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6 信维通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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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32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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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32 │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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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19 │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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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4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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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4 │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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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0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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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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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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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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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8 │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
│ │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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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32│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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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a0e1707-24b5-43c7-a915-7c4abf39f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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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32│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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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7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全球客户快速增长的高端 MLCC 产品需求,及加快在高端 MLCC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拟提高对参股公司信维
电子科技(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湖南益阳高发财信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益阳高新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各方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公司 55%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预计提升至 70%并取得其控制
权,同时各方就后续对标的公司增资事项予以约定。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属于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所涉及收
购、增资事项的具体细节尚待进一步明确,并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意向协议签署方之一深圳市浩容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浩容电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彭
宇斐先生系本公司董事,虽然浩容电子作为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本次事项仍构成关联事项,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不超过 11 亿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推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并将根据交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及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彭浩、彭宇斐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0e0f05d-8d7d-4cd4-8fd3-57f5f37a5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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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19│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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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7 月 3 日以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4、江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5、交通银行深圳香蜜支行;
6、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办理开设或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账户开立、变更或确认手续,协商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签署、执行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其他
文件。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d628858f-7ca2-4a76-8ad7-3672634b4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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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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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46 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ir@sz-sunway.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金城、周依黎
邮箱:jincheng@shgsec.com;zhouyili@shgsec.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b8cb9b0-49a0-4c6e-9543-2ef1f49b5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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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3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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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597c257-033e-46f5-b0ed-c8eb0471f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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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40│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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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3,811,631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811,631 股
后的股份总数 963,757,00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187,850.35 元,
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48,187,850.35 元÷967,56
8,638 股×10 股=0.49803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803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8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811,631股后的股份总数963,757,007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187,850.3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
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811,631 股后的 963,757,0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26 彭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48,187,850.35 元÷967,56
8,638 股×10 股=0.49803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
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8030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A栋北二楼
咨询联系人:卢信、伍柯瑾
咨询电话:0755-33086079
传真电话:0755-86561715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0875c64-0f14-4b77-a44d-d7bd55ab6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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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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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9 号中国市长大厦 1801 室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6)粤浩律法字第 675 号致: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受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且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并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该次董
事会定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2026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信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
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
网络投票时间及程序等内容,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2026年5月8日下午14:0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如期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13号A栋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彭浩先生主持。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合称“网络投票平台”)。其中交易
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且按规定通过网络投票平台为相关股东提供
了网络投票安排。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具备
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78,875,21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额的18.5602%。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320人,代表股份21,58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2397%。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表决的股东资
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股东1,326人,代表股份21,594,27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2406%
。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公告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1-9项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对第7项议案,相关董事(含独立
董事)等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出新议案或
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对现场投票当场清点投票结果,按
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结合现场投票的情况合并
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认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并单独计算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根据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有效通过。经核查,本所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
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5a12f9b-0fa1-4810-8269-7f55e23b8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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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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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8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 1013 号 A栋一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浩先生
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该公告已于 2026 年 4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谭广闻律师现场见
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67,568,63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811,631股。因回购
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3,757,00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7人,代表股份 200,460,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78,875,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0人,代表股份 21,585,0
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6 人,代表股份 21,594,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06%。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0 人,代表股份 21
,585,0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30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45%;弃权 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7,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53%;反对 1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弃权 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9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302,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3%;反对 1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66%;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6,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3%;反对 1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6%;弃权 4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297,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0%;反对 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91%;弃权 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3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9%;反对 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3%;弃权 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282,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5%;反对 137,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88%;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16,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1%;反对 137,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0%;弃权 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290,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1%;反对 1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42%;弃权 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24,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18%;反对 1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5%;弃权 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285,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反对 118,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92%;弃权 56,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19,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0%;反对 118,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7%;弃权 56,2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6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4,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5%;反对166,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06%;弃权 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0%。中小
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74,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45%;反对 166,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6%;弃权 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50%。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 8.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
