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16 保力新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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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7:08│保力新(300116):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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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
“保荐人”)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于 2024年 3 月 20 日对保
力新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赖昌源、任东升
(三)培训时间:2024 年 3 月 20 日
(四)培训地点:线上会议
(五)培训对象:保力新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有关监管问答,对如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1、解读上市公司监管政策
及动态,讲解上市公司监管案例;2、介绍再融资最新监管安排以及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政策、关注要点和案例分析。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在本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保力新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达到了预期培训的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7d646052-4f74-43ca-ade9-e9c8d9193a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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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保力新(30011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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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2024年2月18日以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10:30—11:00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凡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0d8404a0-4981-498d-8cb7-df82b77fc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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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保力新(300116):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力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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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人”、“华源证券”)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保力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在内的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4,508,670股,发行价格为 1.7
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99.1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 17,400,951.57 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2,599,047.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 B2004 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1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 15,019.00 13,259.90
级改造项目
2 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000.00
合计 25,519.00 23,259.90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7,403.13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6,270.63 万元(含利息净额和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等)。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支付员工工资等日常生产经营,为了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不受影响,公司已将其中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
为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司本次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优先保证“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专项升级改造
项目”建设不受影响,公司已归还了 2,000 万元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目前大圆
柱产线主线设备已在安装调试中。
其次,随着公司大圆柱电芯后续投产,公司在市场开拓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性,公司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同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延期归
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21ecb060-c501-4dd1-9749-8f626e7a7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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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保力新(30011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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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以电话或者邮件
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上午 10:00—10:30 在公司西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高保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随着公司大圆柱电芯后续投产,公司在市场开拓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并保证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归
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5f6b0c18-8906-49c4-8aa3-7e9e43c25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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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 00:00│保力新(300116):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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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300116):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95c96653-0400-474e-92e6-f53171f6f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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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00:00│保力新(300116):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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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300116):关于深交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2749ce4d-b82f-4180-af6a-0c4ab7dff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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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保力新(300116):深证上[2024]115号-关于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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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住所:湖南省常德经济开发区德山镇七星庵村三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
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2月 10日、24日及 25日,常德新中喆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力新”或“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与保力新、保力新破产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签署了《陕西坚瑞沃能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以及《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补充协议
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其中《补充协议二》约定:常德新中喆在作为重整后公司主要股东以及公司所在行业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经济环境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前提下,承诺通过改善生产经营、注入其他经营资产等各类方式,使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月 31日期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亿元,若因常德新中喆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未
实现的,常德新中喆应当在公司 2022年度报告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4 月 25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保力新 2020 年至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前
后孰低净利润分别为-20,668.39 万元、-13,365.04万元、-18,653.83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常德新中喆合计应补偿金额为 82,687
.26万元。保力新于 2023年 12 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显示,常德新中喆累计已补偿现金 7,200万元
,尚有 75,487.26万元未补偿,未按照已公开披露的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常德新中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8.6.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2 —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4.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
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常德新中喆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
申请应当统一由保力新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
55-8866 8240)。
对于常德新中喆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2 月 7 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D82DA2F013F505FF5CF02A20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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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0:00│保力新(30011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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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2 月 5 日下午 4:30—5:30 在公司西
安办公地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
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当天以现场口头和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高保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保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选王洪江先生、田进先生、金宝长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田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同意
选举高保清女士、田进先生、金宝长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金宝长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田进先生、金宝长先生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各自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满 6 年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高保清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高保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祝捷先生、余敏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祝捷先生、余敏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祝捷先生、余敏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敏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余敏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余敏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长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徐长莹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徐长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徐长莹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同意公司聘任徐长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魏海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保力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7f015273-06c5-442b-8018-5455251c60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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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0:00│保力新(300116):公司章程(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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