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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5(聆达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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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5 *ST聆达 更新日期:2025-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02 16:42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2 16:42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6 16:00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1 18:28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拟继续向重整投资人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6-11 18:28 │*ST聆达(300125):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8:28 │*ST聆达(30012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16:30 │*ST聆达(30012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5 18:56 │*ST聆达(30012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5 18:56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 ├─────────┼──────────────────────────────────────────────┤ │2025-06-05 18:56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 │ │的公告 │ └─────────┴──────────────────────────────────────────────┘ ─────────┬──────────────────────────────────────────────── 2025-07-02 16:42│*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 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 1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 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2至 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 2024年财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有持续 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 常生产;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一)(四)(五)(六)项规定,公司股 票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85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 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2 至 2024 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公司 2024 年度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四)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六)项,公司 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 。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五)项,公司股票被继 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 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继续聚焦于自有资产利用及运营效率的提升,在保持业务稳定性、盈 利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业务降本增效的机会,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继续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激活公司发展后劲;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 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并敦促管理层积极落实上述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 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当前已知并涉诉的两宗违规担保事项(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财保理保证 合同纠纷案)已分别取得生效判决及生效仲裁裁决,判决/裁决结果均认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鉴于公司目前正处 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期间,尚无法排除存在其他尚未被发现的违规担保情形的可能性。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现有 PERC 型电池片产线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同时存在大量诉讼、仲裁及负债问题,预 计在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尚未被法院正式受理,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 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 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退市中 10.4.4 规定的第(五)项:首个 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按 照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3、如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 10.3.11 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 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 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774c3752-ad40-4666-9d21-e8670ee5a691.PDF ─────────┬──────────────────────────────────────────────── 2025-07-02 16:42│*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一记、载公、司误已导被性实陈施述的或退重市大风 遗险漏警。示 和其他风险警示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退 市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存在重整投资协议不能履约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 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 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4 年 7 月 31 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 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 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2024 年 8 月 1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 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9 月 1 日届满 。 3、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 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且聆达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30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 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届满 。 4、2024 年 9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 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8 时截止。 5、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获悉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共有 4 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根据《招募投资人公告》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意 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情况,现确定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现名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组 成的联合体为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协调审理案的重整投资人。 6、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对公司预重整 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7、2025 年 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对公司预重整事 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8、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对公司预重整事 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9、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对公司预重整事 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0、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寨金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沟通函》,函件中表示,目前金寨金微半导体材料有 限公司和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了与公司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产业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 议》)希望尽快与公司完成签署工作。 经公司产业投资人与意向财务投资人磋商,指定以下主体为财务投资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金瑞 512 号单 一资金信托)、武汉佰数千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湘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吉瑞星越企业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临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表决,同意公司与上述产业投资人及财务投资人签订《重整 投资协议》,2025 年 3 月 28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11、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对公司预重整 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2、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对公司预重整 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13、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对公司预重整 事项相关进展进行了说明,并对重整被受理的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的风险等进行了提示。 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 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请的裁定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安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 人民法院审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 2、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六安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启动对公司的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 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存在重整投资协议不能履约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 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931db6a3-e192-4323-b756-5d8229b3b905.PDF ─────────┬──────────────────────────────────────────────── 2025-06-26 16:00│*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 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经公司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神光)在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出具了《连带保证担保函》,构成违规 对外担保,涉及担保金额人民币 1,600 万元。 二、关于违规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5)杭仲 01 裁字第 130 号)。杭州仲裁庭认为,因中财招商投资集 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未尽到审查义务,裁决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不因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财招商投资集 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商业保理合同》而出具的《连带保证担保函》对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或赔 偿责任。 该违规担保事项系相关责任人私自使用公章,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所致。本次收到的仲裁裁决为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裁决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格尔木神光在该案件中涉及的担保无效 ,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违规担保责任已依法获得解除。 2、本次进展有利于减轻公司因历史违规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偿债风险及财务负担,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负面影响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f33f6b43-c468-4e4b-be51-92d62dae4f52.PDF ─────────┬──────────────────────────────────────────────── 2025-06-11 18:28│*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拟继续向重整投资人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向重整投资人合 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利息为年利率 3%。借款方合肥威迪半导体 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重整投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此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重整投资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 截至目前,公司与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借款 1,264.3 万元(本金)。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经协商,拟签订 《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第一条中“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调整为“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 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U2NX60 法定代表人 彭骞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6,125.9011万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25 日 地址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铜陵北路与西淝河路交口科创大厦 A 栋 15 层 1508 室 营业期限 2016-03-25至 2046-03-24 营业范围 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 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骞 4,877.7800 30.25% 2 无锡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 3,294.1200 20.43% 3 明星 2,000.0000 12.40% 4 赖国杰 1,900.0000 11.78% 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414.5500 8.77% 6 合肥格拉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7.2117 5.38% 7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404.7190 2.51% 8 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8500 2.49% 9 蚌埠市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8500 2.49% 10 湖北江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5.7397 1.77% 11 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0815 1.74% 合计 16125.9011 100.00% 三、《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丙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鉴于:协议各方于 2025 年 4 月签订了《借款协议》,甲方为满足乙方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借款,借 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利息为年利率 3%。甲方作为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为保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结 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意继续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经各方友好协商,就借款事宜达成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一条“借款内容”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如下: 原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于保障乙方日常运营及重整 工作顺利开展。” 现修改为: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的借款,用于保障乙方日常运营及重整工作顺利开展。”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均不变,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协议中的各项义务。补充协议系《借款协议》的补充,补 充协议未尽事宜,仍以《借款协议》的约定为准。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借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借款 1,264.3万元(本金)。 六、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推进后续重整工作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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