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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4(汇川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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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4 汇川技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02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16:10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7:02 │汇川技术(300124):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3 17:02 │汇川技术(3001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3 17:02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 │ │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6-03 17:00 │汇川技术(300124):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1 17:18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7 17:16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7 17:16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5-21 19:58 │汇川技术(30012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 ─────────┬──────────────────────────────────────────────── 2026-07-20 17:0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完善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 民币 84.5元/股(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及《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0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7%,最高成交价为 7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85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40,407,826.24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cd5d350-d34f-484c-b070-348f62ad6cc7.PDF ─────────┬──────────────────────────────────────────────── 2026-07-01 16:10│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4.5 元/股(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4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3%,最高成交价为 78.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74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14,309.11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833af9f-6a7d-4ed1-b00c-0c1f2697c346.PDF ─────────┬──────────────────────────────────────────────── 2026-06-03 17:02│汇川技术(300124):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汇川技术(300124):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8ec3492-2a13-4bc0-89c3-29e1f703ce7d.PDF ─────────┬──────────────────────────────────────────────── 2026-06-03 17:02│汇川技术(3001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6年 5月 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兴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公司副总裁邵海波、李瑞琳、易高翔,财务总监刘迎新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项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1、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1.56元/股调整为 41.06元/股 。 因公司董事李俊田、周斌、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获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 41.56 元/股调整为 41.0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59.90元/份调 整为 59.4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42.46元/股调整为 41.96元/股 。 因公司董事李俊田、刘宇川、宋君恩、杨春禄获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 5名董事 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 42.46 元/股调整为 41.9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70 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1,952,292股后的 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元人民币(含 税)。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 42.46元/份调 整为 41.96元/份。 因公司董事周斌获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7233849-e1e0-4b7d-bb7c-297b3bdace5d.PDF ─────────┬──────────────────────────────────────────────── 2026-06-03 17:0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 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下合称“ 本次调整”)。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07,603,944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若在相关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在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调整情 况如下: 1.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1.56元/股调整为41.06元/股; 2.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41.56元/股调整为41.06元/股; 3.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90元/份调整为59.40元/份。 4.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46元/股调整为41.96元/股; 5.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42.46元/股调整为41.96元/股; 6.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42.46元/份调整为41.96元/份。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fd0be47-2880-4f84-950e-978b963b96f8.PDF ─────────┬──────────────────────────────────────────────── 2026-06-03 17:00│汇川技术(300124):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汇川技术(300124):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8169df3-19fb-4d48-9ffd-30bb5a4dbe91.PDF ─────────┬──────────────────────────────────────────────── 2026-06-01 17:18│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4.5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及 2026年 5月 27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1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最高成交价为 7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1,380,767.47 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e41771a3-9d80-4b6b-91e9-14389d9230dd.PDF ─────────┬──────────────────────────────────────────────── 2026-05-27 17:16│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952,29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 额=2,705,651,652股×5元/10股=1,352,825,826.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352,825,826. 00元/2,707,603,944股*10股=4.996394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6394元/股。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董事会审 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2,707,445,47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809,392 股后的股本2,706,636,087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353,318,04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新增股份数量158,465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已由2,7 07,445,479股变更为2,707,603,944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952,292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705,651,652股为 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52,825,826.0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 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根据股份性质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2)根据股东账户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3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2 01*****711 朱兴明 3 01*****318 李俊田 4 01*****289 宋君恩 5 00*****260 刘迎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除权除息参考价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 1,352,825,826.00 元=(2,707,603,944 股-1,952,292 股)×5元/10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4.996394 元计算,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352,825 ,826.00元/2,707,603,944股*10股=4.996394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639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 权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行权价格及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上限将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及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 总部大厦 1单元 101) 咨询联系人:曾艳、张旸 咨询电话:0755-83185787 邮 箱:ir@inovance.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5da6aa1-eab0-428f-a02a-7a43890eb1f8.PDF ─────────┬──────────────────────────────────────────────── 2026-05-27 17:16│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4.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 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2,70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952,292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639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85元/股-0.4996394元/股≈84.