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48 天舟文化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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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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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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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2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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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1 │天舟文化(3001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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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1 │天舟文化(30014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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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 │天舟文化(3001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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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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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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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1 │天舟文化(300148):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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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0 │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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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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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71号马栏山信息港6栋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7,427,575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6.4635%(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524,2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2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903,3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07%。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合并统计结果,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形。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2,655,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72%;反对4,503,08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67%;弃权26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30,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087%;反对 4,503,0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04%;弃权 26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8%。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2,884,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40%;反对4,365,58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6%;弃权17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59,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131%;反对 4,365,5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77%;弃权 17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2%。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2,756,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08%;反对4,513,58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3%;弃权15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231,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54%;反对 4,513,5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81%;弃权 157,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132,89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93%;反对4,360,58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0%;弃权175,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367,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24%;反对 4,360,5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5%;弃权 175,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32,767,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505%;反对4,783,48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02%;弃权35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67,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05%;反对 4,783,48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02%;弃权 352,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许智律师、徐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c401f7e-7661-4aef-9333-93c07a161a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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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天舟文化(300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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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律师见证意见。
为发表律师见证意见,本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3、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本律师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15:00 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 71号马栏山信息港 6栋 3楼
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0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308 人,代表股份 137,427,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6.4635%。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99,524,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11.9228%,其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
的委托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 304 人,代表股份 37,903,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540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
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2,655,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72%;反对 4,503,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7%;弃权 269,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6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130,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
4087%;反对 4,503,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804%;弃权 269,4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
,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8%。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2,884,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40%;反对 4,365,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6%;弃权 177,8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94%。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59,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
0131%;反对 4,365,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77%;弃权 177,8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
,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2%。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756,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08%;反对 4,513,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弃权 157,83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48%。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31,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
6754%;反对 4,513,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081%;弃权 157,8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4%。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2,891,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93%;反对 4,360,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30%;弃权 175,5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7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67,2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
0324%;反对 4,360,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5%;弃权 175,5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
,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1%。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2,767,623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505%;反对 4,783,486 股,占出席会议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202%;弃权 352,2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767,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
4505%;反对 4,783,4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02%;弃权 352,2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
,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93%。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
,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公司与本所各留存壹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9bb9b30-696a-4d56-a0a9-0b3ba336c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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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2│天舟文化(300148):关于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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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
的议案》,本议案已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肖翛女士担任公司副
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肖翛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的任职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bb0d060-35b1-4535-9c64-654a0af81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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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1│天舟文化(3001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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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3001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88ef610-004d-46c7-be6f-65630683a2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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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51│天舟文化(30014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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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6年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志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请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6-0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肖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请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
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9ace99-be52-4152-96a5-05fc2e3e0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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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2│天舟文化(3001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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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44,441.17元,加上 2024年未分配
利润余额,2025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2,403,556,165.9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824,787,788.19元。根据《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7,712,785.35 32,801,183.72 -59,826,211.89
研发投入(元) 9,083,750.36 9,037,111.28 20,794,401.16
营业收入(元) 577,981,278.09 460,890,509.01 447,886,635.3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42,490,444.4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03,556,165.9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562,585.7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8,915,262.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 2.62%
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一)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母公司 2025 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2,403,556,165.99 元,未能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利润分配原则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贴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
展。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6年 2月 27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 司 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68,785,415.91
元 和 资 本 公 积2,316,726,308.91 元,两项合计 2,385,511,724.82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
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主业,赋能新的业务板块,推动公司整体转型升级,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的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将
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努力为投资者创造并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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