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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39(晓程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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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39 晓程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2-20 00:00│晓程科技(30013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董事周劲松女士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3,75 0 股,减持时间为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的 6 个月内;公司高管王含静女士因个人资金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5,000 股,减持时间为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起的 6 个月内。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周劲松女士、高管王含静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2 月 13 日,周劲松 女士、王含静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周劲松女士、王含静女士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dd3989c9-6563-4704-b301-3e9f5bf50785.PDF ─────────┬──────────────────────────────────────────────── 2024-02-02 00:00│晓程科技(300139):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以本公司自有 资金对其进行质押担保,公司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债务支付。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95e7e3dd-d914-4e24-9d99-05a87cca02a4.PDF ─────────┬──────────────────────────────────────────────── 2024-02-02 00:00│晓程科技(300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程毅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以本公司自有 资金对其进行质押担保,公司申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产生的债务支付。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 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授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7a65d849-29b9-4d62-a9bd-a25cee6741bc.PDF ─────────┬──────────────────────────────────────────────── 2024-01-26 00:00│晓程科技(300139):晓程科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亏损:2500万元-3750万元 亏损:8,288.78 万元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 亏损:2200万元-3250万元 亏损:10,737.61 万元 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有: 1、公司持有的加纳光伏电站,由于加纳电力公司支付电费较慢,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约 3500万元。 2、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约 500万元,主要是收到法院执行款。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71681075-f98a-42ee-915f-8e73c4a0b904.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2023年三季度报告 ─────────┴──────────────────────────────────────────────── 晓程科技(300139):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4/533a0f0c-da7c-4aa9-a5de-cfebaaec5002.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世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3/74df43c7-5124-4bc7-83f2-22d500997132.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3/371843b5-dc5e-4745-b47d-8df8231c0538.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提名委员会细则 ─────────┴──────────────────────────────────────────────── (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选;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 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时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保存期限为 10 年。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并于提名委员会设立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4/bfc8aca1-7eb6-42fb-9891-a3229a46c27a.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审计委员会细则 ─────────┴──────────────────────────────────────────────── (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部主任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公司审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 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工作规程和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审计部主任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审计委员会委员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 年。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并于审计委员会设立之日起实施。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将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4/2129acf9-b882-4a6c-985e-d78cab100b60.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晓程科技(30013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4/8cc36208-d73b-4c8a-83cf-9c1f5394b186.PDF ─────────┬──────────────────────────────────────────────── 2023-10-24 00:00│晓程科技(300139):战略决策委员会细则 ─────────┴──────────────────────────────────────────────── (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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