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1 英唐智控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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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8:14│英唐智控(300131):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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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300131):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4cd1a9d9-2a7a-4b5d-9901-82bd97675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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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 00:00│英唐智控(300131):关于参股公司中标宝安区西乡街道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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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5月 2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半导体产业集群项目落地合作
协议>的公告》(2022-040):为持续推进公司向上游半导体行业转型的战略布局,公司与深圳市乐群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乐
群股份”)、公司参股公司深圳英唐芯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英唐芯”)签署了《半导体产业集群项目落地合作协
议》,各方依据“英唐半导体产业集群”项目的产业规划,结合乐群股份持有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107 发展带乐群第一工业区
(所属面积 53744㎡的土地)的地块属性及用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园区运营管理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宝安区西乡街道 107发展带乐群第一工业区城市更
新单元规划(草案)》,宝安区西乡街道 107发展带乐群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列入《2020 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三
批计划》,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详情可查阅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官网、《深圳商报
》、《宝安日报》。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公告》,拟确定该项目中
标人为深圳英唐芯技术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近期该项目中标公示期已结束,深圳英唐芯于近日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发来的《中标确认书》。该项目将按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园区建设及运营管理。
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45fda1b6-e47e-47d5-8406-cff284609f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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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0:00│英唐智控(3001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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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庆周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129,500,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837%。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3,669,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7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830,95
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简
称“中小股东”)16名,所持股份合计5,831,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2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8,585,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6249%;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16,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099%;反对809,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74%;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7%。
此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现场及网络合计表决结果:同意128,575,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55%;反对81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6329%;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905,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315%;反对819,6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58%;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6aebb448-1ffe-4988-bb17-4c52dbe1d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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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0:00│英唐智控(3001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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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届次、召集人、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召开地点、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6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18 人,代表股份 129,500,346 股,占贵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7%。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8,585,4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935%;
反对 80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249%;
弃权 10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16%。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8,575,04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2855%;
反对 819,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329%;
弃权 10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816%。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二)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71bacac8-c8e5-4949-80ce-6da13daf7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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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英唐智控(300131):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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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9日下午14:3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
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即截至2024年1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 议案1.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
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证
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股东可采用现场、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7日9:00至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8楼证券事务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昊、闵文蕾
电话:0755-86140392
邮箱:yitoa_stock@yitoa.com(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8楼证券事务部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4/54b60713-94bd-46ce-9aa3-ca1c30aa7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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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英唐智控(30013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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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智控(30013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4/af8e5669-d708-41b0-84be-76da95974f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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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英唐智控(300131):关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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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向其供
应商 Synaptic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新思”)采购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 1,800 万
美金,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521190W
法定代表人:邓敬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7 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7 层
经营范围: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的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数码
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购销(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被担保人 2022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营业总收入 2,900,102,795.32元,营业利润 24,749,220.49 元,利润总额 24,
096,451.16 元,净利润 10,048,990.74元,资产总额 1,459,807,562.77 元,负债总额 1,088,077,508.03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37
1,730,054.74 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深圳华商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Synaptics Hong Kong Limited
保证人: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务人基于《经销协议》应履行的债务及相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
所花费的一切费用(如有)。
3、担保金额:1,800 万美金。
4、担保期限:自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持续计算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商龙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账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满足深圳华商龙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所需,此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整体良好、偿债风
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的担保总额合计为 1
2.16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9 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担保余额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3.93%
及 22.5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4/4b78d085-ca83-4cac-997d-099cfe69c7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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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英唐智控(30013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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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将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30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庆周先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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