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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0(华仁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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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10 华仁药业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9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6 18:58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6 18:58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 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 应选人数(5)人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提案 案》 1.01 选举陈志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 √ 立董事 提案 1.02 选举侯瑞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 √ 立董事 提案 1.03 选举黄致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 √ 立董事 提案 1.04 选举董传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 √ 立董事 提案 1.05 选举董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 √ 董事 提案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累积投票 应选人数(3)人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 2.01 选举范英杰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 √ 董事 提案 2.02 选举刘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 √ 事 提案 2.03 选举曹亚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 √ 董事 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 √作为投票对象的 票提案 子议案数(3) 4.01 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 √ 制度》 票提案 4.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3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 √ 酬绩效优化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以上提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提案 1-2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3和提案 4.02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4设置的子提案 4.01-4.03需 逐项表决。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利益,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9月 11日 16: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 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 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新光、颜文涛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邮箱:huaren@qdhuare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c1d3f87-3e99-4586-948d-8f42f662e13c.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 ,保证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就公司 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以及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 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踪;应当对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主任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由委员会委员共 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相应职务。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 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制度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 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 产生新的委员。 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十一条 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递交董事会后生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及 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可持续发展建议; (五)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可持续发展/ESG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本工作制度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研究后,应形成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记录连同相 关提案报送公司董事会。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至少召开 一次定期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可以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 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事由和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 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 员代为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条 授权委托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 的说明; (四)委托书签署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未出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投票权。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讨 论事项相关的人员可以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第二十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 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五章 回避制度 第二十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 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第二十七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上应当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 回避表决。 第二十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有利 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 第二十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2f6c348-d44e-423c-999f-667a0e9faca9.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华仁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其他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 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五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战略目标和人力资源策略来制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的工资总额决 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功能定位以及当年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预算情况,参考 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 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人力及财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开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金部负 责具体执行。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十条 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任职条件、岗位分工、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还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 放的专项奖励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 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薪酬与公司业绩的紧密联动机制。当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相应下降。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可依据本制度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对考核指标、计分规则、绩效薪酬标准与核算方式、绩效等级评定、薪 酬发放、专项奖励等内容予以细化明确;前述细则为本制度配套执行文件,条款内容须与本制度保持统一、不得冲突。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及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8390740-7c9b-421c-8f0c-ec79e1fa4002.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华仁药业(300110):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6791886-5afc-4d8f-af42-0162f28512f3.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华仁药业(300110):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381a784-87c9-47e8-89ac-557c81fb4ca1.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550c501-b706-4f43-82ac-9ac90789ec48.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华仁药业(300110):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131ddf5-e2f8-4192-9fb0-dcdd8ce1c55a.PDF ─────────┬──────────────────────────────────────────────── 2026-08-26 18:59│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5c77896-ca26-4bd9-a2c7-29fdc321d626.PDF ─────────┬──────────────────────────────────────────────── 2026-08-26 18:58│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c58f61-6b8d-4cef-9086-de033cf12acb.PDF ─────────┬──────────────────────────────────────────────── 2026-08-26 18:58│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1569852-fa2c-4028-8d02-61c48b3bedb3.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9cf88ad-6118-4033-ba23-f337e85891bb.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建议函》及回复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 的《股东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6〕104 号)。公司收到《建议函》后高度重视,现将《股东建议函》内容和公司回复公告 如下: 一、《股东建议函》内容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证投服中心)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法定公益投保机构,职责包括“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 ,以股东身份行权和维权”等。中证投服中心已持有你公司股票,依法享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中证投服中心关注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医药)迟迟未收回应收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国药药材)14.09 亿元代垫货款,引发中小股东广泛关注和质疑。由此,中证投服中心依法行使股东建议权,具体如下。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回函公告》,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医药于 2020年至 2023年期间 与国药药材开展医药原料贸易业务,累计形成应收款项 14.09亿元。2024年 1月,青岛医药与国药药材签署《还款协议》,约定国药 药材原则上以三年为限(即 2027 年 1月前)向青岛医药清偿上述全部欠款,并提供相应增信措施。你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青岛 医药于 2025 年初与国药药材达成债权债务化解框架方案,约定国药药材以相关公司股权及其项下资产向青岛医药抵偿债务。