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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8(东方日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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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18 东方日升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2 17:3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7-18 17:06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7-18 17:06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2 17:1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7-01 17:16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7 16:5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7 16:5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27 16:5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20 17:28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7 17:22 │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5-07-22 17:32│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8 4,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31,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 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 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 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 )进出银(甬信合)字第 1-081 号),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出口卖方信贷;并以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日升常州”)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和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后续将在《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项下继续开展相关借款业 务。本次担保前,日升常州累计为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日升常州 累计为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45,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1,000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放款后,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22,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02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5、注册资本:114,001.39 万元人民币 6、主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 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23 号)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日升常州系公司全资公司。 8、东方日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东方日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3-31(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778,271,326.44 43,093,991,991.33 负债总额 29,538,189,565.78 31,575,766,239.19 净资产 11,240,081,760.66 11,518,225,752.14 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90,923,963.11 20,239,346,275.25 利润总额 -332,822,697.77 -4,005,820,130.67 净利润 -265,604,392.47 -3,432,069,629.37 三、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1、权利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水南路 1 号 3、产权证号:苏(2020)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27475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6036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 产权第 0095821 号、苏 (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24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4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22 号 、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768 号。 4、面积:占地面积 301,654.25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5,572.03 平方米 四、合同基本情况 日升常州以其自有工业厂房为公司和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抵押权人、甲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2、债务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人、乙方: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财产:公司的自有工业厂房 6、抵押范围: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下述两项(以下称“被担保债务”):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 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 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7、担保期间: 抵押担保期限 5 年,截止日为 2027 年 6 月 7 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072,044.45 万元人民币(以 2025 年 7 月 22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71.29%和 26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实际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 906,785.90 万元人民币(以 2025 年 7 月 22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 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4%和 78.8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037a9d02-b909-4511-ac51-62b517d2f597.PDF ─────────┬──────────────────────────────────────────────── 2025-07-18 17:06│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 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持股份 司 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比 例 押 东及一 致行动 人 林海峰 是 6,800,000 2.40% 0.60% 否 否 2025 年 双方办 严* 融资 7 月 17 理解除 日 质押登 记之日 合 计 - 6,800,000 2.40% 0.60%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注[1] 注[2] 林海峰 282,998,377 24.82% 110,880,000 117,680,000 41.58% 10.32% 0 0% 0 0% 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1]、[2]:上述数据未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49b1be52-e167-4746-9867-435146eb3953.PDF ─────────┬──────────────────────────────────────────────── 2025-07-18 17:06│东方日升(300118):关于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15,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8 4,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含)以下的全资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31,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 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预计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8,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审批担保业务方案及业务相关 合同,并同意董事长/总裁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预计公司及 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5 )进出银(甬信合)字第 1-078 号),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出口卖方信贷;并以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日升常州”)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公司和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 任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后续将在《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项下继续开展相关借款业 务。本次担保前,日升常州累计为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后,日升常州累计为公司 提供有效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02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5、注册资本:114,001.39 万元人民币 6、主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 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23 号)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日升常州系公司全资公司。 8、东方日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东方日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5-3-31(未经审计) 2024-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778,271,326.44 43,093,991,991.33 负债总额 29,538,189,565.78 31,575,766,239.19 净资产 11,240,081,760.66 11,518,225,752.14 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90,923,963.11 20,239,346,275.25 利润总额 -332,822,697.77 -4,005,820,130.67 净利润 -265,604,392.47 -3,432,069,629.37 三、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1、权利人: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水南路 1 号 3、产权证号:苏(2020)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27475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6036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 产权第 0095821 号、苏 (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24 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4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 0095822 号 、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768 号。 4、面积:占地面积 301,654.25 平方米、建筑面积 205,572.03 平方米 四、合同基本情况 日升常州以其自有工业厂房为公司和进出口银行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 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抵押权人、甲方: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2、债务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抵押人、乙方: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财产:公司的自有工业厂房 6、抵押范围: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下述两项(以下称“被担保债务”): (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 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 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 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为 3,072,057.75 万元人民币(以 2025 年 7 月 18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71.29%和 267.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实际总余额(本次担保对应的主合同尚未放款)为 906,785.98 万元人民币(以 2025 年 7 月 18 日的汇率计算),占 2024 年末 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4%和 78.8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a39928d7-0620-4e7a-ab20-4d2312b429a0.PDF ─────────┬──────────────────────────────────────────────── 2025-07-02 17:12│东方日升(300118):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林海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 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持股份 司 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质 一大股 比 例 押 东及一 致行动 人 林海峰 是 16,000,000 5.65% 1.40% 否 否 2025 年 双方办 重庆市万 融资 7 月 1 日 理解除 盛区恒辉 质押登 小额贷款 记之日 有限公司 合 计 - 16,000,000 5.65% 1.40%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注[1] 注[2] 林海峰 282,998,377 24.82% 94,880,000 110,880,000 39.18% 9.73% 0 0% 0 0% 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1]、[2]:上述数据未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 注其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ba04a225-6bc8-4145-bc8b-6c92078cb78f.PDF ─────────┬──────────────────────────────────────────────── 2025-07-01 17:16│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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