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a7f5a0e4-50d2-4f2e-964f-83fcb114853b.PDF ─────────┬──────────────────────────────────────────────── 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 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后,由股东会批准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根据当年整体收入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当年公司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增长率原则上不超过经营收入增长率。 第七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员工薪酬水平。第八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结构包 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项目奖、中长期激励及福利等。公司依据业务特点及个人价值创造,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组合,同时结合外 部市场情况定期进行更新。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市场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部门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核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三)项目奖:公司根据年度目标,就关键任务的达成及突破设立临时性专项奖励,作为员工薪酬补充。 (四)福利:公司在满足正常薪酬发放后额外向员工提供的保障关怀措施。福利包含但不限于假期福利、商业保险、健康体检、 伙食津贴、住宿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福利、爱心基金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五)中长期激励:公司通过实施长效激励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中 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制定的中长期激励方案执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第九条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 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条 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员工的绩效薪酬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薪酬方案,一次性或分次递延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十二条 员工中长期激励的计算和发放按照公司具体的激励方案执行。第十三条 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福利的发 放按员工所在公司当地政府要求及公司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业绩达成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业务调整;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与个人的连续绩效表现; (四)同行业薪资水平。每年通过薪酬洞察,收集同行业薪资数据,并进行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本制度生 效起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315f9c-8524-40a7-aa03-a19e318743ba.PDF ─────────┬──────────────────────────────────────────────── 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3f1a0aa-6c54-4fce-9a1c-867c0922c0ac.PDF ─────────┬──────────────────────────────────────────────── 2026-05-21 19:58│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 5号楼 3F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兴明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1,760,493,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5.0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1,133,793,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 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合计 626,700,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596%。 2.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 勇律师、顾永泽律师列会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59,872,684 235,900 384,550 股份数量(股) 981,379,663 235,900 384,5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648% 0.0134% 0.0218% 占出席会议中 99.9368% 0.0240% 0.0392%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2.《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60,019,584 260,200 213,350 股份数量(股) 981,526,563 260,200 213,3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731% 0.0148% 0.0121% 占出席会议中 99.9518% 0.0265% 0.0217%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60,035,984 228,400 228,750 股份数量(股) 981,542,963 228,400 228,7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740% 0.0130% 0.0130% 占出席会议中 99.9534% 0.0233% 0.0233%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4.《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 1,753,305,074 6,509,278 678,782 股份数量(股) 974,812,053 6,509,278 678,782 (股) 占出席本次 99.5917% 0.3697% 0.0386% 占出席会议中 99.2680% 0.6629% 0.0691% 股东会有效 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 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5.《关于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量(股) 1,759,955,615 330,969 206,550 股份数量(股) 981,462,594 330,969 206,550 占出席本次股 99.9695% 0.0188% 0.0117% 占出席会议中 99.9453% 0.0337% 0.0210% 东会有效表决 小股东所持有 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 比例 总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周勇律师、顾永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fcb8c41-08d3-4f92-835f-3f413f8eed19.PDF ─────────┬──────────────────────────────────────────────── 2026-05-15 16:1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6c82786-60c1-470e-b5f2-9de68d6a7bc7.PDF ─────────┬──────────────────────────────────────────────── 2026-05-15 16:14│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 5号楼 3F多功能会议室(临近 1号门) 9.股东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 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届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 议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9: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 于 2026年 5月 19日 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艳、张旸 联系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单元 101) 联系电话:0755-83185787 传 真:0755-83185659 邮 箱:ir@inovance.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188f960-e17b-4402-8c49-2dca0e14c37d.PDF ─────────┬──────────────────────────────────────────────── 2026-05-11 17:34│汇川技术(300124):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至创业板上市2025年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汇川技术”)将其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动力”)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分拆规则》”),对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联合动力是否发生对上市 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联合动力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以及上市公司 是否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汇川技术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2024 年 5 月 17 日,汇川技术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等 本次分拆上市相关议案。汇川技术对上述事项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动力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321 号)。2025 年 6 月 12 日,联合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申 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5 年 7 月 11 日,联合动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汇川联合动力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50 号)。2025 年 9月 25 日,联合动力于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 二、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和联合动力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资产进行独立登记 、建账、核算、管理。联合动力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联合动力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 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联合动力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占用、支配联合动力 的资产或干预联合动力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联合动力拥有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公司与联合动力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联合动力在创业板上市未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 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分拆规则》的要求。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10,484.42万元,同比增长 2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505,000.21 万元,同比增长 17.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95,050.54万元,同比增长 22. 66%。分拆上市后,公司仍为联合动力控股股东,联合动力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分拆上市后,联合动力拓宽了融资渠道 ,提高了上市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增强了综合实力。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上市后,继续保持了独立性,未因本次分拆上市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三、分拆上市后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 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上市后,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2025 年,公司主要财 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营业收入 4,510,484.42 3,704,095.21 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05,000.21 428,549.33 17.8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95,050.54 403,583.22 22.66%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68,102.54 720,044.02 -7.21% 流量净额 资产总额 7,131,439.36 5,717,882.42 2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535,299.15 2,799,437.79 26.29% 的净资产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7 1.60 16.