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3 ST亚光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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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28 │ST亚光(30012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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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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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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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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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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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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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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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亚光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26]第0│
│ │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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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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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 │亚光科技(300123):亚光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6]第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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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28│ST亚光(30012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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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4月 2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与自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1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正积
极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一方面积极与债权人保持沟通,推动债务展期与还款计划调整,并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情
况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着力加快资金回笼,包括加大应收款催收、处置闲置资产及保障在手订单交付。同时,公司全面强化预算与
成本管控,通过降本增效提升盈利水平,并积极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争取引入中长期股权或债权资金,持续优化资本与债务结构。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累计跌幅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937dc2a-0297-4799-a3f6-52bac2ed9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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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亚光科技(30012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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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300123):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fab7a85-54d1-49f2-b25d-4e871d1a38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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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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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沅江中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沅江
中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办理续贷,涉及主债权金额 228 万元。二级全资子公司益阳中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益阳中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方已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沅江中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琼湖办事处塞南湖村入园大道 02 栋 101
法定代表人 李国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12-26
注册资本 27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81MA4L9MMTXC
经营范围 船舶及船舶机械、玻璃钢船舶及制品制造、销售、维修;船舶设计;船舶机械修
理、加工;钢结构制造;船机配件零售;渔政船舶制造;水上平台、水上房屋、
环保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益阳中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2、财务情况(单体报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75.73
负债总额 7,177.89
净资产 -3,402.16
项目 2025 年度(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7.39
营业利润 -290.37
净利润 -290.82
被担保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江支行
2、债务人:沅江中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益阳中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自 2023 年 6月 5日至 2031 年 4月 3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2,280,000.0
0 元(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债权人)依据与沅江中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债
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
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
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
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5、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
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
算)为 12.6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2.40%,担保余额(含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共
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为 9.3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4.1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及
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28345d8-72c2-426f-8134-20070f95b7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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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40│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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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湖南海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斐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跃先先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赵镜女
士为李跃先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海斐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李跃先先生、赵镜女士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0.4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此前已审批且尚在有效期内
的额度)。为保证此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拟为公司
及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20.43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
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协商签订
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事项《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皮长
春先生、李基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市公
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
以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上述关联方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
带责任担保外,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斐控股、实际控制人李跃先先生及其配偶赵镜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且该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充分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1313e6e-a8a0-46a8-b07d-daa618dc7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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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亚光科技(30012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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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沅江市游艇工业园亚光科技方舟楼一楼美兰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信及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5.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议案 3、议案 4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
益,上述所有提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熊超先生、沈晓峰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 1820号亚光科技园
4、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
、(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
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 5月 12日 17:00之前送达公司(登
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后
与公司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梦瑶 联系电话:0731-84445689
邮编:410000 邮箱:stock@cnsunbird.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西大道 1820号亚光科技园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3e804b3-82bd-4836-8cae-3dcdacf6f2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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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9│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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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熊超,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高级会计师职称。职业经历
包括:曾任湖南省农业厅计财处副科长、学会秘书长、会计师;海南民福投资集团总会计师;湖南物资产业集团进出口总公司副总会
计师兼财务部长、高级会计师;湖南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大学产业经济办副主任;湖南大学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湖南大学后勤保障部总经济师。自 2022 年 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参与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参会情形。本人对相关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
慎研究,始终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决策出发点。经综合考量,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会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联方无偿担保事项、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参与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据各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1、审计委员会方面:作为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 8次会议,组织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
各季度及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等重大事项。本人在年度内持续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
控制监督,严格审查对外担保合规性,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面:本人出席了 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等事宜。在与其他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过程中,始终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保持密切、专业的日常沟通。沟通主要聚焦于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程序落实、重大会计判断及相关风险等重要
议题,旨在监督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切实保障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现场考察公司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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