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1 阳谷华泰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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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10│阳谷华泰(300121):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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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保荐人”)作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泰”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阳谷华泰本次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阳谷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91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
847,650.4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4,152,349.58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JNAA3B05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6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阳谷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2029 年 7 月
26 日止。
二、“阳谷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阳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1 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11 月 6 日起由 9.91 元/股调整为 9.87 元/股。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
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62元/股。
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
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2 名激
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失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1 人,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91,000 股,归属价格为 5.59 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
股。
三、“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四、本次“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八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62 元/股)的 130%(即 12.506 元/股)。“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元/股
,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七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
.58 元/股)的 130%(即 12.454元/股)。因此,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阳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五、“阳谷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议案》。综合考虑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且在未来
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阳谷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自2025 年 5 月 2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阳
谷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谷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核实,在“阳谷转债”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主体”)交易“阳谷转债”情况如下:
单位:张
序 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买 期间合计卖出 期末持
号 名称 数量 入数量 数量 有数量
1 王传华 控股股东、实际 1,035,056 0 1,035,030 26
控制人
2 王文博 董事长、总经理 284,387 0 284,387 0
合计 1,319,443 0 1,319,417 2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阳谷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收到上述相关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谷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相关主体拟减持“阳
谷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47bd0351-b77c-4bce-9b0f-6a7b152ec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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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06│阳谷华泰(300121):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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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股票价格已
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
“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阳谷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后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
一、“阳谷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091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
847,650.4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4,152,349.5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JNAA3B05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阳谷转债”,债券代码“123211”。“阳谷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9 年7 月
26 日止。
二、“阳谷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阳谷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91 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2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1.80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2 名激
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
款,结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6 日起由 9.91 元/
股调整为9.87 元/股。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
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08,989,57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735,000 股后的 403,254,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2.5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
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由 9.87 元/股调整为 9.62 元/股。
4、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
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2 名激
励对象中,本归属期内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7,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
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41 人,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4,191,000 股,归属价格为 5.59 元/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
三、“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四、本次“阳谷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八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62 元/股)的 130%(即 12.506 元/股)。“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
,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七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
.58 元/股)的 130%(即 12.454 元/股)。因此,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阳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五、“阳谷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议案》。综合考虑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且在未来
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阳谷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2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阳
谷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谷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阳谷转债”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主体”)交易“阳谷转债”情况如下:
单位:张
序 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期初持有 期间合计买 期间合计卖出 期末持有
号 名称 数量 入数量 数量 数量
1 王传华 控股股东、实际控 1,035,056 0 1,035,030 26
制人
2 王文博 董事长、总经理 284,387 0 284,387 0
合计 1,319,443 0 1,319,417 26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阳谷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上述相关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阳谷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相关主体拟减持“阳谷转
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事项无异议。
八、风险提示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4.98 元/股,“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为 9.58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由 9.58 元/股调整为 9.53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阳谷转债”可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阳谷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be2b4912-cea2-42dc-93c7-5a6ac25b9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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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06│阳谷华泰(3001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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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87fc8625-6895-4b4c-b541-b713078e8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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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9:56│阳谷华泰(300121):关于“阳谷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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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11;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2、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恢复转股。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阳谷转债”自 2024 年 11 月 14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止暂停转股。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阳谷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根据相关规定,“阳谷转债”将在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4年 11 月 21 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7bb5e779-6eb2-489b-a232-98af70284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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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5:46│阳谷华泰(300121):阳谷华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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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阳谷华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182463ba-f8c0-4879-9ae7-b7364948d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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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50│阳谷华泰(300121):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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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在泰国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公司计划在泰国投资新建橡胶助剂
生产基地,项目第一期投资总额不超过3,76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生产厂房建设、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
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泰国生产基地。《关于公司在泰国
投资新建生产基地的公告》详细信息见公司2024年7月3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泰国子公司的设立登记,并先后取得山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700202400285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鲁发改开放备〔2024〕285号),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泰国子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英文:HTT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登记编号:0215567009834
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股权结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其中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系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888 Mu 2, Sam Nak Thong, Mueng Rayong District, Rayong 20110Thailand
经营范围:一般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产品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其他一般化工产品的
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其原材料的进口和成品的出口;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普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1、境外企业名称: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2、国家/地区:泰国
3、设立方式:新设
4、投资主体: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比99%,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 股比1%。
5、投资总额:3,760万美元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包括橡胶助剂)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贸易
7、备案文号:鲁境外投资[2024]N00285号
8、投资路径: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和《山东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鲁发改外资〔2018〕1393号)
,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及香港子公司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在泰国合资新建3万吨橡胶助剂生产工厂项目予以备案。本通
知书有效期2年。
1、项目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博为化学(香港)有限公司在泰国合资新建3万吨橡胶助剂生产工厂项目
2、投资主体: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地点:直接目的地:泰国-罗勇府 最终目的地:泰国-罗勇府
4、项目总投资:3,760万美元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泰泰国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ee90fbfd-9635-4356-ade1-46bb280fe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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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47│阳谷华泰(30012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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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a1c4060-482b-469e-a435-ee12b1a67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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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46│阳谷华泰(300121):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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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回购概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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