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5 1.60 15.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6.34% 16.52% 减少 0.18 个百分点 率 2025 年,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发展态势向好。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4,510,484.42 万元,同比增长 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000.21 万元,同比增长 17.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95,0 50.54 万元,同比增长 22.66%。 公司不存在由于本次分拆上市导致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本次分拆上市后,联合动力没有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关于联合动力及本次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汇川技术在分拆所属子公司联合动力上市后持续督导期间符合《分拆规则》的相关要求: (一)上市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在分拆后继续保持独立经营,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分拆上市后联合动力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 (三)本次分拆上市后联合动力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关于联合动力及本次分拆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ba645c7-e56b-4ed5-b6cb-d79c8d19fb97.PDF ─────────┬──────────────────────────────────────────────── 2026-05-06 16:56│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5元 /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6年 4月 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73,204,654 17.48% 2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466,043,804 17.21% 3 刘国伟 77,724,570 2.87% 4 李俊田 75,919,995 2.80% 5 唐柱学 60,777,990 2.24% 6 赵锦荣 59,156,201 2.18% 7 刘迎新 52,627,869 1.94% 8 李芬 41,385,074 1.53% 9 杨春禄 41,322,386 1.53% 10 刘宇川 38,579,234 1.42%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额的 比例 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73,204,654 19.63% 2 深圳市汇川投资有限公司 466,043,804 19.34% 3 刘国伟 77,724,570 3.22% 4 赵锦荣 59,156,201 2.45% 5 李芬 41,385,074 1.72% 6 钟进 38,462,340 1.60% 7 陆松泉 36,569,799 1.52% 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30,600,000 1.27%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26,691,500 1.11% 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10 陈若丹 23,039,465 0.9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74adea8-50d7-4561-8210-2be86ce2f44b.PDF ─────────┬──────────────────────────────────────────────── 2026-05-06 16:56│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5元 /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最高成交价为 6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5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282,054.59 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87e253a7-1aef-4bff-9a86-20924fcdb02a.PDF ─────────┬──────────────────────────────────────────────── 2026-04-30 15:50│汇川技术(30012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5元 /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2026年 4月 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2,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最高成交价为 6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282,054.59 元。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77a5b70-8a46-4156-8b3c-b26939831df8.PDF ─────────┬──────────────────────────────────────────────── 2026-04-28 21: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4d82f8-960e-4145-93f9-2555cd87e162.PDF ─────────┬──────────────────────────────────────────────── 2026-04-28 21: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 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 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 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 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72/documents/sehk26042802303_c.pdf英文: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72/documents/sehk26042802304.pdf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 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 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 、批准或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a56e79b-feae-43be-b701-0b3ac2e6eeb8.PDF ─────────┬──────────────────────────────────────────────── 2026-04-27 19:55│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f1b8391-faa7-4068-9725-c96e3a20c659.PDF ─────────┬──────────────────────────────────────────────── 2026-04-27 19:55│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川技术”)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为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的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总余额由合计不超过6亿元调整为不超过9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7.51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年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结合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买方信贷需求,将买方信贷担保总余额由不超过9亿元调整为不 超过12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客户 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实施买方信贷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范围;筛选确定合作银行;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 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 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的信誉良好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 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2.与公司合作不少于一年; 3.不是汇川技术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为 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以业务实施时为准。 四、担保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买方信贷担保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开拓新市场,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如果客户到期不能还款 ,银行将要求公司代偿。 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被担保客户对象的标准、内部评审机制、买方信贷相关工作岗位职责 以及该业务的操作流程。 2.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对客户进行严格评审。评审过程涉及到客户信用等级测评、客户资信调查等,并借助合作银行启动对客户 的资信调查。 3.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经管理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 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 、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买方信贷业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 5.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 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公司本次对买方信贷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系根据公司 2025 年买方 信贷业务实施情况,同时结合了 202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买方信贷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公司业务。 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得为关联企业、亏损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客户提供担保, 并且公司建立了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范,可有效防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9%。若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79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其中,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7.51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51502a-42b6-46b5-b67b-f3aefd61a668.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 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天鹅荡路 52号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B区 5号楼 3F多功能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 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10.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 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 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先生、赵晋琳女士、黄培先生均已经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届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 议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至 2026年 5月 19日,9: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 于 2026年 5月 19日 18: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 (5)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艳、张旸 联系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具体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单元 101) 联系电话:0755-83185787 传 真:0755-83185659 邮 箱:ir@inovance.