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7 *ST香雪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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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16 │*ST香雪(300147):关于对广州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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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49 │*ST香雪(300147):关于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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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24 │*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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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24 │*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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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6 │*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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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 │*ST香雪(3001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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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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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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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 │*ST香雪(300147):关于聘任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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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 │*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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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16│*ST香雪(300147):关于对广州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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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王永辉,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锋,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香雪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 月 30 日,*ST 香雪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63519 万元至-9341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61160 万元至-89942 万元。
4月 22日,*ST 香雪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将 2025 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26415 万元至-146415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修正为-90996 万元至-110996 万元;同时,*ST 香雪新
增预计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以下简称净资产)为-21230 万元至-41230 万元,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5 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月 29 日,*ST 香雪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经审计净利润为-139217.08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06796.65 万元,
期末净资产为-36032.42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4 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 香雪未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业绩预告,未在2025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ST 香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 6.2.2 条
第五项、第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
*ST 香雪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辉,财务总监卢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2 —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ST香雪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2.3 条、第 12.5 条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
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辉,时任财务总监卢锋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ST 香雪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
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ST 香雪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755-8866 8399)。
对于*ST 香雪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4B440A8C3FEC0F4AA147C6B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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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49│*ST香雪(300147):关于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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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尚未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
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
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1、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债权人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其以公司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
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月 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 年 2月 12 日,广州中院就公司进行预重整一案组织了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事宜听取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
2、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5)粤 01 破申 54 号《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
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 3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
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
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3、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5、2025 年 5月 9日,公司发布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最终确定中选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中选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6、2025 年 7月 10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0 日在
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7、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 1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8、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月 24日在
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9、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发布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在
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0、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有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向广州中院
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网披露了《关于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进展情况
2026 年 7 月 2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出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告知书》,根据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会的评审结果,广州广药资本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重整投资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与中选预重整投资人
就预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能否达成一致及能否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次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
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3、如公司被受理重整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10.4.1 条“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
后续广州中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4、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广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
展的轨道,但即使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
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6fc548c-e4d0-4e72-be33-5f6f96bec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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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2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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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bc326f0b-f6af-47f0-9414-e95c25ca7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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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9:2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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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dfef329-af12-4af1-a482-b51db3413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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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6│*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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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
,独立董事吴杰先生、周庆权先生、陶剑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无委托出席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
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赵其彬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经理,同意聘任郑重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时对原高级管理人员谭光华先生的职务调
整为总裁助理,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周庆权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连续满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陈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
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 2026 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上午 10 时在公司本部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fe8d24f-2d64-4857-ba11-90db25a6b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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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ST香雪(30014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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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州市香
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6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日 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1.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证券部
4、登记方式:
(1)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
确认。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6年 6月 26日下午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到达公司电子邮箱的方式向公司登
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凤
联系电话:020-22211010
传真:020-22211018
邮箱:directorate@xphcn.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证券部
邮编:510663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4、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877dfb38-f9a6-4982-954e-60ad6cf14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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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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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本人陈修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陈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51d7609-dac5-4507-9043-c280a9c00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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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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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c13817a-887e-4a84-bbd8-7b865fe9ea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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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ST香雪(300147):关于聘任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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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及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同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王永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核,公司董事会对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核了赵其彬先生(简历见附件)、郑重先生(简历见附件)的学历、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认为其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同意聘任赵其彬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郑重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务进行调整,将谭光华先生职务调整为总裁
助理,卢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代理财务总监职务,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36d371c4-6c3c-4e0c-8221-7ee48f135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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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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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50ce4c6b-dfc3-433c-a5bc-40d17f103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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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ST香雪(300147):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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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收到董事徐力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徐力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营,其辞职后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
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力先生持有公司 201,701 股,占总股本 0.03%,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继续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徐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徐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收到独立董事周庆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庆权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连续满 6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庆权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也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1/3 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周庆权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庆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庆权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认真履行了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周庆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陈修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修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陈修女士具备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
