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1 昌红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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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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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 │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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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1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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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1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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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6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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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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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 │昌红科技(300151):2021年昌红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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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 │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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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0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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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52 │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 │并聘任高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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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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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
个月内(2026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
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元,并于 2021年 4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20日,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6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年 7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 年 7 月 21 日至 2
026 年 8月 20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cb6b77b-e74e-4d01-b7cb-13a150f28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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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0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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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研发楼 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7月 21日至 2026年 8月 20日),
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4f98b282-9e0d-4d06-b6a1-3572104aa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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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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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刘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
份的告知暨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刘力先生于 2026年 7月14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2万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5%。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刘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万股,均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未归属份额
。
3、刘力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的情况说明
1、增持股份的目的:刘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时间:2026年 7月 14日
5、增持的数量及比例:增持股份数量 12万股,增持均价约为 18.73元/股,增持总金额约为 224.74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增
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25%。
6、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7、本次增持前后刘力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增持前 增持数量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1比例 (股) 本比例
刘力 500,000 0.09% 120,000 620,000 0.12%
8、后续增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暂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刘力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自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
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暨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fe304c2-92af-4adf-aaef-8e3331031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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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4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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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151 股票简称:昌红科技
2、债券代码:123109 债券简称:昌红转债
3、转股价格:26.64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5、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64元/股的 85%,即 22.
64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6月 8日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64元/股的 85%,即 22.64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昌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c90f19a-c5ef-41e5-99d8-33f2fe926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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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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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昌红转债”(债券代码: 123109)转股期为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3月 3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元/股,最新转
股价格为 26.64元/股。
2、2026年第二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17,000.00元(170张),转股数量为 635股。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昌红转
债”剩余张数 4,595,034张(票面余额为 459,503,40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昌红转债”或“可转
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年 10月 8日至 20
27年 3月 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 年 5 月 26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 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3年 9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6.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 9月 14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2026年 5月 15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5月15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0)。
二、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17,000.00元(170 张),转股数量为 635股。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昌红转债
”剩余张数 4,595,034张(票面余额为 459,503,400.00元人民币)。2026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026年 3月 31 日 本次变动数 2026年 6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852,588 30.77 -40,876 163,811,712 30.76
其中:高管锁定股 163,852,588 30.77 -40,876 163,811,712 30.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656,276 69.23 41,511 368,697,787 69.24
总股本 532,508,864 100.00 635 532,509,499 100.00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联系邮箱:security@sz-changhong.com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ca80a4a-5eef-48ad-bc40-88c5888ea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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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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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
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3b783a2-498f-4dcc-a65a-2eca36d30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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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昌红科技(300151):2021年昌红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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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1年昌红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7fdc4d6-7b06-406a-a180-04fda39f7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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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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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
日上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
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d782e91-430e-4292-9129-ee5ca841b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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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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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
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含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
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
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套期保值的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
2、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等做出了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
兑损失。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
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
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248998e-8be2-40af-9f51-9c98ecc60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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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52│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
│任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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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3 名,与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1)非独立董事:李焕昌先生、徐燕平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罗红志先生
(3)独立董事:李剑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何谦先生、仲维宇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6名董事组成,任期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何谦先生本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5月 16日止,仲维宇先
生本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7月 8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一)。
2、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李剑 何谦、罗红志
2 提名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4 战略委员会 李焕昌 徐燕平、何谦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焕昌先生
2、副总经理:徐燕平先生
3、财务负责人:李纳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力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李纳女士、刘力先生、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0755-89785598
电子邮箱:security@sz-changho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措施
李焕昌先生不仅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更是公司的创始人。其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
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
理的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1/3 以上,并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若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
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59128f6-51f1-4618-961a-de60f7e43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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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6│昌红科技(30015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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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
日上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1 审计委员会 李剑 何谦、罗红志
2 提名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何谦 李焕昌、仲维宇
4 战略委员会 李焕昌 徐燕平、何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焕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燕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焕昌先生、徐燕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纳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议通过,同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熟悉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及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刘力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
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晓芬女士、程筱玥女士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a43d69b-08b3-4d9b-8dcb-d0ef14649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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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7│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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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532,509,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86 李焕昌
2 01*****013 徐燕平
3 01*****266 王国红
4 00*****318 周国铨
5 01*****593 俞汉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8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
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的转
股价格将相应调整,“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72元/股调整为 26.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5月 15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晓芬
咨询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电话:0755-8978559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2708398-9f33-4bea-9242-e406a98ba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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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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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09 债券简称:昌红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72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64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5月 15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 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60.00
万张。根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2,509,4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9)。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26.72- 0.080000=26.64元/股
