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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7(先河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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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37 先河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6:08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7-15 16:08 │先河环保(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6 18:28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 │购协议的公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 │ │告 │ ├─────────┼──────────────────────────────────────────────┤ │2026-06-08 18:42 │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 ─────────┬──────────────────────────────────────────────── 2026-07-15 16:08│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前已审议的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等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具 备资质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 、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该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最终以 相关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新增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上述新增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其所在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d39e6f3-62ad-430f-bc87-2a74ac263b55.PDF ─────────┬──────────────────────────────────────────────── 2026-07-15 16:08│先河环保(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6 年 7 月 15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公司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及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具 备资质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770beb7-a92f-4efc-8ce2-df6ca48e3ae4.PDF ─────────┬──────────────────────────────────────────────── 2026-07-06 18:28│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方案为:以总股本 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97,466.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孟利利、申焕然 咨询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8532938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a9fdc880-7f51-454c-ac0a-c8d929cc8324.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公告 ─────────┴────────────────────────────────────────────────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1000b753-de0c-4c6a-a5aa-4da678538b46.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e2080bd8-c8da-49f9-97d7-7a016b45a857.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 2、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智新达能系公司控股股东,由公司实际控 制人姚国瑞先生控制。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新达能持有公司股票 69,455,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 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智新达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姚国瑞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12,079,300股(含本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 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全部由智新达能认购。发行完成后,智新达能仍系公司控股股东,姚国瑞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智新达能,实际控制人均为姚国瑞先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 5月 16日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1MADM76KP7Y 法定代表人 姚国瑞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街道中山东路 961号 9号楼一楼 10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 营;软件开发;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动车修 理和维护;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 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新达能实际控制人为姚国瑞先生,智新达能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国瑞先生合计持有河北两山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分别由自然人牛献兵、姚国强代持 80% 和 20%股权。) (三)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新达能为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具体生产经营业务,除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外股权 投资。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智新达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2025 2026年 3月 31日/2026 年度 年 1-3月 资产总额 527,905,238.33 527,905,245.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47,404,433.33 247,404,345.89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75,494.85 -87.4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智新达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股票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 售期、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违约责任条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四、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 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 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a4f10a96-8d48-4d1d-a349-37581b8bc195.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为满足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在传统环保监测与治理领域具备全产业链服务优势 。但近年来,受环保行业竞争加剧、存量市场份额竞争激烈、回款周期拉长等因素影响,公司业务营收增速放缓,2023-2025年公司 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2.25%,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受此影响而持续承压,2024年、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134.4 4万元和-1,531.16万元,连续两年为负。因此,单纯依靠传统业务难以支撑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亟需拓展现有业务边界、推动业 务转型升级。 而在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等政策引导下,人工智能、智能感知、大数据分析等前沿技术已成为环保领域提质增效、突破发展瓶颈的核心驱动力,环保产业正 加速向数智化、平台化、服务化转型,智慧环保、AI智能监测、碳资产管理、环保大数据运营、智慧环境综合服务等高附加值赛道成 为行业重要增长方向,是行业突破传统增长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持续深化战略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业务从单一设备销售,加快向集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生态治理于 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模式升级。公司的传统业务升级需要持续大额资金投入,整体资金需求持续攀升。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业务扩张、战略转型升级及新业务落地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保障技术研发、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的 稳步推进,助力公司持续巩固生态环境监测及智慧环保服务领域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与精细化运营 水平,全面夯实核心竞争力,深度把握绿色低碳、数字经济与生态治理行业的长期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2、提升公司流动性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回款周期较长,同时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承压:2024-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77,626.84万元,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动性产生了较大的 压力。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可进一步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及长期战略布局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现金流动性风险,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3、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基于对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智新达能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此支持公司业务增长 、转型升级及新增长动能培育所需资金,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架构和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同时,控股股东大额认购向市场传递了对公司长期价 值的高度认可,能够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长远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必要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自身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公司流动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持续巩固竞争优势 ,为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发行的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 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方 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 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有可行性。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营运资金将得到 有效补充,资本实力与资产规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夯实公司在业务扩张、转型升级及新增长动能培育 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基础,有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 ,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营运资金得到进一步充实,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进一步 降低。同时,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土地、环评等投资项目报批事项。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审慎分析论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未来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 ,在改善公司流动性水平的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 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合理、可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a07b13f-0985-4ab3-b639-20a106b71723.