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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0(新国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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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30 新国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9:50 │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5 19:04 │新国都(30013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5 19:04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2026-07-15 19:04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 │2026-07-14 17:44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 ├─────────┼──────────────────────────────────────────────┤ │2026-07-02 17:04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 ├─────────┼──────────────────────────────────────────────┤ │2026-06-25 18:46 │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22 19:38 │新国都(30013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2 19:38 │新国都(30013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2 19:38 │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1 19:50│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c7a0946-8a20-4c74-9c2e-d7a01dafcd8b.PDF ─────────┬──────────────────────────────────────────────── 2026-07-15 19:04│新国都(30013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6 年 6月 22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章程》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 工商备案登记。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工商主管部门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规范化表述要求,公 司结合工商主管部门核准意见对原披露的拟变更的《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进行规范化调整(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调整后的《 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所作决议内容。具体修订如下: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公司章程》工商备案后条款 章程》原条款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同时对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作出同步 修订。本次内容修订主要为工商主管部门要求依据《公司法》规定进行规范表述,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38131b5-4548-4cb4-a8b7-b695bc38e950.PDF ─────────┬──────────────────────────────────────────────── 2026-07-15 19:04│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9d5f862-6215-428d-9199-983ae599883a.PDF ─────────┬──────────────────────────────────────────────── 2026-07-15 19:04│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2026年7月) ─────────┴────────────────────────────────────────────────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34a68ee-dca6-4aa4-be1f-1c43e81ca095.PDF ─────────┬──────────────────────────────────────────────── 2026-07-14 17:4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42b5a61f-55e2-464b-b57c-17ccfb7503de.PDF ─────────┬──────────────────────────────────────────────── 2026-07-02 17:04│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深圳市新 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4.5元/份调整为24.2元/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3)。 2026 年 7月 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完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e349816-43a4-4d4d-ae6e-80df676fd7a0.PDF ─────────┬──────────────────────────────────────────────── 2026-06-25 18:46│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元人民币(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 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567,305,434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2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7 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70 刘祥 2 00*****548 江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咨询联系人:王颖欣 咨询电话:0755-83481391 八、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b6f041-b54b-47d3-83a1-d6f3aa12ff1b.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 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承诺,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公开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6年 6月 15日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公司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1月 28日-20 26年 5月 29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 26年6月22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3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2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4.5元/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6年 6月 22日。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交易日,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且不为下列区间日:(1)公司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 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所律师认为,该授权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总计 83人。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份股票期权,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3 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200万份股票期权。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 日的确定、授予对象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2b9735d-1a8b-487f-b3a5-5f267cb42dda.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新国都”)的委托,就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已经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 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 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本所承诺,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实行本次调整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公开披露。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调整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 2025年 5月 28日至 2025年 6月 11日期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年 6月 12日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2025 年 6月 17日,公 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 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5 年 6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 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 成就,同意以 2025年 6月 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3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25元/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元/份调整为 24.8元/份。 7.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8元/份调整为 24.5元/份。 8. 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 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 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340,000份进行注销。同时,确认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共计9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4.5元/份 。 二、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 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 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不违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对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 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适用以下公式: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故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5元/份调整为 24.2元/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和《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2026年修订)》《公司章程》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d881f06-edfb-47fe-836c-1da67ab4dcb2.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5840864-0916-4cc6-b394-2a9a63929bf6.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因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日召开 2025 年度股 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同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 2.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2日下午 17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1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刘祥先生就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江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刘祥先生(主任委员)、江汉先生、韦余红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志伟先生(主任委员)、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祥先生、林志伟先生提名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容欣女士、刘 祥先生 以上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请孙彤先生为公司经理,聘请石晓冬先生、姚骏先生、宋菁女士为公司副经理,聘请郭桥易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请李喆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请王家满先生为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聘请王颖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经连聘可以连任,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在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5 元/份调整为 24.2 元/份。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因董事孙彤、石晓冬、韦余红、刘玉清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以2026年6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83名激励 对象1,2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因董事孙彤、石晓冬、韦余红、刘玉清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4a89c9c-8ff0-4d46-bad9-852bf5f05ead.