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10 华仁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9:1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
│2026-04-30 16:28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17:3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4 16:1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3 21:2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3 21:2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3 21:2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469fee1-787b-41a7-bd3c-00628525737e.PDF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374f0c2-c84c-4775-bafa-4c9bece2e067.PDF
─────────┬────────────────────────────────────────────────
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8b1522-b8d3-4a5f-bff4-3fee3cfa32e2.PDF
─────────┬────────────────────────────────────────────────
2026-05-15 19: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高管变动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韩莉萍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6年 9月 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莉萍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俞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0065a3-0344-43e0-b238-0b361c2d48f1.PDF
─────────┬────────────────────────────────────────────────
2026-04-30 16:28│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
)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恒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对安徽恒星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15,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109008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冯新光
6、注册资本:3,1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原料
药、新药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73.07万元,净资产13,813.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0.3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7,212.34万元,利润总额1,707.25万元,净利润1,48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20,347.81万元,净资产13,67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0.38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1,018.42万元,利润总额-135.28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为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
3、债务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2,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23d221-6ade-4eda-a01d-ce61b8dd778c.PDF
─────────┬────────────────────────────────────────────────
2026-04-28 17:3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源”
)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西裕源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5,7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18,28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23,980万元,对广西裕源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2708799735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西浦北县城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孙兴
6、注册资本:5,920万元
7、成立日期:1997年3月1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
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159,760.68万元,净资产 24,044.9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7,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5
,189.4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8,557.24万元,利润总额 910.98万元,净利润 872.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161,576.56万元,净资产 23,997.2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8,2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7
,056.77万元;2026年 1季度营业收入 3,341.93万元,利润总额-47.65万元,净利润-47.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3、债务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0,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b39570-362e-486d-8dd3-a132191d9b53.PDF
─────────┬────────────────────────────────────────────────
2026-04-24 16: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eed76c-610d-486b-8827-a813824ba878.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3896a1-39eb-4a5c-8be7-30de8ecb6163.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
─────────┴────────────────────────────────────────────────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029c45-36d3-460b-b3be-259a90721d6c.PDF
─────────┬────────────────────────────────────────────────
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900,017.63元,2025年度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3,305,866.7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2,899,211.04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371,587,041.63元。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相适应,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4,826,472.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62,900,017.63 -1,368,478,968.49 188,063,014.3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0,440,255.31 73,598,637.86 90,326,325.72
营业收入(元) 1,321,454,092.38 1,353,161,818.05 1,636,256,356.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62,899,211.0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71,587,041.6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47,771,990.5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4,365,218.89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4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
,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
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