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0 新国都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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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14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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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2 │新国都(30013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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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2 │新国都(300130):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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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1 │新国都(300130):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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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1 │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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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新国都(300130):新国都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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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 │新国都(30013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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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42 │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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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7 │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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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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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7:1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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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044c3e3-dc9d-48dd-9492-0b3d032e8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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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2│新国都(30013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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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2ece09c2-cc54-412d-b488-fdd5de29e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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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2│新国都(300130):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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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683f2290-8a71-4a2b-9cd7-4a496fd50d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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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1│新国都(300130):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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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0155ef57-3dba-4738-ab84-d4b860659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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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1│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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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811cc408-ca66-4801-8de7-7904aca81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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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监事会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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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本次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1412bfd0-b040-4c2b-9c72-ca5ca1083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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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30│新国都(30013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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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3326fe91-3173-44c2-bbf5-906e2b687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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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8:42│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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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4e4878c9-dc69-44f9-8a5a-25e45419c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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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 18:57│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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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2fcaefbf-9cbc-4981-8977-b4c6aa780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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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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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49dcb09-a257-4d04-ad62-0fe40f84a4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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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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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2.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于2025年3月28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召开下一年度股东会为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268.9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40.74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797.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
434.7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459.60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经审计): 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
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
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
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理理,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5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
,2023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
,2025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18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年度相比不会有大的变动,由公司股东会
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
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议案
得到所有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政旦志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381dc8e7-31f6-46e7-813b-a57f031ff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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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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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0bdc800-8e9d-413b-b6de-45e50f10f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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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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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2754018-9006-4604-b25a-54f691a49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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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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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杨小平、曲建、陈京琳,均为独立董事,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
人士杨小平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
情况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3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一致
会 月 15日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工作
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4年核查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关于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4 《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
会 月 12日 《关于 2024年审计监察部一季度工作总结及半年度工作 通过
审计委员会 计划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5 《关于取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一致
会 月 9日 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
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5 《关于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致
会 月 31日 通过
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8 《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一致
会 月 5日 《关于 2024 年审计监察部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 通过
审计委员会 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1 《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
会 0 《关于 2024 年审计监察部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 通过
审计委员会 月 18日 计划的议案》
第
八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2024年 1 《关于拟变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一致
会 1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
审计委员会 月 22日
第
九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变更的审计机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审计计划;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
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
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f00fbe9b-3b63-4546-8482-4cb8360dc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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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8:42│新国都(3001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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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23 年 8月 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本公司自
2024年 1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号),本公司自 20
23年 10月 25日起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
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财政部于 2024年 12月 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 18号),本公司自 2024 年
12月 6日起执行解释 18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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