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 一、对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也不包括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 直系近亲属,亦不存在不能参与本计划的情形。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获授权益条件,作为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获授期权的情形,也不 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禁止授出股票期权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6 年 6月 22 日为授 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3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 万份股票期权。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6258dd95-1bb0-476d-87cb-10a1acf988a2.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 2026 年 5 月 29 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个月内(即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6 年 5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 2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公司核查并经其本人确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 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前,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 的操作。前述 24 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 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 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 了信息隔离墙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遵守信息隔离墙制 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而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 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 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3、买卖股票的个人声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f59126c-e64b-4c7e-a125-47de47c1020f.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2ac37a1-43a9-42de-94d3-ca4899d74cdc.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关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 具核实意见。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月 11日通过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6月 12日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7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日- 2025 年 5月 27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已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6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3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1,9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25 元 /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 元/份调整为 24.8 元/份。 6、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8 元/份调整为 24.5 元/份。 7、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 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340,000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660,000 份。 8、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 9,18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4.5 元/份。 9、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5元/份调整为 24.2 元/份。 二、 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 。 (二)调整行权价格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拟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适用以下公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故经过本次调整,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5 元/份调整为 24.2 元/份。 三、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由24.5元/份调整为24.2元/份。 五、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公司章程》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b66b8d20-da7b-43d2-a458-72a1d857c7c0.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职 工代表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换届情况及人员简历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刘祥先生(董事长)、江汉先生(副董事长)、韦余红先生、孙彤先生、石晓冬先生 独立董事:林志伟先生、刘容欣女士、陈京琳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刘玉清女士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玉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以上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陈燕文女士的任期为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 表董事总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刘祥先生(主任委员)、江汉先生、韦余红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志伟先生(主任委员)、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祥先生、林志伟先生提名委员会:陈京琳先生(主任委员)、刘容欣女士、刘 祥先生 以上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监察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经理(总经理):孙彤先生 副经理(副总经理):石晓冬先生、姚骏先生、宋菁女士 财务总监:郭桥易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王家满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王颖欣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经连聘可以连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喆 芳女士、王颖欣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传真:0755-26901850 电子邮箱:lizhefang@xgd.com; wangyingxin@xgd.com 四、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小平先生、独立董事曲建先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未持有公司 股份。杨小平先生、曲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小平先生、曲建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7243a54-cec1-42da-aa99-b3f270b264fd.PDF ─────────┬──────────────────────────────────────────────── 2026-06-22 19:38│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新国都(3001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3f52235-9005-43e8-8386-17b59b86123a.PDF ─────────┬──────────────────────────────────────────────── 2026-06-15 18:12│新国都(300130):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6年5月29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通过 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 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 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8763404-8142-4b3f-bd30-95abc5eabdd5.PDF ─────────┬──────────────────────────────────────────────── 2026-06-12 18:18│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新国JLC8,期权代码:036600。 2、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69名,合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9,180,000份,行权价格为24.5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2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因2026年6月1 9日为法定节假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18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期权为 9,180,000份,行权价格为24.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行权的具体安排 1、期权简称及期权代码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新国JLC8,期权代码:036600。 2、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9名,可自主行权的股票期权共9,180,000份,行权价格 为24.5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序号 职务 本激励计划获 第一个行权 本次可行权数 本次可行权数 授的股票期权 期可行权的 量占可行权总 量占公司总股 数量(万份)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董事/高级管 170 85 9.26% 0.15% 理人员共8人 2 中层管理及核 1,666 833 90.74% 1.47% 心骨干人员61 人 合计共69人 1,836 918 100.00% 1.62%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行权期限 行权期为2026年6月19日至2027年6月18日,因2026年6月19日为法定节假日,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7年6月18日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4、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 “重大事件”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 或其他重大事项。 5、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激励对象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代扣代缴。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内,公司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 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 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自主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 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本次可行权期权9,180,000份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9,180,00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 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 条件。 三、其他说明 (一)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 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 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 、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32ed2c9-67c7-4730-9ba6-75f36b7adad1.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89fdcc9-d7c5-46af-bb83-155369b6cc67.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e9b20f9-2fa9-4fd6-aa9e-c733e0c378c7.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eac829a-3c37-4f9a-ae4c-f54eeeec6cf1.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公司章程》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公司决策与执行机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条款 修订前 条款 修订后 第八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条 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的法定代表人。