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1 昌红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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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41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9-10 16:2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9-10 16:26 │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10 16:24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10 00:00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8 16:0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7 15:51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6 15:3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3 16:0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03 16:0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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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4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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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97e42b7-d4c3-489a-a679-ced3c5a21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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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2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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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68b3b12-4f95-4374-941d-1167b2823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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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2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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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b4fc137-dd34-4868-8a13-565efb2a3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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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6:2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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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2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园研发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持有“昌红转
债”的股东应当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
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 9月 24日 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24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邮寄送达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2)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
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3)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4)联系传真:0755-89785598
(5)邮编:518118
4、注意事项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487daf4d-a56e-468b-96f4-daaab7e9ab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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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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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321a9999-ff50-4eef-bf67-73307323a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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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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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aba83d11-1b09-4257-a219-1bee44695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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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5:5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77b734f8-9b82-410c-a8c8-e81e12921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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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3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04c27f4e-d955-4e6f-b8fd-5063a7d45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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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025a4899-1000-4619-87ed-bf7d30bc5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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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6: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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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f5cf17e9-67c2-4626-b75d-20902ed28cb6.PDF
─────────┬────────────────────────────────────────────────
2026-09-02 16:1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f76a479f-16ba-4e22-b343-2e9adeba4003.PDF
─────────┬────────────────────────────────────────────────
2026-09-01 15:5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85c6ac0a-c1e7-45e3-81fe-fcfb3a208f42.PDF
─────────┬────────────────────────────────────────────────
2026-09-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6db2c933-5666-47b3-b196-cdd5ab3c16a7.PDF
─────────┬────────────────────────────────────────────────
2026-08-30 15:4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90de319f-ea7f-463f-8131-f3fab73cd6f7.PDF
─────────┬────────────────────────────────────────────────
2026-08-27 16: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f30f6fd-68b2-466c-8b2b-3ead416be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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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昌红转债回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340 元/张(含息、税)
2、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 年 8月 26 日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1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
4、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9 月 24 日
5、回售申报期内,“昌红转债”暂停转股
6、“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7、风险提示:持有人本次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340 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的价格卖出持有的“昌红转债”。截至目前
,“昌红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7月16 日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昌红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
效。现将“昌红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事项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自2026年 7月16日至 2026年 8月 2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昌红转债”转股价格 26.64 元/股的 7
0%,即 18.65 元/股,且“昌红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昌红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回售条款,有条件回
售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3.00%(“昌红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2027 年 3月 31 日的票面利率);t=163 天(2026
年 4月 1日至 2026 年 9月 11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9月 11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3.00%×163/365=1.340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昌红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340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
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072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IFF),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对于持有“昌红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对当期
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340 元/张。
3、回售权利
“昌红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昌红转债”。“昌红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
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1日至 2026年 9月 17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
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售“昌红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 年 9月 24 日。回售期
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昌红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昌红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转让、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以
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股、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昌红转债”回售的申请;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17f7692-de67-4b32-8ea0-45728d3c9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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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1│昌红科技(300151):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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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可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fdf600e-5224-43e7-a62c-2bba1817f6e3.PDF
─────────┬────────────────────────────────────────────────
2026-08-26 18:15│昌红科技(30015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昌红科技(300151):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5acbb90-25ac-4d98-a6e0-69b7ec24aa9e.PDF
─────────┬────────────────────────────────────────────────
2026-08-20 17:5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b9ac87b-c94d-4d93-b287-a26adcace519.PDF
─────────┬────────────────────────────────────────────────
2026-08-20 17:55│昌红科技(30015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昌红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3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9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13,7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081,01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2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9,8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资金 集资金1
1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26,500.00 26,300.00 13,302.23
2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34,000.00 34,000.00 17,196.8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 19,500.00 9,862.87
合计 80,000.00 79,800.00 40,361.90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延期和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4,861,800.70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6,081.53元,置换资金总额 56
,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0号)。
(二)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端
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年 9月 30日延期至 2026年 12月
31日。保荐人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募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
集资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13,302.23 13,681.33 102.85%
2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17,196.80 17,582.39 102.24%
3 补充流动资金 9,862.87 9,887.01 100.24%
合计 40,361.90 41,150.73 101.95%
注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期间银行产
