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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5(宝利国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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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35 宝利国际 更新日期:2025-10-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09 20:52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09-29 18:34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9 18:34 │宝利国际(3001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9 18:34 │宝利国际(3001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6 17:32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9 15:52 │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 ├─────────┼──────────────────────────────────────────────┤ │2025-09-19 15:52 │宝利国际(30013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9:49 │宝利国际(30013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宝利国际(30013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 ├─────────┼──────────────────────────────────────────────┤ │2025-09-12 19:49 │宝利国际(300135):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 ─────────┬──────────────────────────────────────────────── 2025-10-09 20:52│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德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周德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0 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04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2.8886%)。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九十个自然日内(即 2025年 7月 7日至 2025年 10月4 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46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 9,156,000股,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312,000股。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9日收到周德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减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剔除回购专用 东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 名 本的比例 称 周 集中 2025年 7月 23日 4.86 4.62-5.09 9,156,000 1.00% 德 竞价 至 2025年 7月 24 洪 日 大宗 2025年 8月 7日 4.01 3.92-4.04 6,197,000 0.68% 交易 至 2025年 9月 18 日 合计 15,353,000 1.6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21,600,0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915,600,000 股 ,以上百分比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周德洪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专 股数(股) 占剔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 用证券账户股 份数量后总股 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周德洪 合计持有股份 118,008,128 12.89% 102,655,128 11.2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008,128 12.89% 102,655,128 11.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921,60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为 921,600,000股,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 915,600,000 股,以上百分比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周德洪先生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二)周德洪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周德洪先 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周德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周德洪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7fb6e66b-8d9e-4f8a-a879-df7eec8286d0.PDF ─────────┬──────────────────────────────────────────────── 2025-09-29 18:34│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 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金额范围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泰科技)1%-3%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状况 近日,公司已与交易各方完成《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且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完成了全部款项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 持有宏泰科技 2.6354%股权。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有助于提升公司长期价值。公司将持续关注宏泰科技经营状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1a9363a5-57e1-4afb-a105-7fe8161498bc.PDF ─────────┬──────────────────────────────────────────────── 2025-09-29 18:34│宝利国际(3001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建律 师、季彦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 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 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武路 109 号虹桥丽宝广场 T3-601A 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笪扬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人,持有公司股份 102,655,1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18%。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于 2025年 9月 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37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6,990,6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93%。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 果,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2.9.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形成了《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7b2f2228-35dd-4e87-9506-299d2d0e56ba.PDF ─────────┬──────────────────────────────────────────────── 2025-09-29 18:34│宝利国际(3001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宝利国际(30013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3c3d0a11-b39e-442c-951c-ac2455c6f1df.PDF ─────────┬──────────────────────────────────────────────── 2025-09-26 17:32│宝利国际(30013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 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取得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宝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建设)诉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城建)吉 林市新城大桥工程项目合同纠纷一案,近日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吉民终 171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日期 涉案金额 目前进展 号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万元) 1 宝利建设 吉林城建 合同 2024/03/26 14,494.13 2025年 5月,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 纠纷 (其中宝利 审判决主要内容:吉林城建于本判决发生法 建设主张的 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宝利建设项目本 项目本金为 金 2,426,921.58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2,975.74 万 2,426,921.58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 元,项目回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 报和滞纳金 报价利率,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计算至实 合计 际付清之日止)。 11,518.39 一审判决后,宝利建设提起上诉,主要请求 万元) 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吉林城建 支付项目本金 31,474,294.62 元,截至 2024 年 4月 1日的项目回报 19,652,061.50元及以 31,474,294.6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2 日 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五年期基准利率加 2% 的年利率计算的回报。(以上暂合计为 51,126,356.12元)。 2025年 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主要内容:驳回宝利建设上诉,维持原判。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的起诉金额分为项目本金和项目回报及滞纳金,其中项目回报及滞纳金占比较大。终审法院判决认定,项目本金应以宝 利建设实际向下游公司支付的金额为准,并据此计算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 就本次公告进展的诉讼事项,公司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并已在公司过往定期报告中予以反映,若后续判决款项全部 或部分收回,将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判决履行相关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吉民终 17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a4a0bdc4-7c2d-4d53-a9ca-f3a7d6543ef4.PDF ─────────┬──────────────────────────────────────────────── 2025-09-19 15:52│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2025年9月19日,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 出租资产的议案》,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宝利成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利成翼)拟分别将位于江阴市环城北路及无锡市太湖西大道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出租资产尚在招租中,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外出租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房产证载权利人 建筑物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 1 公司 江阴市环城北路 30号 1201、1202、1203 非住宅 560.16㎡ 2 公司 江阴市环城北路 30号 1301、1302、1303 非住宅 560.16㎡ 3 公司 江阴市环城北路 30号 1401、1402 非住宅 551.44㎡ 4 宝利成翼 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1898-1、1898(第 1层) 办公 2,103.59㎡ 5 宝利成翼 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1900-1、1900(第 2层) 办公 2,193.76㎡ 上述房产所有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对外出租房产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等。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的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公司带来租金收益。 (二)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三)由于本次出租资产尚在招租中,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e0c9b78-a5c1-498b-a4c8-fe0487b0a55c.PDF ─────────┬──────────────────────────────────────────────── 2025-09-19 15:52│宝利国际(30013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2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 事朱鹰先生、邓效先生、周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俊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位于江阴市环城北路及无锡市太湖西大道的闲置房产对 外出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基于对半导体测试设备行业及其相关产业链的看好,同意公司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金额范围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投资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科技)1%-3%股权。宏泰科技是一家从事半导体测试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SoC测试系统、数模测试系统、芯片级封装分选系统等,曾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南京市培 育独角兽、江苏省潜在独角兽、中国IC独角兽企业、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项荣誉和资质。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正式协议,本次投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本 次董事会决议办理对外投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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