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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9(睿智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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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49 睿智医药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睿智医药(30014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决议的有效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 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 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 调整; 10、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 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等;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相关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7278ed5-b104-4a0b-a318-941f35f586f9.PDF ─────────┬──────────────────────────────────────────────── 2024-04-26 00:00│睿智医药(300149):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5119_B01号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55 119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 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 我们审计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 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55119_B01号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44b82df5-a670-43e9-8337-89af9897421c.PDF ─────────┬──────────────────────────────────────────────── 2024-04-26 00:00│睿智医药(300149):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 睿智医药(300149):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e40c0c46-9f88-4b05-adac-5542dc4e7fbc.PDF ─────────┬──────────────────────────────────────────────── 2024-04-26 00:00│睿智医药(3001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 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投资品种 不得涉及证券投资和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7、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首席执行官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并建立跟踪监控机制。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进展情况 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须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 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或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和货币基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05c3d520-5c23-4ef9-a17d-c2978642008f.PDF ─────────┬──────────────────────────────────────────────── 2024-04-26 00:00│睿智医药(30014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以前年度贷款在 2024 年存续的余额),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业务,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 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7 年。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 机构借贷。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 如下: 1、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或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 2、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 3、若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则公司可以被担保债权为上限提供反担保。 为便利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授信项下相应具体信贷事宜,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的条件下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具体确定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等事 项; 2、履行与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事宜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或借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法律文件,办理与担保相关的他项权利登记手续等; 3、全权办理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或借款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二)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1、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公司对被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2024 年度预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方持 近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计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股比例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 司 及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 100% 43.51% 2,998.00 11,000 7.53% 子公司 有限公司 公 司 及 广东开新睿智生物 51% 0.03% 0.00 5,000 3.42% 子公司 医药有限公司 公 司 及 上海睿智医药开发 100% 77.77% 4,797.49 6,000 4.11% 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对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 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借款,应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9250212R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 A 栋 1 层、3 层 法定代表人:WOO SWEE LIAN 注册资本:13,892.6608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化学领域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转让自有技术成果 ,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睿智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4,677.29 负债总额 123,851.59 净资产 160,825.70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095.99 利润总额 8,463.57 净利润 8,230.22 经查询,上海睿智非失信被执行人。 (2)广东开新睿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新睿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D753R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320 法定代表人:张建浩 注册资本:32,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疗服务;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食品 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开新睿智 51%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7.50 负债总额 0.82 净资产 2,456.68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22.51 净利润 -22.51 经查询,开新睿智非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睿智医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开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BU8YER0Q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860 号 10 幢 法定代表人:赵志刚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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