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15 长盈精密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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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8:56│长盈精密(30011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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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300115):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914c1c4b-43b3-4f87-bc6f-83c4aebb6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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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8:56│长盈精密(300115):中金公司关于长盈精密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
│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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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
密”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长盈精密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一)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 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
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审议程序
(一)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
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 2024 年 8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
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二)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d4186d64-6291-4e15-80ac-cee450c29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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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8:55│长盈精密(300115):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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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
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4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现本所就本次延长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14 日,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
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
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
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 2024年 8月 24日)。2024年 4 月 9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 2024年 8月 24日,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6e62fd5f-b541-4a75-99c3-8786df5593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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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18:55│长盈精密(300115):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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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300115):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4dc22494-fafc-4bf7-b488-edb336f83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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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7:52│长盈精密(300115):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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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300115):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ee0406d7-fa9b-4861-aadf-c0a4283ee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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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6:36│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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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300115):关于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bf6d49f8-64c0-42e5-88b1-ef4ce5652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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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8:14│长盈精密(30011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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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月 28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提前三天发出董事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提交的《关于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为满足相关规则的时间要求,提高决策效率,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三天发出董事会通知。本次豁免提前通知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月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3 年 3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8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
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 2024 年 8 月 24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月30 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3 年 3月 30
日至 2024 年 3月 29日。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将届满且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确保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长盈投资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 2024 年 8 月 24 日)。除
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ff8eb808-9d75-4040-bd68-e613e5905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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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8:14│长盈精密(300115):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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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4年 4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9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0)。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提交的《关于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为提高决策效率,长盈投资提请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
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长
盈投资持有公司 444,188,11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8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其中,《关
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为单独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投资向董事会申请增加的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9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4月 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月 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二楼 公司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全部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 √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
的议案
1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 1至议案 14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或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5 和议案 16 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和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议案 10、议案 12、议案 13、议
案 14、议案 15 和议案 16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就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三楼 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电子邮件须在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之前发到公司指定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陶静(证券事务代表)
电话:0755-27347334-8068
电子邮件:IR@ewp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邮政编码:518103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e4e8dea8-dfed-4789-9d72-e87ef97e7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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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8:14│长盈精密(300115):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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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及进展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 2023年 3月 30日、2023 年 4月 27日分别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3,700 万元,其中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为 71,3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02,4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即此前已与各银行签订担保协议但主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额度)、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
展期或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最长不超过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为提高子公司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
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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