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13 顺网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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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顺网科技(300113):顺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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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
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55号顺网运河国际3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做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3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7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55号顺网运河国际2号楼,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
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0015;传真号码:0571-87397837)。
4、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
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的代理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
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71-87397837,并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代理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
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
东或代理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正 联系电话:0571-87205808 联系传真:0571-8739783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021c870e-ad4a-4f32-aee5-03fbf17f0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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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顺网科技(300113):顺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旭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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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责履职,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本人于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2023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
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十次,本人均按照既定的召开方式出席,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
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需进一步了解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未来盈利能力等
情况,同时建议公司优化调整收购方案,因此我们暂时无法作出专业性判断。除上述议案外,本人对2023年度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其
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基础上
,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审慎判断,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向关联方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公司股东提请董事会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当中修订《公司章程》的临
时提案、提名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名樊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
时提案等议案均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总经理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7、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本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2023年度任职期间相关履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与其他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
作表现,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主任委员工作,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商议并提出专业建议,进一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战略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主任委员工作,对公司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
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并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
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过程中,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
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
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以及多年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任职期间,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的情况;
3、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及支持。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本人也将一如既往
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旭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3678440-ca15-44e4-89e9-74cd516a7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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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顺网科技(300113):顺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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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300113):顺网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美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c1e4b923-1261-42e7-88a9-07cba6e1c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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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顺网科技(300113):关于顺网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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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核说明 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3752号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网科技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751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顺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顺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顺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网科技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顺网科技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顺网科技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晓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方荣
报告日期:2024年4月19日
附表: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3 年期初 2023 年度占用累
2023 年度占用资 2023 年度偿还 2023 年期末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余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性质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原因
系 目 额 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非经营性
小 计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
- -
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往来方与上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
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 - -
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及其附属企
计
他关联方及其附
企业
计
计
它关联资金往来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 - - - - -
往 来 性 质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 2023 年期初 2023 年度往来累
2023 年度往来资 2023 年度偿还 2023 年期末 往来形成 (经营性往资金往来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算的会计科 往来资金余 计
发生金额(不含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原因 来、非经营
系 目 额 利息)
性往来)
-
-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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