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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29(泰胜风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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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29 泰胜风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16:22 │泰胜风能(3001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 │2026-04-22 16:22 │泰胜风能(3001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2 16:21 │泰胜风能(3001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2 16:21 │泰胜风能(3001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8 00:36 │泰胜风能(3001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17 17:09 │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诗鸿) │ ├─────────┼──────────────────────────────────────────────┤ │2026-04-17 17:09 │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占志) │ ├─────────┼──────────────────────────────────────────────┤ │2026-04-17 17:09 │泰胜风能(3001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6-04-17 17:09 │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辉) │ ├─────────┼──────────────────────────────────────────────┤ │2026-04-17 17:09 │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林武) │ └─────────┴──────────────────────────────────────────────┘ ─────────┬──────────────────────────────────────────────── 2026-04-22 16:22│泰胜风能(30012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6 年 4 月 22 日,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024)于202 6 年 4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5f5580f-ee83-4549-9bef-877cb6975235.PDF ─────────┬──────────────────────────────────────────────── 2026-04-22 16:22│泰胜风能(3001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泰胜风能(3001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f73647c-b067-422f-98c1-acc2ec451a8f.PDF ─────────┬──────────────────────────────────────────────── 2026-04-22 16:21│泰胜风能(3001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伟涛先生召集,于 2026年 4月 17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 7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李海锋先生、杨林武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伟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024)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6-026)。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ba026f-b0bb-4769-b0d2-a03e282f82bb.PDF ─────────┬──────────────────────────────────────────────── 2026-04-22 16:21│泰胜风能(3001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泰胜风能(3001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10639b1-65c6-4ed8-bd08-6424304d7f63.PDF ─────────┬──────────────────────────────────────────────── 2026-04-18 00:36│泰胜风能(3001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泰胜风能(30012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96f9e74-c3a6-4674-bcfa-0bd949964605.PDF ─────────┬──────────────────────────────────────────────── 2026-04-17 17:09│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诗鸿)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诗鸿,于 2022年 6月至 2025年 3月任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召 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诗鸿,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华东政法大学讲 师、硕士生导师。2019 年 7 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2 年 6 月至今兼任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6881 70.SH)独立董事;2022年 6月至 2025年 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1次,通过通讯的方式出席 1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尽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 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 决策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应出席会议 1次、实际出席 1次,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 2月 28日,本人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务,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 作。 2025年 2月 24日,本人参与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 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度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 程序的规范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依托在高校从事公司治理、证券法教学研究的理论积累及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 司治理的有效性、规则遵循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推动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从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和最佳实践的角度,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优化,不仅要求形式 合规,更关注信息披露内容的实质,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有效性,便利投资者决策。 2.深化公司治理机制监督。重点监督董事会的运作规范性与有效性,推动其切实发挥作用。关注董事、高管履职的合规性与勤 勉尽责情况,就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夯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基础 。 3.独立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审议涉及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等可能影响不同股东群体利益的议案时,本人特别注 重从程序和实体上审查其公平性、合理性,防止发生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通过事先沟通、会中质询、独立投票等方式,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职责,确保公司合规运作,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1月 1日至 3月 17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累计在公司现场工作共 计 3天。结合公司治理与证券法规的研究专长及多家上市公司履职经验,本人在现场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三会”运作的规范性、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职环境;通过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检查“三会”文件,与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进行访谈、沟通等方式,本人着重评估公司治理机制的可行性与实际运行效果、信息披露流程的合规性 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这些现场工作增强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针对性,为促进公司治理不断完善、推动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持续提升提供了实践依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部专人协助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的 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至 2026年 3月 17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 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度参与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对第六届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公司董事会换届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治理与证券法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认知,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了职责。本人在履职中,重点关注公司治 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三会”运作的规范性、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落实。在董事会审议中,本人注重从 公司治理规则和投资者关系角度发表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致力于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运作更加透明规范,从而 保障所有股东公平待遇及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4164e85-36d9-44d9-b1cc-4026b0dfe287.PDF ─────────┬──────────────────────────────────────────────── 2026-04-17 17:09│泰胜风能(3001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占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魏占志,于 2022年 6月至 2025年 3月任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年召 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魏占志,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第 304厂机械处助工 、工程师,国营第 304厂第三车间车间主任,国营第 304厂副厂长,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体改局副局长,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生产安 全局副局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军品部主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民品部主任,南方工业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巡视员;2019年 12月退休。2022年 6月至 2025年3月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1次,通过通讯的方式出席 1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 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 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我应出席会议 1次、实际出席 1次,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5 年 2月 28日,本人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参与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度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 程序的规范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结合在大型国有军工企业集团长期从事战略规划、公司治理的丰富管理经验,从宏观战略、风险管控及企业稳 健运营的角度,履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1.关注战略信息披露与沟通。督促公司提升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信息披露的深度与前瞻性,确保投资者能够清晰理解公司 发展方向、产业布局逻辑及核心竞争力构建路径。关注管理层在投资者交流活动中传递信息的战略一致性,促进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有 效沟通,稳定投资者预期。 2.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借鉴大型企业集团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成熟经验,重点关注公司整体风险管控体系的构建与运 行。在董事会层面,就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出建议,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运营稳定,维护公司长期价值。 3.审慎决策,聚焦长远发展。在审议公司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时,本人立足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运用自身在战略 管理方面的经验,对相关议案的可行性、战略匹配度、风险收益比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积极与管理层及其他董事沟通,倡导审慎 稳健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保障股东的长远回报。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1月 1日至 3月 17日),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方式,累计在公司及重要分支机构现场工作共计 2天。 基于在大型企业集团的管理经验,本人在现场工作中着重从宏观战略和运营管理的角度,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管理架构效能、战略 落地执行情况及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了考察。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高管与其他董事交流,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路径、 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组织运行的效率以及核心团队的建设情况。这些深入的现场接触,使本人能更全面地把握公司的运营质态和发 展态势,为在董事会层面就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资源配置及风险管理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积累了重要素材。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证券部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 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的 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至 2026年 3月 17日,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 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侧重于从企 业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公司治理效能等宏观层面进行审视与建言,参与董事会重大决策时,注重决策的科学性、长远性及风险与收 益的平衡。本人坚持独立判断,旨在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战略执行力与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维 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f37d0b0-66bf-49b4-bcea-4983c38ff7d0.PDF ─────────┬──────────────────────────────────────────────── 2026-04-17 17:09│泰胜风能(3001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了规范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泰 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 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度第六条约定的情形外,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职的相关情况。第六条除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 董事辞职导致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 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若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履职 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知悉或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依法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或解聘的建 议。 第八条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其董事职务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由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相关行为的事实和依据,董事会可以或向股东会提议解除其职务。第十条股东会 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予以补偿, 公司视情况决定补偿方案。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移交手续。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尽 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当继续履行。若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公司 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偿。 第十四条 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例如法律纠纷、业务遗留问题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积极配合公司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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