调整后的“昌红转债”转股价格为 26.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5月 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0beefd9-6908-4527-affa-e729f5b34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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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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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768439a-6065-49f6-9eea-65d3cc3393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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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4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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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f1eb77e-403c-402d-a8fd-e53e70277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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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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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展,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程序。
2、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深入学习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3、2025 年 5 月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焕昌
、周国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8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提请公司高度重视《
警示函》中所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财务会计核算中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培训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
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ddbbec60-fc36-4bad-b1af-e638aab9d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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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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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
公司”)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对昌红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璐、孙璐
(三)培训时间:2026年 4月 29日
(四)培训地点:线下培训
(五)培训人员:孙璐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昌红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昌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董监高职责履行、股东交易行为的相关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5f3633e0-d23e-4bc2-b263-a5bee7d20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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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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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f6417bec-48ab-48a2-a7ea-05c4232bd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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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1 00:00│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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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1/51ada7ca-8ff6-438b-a901-45b5d0531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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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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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824efb-9ae7-48bd-8f3a-ee1d02660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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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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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d39197-dd16-4236-93f0-af344036f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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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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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
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
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609号)核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600,000.00 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460,000,000.00元,并于 2021年 4月 1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公司股价自 2026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
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d4cfa5-339f-437d-a2ad-815206e41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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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1│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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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 12楼 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同日
刊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在未来一个月内(2026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5月 27日),
如再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
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昌红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昌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d310d8-827a-4f59-ab95-64c2380794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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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1:39│昌红科技(300151):中信证券关于昌红科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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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年 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51.SZ
注册资本 53,250.8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公司 1层至
3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锦龙大道 3号昌红科技公司 1层至
3层
法定代表人 李焕昌
实际控制人 李焕昌
董事会秘书 刘力
联系电话 0755-8978556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8月 22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9月 14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70
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81,01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年 8月 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号《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
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意见;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
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1、2024 年 12 月 5 日,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许佳伟先生因工作安排原
由 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
进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孔磊先生接替许佳伟先生担任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此次变更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范璐女士和孔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
2、2025年 9月 26 日,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孔磊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
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
行,中信证券决定委派孙璐女士接替孔磊先生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此
次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范璐女士和孙璐女士,法定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 不适用
会、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5 月,昌红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下发
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焕昌、周国铨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82 号),
指出公司存在股份支付费用核算不准确、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
别应收账款未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按单项计提坏账等问题。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
在股份支付费用核算、部分收入及费用确认跨期、个别应收账款计提坏
账等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全面梳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等
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同时,公司将通过培训等方式增强
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
专业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
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
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
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17954d-d270-4b5c-93d1-d7c450625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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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06│昌红科技(300151):关于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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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 300151 股票简称:昌红科技
2、债券代码: 123109 债券简称: 昌红转债
3、转股价格:26.72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5、自 2026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72元/股的 85%,即 22.
71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
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44,77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8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
日止,即自 2021年 10月 8日至 2027年 3月 31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 6月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元/股调整为 27.88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5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元/股调整为 27.68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5月 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元/股。“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
.68元/股调整为 26.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9月 1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元/股调整为 26.85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元/股调整为 26.79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8月2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5)。
2025年 5月 29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9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29 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4月 7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26.72元/股的 85%,即 22.71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昌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
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昌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c7f1396-73a8-4d7c-bc10-e54344a049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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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9│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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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剑),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剑,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担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8月至2004年1
0月,担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职于上海证监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副处级调研员;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职于国新控股(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今,任职国风投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21年6月至今任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
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李剑 7 7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5年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5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4 4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检查
监督;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1 1 0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
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
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通过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微信、电话及走访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
三、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0212da2-1673-4a6f-9e80-ab1f8e2cd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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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9│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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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何谦),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何谦,198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借调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至今任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18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何谦 7 7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5年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5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4 4 1 1 0 0 1 1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并审议,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
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1 1 0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
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
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
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参加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通过现场及视频等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微信、电话及走访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
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
三、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04bbe2a9-42db-4a80-a8dc-d752ddaae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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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9│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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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维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05decb7-f040-43fe-9bc1-c7f4aa32e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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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9│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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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6b9340d-e233-492f-ad7c-8914712aac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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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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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元(含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532,508,827股,预计派发现金股
利 42,600,706.1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当期经营情况,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7,192,785.14元,计提盈余公积 7,719,278
.51元,未分配利润 96,571,086.8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588,118.54 元,未分配利润438,542,281.50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6,571,086.
