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10 华仁药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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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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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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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0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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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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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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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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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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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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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8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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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2 │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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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2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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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为被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
公司为第三人;
3、涉案金额:人民币 284,288,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公告所述的诉讼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
对案件进行重新立案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华仁”
)、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于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6)
陕 01民初 208号)及《民事起诉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股权转让纠纷,宜春聚特星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健鑫(广州)商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玉林市健鑫商业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宜春景物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胺星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代星数字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原告”)将华仁药业及曲江华仁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曲江华仁足额支付 2022年度及 2023年
度业绩承诺期对应的股权转让尾款 2.56亿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要求华仁药业承担连带责任(案号:(2024)陕 01民初 30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因前述股权转让纠纷,曲江华仁也已于 2024年10月将前述五名原告及刘经星、赵磊、刘军、刘经训、刘健、夏源、张悦、牛易
、黄春枝、周海霞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4)陕 01民初 383号),要求撤销 2021年 7月 23日与该十五名被告签订
的《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收购协议》”),并要求前述五名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 544,0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 243,019,878.4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目前该案尚在法院一审程序中
。
基于曲江华仁于 2024年 10月提起的股权撤销之诉(案号:(2024)陕 01民初 383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股权
收购协议》撤销与否,系(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原告是否为主张诉讼请求的适格主体的基础,故于 2024年10月 22日作出民
事裁定书裁定中止(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审理,后于 2025年 12月 3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陕 01民初 302号
之二)裁定驳回(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原告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原告不服该驳回裁定并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2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6)陕民终 22号),裁定撤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陕 01民初 302号之二民事裁
定,并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前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对案件进行了重新立案审理(案号:(2026)陕 01民初 20
8号),原告也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提交了起诉状。本案原告、被告及第三人、原告诉讼请求及诉讼事实和理由均与原案件(
即(2024)陕 01民初 302号案件)相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公告所述的诉讼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二审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审理裁定,对案件进行重新立案审理。目前案
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ac29121-7b95-45d0-a427-11110ec8b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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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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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信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信中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张信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3f3a2f5-f0ab-4664-83df-a6ef9d0ba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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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30│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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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7月 2日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信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741537b-7f15-45bf-aa55-a19321fb6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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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6│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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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
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
”)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恒星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之本金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5,500万元,对安徽恒星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109008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冯新光
6、注册资本:3,1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原料
药、新药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73.07万元,净资产13,813.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0.3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7,212.34万元,利润总额1,707.25万元,净利润1,48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20,347.81万元,净资产13,67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0.38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1,018.42万元,利润总额-135.28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为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
3、债务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含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
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
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27%。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02d2ebd4-b125-4bfe-9050-99f3dd456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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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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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469fee1-787b-41a7-bd3c-006285257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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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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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374f0c2-c84c-4775-bafa-4c9bece2e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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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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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现场和网络会议结合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代行董事长侯瑞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
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8b1522-b8d3-4a5f-bff4-3fee3cfa3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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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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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韩莉萍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本次高管变动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韩莉萍女士的原定任期至 2026年 9月 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莉萍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俞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
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杰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0065a3-0344-43e0-b238-0b361c2d4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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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28│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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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星”
)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安徽恒星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均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
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2,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恒星的担保余额为4,500万元,对安徽恒星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15,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1090087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15号
5、法定代表人:冯新光
6、注册资本:3,150万元
7、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5日
8、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原料
药、新药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73.07万元,净资产13,813.9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49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050.35万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7,212.34万元,利润总额1,707.25万元,净利润1,489.6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20,347.81万元,净资产13,678.6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9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660.38万元
;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1,018.42万元,利润总额-135.28万元,净利润-135.2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为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
3、债务人: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
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2,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河工业园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23d221-6ade-4eda-a01d-ce61b8dd7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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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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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
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裕源”
)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西裕源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5,7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18,28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广西裕源的担保余额为23,980万元,对广西裕源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02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227087997357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西浦北县城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孙兴
6、注册资本:5,920万元
7、成立日期:1997年3月1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
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个人
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159,760.68万元,净资产 24,044.9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7,3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5
,189.4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8,557.24万元,利润总额 910.98万元,净利润 872.8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161,576.56万元,净资产 23,997.29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8,28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37
,056.77万元;2026年 1季度营业收入 3,341.93万元,利润总额-47.65万元,净利润-47.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 0。
10、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
3、债务人: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
