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5 *ST聆达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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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 │*ST聆达(30012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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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 │*ST聆达(300125):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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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 │*ST聆达(300125):聆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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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08 │*ST聆达(30012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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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08 │*ST聆达(300125):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
│ │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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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 │*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 │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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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6:52 │*ST聆达(300125):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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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2 │*ST聆达(300125):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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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2 │*ST聆达(3001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铜陵嘉悦同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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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2 │*ST聆达(3001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光恒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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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ST聆达(30012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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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6954c3ed-39b3-4f24-8fb4-4d393d0d5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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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ST聆达(300125):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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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d8aef2a-9dc1-4c17-b99c-e28ca9efc1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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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20:16│*ST聆达(300125):聆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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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聆达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3accbc94-6258-41d4-be20-0e9820081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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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08│*ST聆达(300125):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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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1月8日上午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
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永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c0115eb9-7023-4324-be55-25f99023f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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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9:08│*ST聆达(300125):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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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086a9c95-789a-4185-b8bf-0d23487a3f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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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ST聆达(300125):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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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5,785万元,期末净
资产为-53,84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
第(一)(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年 4月 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 11月 18日,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条,公司股票于 2025年 11月 19日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经六安中院裁定终结,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撤销因重整事项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该申请能否获得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其他风险警示:公司 2022至 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 2024年财务报告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子公司金寨嘉
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年 3月 14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
恢复正常生产;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 9.4条第(一)(四)(五)(六)项规定,
公司股票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579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
为 5,785万元,期末净资产为-53,841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
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2、2025年 11月 18日,公司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皖 15破申 127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年 11月 1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针对重整计划执行工作,管理人出具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
况监督报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均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
经执行完毕。
2025年 12月 31日,六安中院作出(2025)皖 15破 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终结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
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2至 2024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值为负且公司 2024年度被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条第(四)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条第(六)项,公司股票
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于 2024年 3月 14日实施临时停产,并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根
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条第(一)项,公司股票被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因公司涉及违规担保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解决,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条第(五)项,公司股票被继续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
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继续聚焦于自有资产利用及运营效率的提升,在保持业务稳定性、盈
利可持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业务降本增效的机会,提升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追责;做到审批
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2、违规担保情况及进展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违规担保事项已分别取得生效判决及生效仲裁裁决,判决/裁决结果均认定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无需承担担保
责任。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 6月 26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3、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停产进展
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与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协调审理,均已执行完毕,金寨嘉悦后续将根据《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的经营方案进行主业的转型升级,并借助产业投资人的资金实力、经营管理经验和金寨嘉悦治理能力,提升金寨嘉悦的持续经
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
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上市规则》10.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
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8d99ca2f-338b-4b1b-9365-02590698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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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6:52│*ST聆达(300125):关于法院裁定终结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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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2 月 31 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
悦)分别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 15破 1号之一、(2025)皖 15破 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终结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金寨嘉悦重整程序。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聆达股份收到的(2025)皖 15 破 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聆达股份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破产费用已支付完毕或已预留至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
投资总对价,已向提供证券账户信息的重整投资人完成股票划转,剩余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对符合
条件的债权人已分配了偿债资金和转增股票,剩余部分已预留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相关要求。
此外,在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后,聆达股份公司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金寨嘉悦收到的(2025)皖 15 破 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金寨嘉悦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破产费用已支付完毕或已预留至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已分配
了偿债资金和转增股票,剩余部分已预留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已达到《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相关要求。此外,在本院裁定终
结重整程序后,金寨嘉悦公司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避免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
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公司也将积极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构
建业务发展新模式,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重整事项相关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根据《上市规则》10.3.1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
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ceae251-2407-42dc-b078-755112437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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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2│*ST聆达(300125):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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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聆达(300125):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216ad8c5-66c9-4803-888c-938d32ceb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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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20:32│*ST聆达(30012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铜陵嘉悦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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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聆达
股票代码:300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股权变动性质: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聆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聆达股份、公司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嘉 指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悦、铜陵嘉悦同盛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六安中院、法院 指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计划》 指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余磐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04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3年3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705MA8Q8YK25B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营业期限 2023年3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地址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内
联系方式 0562-68251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和地
区居留权
雷庆 女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 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皖15破申127号《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
请。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为665,849,987股。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
次权益变动后,铜陵嘉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5,070,000股不变,持股比例由13.11%下降至5.27%。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聆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聆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或拟发生股份增减等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根据《重整计划》内容,将以聆达股份现股本265,499,995股为基数(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按每10股转增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398,249,992股股票,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为665,849,987股。本次权益变动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铜陵嘉悦 股本增加导致持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 (%) (股) (%)
35,070,000 13.11 35,070,000 5.2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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