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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07(建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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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07 建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4 19:12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12 │建新股份(3001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0 18:18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28 18:38 │建新股份(30010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 │2025-10-28 18:38 │建新股份(300107):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 │2025-10-27 18:48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27 18:47 │建新股份(3001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10-27 18:46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8:45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8:44 │建新股份(3001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11-14 19:12│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6人,代表股份256,631,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006%。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53,868,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1 人,代表股份2,763,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93 人,代表股份 4,558,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256,155,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5%;反对3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2,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560%;反对3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0%;弃权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9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6,151,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0%;反对3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 8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8,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704%;反对 3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40%;弃权 8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5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53,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5%;反对3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7%;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79,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90%;反对 3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18%;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08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反对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1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4,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55%;反对 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弃权 1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2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4,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40%;反对 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26,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0%;反对4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3,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111%;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97%;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 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07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1%;反对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471%;反对 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弃权 1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27,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6%;反对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4,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440%;反对 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弃权 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6,13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2%;反对4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3,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58%;反对 41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7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0048daa4-10c6-493b-add4-e426c3320fce.PDF ─────────┬──────────────────────────────────────────────── 2025-11-14 19:12│建新股份(3001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建新股份(3001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c9bacd3-58f7-4706-b30f-1e186bb1bc7b.PDF ─────────┬──────────────────────────────────────────────── 2025-11-10 18:18│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4c5587e2-2ab0-4140-b3d6-45436658148a.PDF ─────────┬──────────────────────────────────────────────── 2025-10-28 18:38│建新股份(30010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拟在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自 2025 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月 27 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7,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209%)。 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高辉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 间期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元/股) 数量(股) 的比例 高辉 集中竞价 2025-10-22 7.09 117,661 0.0209% 交易 合计 --- --- --- 117,661 0.02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辉 合计持有 470,843 0.0837% 353,182 0.0628% 股份 其中:无限 353,132 0.0628% 353,132 0.0628%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7,711 0.0209% 50 0.000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满,减持计划结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高辉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ba47e18-a6f0-4495-a306-9e7367744c18.PDF ─────────┬──────────────────────────────────────────────── 2025-10-28 18:38│建新股份(300107):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满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7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关于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拟在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5年 7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窗口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79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417%)。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朱守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黄吉琴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10 月 2 7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 占公司总股本 名称 (元/股) 数量(股) 的比例 黄吉琴 集中竞价 2025-8-26 8.37 10,000 0.0047% 交易 2025-8-27 8.33 16,300 合计 --- --- --- 26,300 0.004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黄吉琴 无限售条件 797,500 0.1417% 771,200 0.1370%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数量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 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满,减持计划结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黄吉琴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建新股份股票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8b06fbc-8879-4452-986e-bf35b33ff400.PDF ─────────┬──────────────────────────────────────────────── 2025-10-27 18:48│建新股份(300107):建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 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建新大厦八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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