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 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3ec4419-c913-4be0-a7e3-f0be4e98c642.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edc5b97b-1eff-4998-bcff-092ba9fa4c5a.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7df889de-f1bb-492a-a7ab-3eca1595beec.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1c99022-e3c4-4d77-aa56-287403a03ddc.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先河环保(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649b4b4-01ea-413a-89ef-71637785bab4.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河北智新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达能”)作 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出具承诺如下: 1、智新达能在本次承诺函出具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 2、智新达能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18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 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等方式转让。 3、上述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4、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如智新达能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转让公司股份的行为,智新达能承诺因转让公司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8ec83c9-b9f7-4aa4-a755-40eef1a74196.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 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 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a4db7eb-4007-4b35-98ed-fec45729bba8.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 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盈利能力、财务结构、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确 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下,公司在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放现金股利的同时,可以根据公司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股票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标准 1、公司在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可实施现金分红: 在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 年度股利。 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标准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若公司最近连续2个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时,公司在本年度进行的现金股利分配累计不得超过该年初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 0%。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现金分红政策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的占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预计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5,000万元。 本项所称“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决策、实施及调整机制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公司经营管理层应在编制年度报告时,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 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等因素,编制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经营管理层提出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未包括现金利润分配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 2、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分配预案中未包括现金利润分配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未分配的现金利润(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并按 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3、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时,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能作出决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进行审议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公司董事会拟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应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并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董事会应 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前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 变化。 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①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40 %;②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 (2)公司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依据该变化后的规定,公司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2、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并履行下列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先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做出预案。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2)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公告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提案后,应通过多种渠道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意见。 (4)股东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议,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利润分配的监督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六、其他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b8cae220-756f-4229-a6d2-f08671173d89.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 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披露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 11月 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并于 2024年 11月 29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披露的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公司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 始内部整改工作。对相应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2025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 2月 1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 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第 002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 明》,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2025年 2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 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涉及 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 、2022年第三季度和 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和附注。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相应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同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出具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司针对 2024年 11月 29日受到的行政处罚已经完成相应整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8日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张菊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 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0号)。 2023年 9月 28日,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付东梅、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启奥”)向公 司董事会提出增加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具体提案为《关于提请选举商开国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等十一项涉及第五届董事、监事换届候选人选事项。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告临时 提案的内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司及张菊 军、沈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 10月 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上述事项向公司董事会下发《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95号),要求对上述事项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请律师对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3年 11月 25日,公司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3)冀 0191民初 4391号)及原告为唐山启 奥的《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唐山启奥以股东大会程序违法为由,请求撤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4年 1月,公司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2023)冀 0191民初 4391号),判决撤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 3月,公司针对一审判决的上诉被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4年 6月 20 日,公司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2024)冀 01民终 2316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判决导致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章程修改、独立董事制度修改、第五届董事会的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任命自始无效。在公司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之前,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职。 (二)整改措施 2023年 10月 9日,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注函作出书面说明,并委托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于 2023年 10月 13日出具《关于对河北 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由于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被司法机关撤销,2024年 6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履职期间形成的会议决议予以确认;202 4年 9月 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自此相关事项整改完毕,有关 影响已经消除。 三、最近五年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 4月 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 处分的决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原因:1、公司披露的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未按规定披露投资结构性存 款产品事项。 (二)整改措施 上述纪律处分涉及事项与本公告“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所涉及事项相同,具体整改内容详见“一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之“整改措施”部分内容。 