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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7(银河磁体)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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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7 银河磁体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30 00:00│银河磁体(300127):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其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 审计机构的聘任情况 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 1、独立性评价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 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 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 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 力。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外审机构沟通、推进审计相关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 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在了解公司内控控制的基本情况和华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作了必要沟通后,公司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 定书。 (2)年报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审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确定 了内控测试要点和重点审计科目等,以专业性、独立性原则,关注及核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其亲朋好友、项目团队及其近亲属是 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特别是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务必作好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信息交易,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 (3)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于成立审计项目组,于2023年11月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计划,为期两周,完成年报审计计划中的 预审计工作。并就审计计划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书面沟通,基于了解公司及其经营环境后,客观评价公司重大错报风险,恰当配置审 计资源,确保勤勉尽责。 (4)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 的 2023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基本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业绩,财务会计报表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同意以 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5)审计团队进场以后,审计委员会始终保持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主要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 会重点关注了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项目组以及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充分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建议。 (6)审计工作结束,审计委员会和会计事务所、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正式沟通,再次审阅了经初步审计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 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沟通。 (7)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对事务所的专业性、执行能力以 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客观评价,对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核。 三、 外审机构总体审计工作评价 审计项目组一直关注2023年度行业发展状况,并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了解,对公司进行了一般风险评估和特殊项目的初步风险评估 ,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具备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在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进行了充分的安排,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等 ,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审计过程中,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审计程序恰当、合理,为发 表意见获取了充分的审计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切 实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质量为导向,能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评定,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支付其2023年度报告审计及专项审计费用共36万元。同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c8efa076-1b69-481e-9561-21f8cb6c6c46.PDF ─────────┬──────────────────────────────────────────────── 2024-03-30 00:00│银河磁体(300127):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做好董事会各项日常工作、对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督促和检查公司经营计划执行、严防经 营风险,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推进。 一、经营情况 2023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景气、稀土价格持续下跌、国外需求下降、国内竞争加剧。为应对公司经营环境变化,公司董事会 及经营层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各种困难,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23,944,537.44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6.95%;实现利润总额 179,846,277.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7.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991,554.24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10%。 二、2023年董事会所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具体如下: 2023 年 3月 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2项议案:《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4月 2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 8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项议案:《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11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9项议案:《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 2023 年 4月 24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8 项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 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三)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1、2022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内容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323,146,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29,258,544.00元(含税),不送转股。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2023年6月7日,公司公布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6 月15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8日和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于定期存款管理的闲置超募资金到期后,将超募资金(含利息)中的15,000万元(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29.4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11月 30日,公司用于定期存款管理的超募资金到期,公司收回了本息,并使 用超募资金(含利息)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及专业知识对 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专门会议6次、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五)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 3月,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 年 4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 年 4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变化,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2023 年 11 月,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变化要求,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再次进行了修订。并对《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确保了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六)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确保广大股东能够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公平地披露信息。 公司充分利用投资者专线电话、电子邮箱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 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询。 2023 年,通过网络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 58 条,其中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48 条,回复 2022年年报业绩网上说明会 上提问 10 条。对投资者的邮件均及时回复。 三、公司发展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稳步实施持续、健康的发展战略:即以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及其部件产业为核心主业,不断的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技术 和装备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市场开拓和精细管理,确保公司成为全球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领域内具有较大领先优势的供应商, 并拓展与主业相关的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战略推进情况 报告期,公司大力推进全资子公司“银磁材料”各项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注塑磁体和高性价比原材料的研发水平,扩大了 其产能。 (三)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公司产品为稀土永磁体,产品节能效果好,应用领域广,行业前景较好,但国内外宏观经济的不景气影响及稀土价格的大幅波动 对下游需求带来影响。 (四)2024年战略发展推进计划 2024年,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各项业务,并积极推进全资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打算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日常事务、科学决策,严防风 险,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b18d7a51-f7c2-4a68-b0a5-38d7b9475223.PDF ─────────┬──────────────────────────────────────────────── 2024-03-30 00:00│银河磁体(30012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银河磁体(30012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ff9c9f1f-2026-47ee-af83-249dfde4d4e6.PDF ─────────┬──────────────────────────────────────────────── 2024-03-30 00:00│银河磁体(30012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珉) ─────────┴────────────────────────────────────────────────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珉,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9年7 月退休。2022年5月31日至今,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新筑路桥股份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资料均仔细审阅、充分向公司经营层了解情况后审慎判断,对上述五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1次。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 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阅了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及考核,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 方案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重大项目的投入均积极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出席战略委员 会会议1次,对公司原材料储备的战略决策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1次,审议《关于推举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参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进场前、 审计中和审计结束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到公司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 营情况;检查内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检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等,现场工作时间 大于15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阅读互动易上投资者的提问,并向公司董秘、证代了解投资者邮件、电话等形式所关注的问题。报告期,本人主要通过 参加股东大会、回复互动易平台和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的提问,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并积极协助本人履职,及时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本人现场检查工作等,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 议案时提出的意见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审议程序符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及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 登记和报备,无违法违规事项。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基于对公司的现场 了解、相关制度的检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于2023年 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对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确认了其必要性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 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在 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勤勉履职,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2bf7841d-fcc8-4ad1-9632-a807d5391206.PDF ─────────┬──────────────────────────────────────────────── 2024-03-30 00:00│银河磁体(30012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江) ─────────┴────────────────────────────────────────────────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傅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江,1964年3月生,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为四川 大学法学院教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2019年5月31日至今,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 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了解会议议案内容,对议案进行了客观、全面、谨慎的审议,并对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上述五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参会。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 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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