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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0(华仁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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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10 华仁药业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5 18:5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5 18:5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5 18:5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完成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10-13 21:3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参与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的公告 │ ├─────────┼──────────────────────────────────────────────┤ │2025-09-30 00:0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09 19:4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9 19:42 │华仁药业(3001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新) │ └─────────┴──────────────────────────────────────────────┘ ─────────┬──────────────────────────────────────────────── 2025-10-15 18:5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9月29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384,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4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36,503,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人,代表股份 148,227,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7人,代表股份 66,683,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06%。其中:无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7人,代表股份 66,683,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06%。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489,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79%;反对 4,19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907%;弃权43,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4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15%;反对 4,19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29%;弃权 43,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冰浩、姚晓雨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844ec436-249b-4a0b-a8e7-23c1232146e9.PDF ─────────┬──────────────────────────────────────────────── 2025-10-15 18:5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植德青(会)字[2025]0003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 1号资源博雅广场 4号楼 10层 邮编:26600010th Floor, Building 4, Resources Boya Plaza, No .1 Xiangling Road, Laoshan District,Qingdao City, Shandong Province 266000 P.R.Cwww.meritsandtree.com北京植德(青岛 )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植德青(会)字[2025]0003 号致: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贵公司) 北京植德(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的华仁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华仁药业 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29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地址及联系 人等事项。同时,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一)14:00在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 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主持。 华仁药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华仁药业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披露,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所载明的相 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华仁药业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30人,代表股份 384,730,1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43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0,489,9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8979%;反对 4,196,35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907%;弃权 43,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44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3.6415%;反对 4,196 ,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2929%;弃权 43,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56%。 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 。 经查验,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华仁药业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 本次会议的华仁药业董事签署。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8f16cd0-c594-460f-a7bf-77f00a10ac00.PDF ─────────┬──────────────────────────────────────────────── 2025-10-15 18:5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完成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补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 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e2b08151-f149-4d65-aa90-295d5594e78a.PDF ─────────┬──────────────────────────────────────────────── 2025-10-13 21:3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于2025年8月4日披露了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塔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0,000股。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塔创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红塔创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红塔创新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819,966股,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股份,均已解 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性质 方式 (元) (股) (%) 红塔创 无限售 集中竞 2025.08.26- 3.38 11,819,966 1.00 新 条件股 价 2025.10.10 份 二、红塔创新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红塔创 合计持有 67,643,040 5.72 55,823,074 4.72 新 股份 其中:无 67,643,040 5.72 55,823,074 4.72 限 售 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红塔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fa5b8eb0-337f-4214-974b-cc40f08de901.PDF ─────────┬──────────────────────────────────────────────── 2025-09-30 00:00│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形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 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 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62) 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年 10月 15日(星期三)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d15d4ff1-7cd3-46c3-84f3-b062757bec21.PDF ─────────┬──────────────────────────────────────────────── 2025-09-30 00:0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d241d22-4da7-499d-a284-a81cdad5b617.PDF ─────────┬──────────────────────────────────────────────── 2025-09-30 00:0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参与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近期积极参 与了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接续采购(项目编号:LH-YD2025-1)的投标工作。根据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近日 公布的中选结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品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盐酸倍他司汀氯化钠注射液及羟乙基淀粉 130/0.4氯化钠注射液中选 本次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选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选企业 中选产品 适应症 规格 中选价格 采购区域 华仁药业股 混合糖电解 不能口服给药或口服给药不能 500ml 15.29 元/袋 北京、天 份有限公司 质注射液 充分摄取时,补充和维持水分及 津、河北 电解质,并补给能量。 等多个省 广西裕源药 盐酸倍他司 主要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亦可 500ml:盐酸倍 5.76元/瓶 (自治 业有限公司 汀氯化钠注 用于动脉硬化、缺血性脑血管疾 他司汀 0.02g 区、直辖 射液 病及高血压所致体位性眩晕、耳 与氯化钠 4.5g 市) 鸣。 华仁药业(日 羟乙基淀粉 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 250ml-500ml, 3.56-6.05 元 照)有限公司 130/0.4氯化 容血液稀释(ANH)。 共计 5个规格 /袋 钠注射液 注:上述产品的中选价格、采购区域、采购数量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的最终数据及公司、子公司后续签订的购销协议为准 。 二、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选产品 2024年合计销售收入为 1303.89万元,占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的 0.96%。其中混合糖电解质注射液 2024 年 销售收入 82.32 万元,占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的 0.06%;盐酸倍他司汀氯化钠注射液 2024年销售收入222.03万元,占公司 20 24年营业收入总额的 0.16%;羟乙基淀粉 130/0.4氯化钠注射液销售收入 999.54万元,占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的 0.74%。 根据本次药品带量联动接续采购规则,本次采购周期两年,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由联盟各地区确定。到期后联盟各地区可根据实 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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