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1 阳谷华泰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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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50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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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45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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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9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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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7:05 │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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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7:05 │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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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6:00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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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6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阳谷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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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20:02 │阳谷华泰(30012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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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20:01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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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20:01 │阳谷华泰(300121):关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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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6:50│阳谷华泰(300121):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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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或“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
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阳谷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为保证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戴瑞克”)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与工行阳谷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工行阳谷支行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30年 2 月 12 日期间对阳谷华泰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上述接受担保事项已经戴瑞克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015871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6、注册资本:44,871.419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3月2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10、担保人和公司关系:戴瑞克为阳谷华泰的全资子公司。
11、经营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651,958,342.17 元,负债
总额 1,011,722,354.77 元,净资产2,640,235,987.40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32,349,229.50 元,利润总额329,146,277.01
元,净利润 301,782,111.72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672,912,572.99 元,负债总额 998,022,258.29 元,净
资产 2,674,890,314.70 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15,298,233.83元,利润总额 195,103,251.27元,净利润 178,966,4
64.5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数据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数据。
1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
被担保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30 年 2 月 12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阳谷支行依据与阳谷华泰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
、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阳谷华
泰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
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
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
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戴瑞克为公司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会占用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8,02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0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cabfef0d-ea42-4114-b877-eb8da8d19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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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45│阳谷华泰(300121):关于2024年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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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30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1.45元/股(含)。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 2024年回
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4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本数)”,将回购资金
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9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ebe4e1d5-9282-43cb-87dc-1ea29ff75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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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9│阳谷华泰(300121):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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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节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者
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本次交易预案后但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
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南聚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传华、武凤云等持有的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
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4年10月25日
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4-103)。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
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1月1日开市起复牌。
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7、2024-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
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编制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
关事项,披露正式方案,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2ce2bad8-b350-45f3-a465-6472ffebb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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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7:05│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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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15d9edc3-003a-454e-9ec6-3d7bf60ff7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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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7:05│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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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中泰证券关于阳谷华泰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60df46b5-74ef-466a-8ba5-b34e6edcbe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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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6:00│阳谷华泰(3001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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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信息见公司2024年10月1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在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5日止的期间内与戴瑞克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2024年1月18日《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
2025年1月14日,戴瑞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和《保证金质押合
同》,承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承兑期限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7月14日,公司对协议范围内形成的1,400万元敞口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
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8,0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7d2f5920-6328-48a2-b65c-d68486dc4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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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06│阳谷华泰(300121):关于“阳谷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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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1;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2、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恢复转股。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阳谷转债”自 2025 年 1 月 2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1 月 9 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阳谷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根据相关规定,“阳谷转债”将在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5年 1 月 9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eaa16d56-42d1-480f-80e6-40ba531e9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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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20:02│阳谷华泰(300121):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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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6,84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
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709,51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42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0,899,587.04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30,899,587.04元÷448,709,512×10=0.68863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
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8632元/股。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若在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由408,992,474股增加至448,709,512股。公司可转债自2025年1月2日
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709,512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42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0,899,587
.04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42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97 王传华
2 01*****624 尹月荣
3 01*****521 王文博
4 08*****57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1*****245 王文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 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即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286,84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8,709,512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7,286,840股后的441,42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30,899,587.04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
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0,899,587.04 元÷448,709,512×10=0.68863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88632
元/股。
2、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 9.53 元/股,调整后
“阳谷转债”转股价格为 9.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阳
谷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3、根据公司《关于 2024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1 月 1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9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阳谷县清河西路 3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超、卢杰
咨询电话:0635-5106606
传真电话: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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