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ef02e7-c704-44b1-bff4-bee9357e690f.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晋琳) ─────────┴────────────────────────────────────────────────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赵晋琳,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注册税务师和会计师,美国密苏里大学访问 学者。曾在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并任深圳大学会计系教授及研究生导师、年年卡集团有限公司(现银盛数惠数字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 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 决议执行情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前详细研究公 司财务报表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在会议中对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进行提示或建议;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管理提出了合理建议。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以上,本人2025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 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与职责、重要性以及对业绩完成情况,通过综合考核确定;独立董事的津 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确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基本年薪的议案》,本人对 前述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该事项有助于赋能产业创新,助 力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推动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 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作 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赵晋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d92aca-2320-4327-86bd-f8f43456cdac.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反舞弊及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 为;或不当谋取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 收受贿赂或回扣; 2. 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3. 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4.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8.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不当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上述第 2、3、4、5 项为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第四条 董事会有责任督促管理层营造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条 管理层应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设立举报投诉渠道进行防范和发现舞弊,实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 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各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是反舞弊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 司审计部进行举报。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 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管理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接收员工实名或匿名、外部第三方实名或匿名举报,留下书 面记录并及时向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审计部将举报热线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对外公布,对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及报告 第十条 各级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可通过举报电话热线、电子信箱、信函等途径举报公司及其人员 实际或疑似舞弊案件的信息,包括对公司及其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况的投诉、举报信息。 第十一条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实名举报,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 2 个工作日内报总经理 ;对涉及普通员工及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匿名举报,审计部进行初步评估后决定是否报总经理。 第十二条 对实名举报牵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审计部自接到举报后 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决定进一步调查 事项。董事长在进行有关调查时,视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师或其他机构协助调查。 第十三条 接受举报投诉或参与舞弊调查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门及个人提供投诉举报人的相关资料及举报内容;确因工 作需要查阅投诉举报相关资料的,查阅人员必须对查阅的内容、时间、查阅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审计部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 投诉、举报人在协助调查工作中受到保护。公司禁止任何非法歧视或报复行为,或对于参与调查的员工采取敌对措施 。对违规泄露检举人员信息或对举报人员采取打击报复的人员,将予以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审计部应将舞弊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并通报。 第四章 舞弊的补救措施及处罚 第十六条 发生舞弊案件后,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受影响的业务单位的内部控制要进行评估并改进。 第十七条 对证实有舞弊行为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行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适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41ef7e-b95c-478c-8326-4beb455753ad.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培) ─────────┴────────────────────────────────────────────────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黄培,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工学博士学历,机械制造专业,教授级高工。2002年 至今任武汉制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e-works数字化企业网CEO,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东盟工程与技术科学院(AAET) Foreign Fello w、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国际智能制造联盟副秘书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人工智 能学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 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 决议执行情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组织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工具解锁/归属/行权条 件成就事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和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 绩目标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检查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知识产权、人形机器人业务提出了合理建议。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 映了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以上,本人2025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7天。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 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与职责、重要性以及对业绩完成情况,通过综合考核确定;独立董事的津 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确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基本年薪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 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值的议案》。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相关议案。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七期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对应解锁期/归属期/行权期解锁/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注销部分期权 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就上述议案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该事项有助于赋能产业创新,助 力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推动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 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作出专业 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e72065-2e26-4d4e-b82e-f2d0d427aacf.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伟) ─────────┴──────────────────────────────────────────────── 本人作为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陶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学历。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副教授、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维冠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朗视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顾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顾问、《中国外汇》杂志学术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 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 议的情况。参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进行必要的询问。会上认真参与讨论,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以严谨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对相关决议执行情 况予以积极关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履职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工具解锁/归属/ 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达成情况和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 提取业绩目标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检查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 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 战略布局、业务运营提出了合理化建议。2025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以上,本人2025年度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 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与职责、重要性以及对业绩完成情况,通过综合考核确定;独立董事的津 贴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整体水平确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基本年薪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 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5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议案》《关于确定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值的议案》。