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7 银河磁体 更新日期:2025-10-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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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13 │银河磁体(300127):银河磁体:2025-04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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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17:31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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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4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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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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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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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
│ │重组的监管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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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是否异常波动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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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
│ │一条和《深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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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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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 │银河磁体(3001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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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8:13│银河磁体(300127):银河磁体:2025-04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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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0日、10月 13日、10月 14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其中,2025年 10 月 13 日、10 月 1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为 30.0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5年 9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2025年 9月 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停牌进展公告》。2025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9月 27日进行了披露。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华强睿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明星、徐刚、福州启赋新材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强睿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龙泰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龙泰众锦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合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启赋四号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亚商复观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启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
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湘江启赋弘泰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1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京都龙
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自公司筹划上述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事宜尚
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
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9 月 27日披露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对本次
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5年 10月 09 日,商务部发布了《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公告 2025第 61 号)。公司
产品包括粘结钕铁硼磁体、钐钴磁体、热压钕铁硼磁体和注塑磁体。公司粘结钕铁硼磁体及注塑磁体,不含该公告所列的稀土物项;
公司钐钴磁体和热压钕铁硼磁体中含有该公告所列的稀土物项。2024年,公司钐钴磁体和热压钕铁硼磁体销售收入合计占总销售收入
的比例为 9.47%,预计商务部发布的《公布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对公司出口业务有一定的影响。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1a78468d-c773-40ec-9932-4a02eeed7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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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17:31│银河磁体(30012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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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
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依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河磁体;证券代码:300127)自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
0 个交易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2 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和股东类别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戴炎 98,615,862 30.52%
2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6,304,530 29.80%
3 张燕 12,057,318 3.73%
4 吴志坚 8,570,338 2.65%
5 何金洲 1,911,464 0.59%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 1,597,900 0.49%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 赵学军 1,467,200 0.45%
8 汪立秀 1,232,500 0.38%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9 陈昌芬 950,000 0.29%
10 苏子瑜 860,300 0.27%
合计 223,567,412 69.17%
注:上表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前 10 名股东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6,304,530.00 41.72%
2 戴炎 24,653,966.00 10.68%
3 张燕 3,014,330.00 1.31%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 1,597,900.00 0.69%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赵学军 1,467,200.00 0.64%
6 汪立秀 1,232,500.00 0.53%
7 陈昌芬 950,000.00 0.41%
8 苏子瑜 860,300.00 0.37%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 679,300.00 0.29%
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吴志坚 678,600.00 0.29%
合计 131,438,626.00 56.93%
注:上表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fb219e43-4f5f-48f9-a775-22800f7ff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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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4│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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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待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e667e2b2-b13e-4b5f-8a82-eb0b9d8bdb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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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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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
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
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90f2370e-dd74-4ce2-a54d-c0a0a7ce6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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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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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预
计持有公司股份不会超过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因此上述初
步测算和预计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经初步预估,本次交易预计未达
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维持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b0368687-26b5-4e3e-af90-d02e13239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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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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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都龙泰”)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京都龙泰 100%股权,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中详细披露,
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且不会新增显
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44f5b429-e6d0-41b0-84dc-2632ec4bf5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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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是否异常波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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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河磁体,证券代码:300127)自 2025 年9 月 15 日(星期一)
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公告》。
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2025 年 9 月 15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该区
间段内公司股票、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SZ)、稀土永磁指数(885343.T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示: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 涨跌幅
(2025 年 8 月 15 日) 年 9 月 12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30.50 32.29 5.87%
创业板综(399102.SZ) 2,534.22 3,020.42 19.19%
证监会稀土永磁指数 3,109.45 3,370.29 8.39%
(885343.T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3.32%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52%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
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7762c278-5cb1-4a8c-9447-f3672ed3e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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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和《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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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
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永磁铁氧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微电机,主要应用领域为
汽车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符合创业板行业
领域要求,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
上市的行业类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抓住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通过整合标的公司的客户资源进一步占领汽车领域电机
相关的磁性材料市场,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
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
为23.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b7129456-7a49-4641-a187-54c01997d9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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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1:42│银河磁体(300127):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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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京都龙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
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
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二)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
《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2025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
(四)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停牌期
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五)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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