6、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35%。本次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40,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8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9b39570-362e-486d-8dd3-a132191d9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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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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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eeed76c-610d-486b-8827-a813824ba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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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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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3896a1-39eb-4a5c-8be7-30de8ecb61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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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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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029c45-36d3-460b-b3be-259a90721d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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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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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披露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900,017.63元,2025年度
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3,305,866.7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62,899,211.04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371,587,041.63元。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当期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相适应,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4,826,472.6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62,900,017.63 -1,368,478,968.49 188,063,014.38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0,440,255.31 73,598,637.86 90,326,325.72
营业收入(元) 1,321,454,092.38 1,353,161,818.05 1,636,256,356.7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962,899,211.0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71,587,041.63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47,771,990.5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4,826,472.62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34,365,218.89
计研发投入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44%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是?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中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情形是:“(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
,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
0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亿元的除外”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维护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d34a76-0705-4249-aa01-33d3af273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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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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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94b806-5386-4ba5-acb8-2733d36a3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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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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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次高管变动事
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李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 2026年 9月 1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da18bd-db21-45a5-819a-b26d547a1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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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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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执
业资质合规有效,在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严谨规范,能够遵循客观、公允原则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截至 2025年年末,中兴华所拥
有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4月 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4日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政策的要求,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
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或专项说明。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
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展
现出优良的职业操守与过硬的专业胜任能力。该事务所严格遵照执业准则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部署,规范有序推进审计流程,按时保
质完成 2025年年报审计全流程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数据完整、表述清晰、报送及时,精准反映了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与
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a13765-c9a1-4684-9e84-d26a0b44f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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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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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
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总裁李健先生、
独立董事范英杰女士、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董事会秘书冯新光先生将以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
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51dbee-ad25-4d94-af4f-d30f6e326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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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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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
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6)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9)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10)中兴华所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11)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中兴华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 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江山,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拟 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8家上市公司签署了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红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家上市公司签署了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 2026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复核 2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1 李江山 2023.11.3 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 在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
管理委员会 司 2018、2019年财务报表
审计中,因存在未勤勉尽
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审计项目质量
控制执行不到位等情形,
2023年 11月 3日,中国证
监会向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2023〕79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李江
山警告,并处以 20万元罚
款。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文红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5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中兴华所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d43147-6dbb-4e07-8324-1fffc9dfa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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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华仁药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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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华仁药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b5cad1-0906-4cfd-95ed-8e7078872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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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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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7332c3b-d992-4055-9e9f-77bd902bc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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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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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含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2025年 4月 23日披露,公告编号:2025-023)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历次
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113,023,087.38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3.49%。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61,669,239.39元;公司及子公司
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人民币 51,353,847.9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在前述期间,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
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
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
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1684ef-3763-41d2-be8d-1ece006195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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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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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92bc9f-e72c-43e5-afa8-58716b1ebd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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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2│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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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4e7d49-36dc-4ea1-a1ef-3d70bbb29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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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1│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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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3d25bf5-2e5e-419a-9278-d2d79d205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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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1│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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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a31caf8-1629-4a83-9236-0f7e35690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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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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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 兴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Z HO NG X I N GH UA C E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CO UN T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 /F ,T owe r B ,L i z e SOHO ,20 L i z
e R oad ,F e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R Ch i 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402 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华仁药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
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仁药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仁药业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仁药业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04 月 22 日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万元 具体扣 上年度(万元 具体扣
) 除情况 )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2,145.41 135,316.1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617.49 1,540.7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2% 1.1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 1,617.49 主 要 为 1,540.72 主 要
资 出 租 固 为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定 资 产 出 租
经 、 技 固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术 定 资
, 转 让 、 产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销 售 边 、 技
角材料 术
转 让
、
销 售
边
角材料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617.49 1,540.72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的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式
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
易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