但你公 司 2025 年年报显示,前述债务化解方案尚未执行完成,你公司对国药药材应收款项余额仍为 14.09亿元。你公司已于 2023及 2024 年对上述 14.09亿元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近期,中小股东对你公司上述应收款项追偿进展情况高度关注,多次在互动易等平台向你公司问询国药药材可抵债资产偿还情况 、你公司是否起诉、回款计划等具体事项,你公司均以“持续推进追偿”“穷尽各类追偿手段”等表述回复,未说明具体采取的措施 及时间安排。另外,中证投服中心注意到,你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持续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68亿元及-4.629 亿元。截 至 2026 年一季度末,你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 8.26亿元,而账面货币资金仅 1.85亿元,你公司面临较大短 期偿债压力。在此背景下,收回上述大额应收款项对改善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建议你公司补充披露国药药材债务清偿的最新进展、相关债务化解方案迟迟未能有效推进的具体原因。同时,建议尽快采 取有效措施向国药药材追偿大额欠款,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建议,请你公司于收到股东函件 10 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披露并回复中证投服中心。” 二、公司回复 截至 2024 年末,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应收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全额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虽然该笔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但该债权的法律权利仍然存续,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该笔大额债权的追偿挽损工作 ,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初,青岛医药与国药药材达成债权债务化解框架方案,约定国药药材以相关公司股权及其项下资产向青岛医药抵偿债务。 框架方案达成后,公司积极推动抵债资产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前置工作。受抵债资产可执行性及质量的不确定性、抵债资产原股 东及实控人尚未配合完成尽职调查及资产评估工作导致抵债股权及资产价值存在不确定性等客观因素制约,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国药 药材进行债务抵偿确认,前述债务化解框架方案暂未取得实质性落地进展,且在后续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因抵债 资产可执行性等因素影响履约进度、降低资产抵偿债务的质量甚至无法按约偿债,致使公司无法缓释应收款项可收回风险。 为系统推进该笔债权追偿挽损工作,公司已专门组建追偿挽损专项工作组,协同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同步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 关政府单位,统筹研判推进民事诉讼、破产清算、刑事追赃等各类司法处置路径,将综合权衡诉讼成本、实际执行效果、对上市公司 经营及财务层面的潜在影响等关键因素,加快推进相关措施落地。 后续公司将坚持以最大限度挽回上市公司损失为核心原则,持续跟进债务化解各项工作,动态评估各类追偿方案可行性,根据实 际进展及时调整处置策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要求,就该债权追偿的相关重大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1f6c8f9-ca95-4cc3-8b54-3123e1adf3fc.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亚伟)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曹亚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34cd270-4284-48a1-9182-de7a947dc93a.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3300b72-1c28-4cae-9004-9ee9d77344d5.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 │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其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 管理职权等内容,修订部分条款。本次调整主要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规定等不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组织架构等文件中所有涉及原委员会名称、职责表述的相关内容统一修订调 整。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该委员会名称及职权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 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一百三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就公司长期发 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以及可持续发展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 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制度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5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各项制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338cbbb-f010-404c-9489-7c10358cb1ab.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不含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公司控股 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陈志国先生、侯瑞鹏先生、黄致华先生,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 传文先生,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岩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选举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 .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范英杰女士、刘勇先生、曹亚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三年,自通过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 .2.4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三、职工代表董事换届选举 2026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梦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王梦辰先生将与公司股东 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简历 详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34a6776-d598-46ef-bfb4-1daa9018f60c.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d9bfe62-7657-4993-a8e0-ad6e23db51bd.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优化方案的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优化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a398200-06ad-4688-a7ac-60157eaf87df.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勇)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6c990ec-3172-4fcc-a306-849be0bbe8e5.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0c58669-3db7-473b-8b52-228c752f2196.PDF ─────────┬──────────────────────────────────────────────── 2026-08-26 18:57│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亚伟) ─────────┴──────────────────────────────────────────────── 华仁药业(30011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曹亚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96c5d3f6-a5a6-4e45-b3fa-e70cd20379d8.PDF ─────────┬──────────────────────────────────────────────── 2026-08-26 18:56│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795b4822-3576-4243-a2d7-dbee850f66ae.PDF ─────────┬──────────────────────────────────────────────── 2026-07-31 18:0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2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贸易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号)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九十四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号— —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三条第四款、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号——销售业务》(财会〔2010〕11号)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三款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6号——合同 管理》(财会〔2010〕11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个别销售业务缺少书面合同,个别子公司合同签署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号——销售业务》(财会〔 2010〕11号)第六条第一款及第三款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6号——合同管理》(财会〔2010〕11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八 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审表不完整,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1号——工程项目》(财会〔2010〕11号)第二 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是个别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 规定。 五是部分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进行确认,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 告〔2021〕5号)第六条的规定。 上述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在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 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要求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不断 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全面梳理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特别是在子公司经营管理、资金活动等 方面,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采购、销售业务管理,审慎做好风险评估,深入查找缺陷,及时整改,堵住漏洞,强化内部控制,切 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你公司董事会应严肃追偿问责,依法采取一切可行救济手段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及时启动内部 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四、你公司应将有关情况通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推动其依法合规采取积极举措支持公司消除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 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 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有关要求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切实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严肃追偿问责,消除不利影响,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整体价值,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 展。 