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0 经纬辉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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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12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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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8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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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6:48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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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5:48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自愿披露受让参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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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对经纬辉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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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经纬辉开(3001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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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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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8:06 │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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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 │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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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 │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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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12│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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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1633824f-d334-4539-8060-bcde3c353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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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8:28│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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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法院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结果,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续利润没有负面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年 8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案号为(2021)津 03 知民初267号一案,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诉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陈建波、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南昌紫微半导体有限责任公
司、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被告侵害其技术秘密。
2022年 3月,公司诉讼代理人收到天津市第三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起诉状,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
系统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追加被告及诉讼请求的请求。
2023 年 2 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号为(2021)津 03 知民初 267号一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诺思(天
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545,300元,由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不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津 03知民初 267 号民事判
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述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将本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
审。一审法院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在二审庭审中,原告诺思(天津)微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当庭明确表示放弃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经纬辉开半导体有限公司、陈
建波、王亮、刘冬梅主张权利,只保留对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侵权指控。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 3月 1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2-19)、2023年 3月 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12)、2023年 5月 29日披露的《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36)、2024年 4月 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6)。
二、本次诉讼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诉讼代理人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知民终 878 号),判决如下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545,300元,由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
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结果,庭审法院认为公司存在技术秘密侵权的主张证据不足。从而保障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消除了资本市场
可能存在的潜在疑虑,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后续利润没有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知民终 87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d9531f15-4471-4941-84cc-3bc210a1d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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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6:48│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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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
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通讯、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4年 10 月 13日,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与股东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署
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生
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除以上事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自愿披露受让参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司与卫伟平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
合同,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卫伟平先生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诺思微”)4.7672%股
权。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控制诺思微的股权将从 17.1125%增加至 21.8797%。
6、公司近期未接受任何形式的调研,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635cf9d2-f70c-4329-a03b-8de536017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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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5:48│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自愿披露受让参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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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自愿披露受让参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6db14c7-7b78-4d92-920d-673c688cb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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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对经纬辉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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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当事人: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双港)旺港路 12 号;
陈建波,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敬崑,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Hoo Yong Keong,天
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冬梅,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海清,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时任董事会秘书。经查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辉开”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 年 3月 6日,经纬辉开披露《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 New Vision Display,Inc
.(以下简称“NVD”)与 ReviverMX,Inc.(以下简称“Reviver”)签署增资协议,以 0.43美元/股的价格认购 Reviver发行的优先
股。因公司董事长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 Hoo Yong Keong均持有 Reviver股份,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 年 4 月 23 日,经纬辉开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显示,NVD实际已于 2023年 4月 21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分两批次完成对 Reviver股份的认购,交易金额合计1.57亿元,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17%。经纬辉开未及时就
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纬辉开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1.4条、第 5.1.1条和第 7.2.8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纬辉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 Hoo YongKeong、董事会秘书刘冬梅、时任董事会秘书江海清未能恪尽职守
、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 月修订)》第 1.4条、第 4.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
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2.4 条、第 12.6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
— 2 —
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 Hoo Yong Keong、董事会秘书刘冬梅、时任
董事会秘书江海清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0 月 29 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2DD88CFCF3FEDF928AD14E7D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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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经纬辉开(30012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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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f5dba22-7c4d-4b93-9480-ca8ac6841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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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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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新辉开”)拟收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实”)38方合伙人持有诺信
实 97.1729%的合伙企业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57)。
二、进展情况
经与诺信实相关股东协商,公司及江苏新辉开最终与诺信实 37 方股东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收购其合计持有的诺信实 95.
5573%合伙企业份额,交易价格为 11,83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诺信实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0.8078%
司
2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117,30 11,730 94.7495%
限公司
3 秦金凤 有限合伙人 150 150 1.2116%
4 黄光芒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0.8078%
5 徐俊杰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0.8078%
6 深圳市德能达企业管理合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1.6155%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380 12,380 100.0000%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诺信实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3URY1D
名 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建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出 资 额:12,3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08月 10日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环东路西新业五街北3号楼22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f7611e20-5856-4c66-bc5b-292c3497aa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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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18:06│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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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情况将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2、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上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2024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7 日连续九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网络通讯、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24 年 10 月 13 日,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与股东董树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签
署了《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董树林先生、张国祥先生、张秋凤女士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陈建波先
生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3,646,8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以上事项,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实”)合伙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收
购其持有诺信实 97.1729%的合伙企业份额。
本次交易前,公司直接持有诺思微 9.1880%股权,诺信实持有诺思微 7.924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
式控制诺思微 17.1125%股权。诺思微主营射频芯片,射频芯片是无线通信核心,对通信质量、信号强度、稳定性及网络连接速度起
着重大影响。当前我国射频芯片主要依赖进口,诺思微市场份额仍然较低。
6、公司近期未接受任何形式的调研,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拟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且未向第三方提供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信息。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大幅上涨,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4、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1da84546-2921-4d26-b3f3-84affe2e3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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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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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521d885c-4610-4e56-b404-c4e58a071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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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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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经纬辉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853d5333-0496-45f9-85fd-ee8bce8fc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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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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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662f6302-4be7-46f9-ba7d-225308236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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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21:33│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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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辉开(30012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16e0862a-c3c1-4a58-aa6e-af10e48df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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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0:00│经纬辉开(300120):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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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13 日北京时间 11:00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月 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深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新辉开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辉开”)拟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诺信实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实”)38方合伙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诺信实 97.1729%的合伙企业份额。
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诺信实 37方有限合伙人持有的诺信实合计 96.3651%的合伙企业份额,作为诺信实有限合伙人,交易价
格合计为11,93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江苏新辉开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诺信实普通合伙人陈建湘持有的诺信实
0.8078%的合伙企业份额,作为诺信实普通合伙人,交易价格合计为 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市
场竞争力。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表决情况: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存在差异,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拟按照如下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到位 募集资金到位
前拟使用金额 后拟使用金额
1 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9,071.49 81,586.19 49,034.29
2 补充流动资金 21,526.69 21,526.69 21,000.00
合计 130,598.18 103,112.88 70,034.29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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