合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0,527.92 133,775.4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b63c9b-ab14-493a-a85f-c8acc8965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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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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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def50d-9b0f-484a-840a-c8d93ae68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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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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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
OHO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 /F ,T owe r B ,L i z e SOHO
,20 L i z e R oad ,F en g t a i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PR Ch i n 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36 号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药
业”)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华仁药业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仁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621c4e-6e54-490b-9a10-2e93bb2fb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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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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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f6d9ae-98de-40bf-b457-24752923c6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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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20│华仁药业(3001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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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8854d2-c527-420a-a676-656ffcb8e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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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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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
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非累积投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7.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 非累积投 √
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票提案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 √
之一的议案》 票提案
以上提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均属于普通表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范英杰女士、王贞洁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为更好
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
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
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新光、颜文涛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邮箱:huaren@qdhuaren.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3e7ef1-d4c5-4ded-b162-b3e615154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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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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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ad2c6a-cb61-4c0b-a342-44144fc17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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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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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
况如下:
王贞洁,女,1982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及山东省管理学会财务与会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山东省企业管理研究
会理事、青岛市商贸会计学会理事等职务,入选2022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学术班),兼任三
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王贞洁 2 2 0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025年在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现场或线上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
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
计、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舆情,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因本人 2025年 9月 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足
15日。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是 7天。因本人 2025年 9月 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不足 15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2025年 9月 27日 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阅、
-9月 29日 表决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025 年 10 月 26 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表决公司
日-10月 29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研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
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
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法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选举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补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2025年度,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 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合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贞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7a38df1-636c-4a98-ae14-1520db9dd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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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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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
况如下:
范英杰,女,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青岛大学教授,硕士
生导师,青岛大学会计系主任,兼任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科英泰商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
有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数
范英杰 2 2 0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忠实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在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进行了审核。
在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期间,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薪酬方案、绩效考核、评价
标准、人才体系建设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现场或线上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
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审
计、评估机构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舆情,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因本人 2025年 9月 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足
15日。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是 7天。因本人 2025年 9月 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不足 15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2025年 9月 27日 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阅、
-9月 29日 表决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025 年 10 月 26 现场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表决公司
日-10月 29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调研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
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动态信息,并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
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选举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补选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2025年度,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 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5、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或被收购相关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合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规范运作。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范英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446717-1128-46f6-b1c9-9791c09e1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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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根福,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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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根福,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de2897-119a-402b-bafd-c5ea92f7d8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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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天西,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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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天西,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d136023-ec50-4e75-89cd-4716de4d34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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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9│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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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c76358-8630-4ccf-998f-3ba833e78d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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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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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f9d3c6-0e9d-4008-ad01-85a5e338c2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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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1:17│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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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1c5271d-77a1-45ef-bebb-6af27ed33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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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6:4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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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1000ml)《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Sodium Lactate Ringer’s Injection
2.剂型:注射剂
3.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规格:1000ml
5.包装规格:10袋/箱
6.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55062
7.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8812026
8.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同时申请变更药品生产工艺(含生产批量)。
9.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
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以下
变更:变更药品生产工艺(含生产批量)。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标签相关内容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
10.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
11.生产企业
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高科技园区株洲路 187号
二、药品相关情况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是一种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适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患者。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原研公司是百特医疗(Baxter Healthcare),商品名为“Lactated Ringer's in plastic container”,于
1971年在美国上市,于 1998年在国内上市。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截至目前,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1000ml)通
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共 5家(含华仁药业)。(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药智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产品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1000ml)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助于
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销售与拓展。截至目前,华仁药业青岛工厂 2个品规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1000m
l)均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但药品未来销售情况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国家集采、市场环
境变化等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1000ml)《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a527fa7-abad-44d7-8c95-cae7f3f07d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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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6:3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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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500ml)《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1.药品名称
药品通用名称: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Sodium Lactate Ringer’s Injection
2.剂型:注射剂
3.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4.规格:500ml
5.包装规格:20袋/箱
6.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23794
7.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6962026
8.申请内容: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他变更事项包括:1.变更药品处方及生产工艺(含生产批量变更);2.