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条款 修订前 条款 修订后 第八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第八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条 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的法定代表人。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 容对《公司章程》及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后,《深圳市新国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 5月)》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 公司管理层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 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ff296ad-3fa1-4668-884d-2a8730cd62b7.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为促进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保证 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层、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努力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人员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 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组织 4.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4.2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4.3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 考核指标:激励对象每年度股票期权可行权额度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5.1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核: 5.1.1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的公司业绩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绩效考核中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行权期 绩效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3 亿元, 2、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4.7 亿元。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5 亿元, 2、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 亿元。 注:1、2026 年及 2027 年“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公司当年度确认的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026 年及 2027 年“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3、行权期的两个考核目标完成任意一个即视为完成当期绩效考核目标。 4、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5.1.2 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特殊规定 5.1.2.1 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为通过发行股票作为支付手段购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资产,则计算行权条件时应剔除融资产生的影响。具体方法如下: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的行权期,计算行权条件时,“净 利润”应为扣除此部分新增资产所对应的净利润数额。 5.1.2.2 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融资目的不是作为支付手段为购买资产且不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则 在股权融资完成年之后年度开始的行权期,相关业绩指标不做调整。 5.1.2.3 如果在期权有效期内公司进行了股权融资,发行的部分股票作为支付手段为购买资产,或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资产,且该股权融资的董事会决议日期晚于本次股权激励草案董事会决议日期,则发行股票作为支付手段为购买资产或者使用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资产的部分,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剔除该部分产生的影响;剩余部分按照上述第二款的规定不做调整。 5.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此次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考核的每个会计年度里,股权激励对象还需进行相应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 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对应的绩效等级确定其实际可行权的权益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 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绩效等级 一档 二档 三档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0% 因此,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在申请行权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必须符合公司现行的相关绩效管理规定时才能进行行权。 5.3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如行权期内的任一年度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行权期内的 任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按照该计划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不满足行权条件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六、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6.1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程序: 6.1.1 部门 KPI 确定: 每次考核期初,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公司 KPI 目标,设定各部门 KPI,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与团队 绩效一致。 6.1.2 KPI 考核: 每次考核期末,根据期初制订的 KPI 进行考核,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对其 进行绩效评价。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绩效评价根据公司行政文件《新国都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组织,并由 所属直接上级初评、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复评。 6.1.3 在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出现触犯公司红线,贪污受贿,侵吞/侵占公司财产/财物;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弄虚 作假(包括上报相关数据弄虚作假和隐瞒学历、身份,代打卡等)、违法违规、内部重大违纪、重大工作失职、渎职、因工作失误造 成重大客户投诉、根据部门制定的 KPI 目标完成率较低、工作能力不足以胜任现职务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企业公众 形象等事项,相关激励对象的当年考核结果将被定为“三档”即“不合格”。 6.2 考核期间、考核年度: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6.3 考核次数:2026 年和 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结果管理 7.1 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公司人力资 源中心原则上在考核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至激励对象本人。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持有疑议,可与本部门上级沟通或 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确实存在不合理因素,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开展复核工作,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7.2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八、附则 8.1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8.2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3383656-22be-4c78-a51e-53281f3f6fda.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新国都(300130):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74e4a42-77ee-4de8-b7e5-b70a94fcb605.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及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 9,700 万元出资与刘萌、昱烽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平潭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平潭长禾”),其中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 20,000 万元的 4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平潭长禾有限合伙人刘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祥之子女,拟将其持有的该合伙企业 51%份额以实缴出资额 47,634,00 0 元转让给刘亚,刘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祥之兄弟。本次转让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10,200 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 份额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二)关联关系情况 由于标的股权的受让方刘亚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共同出资方转让出资份额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祥、江汉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刘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祥之子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萌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刘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祥之兄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平潭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1 年 4月 25 日 4、出资额:20,000 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昱烽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7、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本次交易前出资结构 份额转让后出资结构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万元) 刘萌 51% 10,200 0 0 刘亚 0 0 51% 10,200 深圳市新国都股 48.5% 9,700 48.5% 9,700 份有限公司 昱烽晟泰投资管 0.5% 100 0.5% 100 理有限公司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平潭长禾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092.28 9,092.34 负债总额 4.03 4.58 净资产 9,088.25 9,087.76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20 0 净利润 -37.57 -0.4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平潭长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各方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按照实缴出资额作为定价 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尚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以相关方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六、本次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需要、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风险管控要求,公司决定放弃平潭长禾财产份额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本次 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正的原则,交易安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与股东的利益。公司放弃上述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平潭 长禾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平潭长禾份额不变,仍为公司参股企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刘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化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其他说明 根据原《合伙协议》第 4.4 条的约定,“合伙企业进行组合投资,为非单一投资标的基金,所投资项目的投资期为自本基金完 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之日起叁(3)年,合伙企业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后贰(2)年。若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投资 期或退出期需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将投资期或退出期延长不超过三次,每次延长不超过两年。”基于实际运营需 要,平潭长禾于近日举行了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形成决议,同意修改合伙协议第 4.4 条内容,修改为:“合伙企业进行组合投 资,为非单一投资标的基金,所投资项目的投资期为自本基金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之日起十(10)年,合伙企业 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后五(5)年。