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6 信维通信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5 19:52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5 19:52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5 19:52 │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5 19:52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9-05 19:52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8-21 18:44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
│2025-08-14 21:27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08-14 21:27 │信维通信(300136):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
│2025-08-14 21:26 │信维通信(300136):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
│2025-08-14 21:25 │信维通信(300136):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05 19:5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9 号中国市长大厦 1801 室
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5)粤浩律法字第 1506 号致: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的有关规定,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受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
见。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且仅用于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验
证,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
该次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5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信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
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号码以及网络投票时间及程序等内容,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如期在深圳市南山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A栋北区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合称“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且按规定通过网络投票平台为相关股东提
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
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的会议登记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8,946,43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9.8657%。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83人,代表股份70,711,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4346%。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表决的股东资
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中,中小股东485人,代表股份70,713,30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7.4348%。
2、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根据公告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彭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2 选举彭宇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3 选举周进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4 选举虞成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5 选举单莉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李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2 选举李天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03 选举夏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第1-3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一般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6-7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出新议案
或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符合《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公司对现场投票当场清点投票结果,
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结合现场投票的情况合
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认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三)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并单独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根据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均获本次会议有效通过。经核查,本所律
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
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2568613b-aee7-4db4-91eb-981ba16767b8.PDF
─────────┬────────────────────────────────────────────────
2025-09-05 19:52│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信维通信(300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0e2dfa72-a7f6-4242-b013-756c0a45b377.PDF
─────────┬────────────────────────────────────────────────
2025-09-05 19:52│信维通信(30013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
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及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方式及时限的要求,于当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彭浩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彭浩先生、彭宇斐先生、毛大栋先生、周进军先生、虞成城先
生、单莉莉女士,以及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夏俊先生、李天明先生共 9人组成。其中,毛大栋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彭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浩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彭浩先生、独立董事夏俊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夏俊
先生为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毛大栋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李天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李莉女
士为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彭浩先生、非独立董事毛大栋先生、非独立董事虞成城先生、非独立董事周进军先生、独立董事夏俊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其中彭浩先生为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彭浩先生、独立董事李天明先生、独立董事夏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李天明先
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
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以及于 2025 年 9 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浩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职务,聘任周进军先生、缪祥如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刘辛男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卢信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彭浩先生、周进军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伍柯瑾女士为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伍柯瑾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9cca516b-f820-42de-9392-da36d327480b.PDF
─────────┬────────────────────────────────────────────────
2025-09-05 19:52│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彭浩先生(董事长)、彭宇斐先生、毛大栋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周进军先生、虞成城先生、单莉莉女士
独立董事:李莉女士、李天明先生、夏俊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以上 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
会各位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以及于 2025 年 9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彭浩先生、夏俊先生(主任委员)、李莉女士;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毛大栋先生、李莉女士(主任委员)、李天明先生;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彭浩先生(主任委员)、毛大栋先生、虞成城先生、周进军先生、夏俊先生;
4、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彭浩先生、李天明先生(主任委员)、夏俊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莉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
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彭浩先生
副总经理:周进军先生、缪祥如先生
董事会秘书:卢信先生
财务总监:刘辛男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伍柯瑾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熟悉履职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五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届满离任。公司对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除吴会林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723,083 股外,其余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届满离任后,
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继续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 2号特发信息港 A栋北区 2楼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33086079
联系传真:0755-86561715
电子信箱:ir@sz-sunway.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4ddf5f5e-c92d-47cc-914d-f50ab03e5d81.PDF
─────────┬────────────────────────────────────────────────
2025-09-05 19:52│信维通信(30013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表决,同意
选举毛大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毛大栋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b8f293a1-1316-4a2c-8f8e-0d28f4bbbd99.PDF
─────────┬────────────────────────────────────────────────
2025-08-21 18:44│信维通信(3001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
股(含)”;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5年 8月 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9月 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715,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进展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4、截至 2025 年 8月 2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51,63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70%,最高成交价为 2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6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303,015,977.36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