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0 节能环境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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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4 │节能环境(300140):2026-31 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
│ │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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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 │节能环境(300140):2026-30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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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7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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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9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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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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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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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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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8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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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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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0 │节能环境(300140):2026-26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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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14│节能环境(300140):2026-31 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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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相关董高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0e1b592-c8f9-49c9-a787-8f8bb77a9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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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4│节能环境(300140):2026-30 关于国有股份拟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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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启源”)将其持有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10,463,3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无偿划转至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节能”)名下。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环保
”),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节能。
本次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符合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
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无偿划转概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关于无偿划转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所持节能环境股份有关事宜
的通知》,为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服务国家战略与产业升级,拟将中国启源持有的 10,463,37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
4%)无偿划转给中国节能。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仍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
人仍为中国节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
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无
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中国节能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二、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启源持有公司 51,352,6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中国节能持有公司 98,133,708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7%。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西安)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国际”)和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 2,234,279,6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2.10%。公司的直接
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启源持有公司 40,889,28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中国节能持有公司 108,597,087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0%。中国节能直接及通过中国环保、中国启源、中机国际和资本控股合计持有公司 2,234,279,638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2.10%。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环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节能。
三、本次无偿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对于本次无偿划转取得的
股份,中国节能将继续履行原持有者中国启源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事项。
四、涉及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划转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尚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股权划转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f30b06e-6914-4df7-97a3-0c3ea6921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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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2026-27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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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4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授权出席 0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郝家华先生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8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任职资格审查,拟提名刘小元先生、彭红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须经深交所事前审查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6-29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董事会现提议于 2026 年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在北京节能大厦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视频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签字版);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1ff990-edb0-434b-8709-3e63980a1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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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2026-29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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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时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2.01 选举刘小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2 选举彭红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4 月 23 日及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4、公司将在本次临时股东会上说明《2026 年度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股东应当持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
效身份证件。召集人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
止。(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6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11:30 13:00-16:30。
3、登记地点: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家华 电子邮箱:300140@cecep.cn
电 话:010-83052343 传 真:010-62269659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b827cb9-4683-4a4f-93f1-498551730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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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红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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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彭红星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已完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前培训的报名,正在进行培训。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3a7a9b2-6253-4dfa-8b1e-5b990e24b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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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节能环境(3001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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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刘小元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节能环境不好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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