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8 天舟文化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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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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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
-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VYXzNzPfW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总裁喻宇汉先生,独立董事夏劲松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
英女士。
为提升交流效果,公司现就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前通过网址https:/
/eseb.cn/1dVYXzNzPfW或微信扫描小程序码,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欢迎广
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aff941e-8692-428e-b8aa-e9a9c0a52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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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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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成立于 2000年,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1003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03 人,注册会计师 5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11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评价,以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审核评价。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华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
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2024年 4 月 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aeb8bde-14e1-40f8-b8be-2ce1bbd48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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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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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月 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
据解释 16 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
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
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
24年 1月 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6 号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
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7 号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6 号、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
后发生的该类单项交易追溯应用。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2023年 1月 1日及 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3,423.17 3,201,908.19 2,198,485.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578,097.11 5,894,557.95 2,316,460.84
所得税费用 10,003,566.71 9,970,924.34 -32,642.37
未分配利润 -2,291,148,382.16 -2,291,215,809.72 -67,427.56
少数股东权益 128,315,729.96 128,265,181.70 -50,548.26
2022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8,351.56 5,906,899.16 1,368,54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98,018.67 14,217,184.46 1,519,165.79
未分配利润 -1,980,440,640.24 -1,980,524,683.43 -84,043.19
少数股东权益 103,496,789.18 103,430,214.18 -66,575.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解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及以
前年度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7221bf9a-e3a5-41ff-b684-ff53ed195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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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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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 黄庆林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3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516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114 人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2022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8.37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6.0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05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25 家
2022 年上市公司 审计费用总额 0.36 亿元
(含 A、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况) 批发和零售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2 年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88 万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81.7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华事务所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事务所 1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次、行政处罚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8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中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审华会计师事 公司提供审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公司审计 务所任职 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淳 1998 年 1997 年 2014 年 2022 年 签署 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
(项目合伙人) 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建清 2019 年 2000 年 2018 年 2023 年 签署 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益辉 2009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21 年 复核友阿股份、天舟文化
等多家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
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3 年度审计收费为 138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华事务所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遵循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05d3c24-873c-4d96-a03e-ba5198586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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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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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3001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13bb44b-84ab-4035-b02c-2e60d89784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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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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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300148):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7118eb45-0fa0-4648-bf9b-bca7e9b84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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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天舟文化(300148):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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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 71 号马栏山信息港 6 栋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
一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请详见
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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