本次收到《决定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1a1a86e7-0f78-4b8b-b04a-9f93cbba92e8.PDF ─────────┬──────────────────────────────────────────────── 2026-07-15 16:2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 公司为第三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84,288,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的诉讼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 对案件进行重新立案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华仁” )、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于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 陕 01民初 208号)及《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股权转让纠纷,宜春聚特星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健鑫(广州)商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玉林市健鑫商业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宜春景物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胺星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代星数字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原告”)将华仁药业及曲江华仁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曲江华仁足额支付 2022年度及 2023年 度业绩承诺期对应的股权转让尾款 2.56亿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要求华仁药业承担连带责任(案号:(2024)陕 01民初 30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因前述股权转让纠纷,曲江华仁也已于 2024年10月将前述五名原告及刘经星、赵磊、刘军、刘经训、刘健、夏源、张悦、牛易 、黄春枝、周海霞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陕 01民初 383号),要求撤销 2021年 7月 23日与该十五名被告签订 的《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收购协议》”),并要求前述五名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 544,0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 243,019,878.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目前该案尚在法院一审程序中 。 基于曲江华仁于 2024年 10月提起的股权撤销之诉(案号:(2024)陕 01民初 383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股权 收购协议》撤销与否,系(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原告是否为主张诉讼请求的适格主体的基础,故于 2024年10月 22日作出民 事裁定书裁定中止(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审理,后于 2025年 12月 3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陕 01民初 302号 之二)裁定驳回(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原告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原告不服该驳回裁定并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2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6)陕民终 22号),裁定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陕 01民初 302号之二民事裁 定,并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前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对案件进行了重新立案审理(案号:(2026)陕 01民初 20 8号),原告也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提交了起诉状。本案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原告诉讼请求及诉讼事实和理由均与原案件( 即(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相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诉讼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对案件进行重新立案审理。目前案 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ac29121-7b95-45d0-a427-11110ec8bdfa.PDF ─────────┬──────────────────────────────────────────────── 2026-07-02 16:3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信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信中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信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3f3a2f5-f0ab-4664-83df-a6ef9d0ba2c9.PDF ─────────┬──────────────────────────────────────────────── 2026-07-02 16:30│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信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741537b-7f15-45bf-aa55-a19321fb683e.PDF ─────────┬──────────────────────────────────────────────── 2026-05-25 17:26│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 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 ”)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恒星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之本金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对安徽恒星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109008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冯新光 6、注册资本:3,1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原料 药、新药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73.07万元,净资产13,813.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0.3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7,212.34万元,利润总额1,707.25万元,净利润1,48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20,347.81万元,净资产13,67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0.38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1,018.42万元,利润总额-135.28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为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 3、债务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含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 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 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7%。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2d2ebd4-b125-4bfe-9050-99f3dd4563ca.PDF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469fee1-787b-41a7-bd3c-00628525737e.PDF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374f0c2-c84c-4775-bafa-4c9bece2e067.PDF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8b1522-b8d3-4a5f-bff4-3fee3cfa32e2.PDF ─────────┬──────────────────────────────────────────────── 2026-05-15 19: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高管变动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韩莉萍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6年 9月 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莉萍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俞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0065a3-0344-43e0-b238-0b361c2d48f1.PDF ─────────┬──────────────────────────────────────────────── 2026-04-30 16:28│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 )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恒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对安徽恒星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15,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109008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冯新光 6、注册资本:3,1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原料 药、新药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73.07万元,净资产13,813.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0.3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7,212.34万元,利润总额1,707.25万元,净利润1,48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20,347.81万元,净资产13,67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0.38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1,018.42万元,利润总额-135.28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为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 3、债务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2,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23d221-6ade-4eda-a01d-ce61b8dd778c.PDF ─────────┬──────────────────────────────────────────────── 2026-04-28 17:3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源” )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西裕源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5,7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18,28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23,980万元,对广西裕源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2708799735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西浦北县城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孙兴 6、注册资本:5,920万元 7、成立日期:1997年3月1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 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159,760.68万元,净资产 24,044.9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7,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5 ,189.4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8,557.24万元,利润总额 910.98万元,净利润 872.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161,576.56万元,净资产 23,997.2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8,2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7 ,056.77万元;2026年 1季度营业收入 3,341.93万元,利润总额-47.65万元,净利润-47.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3、债务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0,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b39570-362e-486d-8dd3-a132191d9b53.PDF ─────────┬──────────────────────────────────────────────── 2026-04-24 16: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eed76c-610d-486b-8827-a813824ba878.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3896a1-39eb-4a5c-8be7-30de8ecb6163.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029c45-36d3-460b-b3be-259a90721d6c.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900,017.63元,2025年度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3,305,866.7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2,899,211.04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371,587,041.63元。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相适应,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4,826,472.