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06 西部牧业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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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8 │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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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8 │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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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1:56 │西部牧业(300106):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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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5:40 │西部牧业(300106):关于公司自产生鲜乳销售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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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28 │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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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28 │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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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6 │西部牧业(300106):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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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5 │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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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5 │西部牧业(3001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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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5 │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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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8│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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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开发布了《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
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
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14:30在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28号贵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47人,代表股份89,285,17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下述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89,069,9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69,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69,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69,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8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0,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9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8,978,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6%;反对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4%;
弃权9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0,0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反对12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4%;
弃权9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0bc5529-1869-4c7f-af44-0fb7e84f4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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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8│西部牧业(30010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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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 14:30 在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
一东路 28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由公司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昌胜先生主持。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4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9,285,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2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4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0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8,378,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1.8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6 名,均为中小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0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69,9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7%;反对 12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16%;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
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69,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0%;反对 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23%;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
3.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69,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0%;反对 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23%;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
4.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69,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0%;反对 1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4.23%;弃权 8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
5.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70,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8%;反对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59%;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
6.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978,2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6%;反对 21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6%;反对 2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3.72%;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
7.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9,070,0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 123,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8%;反对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3.59%;弃权 9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 果 均 合 法 有 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8e42722-23f2-4fe5-ae46-07902d4079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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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 11:56│西部牧业(300106):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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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
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
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37524d65-0c3c-472b-8dd2-0b5c42aff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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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5:40│西部牧业(300106):关于公司自产生鲜乳销售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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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为乳制品加工与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自产生鲜乳生产与销
售、外购生鲜乳收购与销售、种畜养殖与销售、分割肉加工与销售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
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对养殖业务月度生产情况进行公告。
项 目 2025 年 4 月 本月比上月增 本月比上年同
减比率(%) 期增减比率(%)
自产生鲜乳 生产量(吨) 3024.95 -1.14% 0.4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3afea94e-bd66-4af9-ae96-c9fd793ae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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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28│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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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3986e29-45d1-48b4-999f-024944982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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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6:28│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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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牧业(300106):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09a0fd4-fb62-42ca-862c-caa83e117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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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6│西部牧业(30010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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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25 日北京时间 10: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年 4月 15日以专人、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昌胜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
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 7张,实际收回表决票 7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董事长李昌胜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东盛先生、苏玲女士、崔登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实现销售收入 938,120,901.67 元(合并报表数,以下同),利润总额为-103,122,606.76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18,805,820.33元。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
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参照 2024 年度的生产、收入、成本、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 2025 年的发展规划,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以节本增效为目的,深挖企业内部潜力。
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237,179,183.22元(母公司报表数,以下同),2
024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2,665,795.70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提取盈余公积,报告期内
未对股东进行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分配,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409,844,978.92 元,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
31,360,013.90元。现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7.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关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该年度的公司净利润为
正值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当该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拟定的上述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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