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7 ST先河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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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32 │ST先河(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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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32 │ST先河(300137):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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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 │ST先河(300137):关于公司全体监事离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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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 │ST先河(3001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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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 │ST先河(3001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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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先河(300137):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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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先河(30013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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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先河(3001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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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先河(30013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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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先河(30013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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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32│ST先河(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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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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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32│ST先河(300137):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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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条相关规定,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 12月 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
字〔2024〕7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 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自 2024年 11月 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先河环保”变更为“ST先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关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对前期相关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2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1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情况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目前已满 12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确认不存在第 9.4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和第十章所列示的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
综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第 9.11条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其他风险警
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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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ST先河(300137):关于公司全体监事离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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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关于公司全体监事离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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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ST先河(3001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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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 10月 3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 11月 18日下午 14:45在石家庄湘江道2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8日 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96人(其中有 3名股东共同委托1名代理人参会),代表公司 98 名股东,代表股份 9
1,236,3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其中有 3名股东共同委托 1名代理人参会),
代表公司 5名股东,代表股份 86,964,6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93 人,代表股份 4,271,7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95人,代表股份 7,382,2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93%;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权 1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反对 21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1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93%;反对 21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85%;弃权 1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93%;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权 1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97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反对 21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4%;弃权 4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23,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50%;反对 217,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4%;弃权 40,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56%。
(五)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2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反对 21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4%;弃权 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7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3.09%;反对 217,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4%;弃权 2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96%。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69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0%;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33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37,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2.62%;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权 3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48%。
(七)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69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0%;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33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37,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2.62%;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权 3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48%。
(八)通过《关于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弃权 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7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3.14%;反对 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权 2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全律师、丁介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52991d9c-cfd4-47f9-954d-6e0904803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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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6│ST先河(3001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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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cfe534d6-f00c-48a7-b8a9-114c022f22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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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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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
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程
序。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
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各业务部
门或子公司发生本制度所述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事项时,相关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
表并附相关事项资料和有关知情人签署的保密承诺,提交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对
外披露信息。第十六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经董事长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
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559d392-9399-4fed-a22e-8babaf3417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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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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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8599f11-c464-4f41-9b1b-ccb9515479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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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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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447d08c-f779-4649-b824-dfc2436cf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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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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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37b313c-507a-4241-8adb-45f96397c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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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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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d56bf88-5260-485f-8a52-8374fd79f5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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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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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ac48cbd-aee1-4430-877a-3b74596e8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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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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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0e86ffb-8d2c-4227-a375-5e6505021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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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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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河(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9d5fc15-e11c-4939-8edc-edb5d08d0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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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先河(30013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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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 9月 30日各类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
形资产、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准备,下同)31,376,348.87元,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元)
1、资产减值准备 -1,602,806.39
其中:合同资产 -1,602,806.39
2、信用减值准备 32,979,155.26
其中:应收票据 -64,000.00
应收账款 31,862,031.07
其他应收款 1,181,124.19
合计 31,376,348.87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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