公司针对 2025年 4月 11日受到的纪律处分已经完成相应整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11f10ce9-6395-4014-8f4c-6c4632708f77.PDF ─────────┬──────────────────────────────────────────────── 2026-06-08 18:4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另行 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9039dd4-5310-466e-a5ab-943491dd0692.PDF ─────────┬──────────────────────────────────────────────── 2026-06-01 18:30│先河环保(30013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6年 6月 1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8名。公司董事长 姚国瑞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及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完成股权收购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姚国瑞回避表决。 二、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 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 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联担保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河北产创 100% 0 10,000 6.10% 否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联担保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广西先得 100% 0 5,000 3.05% 否 河北正态 100% 0 5,000 3.05% 否 邢台顺科 100% 0 30,000 18.30% 否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不超过担保总额 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相关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d9ea995c-8c53-43ae-bf96-b7a232d6abec.PDF ─────────┬──────────────────────────────────────────────── 2026-06-01 18:30│先河环保(30013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2026 年 6月 1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创”)、 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先得”)、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正态”)和邢台顺科智慧城市 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并购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保函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 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不超过担保总额 度的情况下,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相关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 本 次 新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前担保 增 担 保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公司 河北产创 100% 75.17% 0 10,000 6.10% 否 公司 广西先得 100% 71.52% 0 5,000 3.05% 否 公司 河北正态 100% 21.09% 0 5,000 3.05% 否 公司 邢台顺科 100% 54.36% 0 30,000 18.30%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北先进环保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 10月 22日 2、注册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251号 3、法定代表人:张宪荣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主营业务:生态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3,572,879.86 220,524,447.79 负债总额 331,837,469.03 165,777,021.17 净资产 51,735,410.83 54,747,426.62 项 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3,899,476.51 36,862,340.80 利润总额 27,904,117.85 3,522,043.38 净利润 25,352,224.38 3,012,015.79 8、河北产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西先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 10月 13日 2、注册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30号广西水产引育种中心科普楼 603、603A号房 3、法定代表人:张英飞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主营业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销售、研发及运营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080,004.30 91,509,691.59 负债总额 56,936,814.07 65,450,015.55 净资产 29,143,190.23 26,059,676.04 项 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3,097,485.43 31,019,330.82 利润总额 416,144.10 -3,079,426.26 净利润 416,144.10 -3,083,514.19 8、广西先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 8月 15日 2、注册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251号 3、法定代表人:尹云丽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主营业务:第三方检测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1,529,270.42 38,940,403.70 负债总额 100,484,459.38 8,211,498.48 净资产 31,044,811.04 30,728,905.22 项 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25,738.34 713,120.94 利润总额 4,314,806.43 -315,905.82 净利润 4,070,211.69 -315,905.82 8、河北正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 5月 20日 2、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园博园西南服务区 D1 3、法定代表人:曹光辉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主营业务: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0,325,608.61 369,618,692.31 负债总额 110,827,637.64 200,910,869.77 净资产 99,497,970.97 168,707,822.54 项 目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6,238,938.05 利润总额 -59,304.74 -15,323,170.45 净利润 -59,304.74 -15,323,170.45 8、邢台顺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金额等内容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确 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 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51%,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等情形 。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e8bf41c-1490-4cac-aa51-d306865ec25d.PDF ─────────┬──────────────────────────────────────────────── 2026-06-01 18:30│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完成股权收购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 ”)100%股权、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智算”)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均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公司一并取得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相关资产。 本次摘牌收购完成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河北并济茂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并济”)已 租赁位于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内四号楼部分办公场地并接受邢台智算提供的数据中心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邢台顺科和邢台 智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与河北并济之间存续的相关业务,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股权收购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姚国瑞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河北并济茂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96MADTX1TX4Y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邢州大道与复兴路西北角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四号楼二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国瑞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河北两山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0%,邢台乾旻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8%,北京源辉泰科技有限公司持 股2%;实际控制人为姚国瑞先生。 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河北并济是一家专注于人工智能和云计算领域的科技服务提供商,业务涵盖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 算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技术咨询与系统集成,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为各行业提供智能化解决方案,目前已建成一定规模算力 设施。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63,149,365.21元、净利润为-44,466,465.01元,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为 1,022,056,446.61元, 净资产为 53,098,982.90元。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38,352,249.43元、净利润为-15,663,738.60元,2026年 3月 31日,总资 产为 991,387,943.62元,净资产为 37,435,244.3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河北并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说明 河北并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姚国瑞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并 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情况介绍 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100%股权、邢台智算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均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前,河北并济已租赁华为(邢台)大数据产业园内四号楼部分办公场地,并接受邢台智算提供的数据 中心服务,期间未支付相关费用;本次收购完成后,邢台顺科、邢台智算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原有办公场地租赁及数据中心服务行 为因关联关系被动形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对办公场地及数据中心 服务按市场化标准收费。 按市场化、公允化原则并经友好协商确定:1、河北并济租赁办公场地每年租金479,000.00元,租期为两年,租金分两次支付, 水费按月缴纳,以当地供水部门现行有效缴费标准为依据执行;2、河北并济接受邢台智算数据中心机柜服务费总金额为36,151,680. 