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7 ST先河 更新日期:2025-07-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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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22 │ST先河(30013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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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24 │ST先河(300137):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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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56 │ST先河(300137):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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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40 │ST先河(30013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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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40 │ST先河(3001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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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07 │ST先河(300137):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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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 │ST先河(300137):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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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 │ST先河(300137):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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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 │ST先河(300137):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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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 │ST先河(30013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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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4 18:22│ST先河(30013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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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4/3ed2318f-d4db-4e98-abd9-c6f551f92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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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24│ST先河(300137):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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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因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全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全来”)股权转让
纠纷事宜,重庆全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024 年 9 月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冀 0191 财保 96 号之二],法院经审
查认为公司变更保全标的物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公司名下邢台银行冀州支行账号 850*****2281 的银行存款 26840000 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二)如上述账户足额冻结,解除对公司名下交通银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户 131*****3362 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变更保全标的物涉及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被冻结额度(元) 实际被冻结金额(元) 账户状态
邢台银行冀州支行 850*****2281 一般户 26,840,000.00 26,840,000.00 被冻结
交通银行石家庄高新 131*****3362 一般户 26,840,000.00 26,840,000.00 解除冻结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注: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告披露之日,交通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25,593,163.01 元;近日该账户被解除冻结金额
为 26,840,000.00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冻结事项仅涉及变更保全标的物,冻结额度未发生变化,被冻结的邢台银行冀州支行的公司账户为一般户。此外,被冻结的
建设银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的公司基本户已解除冻结,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现金流充足,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468b1d7a-ce3c-4ec1-8e2f-bbb7668e8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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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56│ST先河(300137):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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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
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国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质押给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 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及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 补 用途
其一致行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 质
动人 押
李玉国 是 26,879,071 69.54% 5.01% 否 否 2025-06-19 9999-01-01 智新达能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股份 司 总 已质押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质
押股份 份数量 比例 股 本 股份限 质 押 份限售和 押 股 份
数量 比例 售和冻 股 份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标 比例
记数量
李玉国 38,651,299 7.20% 0 26,879,071 69.54% 5.01% 0 0 6,973,000 59.23%
姚国瑞 0 0 0 0 0 0 0 0 0 0
智新达能 38,135,473 7.11% 0 0 0 0 0 0 0 0
青岛清利 5,667,480 1.06% 0 0 0 0 0 0 0 0
新能源有
限公司
合计 82,454,252 15.37% 0 26,879,071 32.60% 5.01% 0 0 6,973,000 12.55%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230b78e8-8b13-4d80-b0cf-a48f46143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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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40│ST先河(30013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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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45 在石家庄湘江道 25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13 人(其中有 2 名股东共同委托1 名代理人参会),代表公司 114 名股东,代表
股份 104,809,7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8 人(其中有 2 名股东共同委托 1 名代理
人参会),代表公司 9 名股东,代表股份 99,716,85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05 人,代表
股份 5,092,8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10 人,代表股份 13,624,6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1、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3,229,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9%;反对 1,5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6%;弃权 5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44,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40%;反对 1,526,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20%;弃权 53,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9%。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2、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3,21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8%;反对 1,53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7%;弃权 5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31,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31%;反对 1,539,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30%;弃权 53,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9%。
3、通过《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03,21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8%;反对 1,51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5%;弃权 77,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31,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31%;反对 1,515,02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12%;弃权 77,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57%。
4、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3,198,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6%;反对 1,545,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 1.48%;弃权 64,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013,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18%;反对 1,545,98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35%;弃权 64,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48%。
5、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3,174,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4%;反对 1,606,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的 1.53%;弃权 2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989,5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00%;反对 1,606,2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79%;弃权 28,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全律师、侯胜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cf369ab6-978b-454c-8135-842f6f21e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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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40│ST先河(3001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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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872b7514-f54a-400e-afee-b79c3fc05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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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07│ST先河(300137):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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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ee46af65-fb06-4a66-bf4d-b83316a97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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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ST先河(300137):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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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626c3f86-2528-4bae-9380-8a9ec88e2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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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ST先河(300137):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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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
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 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 审议通过的议案
序号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 4月 23日 1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 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年 6月 24日 1 关于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的议案
2 关于确认原第五届监事会履职期间形成
的决议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年 8月 16日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年 8月 27日 1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年 9月 2日 1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年 10月 23日 1 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严格遵循了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续完善中;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检查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合理,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
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
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
职责,继续加强并落实监督职能,监督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b0f9723f-d6e8-43ae-a0e8-c2187f27b2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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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ST先河(300137):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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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d32ae75b-598b-43dd-aaa0-fae830d10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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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17│ST先河(30013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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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
截至 2024 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73 人,注册会计师 449人,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152 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2,779.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2,450.42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16,987.00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家,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9 家
);采矿业
(2 家);批发和零食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后续该议案于2024年5月16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
了专项审核报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先河环保公司2024年
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3日,公司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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