决情况:
同意 200,246,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6%;反对 1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17%;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80,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22%;反对 1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9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2,336,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77%;反对 7,944,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631%;弃权 178,9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70,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819%;反对 7,944,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893%;弃权 178,96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许玉祥律师、谭广闻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
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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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10│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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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900b81a-de17-4160-80c8-654ebbe6f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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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8│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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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24adbe9-c8fb-47d0-9ebd-2a5573223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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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8│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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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75a33cc-a088-469a-a961-e6ed3e81b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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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8│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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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 2026 年 5月 8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本次发行事项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形成了《深
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
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所需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3f055dd-f0af-4e0d-9991-0c3f9e5a5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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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08│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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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36d2e8c-51cc-44c4-b628-29c7c816a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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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9:00│信维通信(300136):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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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4d05af-2f6b-4069-aa9e-fff02ad69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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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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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2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
根据深交所的审核意见及问询函要求,以及最新披露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等相关信息,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4c63980-8ae8-498a-9369-1c620ca5a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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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关于信维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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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信维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cd1393-6372-45b8-8aab-eda2add36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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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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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0d6259-4786-449a-9c11-073dde047d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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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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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bf8923-d42c-4478-beba-211d06481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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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信维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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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信维通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
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8d22a2-b8d9-4dba-8542-481125b42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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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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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f70cdf-da1e-4701-89f8-95e1bfd46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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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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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b99731-9aef-4f93-a70f-f10bbf44d6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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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20│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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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维通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dea0d3-2311-4ba4-a9bc-73baf6476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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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6│信维通信(30013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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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d2f5aca-016e-4973-80c1-d3463acc09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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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1│信维通信(300136):信维通信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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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信维通信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f13f684-3ba7-4495-939f-4eff27249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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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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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2a826b6-2e8b-48bd-99bc-ae868b5ef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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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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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281,184,174.37 元 ,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708,686,269.0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011,660,212
.13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811,631 股后的股份总数 963,757,007 股为基
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187,850.3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83,186,070.35 元,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74%。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187,850.35 47,623,430.35 96,756,86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8,686,269.06 661,605,544.10 521,403,065.9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633,437,613.43 708,032,747.67 676,404,608.51
营业收入(元) 8,909,779,803.93 8,743,610,645.71 7,547,645,710.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560,715,160.3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011,660,212.1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2,568,144.5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30,564,959.7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2,568,144.5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17,874,969.6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01%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
所处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等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综上,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公司利润
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回报公司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
于公司 2026 年发展规划制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2e2a2b0-2366-4b15-9a40-512eb43cb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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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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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加强投资者服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完善的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平等对待
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25 年,公司召开股东会 3次,提
供了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股东可以充分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 年度,公
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缺席次数 0次。公司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
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则。
二、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相关人员均遵守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具体承诺内容请见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原则,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办法、规则、指引及备忘录等相关文件。公司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进行逐级
审核,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对以非公告形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
2025 年,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等共 102 份。
四、稳定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
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自 2010 年上市以来,公司已实施现金分红 12 次,累计派发现金分红59,762.83 万元,与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公司将持
续践行稳定的分红政策,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业务发展目标、未来盈利模式等,协调好公司发展与股东
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6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100,031 股后的股份总数952,468,6
0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7,623,430.3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7月 11 日实施完毕。
五、增强投资者沟通与交流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度和透明度,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
渠道的沟通交流平台,具体包括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公司官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便于投资者更
加清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
2025 年,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调研活动接待,完成多场投资者交流活动,回顾公司经营情况,展望行业及公司布局,对投资者
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答复。在非业绩、非重大事项静默期,接待了大量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的调研,提交了 4份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另外,公司也通过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回复288 条投资者的问题,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近 500 人次,与广大投资者保持
着较好的交流与及时的沟通。公司通过上述各种渠道让投资者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情况及未来发展等相关信息。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
索引
2025 年 3月 13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25
日 年 3月 14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2025-01)。
2025年 5月7日 电话会议 机构 巨潮资讯网,2025
年 5月 8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2)。
2025 年 5月 19 “价值在线”平台 其他 巨潮资讯网,2025
日 (http://www.ir-on 年 5月 19 日投资
line.cn/) 者关系活动记录
表(2025-03)。
2025年 6月6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8楼 其他 巨潮资讯网,2025
上市大厅 年 6月 6日投资者
深交所“互动易”平 关系活动记录表
台 (2025-04)。
(http://irm.cnin
fo.com.cn)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活动中,公司始终遵守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
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fd8328c-1f8c-421f-8385-b1bb54978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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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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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