生的利息;
注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新增前 新增后
高端医疗器械及 上市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
耗材华南基地建 深圳市柏明 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道 3号
设项目 胜医疗器械 3号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
有限公司 发区康阳大道 26号
上述新增实施地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有房产所在地。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根据现有园区整体规划布局的战略考量,为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强项目运营的整体协同效能,
公司决定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26号”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系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设备安置及研发生产开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场地条件与规模更契合公司现阶
段运营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未来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
区康阳大道 26号”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
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cf69013-d5c4-4a82-ad2b-31f6d5d43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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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3│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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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78d9c7b-0509-4272-9c6d-89fbd73681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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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3│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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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9f5bdc88-2869-4711-b8bb-dbf60c7cc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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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2│昌红科技(300151):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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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就募集资金 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9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81,01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2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3,618,988.4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04,807,439.37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6,699,924.91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6,699,924.91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0.0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7,892,235.60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59.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6年 6月 30 日
专户余额(元)
1 昌红科技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 751077409705 137
2 昌红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79260078801800002055 0
3 昌红科技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330 3,720.65
4 深圳柏明胜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695 2.16
合计 3,859.81
2023 年 9月 5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
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 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6,081.53 元,置换资金总额56
,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3,859.8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
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c4a87d6b-7e65-4a23-b17d-75700a40b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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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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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
南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26 号”为实施地点。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7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81,011.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
988.4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月 29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800.00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资金 募集资金1
1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26,500.00 26,300.00 13,302.23
2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34,000.00 34,000.00 17,196.8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 19,500.00 9,862.87
合计 80,000.00 79,800.00 40,361.90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延期和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 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6,081.53 元,置换资金总额
56,387,882.23 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0 号)。
(二)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
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9月 30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本次延期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如下:1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9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13,302.23 13681.33 102.85%
2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17,196.80 17,582.39 102.24%
3 补充流动资金 9,862.87 9,887.01 100.24%
合计 40,361.90 41,150.73 101.95%
注 1:“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期间银行产
生的利息;
注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新增前 新增后
高端医疗器械及 上市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
耗材华南基地建 深圳市柏明 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 道 3号
设项目 胜医疗器械 号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
有限公司 发区康阳大道 26 号
上述新增实施地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柏明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有房产所在地。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根据现有园区整体规划布局的战略考量,为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增强项目运营的整体协同效能,
公司决定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26 号”作为“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地点。本次新增实施地点系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设备安置及研发生产开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安排,场地条件与规模更契合公司现阶
段运营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未来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
发区康阳大道 26 号”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
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6e2964a5-544c-4a3f-9c53-f01637107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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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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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性质及原因
2025年 12月,财政部颁布《解释第 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
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
容,并自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6 年 6月,财政部颁布《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
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执行《解释第 19号》、《解释第 20号》规定。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解释第 19号》《解释第 20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d5cc8ca9-28e8-4086-b1e6-7dfa5897a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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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2│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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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21dad7d-d75e-4874-a59a-c398ada52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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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7:5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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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08218a31-4986-4d16-a34f-ccb42b6e5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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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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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
个月内(2026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
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元,并于 2021年 4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 年 7 月 21 日至 2
026 年 8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cb6b77b-e74e-4d01-b7cb-13a150f28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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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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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研发楼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
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f98b282-9e0d-4d06-b6a1-3572104aa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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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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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刘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告知暨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刘力先生于 2026年 7月1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5%。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刘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万股,均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未归属份额
。
3、刘力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说明
1、增持股份的目的:刘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时间:2026年 7月 14日
5、增持的数量及比例:增持股份数量 12万股,增持均价约为 18.73元/股,增持总金额约为 224.74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增
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25%。
6、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7、本次增持前后刘力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增持前 增持数量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1比例 (股) 本比例
刘力 500,000 0.09% 120,000 620,000 0.12%
8、后续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刘力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暨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fe304c2-92af-4adf-aaef-8e3331031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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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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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151 股票简称:昌红科技
2、债券代码:123109 债券简称:昌红转债
3、转股价格:26.64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5、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64元/股的 85%,即 22.
