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28 锦富技术 更新日期:2025-04-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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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20:31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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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15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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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40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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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40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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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 │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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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 │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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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7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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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6 │锦富技术(3001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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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5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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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5 │锦富技术(30012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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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20:31│锦富技术(300128):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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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其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顾清先生、财务总监张锐先生、副总经理汪俊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清先生通过其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1,37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58%;汪俊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2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14%,张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75%。
3、在本次公告前 12个月内顾清先生、张锐先生、汪俊先生曾披露过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成,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 2024 年 8月 5
日、2024年 10 月 18日分别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
信心,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
额下限(万元) 金额上限(万元)
顾清 董事长、总经理 600 800
汪俊 副总经理 100 100
张锐 财务总监 100 100
合计 800 1,000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及方式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即自 2025年 4月 9日至 2025年 10月 8日)实施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
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事项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
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所需的资金未能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
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bd680d47-2096-4b21-b53d-2bc2c2a14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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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15│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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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9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厦门力富”)提供不超过 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以进行
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力富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行”)申请 3,000万元授信额度
,由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近日与厦门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4月 9日
注册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 307号(3#厂房)第一、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龚哲汉
注册资本:2,4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
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厦门力富 100%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厦门力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厦门力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844.83 30,209.61
净资产 7,172.24 5,800.78
项目 2024 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476.21 45,698.43
利润总额 1,842.97 2,188.57
净利润 1,371.45 1,604.78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厦门银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下同)于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 年 03 月 21 日至 2028 年 03 月 21
日)内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编号为 DGSX2025033583 的《授信额度协议》以及该一系列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包括合
同/协议、申请书、借款借据等,下同)。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权本金,合计不超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万元整。
4、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4,5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
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管担保物的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税费、过户费
、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债务人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8,85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24.8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
,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27441ab5-7a96-4c59-8a54-23fd1f07c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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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40│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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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挚富”)提供不超过 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被担保方的额度可
以进行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对外担保
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担保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申请人民币 72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方式为售后回租,由公司为其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拟近
日与浙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3月 25日
注册地点: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东路南侧
法定代表人:金敏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泰兴挚富 91.12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泰兴挚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泰兴挚富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020.54 6,812.00
净资产 1,562.36 2,215.64
项目 2024 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19.91 1,460.93
利润总额 -864.88 -1,598.11
净利润 -653.28 -1,226.6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与浙银金租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出租人/买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供货人):泰兴挚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法人保证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本金: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720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
费用。
5、保证期间: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25,077.1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6%;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
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兴挚富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a3dd12a0-8e9d-4911-a2b7-1d6dae0ee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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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8:40│锦富技术(300128):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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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为前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抵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主体
抵押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被担保的主合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公司拟签署的编号为 6109997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
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3、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
)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 1亿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
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
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人民币 14,991万元整,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
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4、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主合同项下的额度最长占用期间(授信期间),即自该授信合同订立日即 2025年 3月 17日至 2027年
3月 16日止,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5、抵押物情况:①抵押人名下的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39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7)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
权第 0000063号,土地面积为 26,664.61平方米,抵押物建筑面积为 28,367.85 平方米;②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41 号房产及土地
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8)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 0000075号,土地面积为 18,414.34平方米,抵押物建筑面积为 18,68
9.01平方米。
二、本次抵押担保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向北京银行苏州分行抵押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该抵押借款事项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
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拟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2436ead4-64a0-4823-a59f-08721bc71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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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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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acfdbddd-00a6-42da-a5c3-d8156de3a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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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8:44│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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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300128):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dc306bcb-ae7b-4e21-b585-62862dde9a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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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7│锦富技术(300128):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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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殷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锐先生不
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47,4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锐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殷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殷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殷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2820000-8089
传真:0512-62820200
邮箱:jinfu@jin-fu.cn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39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8da096e4-fc1c-449c-b1ce-06f3124e6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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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9:26│锦富技术(3001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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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发出,并于 2025年 3月 12日下午 13:30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顾清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参会
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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