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0115(长盈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115 长盈精密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16:52 │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 │2026-04-22 16:51 │长盈精密(300115):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2 16:51 │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8:42 │长盈精密(300115):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 ├─────────┼──────────────────────────────────────────────┤ │2026-04-21 18:42 │长盈精密(300115):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1 18:42 │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2026-04-21 18:41 │长盈精密(30011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8:39 │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1 18:39 │长盈精密(3001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2026-04-21 18:39 │长盈精密(300115):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2026-04-22 16:52│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 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1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规定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6年 1月 1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变更,且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15e9ab-87ca-4f51-b4cc-80be566e68ac.PDF ─────────┬──────────────────────────────────────────────── 2026-04-22 16:51│长盈精密(300115):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下午 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4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e5564f-f083-4165-868f-b38c494635fa.PDF ─────────┬──────────────────────────────────────────────── 2026-04-22 16:51│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92974b-6559-4cf2-a61b-cc927bd3b66e.PDF ─────────┬──────────────────────────────────────────────── 2026-04-21 18:42│长盈精密(300115):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的; (九)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他内容。 内容。 ......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一百〇二条 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 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届满,可连选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务。 东会解除其职务。 ...... ......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 换。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 以撤换。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议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 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的,董 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 事应当向董事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向证券交易 分之一的,董事应当向董事会作出书面说 所报告。 明。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管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 理委员会(简称“ESG管理委员会”)等专门 管理委员会(简称“ESG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 ......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不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 ......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bbb060a-2275-4502-84a9-e50c2cddc223.PDF ─────────┬──────────────────────────────────────────────── 2026-04-21 18:42│长盈精密(300115):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健国际”)为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 H股发行上市事宜,考虑到天健国际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天健国际为本次 H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健国际是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持牌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属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庄士敦道 181 号大有大厦 1501-8 室,经营范围为提供上市公司及中小企业法定审计、 内部控制审查、税务服务、会计服务、公司秘书服务、企业收购/合并的专业管理、公司财务重组及清盘管理等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国际已引用《香港质量管理准则第 1号(会计师事务所层面的质素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天健国际人员在进行审 计或审阅或其他鉴证或相关服务业务时遵守专业标准和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保护投资者之利益。 天健国际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天健国际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执业风险。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对天健国际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誠信记录良好。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了审计机构选聘评审文件,对天健国际的执业质量进行了解,认为天健国际 具备 H股发行上市相关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 聘请天健国际为公司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国际担任本次 H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c2e0806-2cb2-4c23-b246-28f2b12154b1.PDF ─────────┬──────────────────────────────────────────────── 2026-04-21 18:42│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长盈精密(300115):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9a4bebd-c508-4fbb-a339-b1349c3110a9.PDF ─────────┬──────────────────────────────────────────────── 2026-04-21 18:41│长盈精密(30011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盈精密(30011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36289f-f6aa-4ec7-befc-fb98380d5585.PDF ─────────┬──────────────────────────────────────────────── 2026-04-21 18:39│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5203a05-2922-4fdf-96e1-bdf91887a038.PDF ─────────┬──────────────────────────────────────────────── 2026-04-21 18:39│长盈精密(30011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根 据其拟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和核实其实施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本议事规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独立董事)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 间如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 员人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若公司于任何时候未能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任何有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规定,须即时刊发公告载明有关详情及理由,并由 董事会根据本规则合理地尽力适时(无论如何于其未能符合有关规定起计三个月内)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 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八条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会议筹备 并监督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审查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 (二)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查和评估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检讨和批准向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 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五)检讨和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 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六)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自身的薪酬; (七)审议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八)董事会授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四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 ,不得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予以搁置。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有必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的,应当 召开会议。会议议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应于会议召开前 5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件送达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可以罢免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每人有一票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可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邀请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并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应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进行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 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应在会议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发送委员会全体成员, 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后定稿作其记录之用。公司董事可以在发出合理通知的情况下在合理的时间查阅会议记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为十年。 第三十条 薪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