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拟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吴杰、谭文辉、陈修 吴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陶剑虹、陈修、朱学艺 陈修
提名委员会 王永辉、陈修、吴杰 吴杰
战略委员会 王永辉、陶剑虹、吴杰 陶剑虹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陈修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95791c06-9984-4850-97b5-3b24f83b4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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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9:10│*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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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关于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c73f753-5153-4d8b-af10-f69b3ae6a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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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6:17│*ST香雪(300147):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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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选举朱学艺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朱学艺
先生将与公司 2021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朱学艺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4f5a08a1-f822-4600-94c3-42592b1c7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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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5│ST香雪(30014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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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23号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雪制药)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香雪制药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德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381a87-dfcd-4630-80ec-6aff26579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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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5│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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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9399b8-6fb0-45fb-bac8-028e1a040a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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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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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周庆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d61a1a-1613-4fd9-b172-7b058f59e4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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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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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剑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905e63-ce33-457d-9676-92f6fd770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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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ST香雪(30014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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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按劳分配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薪酬与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工作创新、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相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季度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
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
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具体发放按
公司考核方案执行。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具体发放按公司
考核方案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三)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体
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考核方案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季度
发放。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分别在月度、季度考评后以及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
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十六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第十七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
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
,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2857c2-00cc-4fa8-a041-9743a4e9b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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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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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 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f4053a-8367-496f-a046-dc6b6bf7b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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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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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
示。
3、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4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 2
026年 4月 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香雪”变更为“*ST 香雪”,股票代码仍为“300147”,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
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
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与简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公司 A 股股票简称由“ST 香雪”变更为“*ST香雪”
2、股票代码:300147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4月 30日
4、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交易因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 2026年4月 29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 3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
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2、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3.1 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状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推进预重整
目前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评估、方案论证等各项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相关工作
,加快推进进展。
2、夯实公司战略规划的执行
(1)完善并改进经营策略,继续围绕公司主业,强化执行、强化团队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2)强化目标考核管理,提升公司业绩增长质量。
3、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
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合规的必要手段,包括不限于法律诉讼等,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公司各类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和追缴,
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坏账损失。
4、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开支
(1)通过缩减管理费用、推迟非紧急固定资产维修及非核心项目研发支出等措施,控制成本及费用的支出;
(2)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晰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精细化开展工作量评估,强化员工招聘、定期考评和淘汰
机制。
5、严格内控管理
(1)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正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坚决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防微杜渐,切实有效的提升公司内
控管理水平;
(2)梳理并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责任到人,建立定期的内部监管培训机制。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果公司 2026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中第 10.3.11 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十
)项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部门:证券部
电话:020-22211010
传真:020-22211018
邮箱:directorate@xphcn.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118b39-8f62-4c22-b55d-820f4c6b8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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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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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c89c11-b35e-482d-9fce-64213ca43b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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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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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2,170,794.1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41,618,753.46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28,429,157.1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66,742,954.8
2 元。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92,170,794.14 -858,559,973.29 -388,963,842.58
(元)
研发投入(元) 93,247,351.18 113,745,620.03 123,323,635.20
营业收入(元) 1,595,407,305.56 1,858,662,132.42 2,299,287,682.5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228,429,157.1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966,742,954.82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879,898,203.3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30,316,606.41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5.74%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
金安排,提出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
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
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e06e04-6cb5-4988-a0c6-af358033e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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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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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28,429,157.11 元,实收股
本为 661,279,045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但面对市场竞争加
剧,渠道库存和周转压力加大,叠加公司流动性危机,中成药业务销售未达预期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同时受财务费用高
、重资产负担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总体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影响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1、财务费用 27,661.17 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20,136.61 万元。
3、对相关资产减值、信用减值 57,669.61 万元。
4、对诉讼、逾期利息等营业外支出 41,554.02 万元。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提升盈利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在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挖掘潜在的业务机会,加强销售
团队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和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和占有率。
2、逐步化解债务,优化资产
公司将积极与有关债权方沟通,落实具体化债方案,减轻公司偿债压力,提升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
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相关工作推进预重整进展。
3、优化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财务、人力资源、采购、生产等环节出发,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与优化操作流程,降低风险,提高管理
效率;实施全面预算控制,合理规划与控制成本、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对部门设置、管理层级、审批程序等进行信息化流程,提
高企业运营效率。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92316a-88a2-486f-90b3-7fb8e94a4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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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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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凤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22211010
传 真:020-22211018
电子邮箱:directorate@xphcn.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79c3d6-53a2-4ca9-9015-2fe0c96fd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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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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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
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包括公司本部及
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区域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人力资
源、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对未纳入评价范围的
其他业务也作了了解,认为其他业务已得到控制,并且对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c.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②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错报金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
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①重大缺陷
a.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b. 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c. 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②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其他对公
司治理、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缺陷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全面深化落实相关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将继续
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76cb88-ee6b-409d-9247-dfd70e13d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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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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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现
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4、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智、赵焕琪
6、执业资质:2022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7、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为 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9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65人。