若合伙企业所投资项目的投资期或退出期需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全体一致同意,可决定将 投资期或退出期延长不超过两年。” 本次调整是基于外部投资环境变化及平潭长禾实际运营情况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平潭长禾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份额转让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bc77bc0-18c2-43fd-966d-9059a91f0339.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燕文)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燕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0870ecc-e000-429d-a188-2326091ab54a.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审 查,认为所有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上述审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 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祥先生、江汉先生、孙彤先生、石晓冬先生、韦余红先生、刘玉清女士6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林志伟先生、陈燕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 中,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林志伟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陈燕文女士的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陈京琳先生、林志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刘容欣女士、陈燕文女士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任职资格证明。其中,林志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6733854-6b46-4fac-8269-8a68f8155f22.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燕文)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燕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1cd337a-8b3b-4d64-b2d4-26cd00eea461.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促进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或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不 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司外籍员工。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 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fee01f2-5b7f-47a2-9d42-a1a1519d2e11.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祥先生、江汉先生、孙彤先生、石晓冬先生、韦余红先生、刘玉清女士和独立董事候 选人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林志伟先生、陈燕文女士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京琳先生、林志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林志伟先生 为会计专业人士。刘容欣女士、陈燕文女士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祥先生、江汉先生、孙彤先生、石晓冬先生、韦余红先生、刘玉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京琳先生、刘容欣女士、林志伟先生、陈燕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12974a4-21e1-47f9-8be9-971952707aaa.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容欣)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容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dac5e04-9e0f-4da6-accd-559011af48d0.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京琳)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京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1caa333-bfee-4085-82b9-b91f25dbf1ef.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c251a48-4585-4936-bca1-fe5134afa189.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新国都(300130):新国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0b1d99c-8b31-4cab-bedb-07c1bb39d0a6.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新国都(300130):新国都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248a7c1-0e2a-4eeb-b3a7-efee8c6c0dea.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容欣)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容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39a869b-1bce-4a71-ae25-57179931a6f5.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京琳)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京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e3a7a6c-539f-464c-beee-dd8542065d02.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 ─────────┴──────────────────────────────────────────────── 新国都(30013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志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8b55377-b024-46d3-a8c8-8add079ccd4d.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新国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新国都(300130):新国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a367b44-2871-432a-bbc8-bf8c9ef39a44.PDF ─────────┬──────────────────────────────────────────────── 2026-05-30 00:00│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国都(30013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7f49a99-812e-4ec1-9d33-2ddb063c51e9.PDF ─────────┬──────────────────────────────────────────────── 2026-05-18 17:14│新国都(30013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5月 24 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 在筹备中,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尽快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选举事项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93e43f9-d07d-41e9-b64f-f7fefa22cae2.PDF ─────────┬──────────────────────────────────────────────── 2026-04-28 20:11│新国都(3001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国都(3001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6857c6-3af9-4b02-a96f-87994aef302d.PDF ─────────┬──────────────────────────────────────────────── 2026-04-28 20:11│新国都(300130):2026-020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经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日上午 1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 1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796fdf-62eb-40c9-b104-f31382846344.PDF ─────────┬──────────────────────────────────────────────── 2026-04-03 15:46│新国都(300130):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祥先生、财务总监郭桥易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独立董事杨小平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10日(星期五)15:00-17:00 通过登录网址https://eseb.cn/1wUArmiUUEg 或通过扫描以下小程序码 ,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各位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10 日(星期五)15:00 前,通过上述线上交流平台的“进入会议—互动交流”界面进行提前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本次 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1434d8f-ba8a-4bbc-8c45-21ff98772d60.PDF ─────────┬──────────────────────────────────────────────── 2026-04-01 16:26│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现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根据《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 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以上激励对 象已获授的 2025 年股票期权合计 340,000 份进行注销。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340,000 份股票期权已于 2026 年 4月 1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3eb87d2-87a7-4e49-9b14-667ce186a0b4.PDF ─────────┬──────────────────────────────────────────────── 2026-03-28 00:34│新国都(30013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新国都(30013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f8eeaeb-4bf0-4d57-a7b4-bdd43ff48d0a.PDF ─────────┬──────────────────────────────────────────────── 2026-03-27 19:57│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7944e9a-7ef7-49dd-900a-f09ce913032a.PDF ─────────┬──────────────────────────────────────────────── 2026-03-27 19:57│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4254820-40a1-41a3-9936-b731997a4149.PDF ─────────┬──────────────────────────────────────────────── 2026-03-27 19:57│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新国都(30013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79cf940-3906-4ce0-bef9-0099f3b81c8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新国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429.PDF ─────────┬──────────────────────────────────────────────── 2026-03-28│新国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4505.PDF ─────────┬──────────────────────────────────────────────── 2025-10-28│新国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836.PDF ─────────┬──────────────────────────────────────────────── 2025-08-27│新国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3698.PDF ─────────┬──────────────────────────────────────────────── 2025-04-24│新国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333.PDF ─────────┬──────────────────────────────────────────────── 2025-03-29│新国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2156.PDF ─────────┬──────────────────────────────────────────────── 2024-10-26│新国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0489.PDF ─────────┬──────────────────────────────────────────────── 2024-08-17│新国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5337.PDF ─────────┬──────────────────────────────────────────────── 2024-04-24│新国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63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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