00元,服务期限为两年,费用按月度支付;3、河北并济用电场地产生的全部电费由邢台顺科统一向供电企业缴纳,即邢台顺科为河 北并济代缴其使用期间内用电场地产生的对应电费,电费计价标准按照供电企业当期公布的商业/工业用电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股权收购后被动形成的持续性业务安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安排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运营合理收益 ,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河北并济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股权收购后被动形成 的存续业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同时,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合法收益,不存在违反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7040b286-1fb2-44fa-b5db-b77f969e4592.PDF ─────────┬──────────────────────────────────────────────── 2026-05-21 19:00│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 年 4月 25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4:45在石家庄湘江道 2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27人(其中 1名股东代表作为 2名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会),代表公司 128名股 东,代表股份 89,132,9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3人(其中 1名股东代表作为 2名股东 的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会),代表公司 4名股东,代表股份83,878,2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12 4人,代表股份 5,254,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26人,代表股份 14,009,5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6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1、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8,88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59,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6%。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2、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8,882,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59,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6%。 3、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89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2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70,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9%;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58%。 4、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89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3%;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68,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8%;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59%。 5、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882,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58,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1%;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6%。 本次股东会上就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了说明。 6、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873,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1%;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49,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14%;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73%。 7、通过《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88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反对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2%;弃权 2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760,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22%;反对 1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3%;弃权 2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全律师、侯胜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f6c6f55-e0a6-490a-8514-2701cae71366.PDF ─────────┬──────────────────────────────────────────────── 2026-05-21 19:00│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9278c42-4f16-44b4-b9ff-b49d5223b888.PDF ─────────┬──────────────────────────────────────────────── 2026-05-20 17:00│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荣强先生的辞职报告,陈荣强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联席总裁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陈荣强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为止,陈荣强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荣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30,806 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后,陈荣强先生将继续遵守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 陈荣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6e8139a9-561e-4d98-8b92-c280677d14eb.PDF ─────────┬──────────────────────────────────────────────── 2026-05-11 16:46│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邢台智算科 │技有... ─────────┴──────────────────────────────────────────────── 一、交易概述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 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顺科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顺科”)100%股权和邢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智算”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4月,公司分别与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的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邢台顺科和邢台智算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7389da5-55c8-4e88-9b2c-54621bea72e4.PDF ─────────┬──────────────────────────────────────────────── 2026-05-08 15:54│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影响公 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202 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十、公司员工情况”的部分内容统计有误,现对该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445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623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068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09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6 更正后: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840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228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068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09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6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5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已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 上述更正事项不涉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c0f607e-0834-4732-a7ba-ac8fa4448b57.PDF ─────────┬──────────────────────────────────────────────── 2026-05-08 15:52│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0f79e06-e7ec-43e8-8054-237a27c8187d.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 意提名姚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姚鑫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后,将一并担任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董事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f495aa-091a-4405-8d9a-1984f4c1f41b.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 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除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税前 12 万元/年。若该类非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2、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对应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薪酬或津贴。其中,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 是以年度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 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发放办法 1、独立董事以及除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年发放。 2、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放;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 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1b6fdcc-e0c9-4748-8aa9-9dbb34afbbfb.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c86a3a9-5016-488d-82ba-b9b374030ee4.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年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 一定的减值迹象。为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经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 8,974,284.90元,详情如下表: 资产名称 本期计提额(元) 应收票据 -32,500.00 应收账款 14,604,911.29 其他应收款 -3,730,365.41 存货 -1,920,678.68 商誉 2,290,541.10 合同资产 7,762,376.60 合计 18,974,284.90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的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应收 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确定组合的依据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小,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含有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无论其金额是否重大,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1年以内(含 1年) 5% 5% 1-2年(含 2年) 10% 10% 2-3年(含 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3、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参照前述应收账款的计量方法处理。 4、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 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 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商誉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6、合同资产 对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参照前述应收账款的计量方法处理。 三、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5 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4,604,911.29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2025年 12月 31日账面余额 1,287,300,869.54 资产可收回金额 733,862,000.8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详见“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5年度计提金额 14,604,911.29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18,974,284.90元,2025年末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相 应减少人民币 18,974,284.90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 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75ee55-e5f4-4779-809d-735f47347d51.