变更药品质量标准;3. 修订药品说明书。
9.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
以下变更:1. 变更药品处方及生产工艺(含生产批量变更);2. 变更药品质量标准;3. 修订药品说明书。 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
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标签相关内容应与说明书保持一致。有效期为 24个月。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本次补充申请批准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变更。
10.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号
11.生产企业
名称: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高科技园区株洲路 187号
二、药品相关情况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是一种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适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的脱水患者。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原研公司是百特医疗(Baxter Healthcare),商品名为“Lactated Ringer's in plastic container”,于
1971年在美国上市,于 1998年在国内上市。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截至目前,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500ml)通过
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共 17家(含华仁药业)。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前三季度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500ml)国内医院销
售额分别为5.65 亿元、4.93 亿元和 1.79 亿元。(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药智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产品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500ml)取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助于
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该产品未来的市场销售与拓展。
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但药品未来销售情况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国家集采、市场环
境变化等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乳酸钠林格注射液(规格:500ml)《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28da191-e23d-4e30-b8c4-4473c0e2b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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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6│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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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a8f0abdb-4cf2-467a-8f93-d7edb7b7ef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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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6│华仁药业(3001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仁世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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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仁世纪集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b386d01b-6fdc-4cb2-8002-f7aa85341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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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2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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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了股东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仁世纪集团”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华仁世纪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即不超过35,466,3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即不超过11,822,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即不超过
23,644,200股。
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仁世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华仁世纪集团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华仁世纪集团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4,364,811股,该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含该等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及配股取得的公司股份,均已解除限售。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股份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性质 方式 (元) (股) (%)
华仁世 无限售条 集中竞 2025.12.5- 3.49 11,709,711 0.99
纪集团 件股份 价 2026.3.3
大宗交 2025.12.5- 2.96 12,655,100 1.07
易 2026.1.9
合计 24,364,811 2.06
二、华仁世纪集团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华仁世 合计持有 81,543,026 6.90 57,178,215 4.84
纪集团 股份
其中:无 81,543,026 6.90 57,178,215 4.84
限 售 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仁世纪集团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华仁世纪集团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华仁世纪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华仁世纪集团《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304b6813-1ede-4c73-be75-7293fe019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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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8:5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参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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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近期积极参与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
接续采购(LC-YPJX-2026-1)的投标工作。根据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近日公布的中选结果,公司全资子公
司产品多索茶碱注射剂、左氧氟沙星注射剂中选本次接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选产品的基本情况
中选企业 中选产品 适应症 规格
安徽恒星制 多索茶碱注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 10ml:0.1g*1 支/支
药有限公司 射剂 气管炎及其他支气管痉挛引起的
呼吸困难。
安徽恒星制 左氧氟沙星 适用于医院获得性肺炎、社区获得 20ml︰0.5g(按 C18H20FN3O4
药有限公司 注射剂型 性肺炎、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慢性 计)*1 支/支
支气管炎的急性细菌性发作、复杂
性皮肤及皮肤结构感染、非复杂性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慢性细菌
性前列腺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
性肾盂肾炎、非复杂性尿路感染及
吸入性炭疽(暴露后)等的治疗。
注:上述产品的中选价格、采购区域、采购数量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数据及公司全资子
公司后续签订的购销协议为准。
二、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选产品 2024年合计销售收入为 2085.53万元,占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的 1.54%(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
度合计销售收入为 585.34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总额的 0.60%(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接续采购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委托江苏省、河南省和广东省牵头,对原国家
组织集采 1-8批协议期满的品种,开展全国统一接续采购工作。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应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若公司后续签订购销协议并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选产品的销售范围、市场规模,提高相关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
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中选产品相关购销协议尚未签订,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表(LC-YPJX-2026-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8823bbb0-f0a8-4bd3-bc31-837986926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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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18│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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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453f185-8750-4af1-bf55-cf0cd87f59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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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36│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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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06349942-1daa-4a3a-b67c-863c8d755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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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9:10│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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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fba1ed35-5a36-4a79-a660-34f400734a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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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22│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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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7b9dc8fb-8e53-441e-9ad4-4cfe2034c8d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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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华仁药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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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2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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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华仁药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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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2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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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华仁药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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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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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华仁药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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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497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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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仁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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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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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华仁药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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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21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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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华仁药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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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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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华仁药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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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2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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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华仁药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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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13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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