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38 晨光生物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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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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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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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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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 │晨光生物(3001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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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 │晨光生物(3001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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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4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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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4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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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26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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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0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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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2 │晨光生物(30013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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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晨光生物(30013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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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牛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并于2026 年 6月 2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截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之日,牛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已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牛翃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c7dcfb4-4811-4f3b-b9c9-4aa56d056d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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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晨光生物(300138):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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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赵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有关
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6961ac16-5ce5-4da2-ae63-c075a1ec1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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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2│晨光生物(300138):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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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 3名非
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非独立董事:卢庆国先生、卢颖女士、周静女士
独立董事:戴小枫先生、厉梁秋女士、牛翃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赵涛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名成员组成,任期均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
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136644ad-61a0-4be8-b3a3-b28ddf1a5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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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晨光生物(3001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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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又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庆
国先生主持,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18日下午 14:5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城晨光路 1号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62 人,代表公司股份159,536,15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34%;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6,531,66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1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
权代表共 6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965,82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415%;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56 人,
代表公司股份 52,570,334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19%。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01 选举卢庆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433,5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429,0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817%。
1.02 选举卢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363,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59,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901%。
1.03 选举周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378,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74,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1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2.01 选举戴小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363,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59,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901%。
2.02 选举厉梁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363,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59,1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904%。
2.03 选举牛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58,378,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74,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1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侍文文、王进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所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9beb03bb-1528-42f3-bf0c-eedeb0455b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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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30│晨光生物(3001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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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予
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日在相关指
定媒体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在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晨光路 1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卢庆国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
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
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62人,代表股份 159,536,15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3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卢庆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8,433,5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3089%;卢庆国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1.02 选举卢颖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8,363,5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650%;卢颖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1.03 选举周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158,378,5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744%;周静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之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戴小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8,363,5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650%;戴小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 选举厉梁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8,363,6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650%;厉梁秋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3 选举牛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58,378,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99.2744%;牛翃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经查验,上述议案均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47bf0fd-a120-4856-a024-920e6eb43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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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4│晨光生物(300138):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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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
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向融资机构申请办理各类融资业务余额不超 70亿元;融资担保
方式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之间担保: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 28 亿元,其中:向子公
司新疆晨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晨光”)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不超过 24亿元(含新疆晨光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互相担保),向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不超过 4亿元。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 28 亿
元的前提下,结合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融资授信等情况,具体调整被担保的子公司及对其担保额度(相关文件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2026 年 4月28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对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情况发生了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情况
1、结合自身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莎车有限公司(简称“莎车晨光”)于近日向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莎车县支行(以下简称“莎车农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核查,莎车农行同意了莎车晨光的借款申请,莎车
晨光公司与莎车农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4,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莎车农行就上述借款事宜签署了《保证合同》,担保金额:4,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
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2)债务人、
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3)债务人、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4)债
务人、保证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5)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6)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债权人与保证
人采取任何方式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
2、因原料集中采购,莎车晨光同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行(简称“莎车工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经过
核查,莎车工行同意了莎车晨光的借款申请,莎车晨光公司与莎车工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金额:4,000 万元,担保方式
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莎车工行就上述借款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4,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按莎车工行通知要求,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
清偿的;(2)保证人或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3)保证人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或冻结;(4)债务人或保证人在其他债项下违约。
(二)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暨担保义务减少情况
结合自身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邯郸晨光植物蛋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蛋白”,系新疆
晨光全资子公司,穿透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前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办理了 20,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本金金额为:20,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各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为: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
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详见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邯郸蛋白陆续归还了中国银行上述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借款全部还款完毕,公司减少了对应
的 20,000 万元担保义务。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上述担保情况变动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决议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融资担保总额为 280,000 万元,已签订协议担保额度为 16
2,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89%(本次担保情况变动前,已签订协议担保余额为 174,300万元)。其中:决议
为子公司新疆晨光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40,000 万元(含新疆晨光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互相担保),已签
订协议担保额度为 154,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53%(本次担保情况变动前,已签订协议担保余额为 174,300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情况无变化,股东会决议担保额度总额为 2,500 万元,其中:已签订
协议担保余额为 1,158.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f764118c-ba06-49bb-aea8-7f1111beb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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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4│晨光生物(3001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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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1 号文件核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
生物”)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 亿
元,扣除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55,660.36 元(不含税),本次共募集资金净额为 619,044,339.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第 020023 号《验资报
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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