64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64元/股的 85%,即 22.64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昌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c90f19a-c5ef-41e5-99d8-33f2fe926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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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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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昌红转债”(债券代码: 123109)转股期为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3月 3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元/股,最新转
股价格为 26.64元/股。
2、2026年第二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17,000.00元(170张),转股数量为 635股。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昌红转
债”剩余张数 4,595,034张(票面余额为 459,503,40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昌红转债”或“可转
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 10月 8日至 20
27年 3月 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 年 5 月 26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 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3年 9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6.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 9月 14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17,000.00元(170 张),转股数量为 635股。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昌红转债
”剩余张数 4,595,034张(票面余额为 459,503,400.00元人民币)。2026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026年 3月 31 日 本次变动数 2026年 6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852,588 30.77 -40,876 163,811,712 30.76
其中:高管锁定股 163,852,588 30.77 -40,876 163,811,712 30.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656,276 69.23 41,511 368,697,787 69.24
总股本 532,508,864 100.00 635 532,509,499 100.00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联系邮箱:security@sz-changhong.com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ca80a4a-5eef-48ad-bc40-88c5888ea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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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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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
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3b783a2-498f-4dcc-a65a-2eca36d30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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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昌红科技(300151):2021年昌红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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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1年昌红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7fdc4d6-7b06-406a-a180-04fda39f7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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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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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
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d782e91-430e-4292-9129-ee5ca841b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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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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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248998e-8be2-40af-9f51-9c98ecc60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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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5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
│任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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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1)非独立董事:李焕昌先生、徐燕平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罗红志先生
(3)独立董事:李剑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何谦先生、仲维宇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6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何谦先生本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5月 16日止,仲维宇先
生本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7月 8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2、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李剑 何谦、罗红志
2 提名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4 战略委员会 李焕昌 徐燕平、何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焕昌先生
2、副总经理:徐燕平先生
3、财务负责人:李纳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李纳女士、刘力先生、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0755-89785598
电子邮箱:security@sz-changho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措施
李焕昌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
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
理的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1/3 以上,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若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
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59128f6-51f1-4618-961a-de60f7e43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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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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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李剑 何谦、罗红志
2 提名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4 战略委员会 李焕昌 徐燕平、何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焕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燕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焕昌先生、徐燕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通过,同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熟悉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及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刘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
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a43d69b-08b3-4d9b-8dcb-d0ef14649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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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7│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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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32,509,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86 李焕昌
2 01*****013 徐燕平
3 01*****266 王国红
4 00*****318 周国铨
5 01*****593 俞汉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的转
股价格将相应调整,“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5月 15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晓芬
咨询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电话:0755-897855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2708398-9f33-4bea-9242-e406a98ba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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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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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9 债券简称:昌红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72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64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15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 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60.00
万张。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2,509,4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9)。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26.72- 0.080000=26.64元/股
调整后的“昌红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0beefd9-6908-4527-affa-e729f5b34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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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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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768439a-6065-49f6-9eea-65d3cc339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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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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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f1eb77e-403c-402d-a8fd-e53e70277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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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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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程序。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3、2025 年 5 月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焕昌
、周国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8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提请公司高度重视《
警示函》中所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培训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ddbbec60-fc36-4bad-b1af-e638aab9d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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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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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
公司”)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对昌红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璐、孙璐
(三)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四)培训地点:线下培训
(五)培训人员:孙璐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昌红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昌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董监高职责履行、股东交易行为的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5f3633e0-d23e-4bc2-b263-a5bee7d20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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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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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f6417bec-48ab-48a2-a7ea-05c4232bd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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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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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51ada7ca-8ff6-438b-a901-45b5d0531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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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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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824efb-9ae7-48bd-8f3a-ee1d02660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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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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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d39197-dd16-4236-93f0-af344036f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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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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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
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
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元,并于 2021年 4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 2026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d4cfa5-339f-437d-a2ad-815206e41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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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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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同日
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
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d310d8-827a-4f59-ab95-64c23807941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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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昌红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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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1/1225485809.PDF
─────────┬────────────────────────────────────────────────
2026-04-28│昌红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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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030.PDF
─────────┬────────────────────────────────────────────────
2026-04-11│昌红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4379.PDF
─────────┬────────────────────────────────────────────────
2025-10-30│昌红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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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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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昌红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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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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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昌红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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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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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昌红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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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昌红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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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昌红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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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3/1220849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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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昌红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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