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
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已取得
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
,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
一,并在美国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职国际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天
职国际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并且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8日公司
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
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与确定。在天职国际初步出
具审计意见后,就2025年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
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d8841b5-acca-4984-a44b-3d4114b046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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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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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29dcaa9-a578-4a70-a59a-9aba1e6da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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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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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17 日,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
、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
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天职国际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0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154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8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及 2026 年初
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及人员 39 名,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张磊,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
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范科磊,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9 家。
2、诚信记录
除张磊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2024 年 12 月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2次外,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将按照股东会授权,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费用并签署相
关协议。预计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25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35 万,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2、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和
了解,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尽
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坚持以公允、独立、客观的态度,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责任与义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
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1b10b2-abc8-4b08-b7af-26e23db6a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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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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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67e8bfe-729c-4eff-8381-c0357f559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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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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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183d469-5451-4082-8c62-c6d5221ed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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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1│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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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
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的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作了
总结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总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811,631 股后的股份总数 963,757,007 股为基数,按每 1
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187,850.3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活动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中电科技德清华莹电子有限公司、信维电子科技(益阳)有限
公司、绵阳北斗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7,000.00 万元。
公 司 《 2026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虞成城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银行套期保值工具在折合 6亿美元额度内滚动操作,与相
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等值外币)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关 于 使 用 闲 置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理 财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
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议案》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 2023 至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及《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关联董事彭浩、彭宇斐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
容。
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遵循公司现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为 200,000 元/年;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除在公司领取津贴外,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酬 予 以 确 认 , 具 体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遵循公司现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并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考核执行。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公 司 《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5月 08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
结果获得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29a5705-4a1d-4724-9ca2-1a806386af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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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1│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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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ac93d9a-3ac4-4883-aee7-8e4f049dc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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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1│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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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9b664b1-4414-49ea-ba99-35693eef9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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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0│信维通信(30013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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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资金收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为了达到收益和风险的均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使存量资金获得合理的收入,增加
公司收益,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
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
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等值外币)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一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
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风险品种的投资。
4、投资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需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2、通过将公司短期闲置的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6eb1d06-5299-467f-8f88-35ab98822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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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30│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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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e736be2-04e5-419a-8c80-e839f801a3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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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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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5aab824-da19-4aad-aa50-1798c6af1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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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李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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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天明,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上市公司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025年度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任期内召 大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开股东会
席 席 次数
李天明 2 2 0 0 1 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的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此外,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公司2025年第
三季度报告等议案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慎考虑和客观判断后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在深入了解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及简历背景等资料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
部审计相关工作总结汇报,与财务总监等公司管理层保持必要的交流,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多次实地现场考察,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4天。重点了解了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行
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影响等生产经营相关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情况,督促公司及
内部管理人员保持对公司治理、监管政策相关法规的持续学习。本人长期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在内部管
理事务上时刻保持较高的警惕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的经营发展。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对公司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工作,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了无异议
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委员会人员聘任
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任期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未发现有《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或任职条件,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此外,本人还积极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重点关注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执行,对公司的合规发展起到督导作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汇报,关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帮助公司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勤勉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
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控规范实施,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
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天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19d56ad-d7c8-495b-9d0c-f30dddfa6c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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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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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信维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夏俊,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2005年,曾任职于潢川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深圳沙井新二成辉厂(飞利浦)计算机室、广州
快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005年至今,历任深圳市电子学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理事,广东省电子学
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025年度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任期内召 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开股东会
席 席 次数
夏俊 2 2 0 0 1 1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此外,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在深入了解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及简历背景等资料的基础上,经审慎
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务发展工作总结和2026年及未来三年业务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
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阶段,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在公司经营规划的科学决策中,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且多次参与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会等,以自身的专业背景及行
业经验,为公司产品的技术路线设计、业务发展规划等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支撑,为公司在经营发展上的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意见
,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4天。此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与公司董事、中央研究院院长等管理层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网络、传媒等对公司信息的报道,并结合对公司重大事项情况的了解,针对行
业动态、市场风险等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工作,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对公司的产品生产、业务发展、技术研究等重要经营事项,保持足够的关注,结合市场动态,为公司不断强化的核心竞争力
建设形成积极的影响。此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
展的需要,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相关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专门委员会人员聘任