8、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2,89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8,7
00.69万元。
9、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2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期
间有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行政处罚 2次、纪律处分 1次、行业惩戒 1次(
除 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5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其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情况、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
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
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期,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
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和出具报告前的审计情况,如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更
正及追溯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分别就财务报表中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联
交易事项、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审计内容相关
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
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及表达
意见,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94af69-fcb7-4068-9f81-a653b8f5fa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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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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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
贴;不参与公司经营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2)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 9.5 万元/人(税前),按季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结合2026 年业绩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a11a24-d84a-475d-a3ac-43cafab168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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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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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
应的会计政策。现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规定“关
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e5bc85-2fb0-446c-9dd1-9d0b41278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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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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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064364-7c75-43e8-983b-c24d2c080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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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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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bff5f0b-4bad-4f94-96b1-5bee43c85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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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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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庆权先生
、吴杰先生、陶剑虹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庆权先生、吴杰先生、陶剑虹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b7cb5c-c170-4e24-bd2c-fc0685306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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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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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
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以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
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辉先生、独立董事吴杰先生、代理财务总监卢锋先生、董事会秘书
向进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
登录“互动易”网站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
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0c1bf9-ca3b-41a1-b78f-6cf95dc26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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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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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会计师事务所”)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涉及的事项
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为-36,032.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217.08万元;同时还存在大额银行借款逾期、面临多起诉讼事项、公司
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 456,590.03万元等财务风险。
2025年 4月 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
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状态。
如上述事项或情况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出具的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
有效性。该意见是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职业判断出具的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组织公司管理层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
项的影响,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
审计委员会尊重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
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35f1779-ad32-416e-8d12-60fa6ed60e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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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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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4eec8d-811e-49e0-93da-573d42aa7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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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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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末的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76,696,101.46元,具体如下表:
资产名称 本期发生额/元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3,048,531.0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97,853,780.29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94,593,787.21
其他 38,911,597.43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322,443.2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3,948,271.17
其他 17,691.09
合计 576,696,101.4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576,696,101.4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二)固定资产减值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
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
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5-10 2.25-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10 6.0-19.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8 5-10 11.25-19.0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10 18.0-23.75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在建工程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
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
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四)信用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减值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应收客户款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组合二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组合 2 为关联医院及下属医院提供药品耗材、医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疗器械等配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各
级医保中心结算款
2、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
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其他性质款项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组合 2 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为得到医 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院药品配送权而支付的保证金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5390ec-116a-4b15-8d0d-0acbbb7a10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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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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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1-3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出 具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03 号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32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修
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现将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在执行香雪制药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以香雪制药 2025年度合并收入的 1%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600
.00万元。本期与上期重要性水平计算选取基准及百分比未发生变化。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归属于香雪制药母公
司股东权益为 -36,032.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217.08万元;同时香雪制药还存在大额银行借款逾期、面临
多起诉讼事项、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 456,590.03万元等财务风险。
2025年 4月 1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香雪制药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
由,决定对香雪制药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截止财务报表报出日,香雪制药仍处于预重整状态。
如上述事项或情况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香雪制药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
财务报
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
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因此,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属于会计准则第 1324 号准则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己作出充分披露”的情况。根据我们的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
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对香雪制药财务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四、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属于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德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2bff8a-5849-420d-aadb-f26e1c4fec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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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2│ST香雪(300147):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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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a89a4b-80c3-40ef-8077-c79676518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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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1│ST香雪(30014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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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587009-9955-406e-8231-45ae5d9c92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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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1│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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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2c7480-0c5d-425d-aa45-2f832f617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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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1│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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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0035b2-f9bb-4b2e-8c0c-a30785713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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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1│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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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30c97f-3270-470d-946c-5bf67faf93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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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ST香雪(300147):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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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6] 00001205号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雪制药)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
002032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
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香雪制药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 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 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香雪制药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香雪制药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 00002032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琪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德处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
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59,540.73 185,866.2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94.74 1,976.3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50% 1.0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794.74 出租固定 1,976.39 出 租 固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 资产等业 定 资 产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 务收入 收入
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
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
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
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
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
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94.74 1,976.3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
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
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
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