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先河环保(300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5783bbf-8d1b-4305-9799-516a4423036a.PDF ─────────┬──────────────────────────────────────────────── 2026-04-24 20:29│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c2ad485-38fa-42d5-b0ca-7d133cf80af1.PDF ─────────┬──────────────────────────────────────────────── 2026-04-24 20:27│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74,227,891.5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36,129,684.79元 ,总股本为 536,582,210股。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 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总股本 536,582,2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97,466.3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4.08%。 5、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97,466.3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12,973,912. 0-152,413,565. 69,976,673.12-123,683,50 (元) 48 89 5.22 研发投入(元) 71,001,300.8 63,562,779.85 88,047,306.11 3 营业收入(元) 923,422,831. 952,512,775.52 966,447,597.78 9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74,227,891.5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36,129,684.7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97,466.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69,976,673.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7,707,719.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6,074,139.4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22,611,386.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7.83%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 否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6,097,466.3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 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306.44万元、603.02万元,其分别占对应年 度总资产的比例为 2.09%、0.24%,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58970bd-9490-4c73-8760-5eb71cc3bc33.PDF ─────────┬──────────────────────────────────────────────── 2026-04-24 20:26│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eb5f514-32b8-476b-9eb1-96996e136888.PDF ─────────┬──────────────────────────────────────────────── 2026-04-24 20:26│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先河环保(3001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6fea86e-0372-4f51-8abd-65b40a7f9f4c.PDF ─────────┬──────────────────────────────────────────────── 2026-04-24 20:25│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委托单位: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6]第 0412 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先河环保公司”)2025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先河环保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先河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先河环保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7e004e-caaf-49b3-b29f-1afe6648e90c.PDF ─────────┬──────────────────────────────────────────────── 2026-04-24 20:25│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先河环保(3001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2c4e865-7fdc-4ab3-8aeb-97bb4a7e3462.PDF ─────────┬──────────────────────────────────────────────── 2026-04-24 20:25│先河环保(30013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 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此类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公司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的风险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37e235c-a28c-488c-99c1-1627364c5231.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 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1日14:4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 行电话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 251号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公司证券部邮编:050035 电话:0311—85323900 传真:0311 —85329383 联系人:孟利利、申焕然 3、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 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http://wlt 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预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签到。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0077602-7c71-43af-acaa-7324c7354e45.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除董事职务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 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前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行使职 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薪酬,不再领取额外的董事津贴,薪酬发放时间、方 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薪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 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第十条 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 序。 第十一条 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具体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 等因素变化。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a9bc119-3412-48f5-bf18-6e4da0cf2510.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XU HUAXI)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XU HUAXI,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 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勤勉的履职原则,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专业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专业支撑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XU HUAXI,男,1982年生,加拿大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KPMG)审计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业务董事,深圳前海质子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总经理,深圳秋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鸿茂恒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及大有恒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鸿茂恒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9月 2日至今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全程严格遵守会议议事规则,审慎对待每一次审议与表决,具体履职情况 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现场/通讯方式) 7 7 0 0 否 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出席次数 实际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本人会前均全面审阅会议议案及全套支撑材料,主动向管理层、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关键事项,以审慎态度对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任职期间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表决情形,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本人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完备的审批流程,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监管规则及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保障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会议,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 10月,本人深度参与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严格监督信息披露工作: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简明清晰,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坚守独立履职底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事前充分核查、独立判断,重点关注议案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筑牢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防线。 3、助力公司规范治理:依托自身专业背景,针对公司治理优化、内控体系完善、合规风险防控等事项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 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从根源上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025 年度审计计划、进展及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交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不定期对公司各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考察、管理层沟通、资料专项查阅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财务规范运作、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核心事项进行全面核查与监督;重点跟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治理结构优化等事项的推进情况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潜在风险,为独立履职、审慎决策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8天,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六)积极开展与中小投资者的交流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工作。