988万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捌拾捌万元整)以上(含本数);
(2)在协议生效后 24个月内,受让方应一次性或分次向转让方支付剩余全部转让价款,具体支付期限与支付金额等以转让方书
面形式发出的付款通知单为准。
(3)受让方应在其合伙人缴纳出资款后的 5个工作日内(且不得晚于原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根据原协议约定向转让方支付
相应股权转让价款。
(4)受让方应当以应付未付的剩余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4.35%(单利)向转让方支付利息。利息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支付利息=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4.35%×计息天数/365。
(5)前述利息的计息天数自标的股权交割当日(含该日)至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当日(不含该日)止。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分
批支付的,利息的计息天数及金额均分批计算及结算。
(6)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未明确用途的,按照先息后本的方式计算剩余本息。”
截至 2023年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14,000.00万元。
2、二期股权转让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支付安排,受让方西安大可需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24个月
内,一次性或分次向转让方达刚控股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具体支付期限与支付金额等以转让方书面形式发出的付款通知单为准。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3年 4月 28日经达刚控股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即余下 13,976.00万
元股权转让款的最后支付期限为 2025年 4月 27日。西安大可已于 2025年 12月 19日前支付完毕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13,976.00万元
,至此全部 27,976万元股权转让款已结清。
股权转让款及利息费用存在逾期支付情况。根据约定,未按时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西安大可应当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照万
分之一的标准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西安大可尚未支付利息费用及违约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均已完成权属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收到股权
转让款 27,976万元。
根据约定,西安大可应当向上市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及违约金。提请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存在无法足额收到利息费用及违约金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b025238-fce7-407d-b756-12e3fa0bb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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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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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参加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2日 14:00,召开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5《.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7.《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妍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973,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86%。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3,098,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27%。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
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07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13%。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2,45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5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12,45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5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12,45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5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
4.《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同意112,45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5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
5《.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5,704,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692%;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6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41%。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112,453,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50%;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03%。
7.《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2,11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37%;反对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7%;弃权4,60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1,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6%。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已获审议通过。其中,第
5、7项议案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
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4fa7221f-6c9b-446d-9c39-f0697728cf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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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15│达刚控股(3001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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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达刚
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10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妍女士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17,071,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13%。其中,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3,973,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8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
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3,098,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27%。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989,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5%。
9、公司董事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53,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50%;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0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370,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96%;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343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53,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50%;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0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370,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96%;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3430%。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53,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50%;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0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370,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96%;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3430%。
4、《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453,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50%;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03%;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370,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996%;反对 1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 4,601,30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1,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5.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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