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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7(香雪制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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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47 ST香雪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15 18:12 │ST香雪(300147):关于TAEST1901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 ├─────────┼──────────────────────────────────────────────┤ │2025-05-09 19:02 │ST香雪(300147):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 │ ├─────────┼──────────────────────────────────────────────┤ │2025-04-29 00:26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 │ ├─────────┼──────────────────────────────────────────────┤ │2025-04-29 00:26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4-29 00:25 │ST香雪(300147):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4-29 00:25 │ST香雪(300147):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0:25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0:25 │ST香雪(300147):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 │2025-04-29 00:24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 │ ├─────────┼──────────────────────────────────────────────┤ │2025-04-29 00:24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陶剑虹) │ └─────────┴──────────────────────────────────────────────┘ ─────────┬──────────────────────────────────────────────── 2025-05-15 18:12│ST香雪(300147):关于TAEST1901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生命科学”)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1317),香雪生命科学申报的 TAEST1901注射 液新药临床注册申请获得临床试验许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得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名称: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TAEST1901 注射液 适应症:用于治疗基因型为 HLA-A*02:01,肿瘤抗原 AFP 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胃癌。 二、药品的研发情况 香雪生命科学已建立 TCR-T完整的技术平台及工艺,具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TAEST1901注射液是香雪生命科学研发管线的第 二个产品,TAEST1901 针对的靶点是 HLA-A*02:01 及 AFP 抗原肽组成的复合物,使用慢病毒转导自体 T 细胞,表达 AFP抗原特异 性的 TCR。 2022年 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TAEST1901注射液的新药临床注册申请,申请适应症为用于治疗组织基因型为 HLA-A*02: 01,肿瘤抗原 AFP 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目前,TAEST1901 注射液正在进行首个适应症晚期肝癌的 I期临床试验 。 2025 年 5 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5LP01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 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 年 2 月 20 日受理的 TAEST1901 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开展治疗基因型为 HL A-A*02:01,肿瘤抗原 AFP 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胃癌的临床试验。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 TAEST1901 注射液获得临床试验批准,是香雪生命科学获得的第五个关于 TCR-T产品的《临床试验通知书》。临床试验获 得许可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产品研发规划开展后 续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新药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过程中不可预测因素多,涉及技术、工艺等一系列的难题与创新,临 床试验进度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也不可避免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且后续能否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生产批件、获准上市尚存 在诸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a7b1dd85-ff0a-4514-b0e5-832eca124c2f.PDF ─────────┬──────────────────────────────────────────────── 2025-05-09 19:02│ST香雪(300147):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 ─────────┴──────────────────────────────────────────────── 2025年 4月 11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2025)粤 01 破申 54 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 人决定书》,决定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 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尽快开展资产调查、债务核查等工作,充分识别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重整 案件审理指引(试行)》第三十二条,临时管理人通过公开选聘方式确定公司预重整案(以下简称“本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 财务顾问机构(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4月 18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 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中午 12 时(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日),共计收到 8 家审计机构、7家评估机构以及 3家财务顾问机构 的参选文件。本案中介机构选聘评审会前,有 1 家审计机构自愿放弃参选。本案中介机构选聘评审会于 2025 年5 月 7 日召开,经 过参选机构的现场陈述,最终确定中选机构、备选机构如下: 1、审计机构 中选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选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评估机构 中选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备选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3、财务顾问 中选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选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80e73884-00ca-4b31-8ab1-14c132ddc66b.PDF ─────────┬──────────────────────────────────────────────── 2025-04-29 00:26│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 ─────────┴────────────────────────────────────────────────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79579e81-ec0b-4bfa-b9e9-fb0c79e081e8.PDF ─────────┬──────────────────────────────────────────────── 2025-04-29 00:26│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050af70-f735-4436-809b-d08571ca4b54.PDF ─────────┬──────────────────────────────────────────────── 2025-04-29 00:25│ST香雪(300147):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5] 00000948号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 00001460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 细表已由香雪制药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 )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香雪制药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香雪制药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 00001460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 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85,866.21 229,928.7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976.39 2,676.4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06% 1.1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1,976.39 出租固定 2,676.45 出 租 固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资产收入 定 资 产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 收入 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976.39 2,676.4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83,889.82 227,252.3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e223bb12-6790-4228-ad4c-ae8566bc9fdc.PDF ─────────┬──────────────────────────────────────────────── 2025-04-29 00:25│ST香雪(300147):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122 号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雪制药)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香雪制药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b7dcc211-2017-4992-b994-c11968de950f.PDF ─────────┬──────────────────────────────────────────────── 2025-04-29 00:25│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香雪(30014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f3ebde7-1d4e-401e-a846-efe921cda224.PDF ─────────┬──────────────────────────────────────────────── 2025-04-29 00:25│ST香雪(300147):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ST香雪(300147):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9f7f5da-8a6f-4855-bdb9-da603cd5104d.PDF ─────────┬──────────────────────────────────────────────── 2025-04-29 0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 ─────────┴────────────────────────────────────────────────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d715ba5-cf0c-4221-8569-844357e1b5de.PDF ─────────┬──────────────────────────────────────────────── 2025-04-29 0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陶剑虹) ─────────┴────────────────────────────────────────────────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陶剑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30200e52-2ec3-4a19-93ad-9e8e825a9cdb.PDF ─────────┬──────────────────────────────────────────────── 2025-04-29 0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庆权) ─────────┴────────────────────────────────────────────────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庆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abf31a5-dcd7-4c8e-bf29-347bcdb88183.PDF ─────────┬──────────────────────────────────────────────── 2025-04-29 00:22│ST香雪(300147):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8,559,973.29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545,371,600.9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6,258,362.9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5,124,201.36 元。 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8,559,973.29 -388,963,842.58 -530,057,977.84 (元) 研发投入(元) 113,745,620.03 123,323,635.20 133,932,747.77 营业收入(元) 1,858,662,132.42 2,299,287,682.53 2,187,069,901.4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836,258,362.97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25,124,201.3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92,527,264.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371,002,003.00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85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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