2025年公司的股东会本人均为现场出席,在 会上与中小投资者进行直接交流;并于2025年9月15日线上参加了“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全程参 与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工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事前向本人提供完整的会议议案、经营数据及其他文件,及时 全面通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及监管政策变化;并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充足的资料 支持与顺畅的沟通渠道,不存在阻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督与决策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事项开展事前 核查、事中监督、事后跟进,全程把控重大事项合规性,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重点关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全面核查本次差错更正的原因、调整依据及对公司历史财务报表的影响,确认更正事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号》及监管披露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体系完善事项 跟进公司治理体系升级工作,重点核查治理结构调整、核心制度修订的合规性,推动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重点核查《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 事会法定职权的治理调整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制定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 9项核心制度,能够进一步理顺公司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筑牢合规经营制度基础。 (四)审计机构聘任事项 核查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审计团队专业能力及过往履职情况,确认本次续聘程序合规, 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 (五)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核查公司相关风险整改完成情况,确认公司已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 条件,相关整改工作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对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等重大经营事项,均开展事前核查、独 立判断,确认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 ,全程深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核查、独立表决,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 作,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独立 履职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审慎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深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专项履职,强化现场调研与经营监督,持 续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筑牢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防线,为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XU HUAXI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2c2767f-4f5f-4bd7-8ae9-c6b060ae1ffa.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朱艳冰、张振伟、XU HUAXI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34cc016-5a36-482a-bde1-06865e7d4ed2.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振伟)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振伟,中国国籍,1967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省供销社畜产公司副科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 所律师助理、专职律师、合伙律师、北京市隆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采律师事务所专职 律师。2024年 9月 2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7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应出 席股东会 2次,实际出席股东会2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对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内 共参加1次会议,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 包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认真审核,依托专业能 力独立、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深交所、河北省上市公司协会、河北证监局等组织的专项培训,系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深化公 司治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理解,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 作。 4、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股东会等渠道,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意见建议,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反馈, 切实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独立董事履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全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通过实地走访公司经营场所、听取管理层汇 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体系执行等实际情况,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保障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支持本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未发生任何妨碍本人履职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管理层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有 效沟通,及时同步公司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按时完整提供会议资料,对本人现场调研、关注事项等履职工作均积极配合,为本人履 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与保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监 督与决策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事项实行事前核查把关、事中监督跟进、事后落实督导,全流程把控公司重大事项的合规性,本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2025年度,本人全程跟进公司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的编制、审议与披露全流程。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完成《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与内控运 行实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规定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审议与表决程序完全合法合规。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人开展了核实了本次差错更正的形成原因、调整依据、会计处理合规性 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范围。经核查,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监管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就 该事项,本人已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体系完善事项 针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开展了全面合规审核,确认公司取消监 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的治理调整,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及制定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29项核心制度,能够进一步理顺公司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筑牢合规经营的制度基础。 (四)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 针对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对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了专项核查,全面审核了该 机构的相关执业资质、审计团队专业能力、过往履职情况及审计独立性。经核查,本次审计机构续聘程序合法合规,该机构能够胜任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五)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针对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事项,本人全程跟进相关整改工作,核查了公司相应风险的消除情况。经核查,公司已完全 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相关整改工作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履职期间,持续监 督公司经营运作、内控执行、财务规范及董事会决议落地情况,对董事会审议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独立、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始 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放在突出位置,重点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助力公司全年规范运作与经营企稳。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的履职精神,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坚守独立履职底线,深化 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依托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治理规范性,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振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90be08-9e29-4c3c-8ee6-b59398a443aa.PDF ─────────┬──────────────────────────────────────────────── 2026-04-24 20:24│先河环保(300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艳冰)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艳冰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注册会 计师、税务师的专业优势,审慎参与董事会决策,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完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艳冰,中国国籍,1987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河北省元氏县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1 2366管理中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任河北元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总经理。2024年 9月 2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股东会 2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次,全部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无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应出席股东会 2次,实际出席股东会 2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监督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全流程合 规性。会前本人均全面审阅议案材料,主动向管理层、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关键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审慎表决,全年对所有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本人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流程均合 法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监管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负责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全面工作,保障 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全年召集并出席 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 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监督职责。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监管 要求,督导内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筑牢内部监督防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全程跟进差错成因核实及整改措施落地,确保差错更正事项的核 查全面、依据充分、整改到位。 同时,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保持持续沟通对接。