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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聆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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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5 *ST聆达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1 19:19 │*ST聆达(300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9:19 │*ST聆达(300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9:17 │*ST聆达(30012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1 19:16 │*ST聆达(3001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9:16 │*ST聆达(300125):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9:50 │*ST聆达(300125):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 │ ├─────────┼──────────────────────────────────────────────┤ │2026-04-15 19:50 │*ST聆达(30012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4-15 19:47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 ├─────────┼──────────────────────────────────────────────┤ │2026-04-15 19:46 │*ST聆达(30012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30 21:40 │*ST聆达(30012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 ─────────┬──────────────────────────────────────────────── 2026-04-21 19:19│*ST聆达(300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聆达(300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8ef95ab-8132-4a62-93cb-126c5dbe8a04.PDF ─────────┬──────────────────────────────────────────────── 2026-04-21 19:19│*ST聆达(3001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1 日 9:15至 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 架山路 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665,849,987 股,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7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为 232,300,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8879%。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32,86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5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 17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99,440,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34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176人,代表股份 119,550,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954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2,09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7%;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34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32,09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7%;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34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2,098,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7%;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348,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4%;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091,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9%;反对 1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341,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9%;反对 179,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027,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4%;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3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277,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4%;反对 172,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5%;弃权 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015,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 1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69%。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19,265,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6%;反对 176,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3%;弃权 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邬丁、李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bc70be0-06f3-4a7b-9643-5ea6af0cfc51.PDF ─────────┬──────────────────────────────────────────────── 2026-04-21 19:17│*ST聆达(300125):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8eb7d4f-55c0-48c9-9156-196c40729359.PDF ─────────┬──────────────────────────────────────────────── 2026-04-21 19:16│*ST聆达(3001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聆达(3001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ababa5e-ebc0-43b8-ad36-cbfa1bbdccf2.PDF ─────────┬──────────────────────────────────────────────── 2026-04-21 19:16│*ST聆达(300125):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 ,实际出席 7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f1525fc-f049-436d-a12c-33b893ffef1a.PDF ─────────┬──────────────────────────────────────────────── 2026-04-15 19:50│*ST聆达(300125):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 ─────────┴──────────────────────────────────────────────── 根据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 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 近日,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10MAKC1W9A64 3、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西路与建设大道交汇处泛半导体产业园14#C型厂房3(自主申报) 4、注册资本:贰仟柒佰伍拾万圆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明星 7、成立日期:2026年4月14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 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真空镀膜加工;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湖北长晶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f916713-0831-41ce-a583-7977cd80c632.PDF ─────────┬──────────────────────────────────────────────── 2026-04-15 19:50│*ST聆达(30012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ST聆达(30012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2378eec-f747-4046-a910-e4dcf0ad3359.PDF ─────────┬──────────────────────────────────────────────── 2026-04-15 19:47│*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培训证明并正式履职的公告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明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聘任时,明星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其取得相关资 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4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近日,明星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明星女士自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其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热线电话:0564-7339502 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 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2613f27-8cdc-4b35-90a5-33d88872acd3.PDF ─────────┬──────────────────────────────────────────────── 2026-04-15 19:46│*ST聆达(30012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聆达(300125):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484628f-ce3b-4db6-b7da-50b5600b0023.PDF ─────────┬──────────────────────────────────────────────── 2026-03-30 21:40│*ST聆达(300125):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尚存在不确定性。除保密条款外,对双方不构成法律约束力、无强制执行力。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 需另行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 和实施情况而定。 3、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关于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 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与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煜智显”)于 2026年 3月 30日签署《框架协议》。双方 有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产业协同与资源互补,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从事彩色滤光膜、新型显示彩膜封装模组材料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业务。 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 ,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公司将在本协议中相关的投资项目明确后,按照《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精煜智显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彭骞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EC3YMH12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佑路 33号 6、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 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显示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显 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说明:精煜智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长之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金寨嘉 悦与精煜智显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 10、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精煜智显发生类似交易情况。11、精煜智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 履约能力。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双方有意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产业 协同与资源互补,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公司,以从事彩色滤光膜、新型显示彩膜封装模组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二)合作的原则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拟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达 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三)合作方式 1、合资公司名称:南京嘉悦智显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由双方后续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需求、运营资金需求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不超过 5000万 元。 3、股权结构与出资方式:金寨嘉悦拟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精煜智显拟以其拥有 的与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相关的量产生产线作价出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4、上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时间以及具体的股权比例,仅为双方的初步设想,有待双方在后续的正式合资协议中,根据 有效的审计/评估报告(如需)及商业谈判结果最终确定。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 2026 年 12月 31日或双方届时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届满后自动终止。自动终止日前,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随时 终止本协议,或任何一方有权提前 15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单方无理由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除本协议排他性条款、保密义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以及其他条款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保密义务 1、双方承诺,对因商谈、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知晓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财务数据、客户资料等)及其他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等信息,亦不得将本协议之合作事项及内容用于除履行本协 议之目的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直至该等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3、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在以下任一情况下披露保密信息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或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需向社会公众披露的信息; (2)经乙方同意,甲方为履行披露义务而进行的必要披露。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生效。 四、签署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系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 对提升公司现有业务的经营能力、调整现有业务结构,导入先进智造产业领域的优质业务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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