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62,900,017.63 -1,368,478,968.49 188,063,014.3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0,440,255.31 73,598,637.86 90,326,325.72 营业收入(元) 1,321,454,092.38 1,353,161,818.05 1,636,256,356.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62,899,211.0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71,587,041.6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47,771,990.5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4,365,218.89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4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 ,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 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d34a76-0705-4249-aa01-33d3af273396.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94b806-5386-4ba5-acb8-2733d36a359c.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高管变动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李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6年 9月 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da18bd-db21-45a5-819a-b26d547a1df0.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执 业资质合规有效,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严谨规范,能够遵循客观、公允原则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截至 2025年年末,中兴华所拥 有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4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政策的要求,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 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 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专业胜任能力。该事务所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审计流程,按时保 质完成 2025年年报审计全流程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数据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精准反映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a13765-c9a1-4684-9e84-d26a0b44f607.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 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总裁李健先生、 独立董事范英杰女士、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董事会秘书冯新光先生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 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51dbee-ad25-4d94-af4f-d30f6e326c73.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 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6)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9)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10)中兴华所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11)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中兴华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 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江山,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拟 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8家上市公司签署了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红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家上市公司签署了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复核 2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1 李江山 2023.11.3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 在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 管理委员会 司 2018、2019年财务报表 审计中,因存在未勤勉尽 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 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 2023年 11月 3日,中国证 监会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2023〕79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李江 山警告,并处以 20万元罚 款。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红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中兴华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d43147-6dbb-4e07-8324-1fffc9dfa553.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华仁药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 ─────────┴──────────────────────────────────────────────── 华仁药业(300110):华仁药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b5cad1-0906-4cfd-95ed-8e7078872af8.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332c3b-d992-4055-9e9f-77bd902bce57.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含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5年 4月 23日披露,公告编号:2025-023)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历次 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113,023,087.38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3.4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61,669,239.39元;公司及子公司 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51,353,847.9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在前述期间,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 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1684ef-3763-41d2-be8d-1ece006195bb.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92bc9f-e72c-43e5-afa8-58716b1ebd40.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4e7d49-36dc-4ea1-a1ef-3d70bbb29740.PDF ─────────┬──────────────────────────────────────────────── 2026-04-23 21:21│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d25bf5-2e5e-419a-9278-d2d79d205f1e.PDF ─────────┬──────────────────────────────────────────────── 2026-04-23 21:21│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31caf8-1629-4a83-9236-0f7e35690214.PDF ─────────┬──────────────────────────────────────────────── 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 │意见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Z HO NG X I N GH UA C E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CO UN T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 /F ,T owe r B ,L i z e SOHO ,20 L i z e R oad ,F e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R Ch i 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402 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华仁药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 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仁药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仁药业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仁药业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04 月 22 日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 ) 除情况 )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2,145.41 135,316.1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617.49 1,540.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2% 1.1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1,617.49 主 要 为 1,540.72 主 要 资 出 租 固 为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定 资 产 出 租 经 、 技 固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术 定 资 , 转 让 、 产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销 售 边 、 技 角材料 术 转 让 、 销 售 边 角材料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617.49 1,540.72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的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式 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 易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 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0,527.92 133,775.4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b63c9b-ab14-493a-a85f-c8acc8965ba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华仁药业: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3102.PDF ─────────┬──────────────────────────────────────────────── 2026-04-24│华仁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2503.PDF ─────────┬──────────────────────────────────────────────── 2026-04-24│华仁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2512.PDF ─────────┬──────────────────────────────────────────────── 2025-10-30│华仁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07.PDF ─────────┬──────────────────────────────────────────────── 2025-08-16│华仁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7879.PDF ─────────┬──────────────────────────────────────────────── 2025-04-23│华仁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576.PDF ─────────┬──────────────────────────────────────────────── 2025-04-23│华仁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594.PDF ─────────┬──────────────────────────────────────────────── 2024-10-29│华仁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240.PDF ─────────┬──────────────────────────────────────────────── 2024-08-30│华仁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250.PDF ─────────┬──────────────────────────────────────────────── 2024-04-25│华仁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13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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