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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3(亚光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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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3 亚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8 19:30 │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9:27 │亚光科技(30012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4-28 19:26 │亚光科技(30012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9:26 │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27 16:25 │亚光科技(30012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2-385号 │ ├─────────┼──────────────────────────────────────────────┤ │2025-04-27 16:24 │亚光科技(300123):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4-27 16:24 │亚光科技(300123):市值管理制度 │ ├─────────┼──────────────────────────────────────────────┤ │2025-04-27 16:24 │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 ├─────────┼──────────────────────────────────────────────┤ │2025-04-27 16:24 │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沈晓峰) │ ├─────────┼──────────────────────────────────────────────┤ │2025-04-27 16:22 │亚光科技(3001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 ─────────┬──────────────────────────────────────────────── 2025-04-28 19:30│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f9c3453e-eb79-4376-99c2-c89011d67650.PDF ─────────┬──────────────────────────────────────────────── 2025-04-28 19:27│亚光科技(300123):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2025年 4月 28日,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ee644011-0f6e-4abd-a308-4e91117541b4.PDF ─────────┬──────────────────────────────────────────────── 2025-04-28 19:26│亚光科技(30012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亚光科技(30012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4e3e684-c729-4514-884a-9f2da03f0c22.PDF ─────────┬──────────────────────────────────────────────── 2025-04-28 19:26│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光科技(3001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25f95b9-69fe-46b2-9060-e506b4d088a8.PDF ─────────┬──────────────────────────────────────────────── 2025-04-27 16:25│亚光科技(30012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2-385号 ─────────┴──────────────────────────────────────────────── 亚光科技(30012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审〔2025〕2-385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410217e7-b434-40b7-a0bd-e2cc4e0361f0.PDF ─────────┬──────────────────────────────────────────────── 2025-04-27 16:24│亚光科技(300123):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组织协调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并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舆情工作小组。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小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和措施 第九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 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以及证券部在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初步评估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如为重大舆情, 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小组会议,必要时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局报告。 第十一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第十二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 工作小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小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 情变化,舆情工作小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与媒体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经核实舆情确属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联系处置,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减 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舆情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 司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在舆情得到初步控制后,公司应持续监测相关舆情动态,以便能够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舆情得到完全控制后, 公司应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危机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得到有效处置后,舆情工作小组应召集公司有关部门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采取的措施、责任和 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评估总结,进行制度的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 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 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 订。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c078dc95-2e18-4542-90a5-f486742f4fde.PDF ─────────┬──────────────────────────────────────────────── 2025-04-27 16:24│亚光科技(300123):市值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 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 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通过制 定正确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等方式,利用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 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得进行 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 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 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应 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 实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 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 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 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 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 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 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 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分红规划,积极实施分红。坚持为投资者提 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积极收集、分析 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向资本市场充分展示 公司价值。 (五)信息披露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 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适时开展股份回购、股东增持等,避免股价剧烈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如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异常波动,公司应根据相关要求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二)立即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由证券部牵头,联合公司相关部门,对可能导致股价下跌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进行全面排查; (三)必要时可以召开投资者交流会,对外说明公司对股价下跌原因的客观分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计划等,以 及公司正在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如果股价下跌是由于市场对公司某些信息的误解导致的,公司可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视情况进行自愿性披露,提 供更多有助于投资者正确理解公司状况的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修 订。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248f7a9-3b73-4928-84a7-c574a92d1086.PDF ─────────┬──────────────────────────────────────────────── 2025-04-27 16:24│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超) ─────────┴──────────────────────────────────────────────── 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熊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50cb6e68-9372-4c73-b575-efa94fec6076.PDF ─────────┬──────────────────────────────────────────────── 2025-04-27 16:24│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沈晓峰) ─────────┴──────────────────────────────────────────────── 亚光科技(300123):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沈晓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f89f9e4a-c5b4-4525-8340-03052d5c05d3.PDF ─────────┬──────────────────────────────────────────────── 2025-04-27 16:22│亚光科技(3001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对天健 2024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人数 2356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07家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544家 客户家数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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