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4 大富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5 18:32 │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5 18:32 │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13 16:26 │大富科技(3001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4 17:04 │大富科技(300134):关于购买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5-07-30 20:31 │大富科技(30013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30 20:29 │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7-30 20:29 │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30 20:29 │大富科技(3001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5-07-30 20:29 │大富科技(30013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30 20:29 │大富科技(300134):征集表决权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
└─────────┴──────────────────────────────────────────────┘
─────────┬────────────────────────────────────────────────
2025-08-15 18:32│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学保先生。
6.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191,874,5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共363名,代表股份139,384,9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1609%;中小股东共362名,代表股份20,366,75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537%。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327,408,405 9 8.8375% 3,714,120 1.1212% 136,900 0.0413%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6,515,739 8 1.0916% 3,714,120 18.2362% 136,900 0.6722%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晓华、陈佳然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1f55fcb4-f2c6-473b-b5bf-6a416b6b0643.PDF
─────────┬────────────────────────────────────────────────
2025-08-15 18:32│大富科技(30013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贵公
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信达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信达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
同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鉴此,信达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
2025年8月15日15:3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栋
三层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1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1,874,502股,占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有效表决股份(以下简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000%。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363
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9,384,92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0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1,259,425股,占
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0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为《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
方式,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
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该议案已获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具体见本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bad58efc-4410-40ab-bbbc-7d69f90dc9fb.PDF
─────────┬────────────────────────────────────────────────
2025-08-13 16:26│大富科技(3001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关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7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至2025年8月1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3.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第三工业区A2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 其他事项: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
真后来电确认。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
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凌梓
联系电话:0755-29816308;指定传真:0755-27356851
联系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A2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007dd13a-c456-4381-abb1-0016dde9ca2b.PDF
─────────┬────────────────────────────────────────────────
2025-08-04 17:04│大富科技(300134):关于购买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北京新天梓教育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富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富智慧健康”
)与北京新天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梓”)签订了《采购协议》,向新天梓采购医疗器械、健康大数据系统、智
能医疗系统等相关成果及技术方案,新天梓同意前述《采购协议》签署后 3 年内,若大富智慧健康采购的产品及方案收益未达到公
司采购金额 4,950 万元,大富智慧健康有权要求其进行回购,新天梓应在收到回购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购。公司关联方之
得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对新天梓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北京新天梓教育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进展暨关联交易展期的议案》,大富智慧健康研发进展和市场拓展虽然受客观因素影响,发展不及预期,
但产品、后台、技术方案的研发仍然在有序推进中。鉴于大富智慧健康的业务与上述产品和方案深度融合,因此大富智慧健康拟将回
购选择权延期,在原期限的基础上顺延三年。
截至 2025 年 6 月底,大富智慧健康采购的产品及方案累计收益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采购金额 4,950 万元,根据协议约定大富智
慧健康有权要求新天梓进行回购。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富智慧健康向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新天
梓及得道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回购。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55,734,300 元(含利息),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
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粤 0311 民初 12039 号。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24d4a50a-d529-4c4b-8634-07269ee87c57.PDF
─────────┬────────────────────────────────────────────────
2025-07-30 20:31│大富科技(30013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 栋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到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周学保、童恩东、肖竞;电话出席董事 6 人,分别
为李克、王宇、杨岩松、万光彩、周蕾、赵阳。
4. 会议由董事长周学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5.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周学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童恩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长周学保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如下:
(1) 提名周蕾女士(独立董事)、万光彩先生(独立董事)、赵阳先生(独立董事)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周蕾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 提名万光彩先生(独立董事)、周蕾女士(独立董事)、周学保先生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委员,其中独立董事万光彩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提名周学保先生、童恩东先生、肖竞先生、杨岩松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学保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万光彩先生、周蕾女士的任职
将于 2027 年 1 月 12 日届满六年)。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肖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童恩东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杨诚先生、陈卓先生、冯小敏女士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郭淑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