围绕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等事项,与审 计团队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重点确认、审计流程推进、审计结果反馈等环节开展多轮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及内控体系运行实效。针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开展专项沟通研讨,督促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确保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完全符合要求,公允反映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 专业把关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全流程跟进把关。通过现场调研、沟通核实、资料核查等 方式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全部议案开展全面审慎审核,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合规,从 源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规则规范信息披露行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重大经营事项公告等核心 披露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推动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知情权。 3、本人严格遵照公司制度要求,常态化跟进学习资本市场监管新规、法律法规及财税专业政策,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 。履职期间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沟通,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依托财税审计专业背景提 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以长期稳健发展从根本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视现场履职与常态化监督,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掌握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结合专项调研安排,多次赴公司现场办公,实地走访公司经营场所、 核心业务部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内审工作落地等实际情况,把控公司经营管理核心环节的运行状态。 通过专题会议、电话沟通、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 大经营事项推进进度。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交详细的会议 文件,需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前充分沟通并提供详尽资料,为独立董事做出决议提供了基础支撑。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托财务审计专业能力开展专项核查,依规独立发表专业意 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重点核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调整依据、会计处理合规性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确认更正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披露要求,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本次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全面核查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审计团队专业能力、独立性、过往履职情况及诚 信记录,确认本次续聘程序合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修订事项 重点核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的治理调整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制定的29项核心治理制度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规范运作流程,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全程跟进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事项的整改工作,重点核查公司相关风险消除情况,确认公司已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相关整改工作合规有效,有助于修复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 信心。 (六)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对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等重大经营事项,通过专业判断, 确认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 职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核查、独立表决,监 督公司财务规范与合规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独立履职原则,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尽责。 重点深化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专项履职,持续加大现场调研与经营监督力度,审慎参与董事会决策,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始 终坚守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底线,为公司规范治理、财务合规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艳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e3109e4-0ecd-45dd-af65-f4e53039e3e2.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5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576975d-a4c4-4afb-9b69-252a603bd09e.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 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姚国瑞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时若栋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何伟 先生,独立董事张振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 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ad068ed-8177-45f2-a544-a59fc7f19d5d.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 截至 2025 年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70 人,注册会计师 475人,2025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 167 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 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0家,审计收费总额 4,141.88 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1家)、金融业(1家)。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后续该议案于2025年11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 了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先河环保公司2025年 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审计委 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等,就审计的 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 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2f5eb6-c9c8-4833-95f4-40255094d311.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薪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 部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绩效结 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 四、发放办法 1、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 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327ea5-2e61-4113-aa9a-db8141e461cf.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 信用减值准备,下同)-16,055,453.6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应收票据 64,298.48 应收账款 -15,655,366.42 其他应收款 -464,385.69 合计 -16,055,453.6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的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应收 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小,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含有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无论其金额是否重大,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并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以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账龄组合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1年以内(含 1年 5% 5% 1-2年(含 2年) 10% 10% 2-3年(含 3年) 30% 30% 3年以上 100% 100% 3、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参照前述应收账款的计量方法处理。 三、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655,366.42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2026年 3月 31日账面余额 1,314,051,901.50 资产可收回金额 776,268,399.25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详见“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 -15,655,366.42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055,453.63元,增加 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6,055,453.63元,2026年一季度末合 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相应增加 16,055,453.6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6 年 3 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2026 年 1-3 月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5fe4eab-b8ab-420c-90f5-2d2426ba10ee.PDF ─────────┬──────────────────────────────────────────────── 2026-04-24 20:22│先河环保(300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先河环保(300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411820-1ffe-4845-8ee3-f10982800f7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5-08│先河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5-08/1225284028.PDF ─────────┬──────────────────────────────────────────────── 2026-04-25│先河环保: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0630.PDF ─────────┬──────────────────────────────────────────────── 2026-04-25│先河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0623.PDF ─────────┬──────────────────────────────────────────────── 2025-10-30│ST先河: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529.PDF ─────────┬──────────────────────────────────────────────── 2025-08-28│ST先河: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0827.PDF ─────────┬──────────────────────────────────────────────── 2025-04-24│ST先河: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355.PDF ─────────┬──────────────────────────────────────────────── 2025-04-24│ST先河: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343.PDF ─────────┬──────────────────────────────────────────────── 2024-10-25│先河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407.PDF ─────────┬──────────────────────────────────────────────── 2024-08-29│先河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7330.PDF ─────────┬──────────────────────────────────────────────── 2024-04-25│先河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40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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