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0 新国都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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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 │新国都(300130):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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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 │新国都(30013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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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6 │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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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4 │新国都(30013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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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06 │新国都(300130):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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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 │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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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3 │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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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2 │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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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34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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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28 │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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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新国都(300130):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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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深圳市
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
具核实意见。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月 11日通过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6月 12日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7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日-
2025 年 5月 27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6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3 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9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25
元/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 元/份调整为 24.8 元/份。
6、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8 元/份调整为 24.5 元/份。
二、 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5 年 8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
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行权价格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适用以下公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故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8 元/份调整为 24.5 元/份。
三、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24.8元/份调整为24.5元/份。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公司章程》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535880d-da08-499e-922e-baebdbd22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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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9:37│新国都(30013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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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45ed6ee-8401-4d34-88a7-19e540b94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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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6│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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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 会议于2025年 10月 27日上午10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8 元/份调整为 24.5 元/份。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石晓冬、韦余红、孙彤、刘玉清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22eb0db-bbe7-4047-ba6b-73074af34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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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34│新国都(30013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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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7dfb9223-997d-4b48-a07f-fb96c3be9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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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9:06│新国都(300130):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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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新国都集团智能制造
与人工智能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新国都集团智能制造
与人工智能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5 年 3 月 30 日,公司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根据
协议安排,东莞市新国都科技作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2025 年 10 月 9日,东莞市新国都科技参与东莞市滨海湾新
区交椅湾板块华海路西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以人民币 2999 万元竞拍成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一)出让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二)土地位置: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华海路西北侧
(三)土地面积:19909.87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
(五)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六)出让价款总额:2999万元人民币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将用于建设智能制造与人工智能总部基地,并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进智能化制造设备部署及落地服务
于公司整体的算力基础设施,有力支撑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各业务板块发展,符合公司中长期规划和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研
发及智能制造水平,推动生产从传统制造模式向智能化、自动化方向转型升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建设自有的生产经
营场地,将有助于优化公司产业地理区位布局,巩固并提升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推动公司
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尚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
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
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e02ac6fb-7b03-4cae-86f4-fa8ed4e69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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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4│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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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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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3│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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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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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32│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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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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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8:3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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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深圳
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5元/份调整为24.80元/份。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9)。
2025 年 9月 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1/7f025c37-83de-4ede-acdc-5c4a9a838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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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28│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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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 2025 年 8月 27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567,299,123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4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70 刘祥
2 00*****548 江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咨询联系人:王颖欣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八、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6d6205f-f042-4e36-8577-a86d27e4f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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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9│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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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314332a8-af43-45f6-b60d-80b47c614e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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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8│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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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52ecf86-0ed5-4fe6-abfa-32aeb2a93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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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8│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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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968988c-28e9-48d5-a5f6-10247e600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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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7│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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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
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485,967.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1,091,759.2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407,252,335.21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411,494,064.6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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