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8,745.99 183,889.82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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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ST香雪(30014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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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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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ST香雪(300147):关于对外借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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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稳定员工队伍,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并顺利推进预重整,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议案》,将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借款 5,000 万
元,期限为 12 个月,固定年利率 8%,用于发放应付职工薪酬,双方将签署《信托贷款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信托贷款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
(一)贷款金额与发放
第一条 信托贷款金额。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信托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第二条 分批放款。本协议项下信托贷款可根据乙方薪酬发放需求分批发放,每批放款须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书》,
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应于审核同意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划付。
第三条 信托业保障基金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银监发[2014]50 号)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
体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32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相关协议的约定,保
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或用款人委托信托公司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
,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乙方应于每笔信托贷款发放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将对应的保障基金认购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保障基金专用账户。
乙方应划付的各期保障基金认购款项金额=借款人按照当笔信托贷款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实际取得的该笔信托贷款金额×1%
。
(二)贷款期限与利息
第四条 信托贷款期限。本协议项下信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首次放款日起算至到期日止。本信托贷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展期。如需展期,乙方须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由甲方自行决定。
第五条 利息。本协议项下信托贷款费用之利息为固定年利率 8%。计算方式:利息=信托贷款本金×(8%/365)×实际占用天数(
按"算头不算尾"方式计算)。第六条 信托贷款及利息支付。乙方到期一次性支付信托贷款及利息,乙方应将信托贷款及利息划付至
甲方指定账户。若到期未支付,逾期部分按逾期违约金条款处理。
(三)资金用途
第七条 资金用途。乙方承诺:本协议项下全部信托贷款资金须专项用于发放预重整期间应付职工薪酬(含工资、劳动报酬、社
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补偿金等),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还债、购买固定资产等。信托贷款用途
接受广州中院、临时管理人及甲方的共同监督。
(四)还款安排
第八条 到期还款。本协议项下信托贷款到期日,乙方须将全部信托贷款本金及当期利息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保证担保
第九条 连带责任保证。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应支付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保证期间为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二、风险提示
预重整为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
入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借款存在无法足额到账的风险。
公司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e19016-f90d-457d-9cc3-6bd64c4b1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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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ST香雪(300147):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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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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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ST香雪(30014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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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广州香雪智慧中医有限公司向子公司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中药饮片及代煎代配服务,2026 年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116743597207T
法定代表人:黄丽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0日
住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 A栋四楼 A区
经营范围: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
产品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院管理;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招投标代理
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企业总部管理;医疗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
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卫生用
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乳制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
发;药品零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中药饮片代
煎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消毒器械销售。
股东:广州香雪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份
关联关系: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广州香雪智慧中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112MAEH8YMR5D
法定代表人:赵其彬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4月 25 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金峰园路 2号(自编第一栋)103 房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
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诊所服务。
股东: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9%股份,公司持有 41%股份,广州香雪健康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
0%股份。
关联关系:广州香雪智慧中医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与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安全支付款项的能力,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定价原则。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市场原则定价,属于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
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23d29f-548f-4daf-bbae-f2bf406d7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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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6│ST香雪(300147):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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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在巨潮网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预计公司 2025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10.3.1条第(二)项和 10.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基于谨慎性考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10.3.3 条的规定,现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在预重整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10.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的规定,如后续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原预估金额,需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在巨潮网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预计 2025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公
司经审计的 2025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10.3.3条的规定,披露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以年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0d7f6de-bdf1-41a2-a803-b62c7b81d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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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4│ST香雪(300147):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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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
1),预计的业绩情况如下: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63,519 万元–93,410 万元 亏损:85,85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61,160 万元–89,942 万元 亏损:81,921 万元
(三)更正后的预计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预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情况如下: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是否进行修正
原预计 最新预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3,519 万元– 亏损: 126,415 万元– 亏损:85,856 万元 是
股东的净利润 93,410 万元 146,41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1,160 万元– 亏 损 : 90,996 万 元 – 亏损:81,921 万元 是
益后的净利润 89,942 万元 110,996 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是否进行修正
原预计 最新预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 —— -21,230 万元至-41,230 105,489 万元 是
有者权益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的相关数据未经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终审计。业绩预告更正已与北京德皓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数据以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时已考虑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减值事项,但随着 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深入以及审计工
作的推进,在与年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原预估金额,需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35,000-55,000 万元。
四、其他说明事项
1、经公司测算,预计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可能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如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坚持谨慎性原则,提高业绩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9dc37fc-9256-45c6-9a01-9ec96d5048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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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4│ST香雪(300147):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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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会
计师事务所”)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其认为公司 2025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10.3.1条第(二)项和 10.3.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
2、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基于谨慎性考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10.3.3 条的规定,现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公司在预重整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10.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的规定,如后续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近日,公司在与德皓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进展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预计资产减值损失将超过
原预估金额,需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 年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
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公司 2025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
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10.3.3条的规定,披露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在积极配合德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最终
的财务数据以德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d19efbe-e906-4e47-9b7c-bc56fe6e9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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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54│ST香雪(300147):关于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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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雪(300147):关于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4924809-7749-440f-98af-c81ff035224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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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香雪: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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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香雪: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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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8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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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ST香雪: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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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0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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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ST香雪: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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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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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香雪: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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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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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ST香雪: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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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7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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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香雪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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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34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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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香雪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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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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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香雪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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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275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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