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7 ST香雪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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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8:47 │ST香雪(300147):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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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02 │ST香雪(30014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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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32 │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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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9:04 │ST香雪(300147):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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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6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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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6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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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16 │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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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15 │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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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14 │ST香雪(30014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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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6:17 │ST香雪(300147):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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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8:47│ST香雪(300147):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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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 30 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雪制药”)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 0062024028 号、编号:证监会立案字 0
062024029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永辉立案。2025年 3月 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
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30 日、2025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和《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4)。
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号),现将情况公告
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王永辉,男,1962年 10月出生,香雪制药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卢锋,男,1973 年 5月出生,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
陈炳华,男,1965年 10月出生,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
黄滨,男,1956 年 3月出生,香雪制药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徐力,男,1987 年 11月出生,香雪制药时任董事会秘书
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法》)和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香雪制药、王永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香雪制药、王永辉、卢锋、陈炳华、黄滨、徐力的要求,我局于 202
5年4 月 22 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香雪制药、王永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香雪制药未按规定确认拆除别墅产生的损失,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年
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1、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
2、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700万元
罚款;
3、对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万元罚款;
4、对黄滨、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陈炳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15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具体缴款方式见本处罚决定书所附说明。同时,须将
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
日起 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十章第五节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
第 9.4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
月。”
公司已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进行了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昆仑投资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已清偿
完毕,公司对相关事项也已整改完成。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2025年 4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二)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将认
真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预重整在持续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以及审计、评估与财务咨询等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预重整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
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也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
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5/b3e590e0-110a-4be0-a71d-2d75ee43b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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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02│ST香雪(300147):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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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并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本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a3e7b83e-b2bc-4db1-b931-c4da115c58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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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32│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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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已经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
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作为被告累计涉及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约 22,343.0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18%。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告 被告 案由 进展 涉案金额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 金融借贷纠纷 法院一审中 9,330
分行 限公司、公司、王永辉、陈淑梅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隆德县六盘山中药资源开发有 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6,380.21
限公司、公司
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四川香雪制药有限公司 金融借贷纠纷 法院一审中 4,530.12
司嘉陵支行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1,437.46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 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仲裁中 181.77
司 司
广东燕岭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广州香雪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141.74
司 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华新晋药集团道地药材经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88.38
营有限公司
四川亿益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 四川香雪制药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52.36
公司南充分公司
迈基诺(重庆)基因科技有限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44.46
责任公司 司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38.66
南京世和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司
辽宁康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33.32
司
瑞因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20.51
司 司、广州南方润康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太美星程医药科技有限公 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18.12
司 司
陕西伟业医药有限公司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15.36
汕头东峰博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8.98
山西仁达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7.68
贵州千叶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5.52
广州市百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5.51
司
广州嘉检医学检测有限公司 广州香雪南方精准医学科技有限公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一审中 1.42
司、广州南方润康服务有限公司
尹华 公司、王永辉、黄滨、徐力、郝世 证券买卖纠纷 法院一审中 1
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刘小强 公司、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证券买卖纠纷 法院一审中 0.46
王永辉
钟宝莲 公司 劳动纠纷 法院一审中 确认劳动
关系
注:表中涉案金额非案件的最终金额,案件以法院判决金额或双方和解金额为准。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已在《2024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二“未达重大诉讼事项”和临时公告中
将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和未达到重大诉讼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三、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鉴于部分案件尚在法院审理中或尚未结案,案件影响金额尚需进一步评估,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在积极寻求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应诉,
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同时,公司也会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
目前相关诉讼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规则,对
诉讼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讼情况详见附件:(一)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二)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
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402c7c03-b427-4910-8946-d5a1ab74e7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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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9:04│ST香雪(300147):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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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情况
2025年 7月 10 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
达的(2025)粤 01破申 54-1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查,本院同意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10月 11 日。
二、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其以公司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
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
2025年 2月 12 日,广州中院就公司进行预重整一案组织了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事宜听取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
2、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5)粤 01 破申 54 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
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 3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
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
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5、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最终确定中选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中选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
6、目前正持续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以及审计、评估与财务咨询等预重整期间各项工作。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公司将
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如广州中院裁定受理景龙建设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
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2025年 3月 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粤 01 破申 54-1号《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c75329f4-ec2e-459b-92bd-13dcda1e4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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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6│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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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eb96689a-7c8b-4149-aeb1-936732eca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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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6│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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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a853e438-9a6c-46e5-b85f-e4027a1db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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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16│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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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六名,实际参加董事
六名,独立董事吴杰先生、周庆权先生、陶剑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上午 10 时在公司本部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人民币 55,000 万元借款续期,续期不超过一年,用于公司的经营
生产发展,借款原有的抵押等担保相应续期。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及办理相关借款续期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e1d39e6f-3870-4f01-8c7d-fd81c4a84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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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15│ST香雪(300147):关于申请借款续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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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续期概述
(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申请
人民币 55,000 万元借款续期,借款续期不超过一年,用于公司的经营生产发展。本次借款续期由公司子公司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及广东厚朴实业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持有的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
保,以及由公司及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予以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以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自身的资产为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履行
了内部审议程序同意继续为借款续期提供担保。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协
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及办理相关借款续期事宜。
上述借款续期及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债务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抵押担保及最高额质押担保等,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最高额保证人:广州香雪云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
陈淑梅及广东厚朴实业有限公司
最高额抵押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额:玖亿壹仟万元整)、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最高额质押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权确定期间:2019年 3月 12日至 2028年 8月 10日
担保范围: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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