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相关议案。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七期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权益进行授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七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对应解锁期/归属期/行权期解锁/归属/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注销部分期权 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就上述议案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人认为该事项有助于赋能产业创新,助 力产业生态协同发展,推动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期战略;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 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作出 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陶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f86896-acf9-4d87-8072-8ca6d7536033.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汇川技术(3001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20125b0-d6b1-4308-b3f2-fd23d35b075a.PDF ─────────┬──────────────────────────────────────────────── 2026-04-27 19:54│汇川技术(30012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汇川技术(30012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99a8ecf-7b64-43d8-8455-7187463152d0.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授权内容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一切与中期分红相关的事宜。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100%。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955ba7-44fb-47e6-85e0-4f6a0fb83d16.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2,157,771,928.0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 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2025 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 7,299,484.00元后,法定公积金累计 1,353,496,902.00 元,已达公司 注册资本的 50%,超出部分不再提取。截至 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7,441,580,085.51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707,445,479股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809,392股后的股本 2,706,636,087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 353,318,04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53,318,043.50 1,104,397,656.61 1,204,746,677.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0,002,089.89 4,285,493,340.70 4,741,863,347.20 (元) 研发投入(元) 4,255,773,574.67 3,147,080,701.82 2,624,147,622.73 营业收入(元) 45,104,844,200.13 37,040,952,138.72 30,419,925,397.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2,030,960,015.8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7,441,580,085.5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662,462,377.66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692,452,925.9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662,462,377.66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0,027,001,899.22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8.91%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389,436,488.94元、7,865,328,560.43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7.68%、11.03%。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392aad-b7bd-43e4-9d77-5c67304249b5.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结合现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陶伟、赵晋琳、黄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2ca4eb-4580-480f-9c06-e9dfb530228a.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 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5,144.01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 1日,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万元) 应收票据 -42.11 应收账款 8,232.36 其他应收款 399.40 存货 37,754.24 固定资产 3,053.19 合同资产 -73.36 商誉 5,792.38 预付款项 27.90 合计 55,144.01 说明:上表合计数与明细项目加总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导致。 3.本次计提减值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 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 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不同类别存 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不同。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商誉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5.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 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6.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列示为预付款项。对于预付款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55,144.01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41,093.69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年 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db0e1d-b90e-4d0b-9be8-bf0e8d6dc139.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为了更高效地盘活资产,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40亿元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 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现有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 内应收账款等资产,投入资产池并换取等额资产池/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可共享给公司及经核准的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申请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并由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使用的额度提供担保。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 关系、资产池服务能力等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2027年度资产池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控股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集团资产池额度,即用 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 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或其转授权人)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联合动力”)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单独 设立资产池,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得使用联合动力的资产池额度。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可为资产池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 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可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 管理的成本; 2.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 平衡管理,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3.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 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将进入保证 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及时通过新增票据、定期存单等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存单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 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等有价票证托收解付情况和安 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组织实施及监督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或其转授权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经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能入资产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8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19%。若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79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8%。其中,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余额为7.51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c493b6-abfb-4c3c-8f8f-1783328be5a8.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汇川技术(300124):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bcd005-5845-4d67-a968-8dbbccb9f65f.