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5 宝利国际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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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 17:34│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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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宝利俄罗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俄罗斯”)。
具 体 信 息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近日,公司收到了莫斯科市及国内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至此,宝利俄罗斯注销登记流程已办理完毕。
宝利俄罗斯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发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11d7f08c-4749-441b-b5b9-1e7c22ac8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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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00│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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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临时提案;
4、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988弄虹桥万科中心2号楼8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周文婷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7,73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7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5,554,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4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180,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167,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987,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180,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6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情况
除公司董事长周文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4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79%;反对48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2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936%;反对48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06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伟建、吴尤嘉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39dea5a5-bc2a-4883-99df-3ebf56d37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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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00│宝利国际(30013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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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伟建律
师、吴尤嘉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
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和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 988 弄虹桥万科中心 2 号楼 8 楼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周文婷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公告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大会通知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他人员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554,4
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3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80,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6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宣布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最终形成了《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61da26a5-8eeb-4fc3-9fc0-8733a8f10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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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审议回购股份方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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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
就审议回购股份方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4日),公司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
数量和持股比例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2024年3月4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德洪 282,440,928 30.65
2 周秀凤 43,567,200 4.73
3 张秀 5,900,000 0.64
4 戚志超 5,197,400 0.56
5 李福来 5,108,503 0.55
6 夏凌峰 3,662,100 0.40
7 吴胜 3,234,700 0.35
8 MORGAN STANLEY & 2,934,357 0.32
CO.INTERNATIONAL PLC.
9 方玉平 2,819,200 0.31
10 UBS AG 2,767,225 0.3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2024年3月4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德洪 282,440,928 30.65
2 周秀凤 43,567,200 4.73
3 张秀 5,900,000 0.64
4 戚志超 5,197,400 0.56
5 李福来 5,108,503 0.55
6 夏凌峰 3,662,100 0.40
7 吴胜 3,234,700 0.35
8 MORGAN STANLEY & 2,934,357 0.32
CO.INTERNATIONAL PLC.
9 方玉平 2,819,200 0.31
10 UBS AG 2,767,225 0.3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a106eb56-dc34-4c42-914a-57ad250c0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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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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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
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
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德洪 282,440,928 30.65
2 周秀凤 43,567,200 4.73
3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 5,360,796 0.58
有资金
4 李福来 5,108,503 0.55
5 UBS AG 4,979,725 0.54
6 戚志超 4,529,700 0.49
7 MORGAN STANLEY & 4,167,657 0.45
CO.INTERNATIONAL PLC.
8 BARCLAYS BANK PLC 4,018,449 0.44
9 夏凌峰 3,662,100 0.40
10 许才洪 3,102,500 0.34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2月20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周德洪 282,440,928 30.65
2 周秀凤 43,567,200 4.73
3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 5,360,796 0.58
有资金
4 李福来 5,108,503 0.55
5 UBS AG 4,979,725 0.54
6 戚志超 4,529,700 0.49
7 MORGAN STANLEY & 4,167,657 0.45
CO.INTERNATIONAL PLC.
8 BARCLAYS BANK PLC 4,018,449 0.44
9 夏凌峰 3,662,100 0.40
10 许才洪 3,102,500 0.3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bb0577b8-9cbf-4d60-9b36-a1f953596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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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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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10bc387b-526d-4199-be18-3a7b5e5fb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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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宝利国际(30013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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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事项较
为紧急,公司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形式
提前三天通知,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及以通讯方式表决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除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立即召开
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晚上以口头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36bf1869-9d4f-4dac-a153-e167bf453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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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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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国际(300135):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d0011e6f-edea-492c-92b7-70c9dcbb4c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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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00:00│宝利国际(300135):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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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董事会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文彬先生《关
于提议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周文彬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文彬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2月7日)收盘价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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