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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7(嘉寓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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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17 *ST嘉寓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7 17:38 │*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2-14 18:10 │*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4 18:10 │*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2-11 16:44 │*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1-27 17:18 │*ST嘉寓(3001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27 17:17 │*ST嘉寓(300117):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1-27 17:16 │*ST嘉寓(3001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4 17:04 │*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1-24 17:04 │*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 │2025-01-20 16:34 │*ST嘉寓(30011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 2025-02-17 17:38│*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7/37a0140f-2278-4612-b847-dbf85302738a.PDF ─────────┬──────────────────────────────────────────────── 2025-02-14 18:10│*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65b3b67-f843-4266-8ed0-74685e48d187.PDF ─────────┬──────────────────────────────────────────────── 2025-02-14 18:10│*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ST嘉寓(3001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e6a2f1b4-ef82-4f30-9de3-b35e06aa3dfe.PDF ─────────┬──────────────────────────────────────────────── 2025-02-11 16:44│*ST嘉寓(300117):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0.97 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3 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情形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 计 2024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 万元到-195,552.44 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 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近日,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公司于 2025年 1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07)。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 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0.97 元/股,公司出现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 元情形,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上 述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3 条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第一次该交易类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公司经审计的 2023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 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 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2.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04),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 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0万元到-35,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549万元到-200 ,549 万元,营业收入为 45,000 万元到 58,50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0,552.44 万元到-19 5,552.44 万元。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 上市。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3.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 2024 年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上市公 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终止上市。 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的大额诉讼案件,该诉讼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计提大额预计负债,从 而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判决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5.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 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的表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尚未消除。 6.近日,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公司于 2025年 1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5-007)。 7.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1ef397b2-9144-4ac3-9086-ee797d8fac00.PDF ─────────┬──────────────────────────────────────────────── 2025-01-27 17:18│*ST嘉寓(3001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 1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2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 1 号—公司 1 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 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 1 号—公司证券部 4、联系人:李慧翔 联系电话:010-69415566 传真:010-69416588 邮箱:service@jiayu.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 1 号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邮政编码:101301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0ad86fd5-9887-472f-b651-aae27578fd34.PDF ─────────┬──────────────────────────────────────────────── 2025-01-27 17:17│*ST嘉寓(300117):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2. 拟聘任审计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审计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 变更原因: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 罚,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 4.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层 2101 (5)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10 人 (7)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4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03 人 (8)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40,949.97 万元 (9)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998.46 万元 (10)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07.60 万元 (11)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12)2023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 家 (13)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F-51 批发和零售业 C-39 制造业 K-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14)2023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A-01 农、林、牧、渔业 (15)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73.0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度年末数:2,653.42 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2014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2018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大型 国有企业审计,专职审计工作 20年,2022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 2023 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给予采取监管 谈话、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 合计 5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签署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4 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 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出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4.是否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开展了部分预审工作,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 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预计无法按 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 ,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 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了积极的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因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表示因其受到中国证监会暂停证券服务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其预计无法按时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提请辞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 员会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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