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苏州 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宁波伊士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经纬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上海莱恩精密机床 附件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长春汇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汇川工业视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汇川技术(香港) 有限公司、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汇川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汇川技术(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川智控气动 技术有限公司、大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一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南京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汇川技 术有限公司、西安汇川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汇川技术有限公司等二十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93.2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9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包括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研究与开发、产供销业务管理、资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子公司 管理、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包括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持续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产供销业务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 错报 1.5%≤错报 0.6%≤错报<营业收 总额的0.6% 入总额的1.5% 利润总额潜在 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2%≤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 错报 <利润总额的5% 的 2%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6%≤错 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 1.5%≤错报 报<资产总额的1.5% 的0.6% 净资产潜在错 净资产总额的 净资产总额的0.5%≤ 错报<净资产总 报 1.0%≤错报 错报<净资产总额的 额的0.5% 1.0%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包括:(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 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重要缺陷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与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一致,参见上文所述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重大缺陷包括:(1)企业缺乏决策程序;(2)决策程序不科学;(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包括:(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2)损失或影响 虽然未达到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5d2c49-14b5-46c9-a5ca-4c9b789c55bf.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4 本专项说明仅供汇川技术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0791b7-71ef-4e0b-bae5-619ff5baad65.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 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 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bf86b2-9769-41d5-b610-85d84006c899.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公告 ─────────┴──────────────────────────────────────────────── 一、2025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说明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设立长效激励基金,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公司长效激励基金以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以考核当年实际完成的净利润超出当年净利润目标值 的数额确定计提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5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值的议案》,同意长效激励基金 202 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目标为 52亿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亿元。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提取业绩目标未达成的议 案》,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当年长效激励基金考核目标值,公司 2025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不予提取 。 二、本次业绩目标未达成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不予提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不提取 2025 年度长效激励基金,符合《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不提取 2025年度长效激励基金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82db533-8818-4e13-866d-4dab5a5c0666.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 2025年度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 余万元。信 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诚信记录 2023年至 2025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 2次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信永中 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 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其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审计计划、人员构成、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2026年 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信永中和就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范围、审计策 略及审计安排等向审计委员会作了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二)2026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初步审计意见版财务报表。 (三)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内部控 制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规定,全面发挥了作为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执业能力,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审计报告出具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切实执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eb4f58-8a72-42be-b6b3-47507843c3cd.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 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家,收费总额 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 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下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 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3. 诚信记录 2023年至 2025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和纪律处分 2次 。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斌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思连女士,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 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209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等费用 1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公司拟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 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 结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且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27c350c-805c-428c-a6cf-def48520c450.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c368dc-8a73-43c1-bc55-2eb7e1717110.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a4f09a0-24e8-4d2f-ac15-1713d1f89ef5.PDF ─────────┬──────────────────────────────────────────────── 2026-04-27 19:52│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c52e67-521f-4088-9f31-8487a702069d.PDF ─────────┬──────────────────────────────────────────────── 2026-04-27 19:51│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97dfd8-47f7-44d9-9ec1-7a7a81537f8b.PDF ─────────┬──────────────────────────────────────────────── 2026-04-27 19:51│汇川技术(3001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d4cc71-a022-46f7-ba2c-8dfbbe5495d1.PDF ─────────┬──────────────────────────────────────────────── 2026-04-27 19:51│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汇川技术(3001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1f0548-7e79-4858-81d5-8574519ad67f.PDF ─────────┬──────────────────────────────────────────────── 2026-04-27 19:51│汇川技术(3001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汇川技术(30012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5b2b4a-b402-41e2-b957-3f66175aa74f.PDF ─────────┬──────────────────────────────────────────────── 2026-04-27 19:51│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汇川技术(30012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9a27c6-ffaa-4355-8346-6900f6ffb339.PDF ─────────┬──────────────────────────────────────────────── 2026-04-27 19:50│汇川技术(30012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汇川技术(30012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17ba1f3-2ea2-46ad-8eb2-01ebdd9c966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汇川技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488.PDF ─────────┬──────────────────────────────────────────────── 2026-04-28│汇川技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8497.PDF ─────────┬──────────────────────────────────────────────── 2025-10-24│汇川技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210.PDF ─────────┬──────────────────────────────────────────────── 2025-08-26│汇川技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3421.PDF ─────────┬──────────────────────────────────────────────── 2025-04-29│汇川技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1383.PDF ─────────┬──────────────────────────────────────────────── 2025-04-29│汇川技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1216.PDF ─────────┬──────────────────────────────────────────────── 2024-10-29│汇川技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998.PDF ─────────┬──────────────────────────────────────────────── 2024-08-27│汇川技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016.PDF ─────────┬──────────────────────────────────────────────── 2024-04-23│汇川技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85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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