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任期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况,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或任职条件,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客观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发表客
观意见,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充分利用自身的行业知识和
经验,积极参与公司的内部技术交流活动、经营会议等,与公司管理层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着密切的交流,为公司的产品技术研
究、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布局等,提供专业技术知识及丰富产业经验的支撑,帮助公司更好实现自身产业规划,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储备更具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长远的价值。
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勤勉义务,持续加强对法规的学习,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质量,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夏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4a63096-cde4-4a7f-a9cf-8f61b45f9c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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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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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1 - -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200,000 元/年,股东会调整该津贴标准的,适用调整后的标准。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除在公司领取津贴外,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
考核制度领取相应职位的薪酬。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激励
。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
酬。如基本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
相挂钩,年终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三)其他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仅领取津贴的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的确定与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其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2 - -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会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3 - -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制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f8ef4c8-b711-46e3-a669-fc62c5737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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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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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
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莉,中注协资深会员,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
会理事。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南大陆地区鉴证咨询主管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2025年度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任期内召 大会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开股东会
席 席 次数
李莉 6 6 0 0 3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了各项议
案及相关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地发表意见。2025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
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6次,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并对公司
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各项议案经审慎考虑和客观判断后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
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第
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审慎
考虑和客观评价,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已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恪尽职守,对公司
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
划,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关注公司重点审计工作的情况。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就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等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年度审计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多次在公司现场参与工作,了解公司业务、熟悉公司行业特色、询问市场环境变化及外部经济环境对公
司的影响等相关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情况,督促公司及内部管理人员保持
对公司治理、监管政策相关法规的持续学习。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此外,积极配合公司的日常治理工作,通过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认真听取管理层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同时,保持与公司证券部、
财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工作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工作,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
2、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
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关键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
委员会委员,对上述事项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仔细审阅,认为公司编制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了无异议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二)股权激励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制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
本次制定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审核2024年度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的公允性、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风
险等维度,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严格审核公司
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此外,积极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经验,在财务决策、内控管理等方面
提出专业意见,辅助公司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助力公司财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勤勉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加强
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合作,有效监督公司内控规范实施,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莉
二○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eeed745-6485-4251-910f-c82d7dd44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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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徐坚-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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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徐坚-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c041401-7753-4ac8-8b78-b02084be3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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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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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 2023 至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6] 21074-2号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编制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信维通信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
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信维通信编制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
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维通信编制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如实反映了维仕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信维通信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 2023至 2025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 21074-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1d8953-5165-490e-a22a-2666661c3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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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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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d756c71-77d2-44ff-9615-af830b83a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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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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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489680f-8f0a-4113-a204-e8cef8523a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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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9│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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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6] 21074-3号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维通信”)编制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合理确定资产组范围、选择减值测试方法、设定关键假设参数、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信维通信
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的主要工作包括:
1. 了解并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流程的内部控制设计;
2. 复核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
3. 评估关键假设(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永续增长率等)的依据及一致性;
4. 重新计算现金流现值、可收回金额及减值金额;
5. 核对专项说明披露数据与底层测算表、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一致性。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信维通信编制的《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中关于减值测试的方法、关
键假设、计算过程及结果,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及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
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 21074-3号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专项说明中的减值测试结果依赖于管理层对未来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及标的公司经营计划的预测。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存在差异,本审核报告不构成对未来业绩的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核意见。
关于维仕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 21074-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dcea3c6-19a4-435b-8f27-0b4daa4a11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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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维通信(30013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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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9d2313b-d5e8-4ac0-889b-5efd88abfc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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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7│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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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3248273-ccf3-4698-aec4-74cd8f53d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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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26│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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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30013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e1f7206-0862-4742-8b09-e8e25b826f6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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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信维通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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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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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信维通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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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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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信维通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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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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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信维通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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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5/1224487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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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信维通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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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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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信维通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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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4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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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信维通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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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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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信维通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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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9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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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信维通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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