84元。
4、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532,508,827股,预计
派发现金股利 42,600,706.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5、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6、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2,600,706.16 元(含税),占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9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2,600,706.16 71,888,671.49 26,625,431.55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88,118.54 101,963,473.13 31,655,146.81
(元)
研发投入(元) 49,156,956.47 48,203,294.30 60,228,058.57
营业收入(元) 993,783,622.65 1,038,898,133.44 931,271,438.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38,542,281.5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6,571,086.8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41,114,809.2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6,068,912.8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41,114,809.2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57,588,309.34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5.32%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为 141,114,809.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9429d39-7509-456c-8e16-39c3338a6c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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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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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
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
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
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内部控制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29日,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
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
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
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e8cf8c5-3dfe-49ac-93b9-cf85120c7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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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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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c008ed4-ee01-446c-9769-c89319eace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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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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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何谦、仲维宇、李剑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公司独
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82865bbd-b4fc-4fd9-b02e-7f070fdba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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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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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
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
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
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
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内部控制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4e2e18b-6539-457e-88e4-9dd59729b7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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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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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剑 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
日期:2026 年 4 月 9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582944e4-a2ce-4231-a02b-4a9f976a4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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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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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
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焕昌先生、独立董事李剑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刘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9b756b5-f289-43ac-b971-63878d6ee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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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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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_李剑_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_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_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_深圳市昌红科技_股份有限公司第__七__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日期:2026 年 4 月 9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32d1de2-13bd-4641-9b0e-667952a9d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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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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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9cb2d66-a302-4974-9721-97954de884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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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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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预计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 2025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进行全面清
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6,113,969.49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591,847.3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45,790.51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4,951,607.31
合计 6,113,969.49
(三)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 12 月 31日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合
计人民币 2,279,515.12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合计人民币1,092,849.47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于报告期末,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
行检查,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其余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定损失准
备,根据不同账龄区间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收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损失率计提信用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
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113,969.49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6,113,969
.49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
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
核销坏账。
(二)董事会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是基于会计谨慎性
原则而做出的,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
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2265d779-adb0-4ad6-b33e-34d5829d2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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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董事会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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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就募集资金 2025年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79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7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81,01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3,618,988.4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 8月 29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1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3,618,988.49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10,398,103.95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 94,409,335.42
其中:高端医疗器械及耗材华南基地建设项目 49,713,927.41
总部基地改造升级项目 44,695,408.01
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0.00
加: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金额 7,888,515.14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00,064.2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监管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5年 12月 31
日专户余额(元)
1 昌红科技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营业部 751077409705 136.96
2 昌红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坪山支行 79260078801800002055 6,699,924.91
3 昌红科技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330 0.23
4 深圳柏明胜 兴业银行深圳盐田支行 338110100100161695 2.16
合计 6,700,064.26
2023 年 9月 5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柏明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于 2023年 9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4,861,800.70 元及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 1,526,081.53 元,置换资金总额56
,387,882.23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2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6,700,064.26元,其中,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00 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期末 实际收
是否 益
赎回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利 24JG3642 2,000.00 2024-12-30 2025-2-5 0.85%-2.15% 是 3.90
发展银行 期(1 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
深圳分行 公结构性存款
坪山支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 25JG3082 2,000.00 2025-2-28 2025-3-28 0.85%或 1.9%或 是 3.50
期(1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 2.1%
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 2025-3-4 2025-12-8 1% 是 0.12
股份有限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25-1-10 2025-2-8 1.3%或 2.11% 是 3.35
公司深圳 产品
盐田支行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700.00 2025-3-5 2025-3-31 1.3%或 2.24% 是 4.31
产品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800.00 2025-4-3 2025-4-30 2.24% 是 2.98
产品
合计 10,800.00 —— 18.16
说明: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在存关联关系。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6,700,064.2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dec6efb-8d12-4e33-860a-937a68d1b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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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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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
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
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 2027年度薪酬方
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
贴。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9.6万元/人(税前),按季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6747fd6-bb6a-4edb-8086-28afa3ab8e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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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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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9日,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6 年 4月 11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3db388d9-1e0e-444a-bc73-9a7b4def70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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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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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旭辉、立信 万元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证券、银信评 组、2015年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估、立信等 报、2016年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报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
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
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
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马玥 2014年 2016年 2015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陶国恒 2017年 2015年 2017年 202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甘声锦 1999年 1998年 2018年 2024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玥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4 年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年-2023年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2024年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陶国恒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4年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2025年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2025年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甘声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年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2024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万元) (万元)
财务审计 85.00 85.00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
内控审计 15.00 15.00 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相关资质,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
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核,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d86e201-2370-497f-8a88-a9267c11dd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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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仲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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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仲维宇 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
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
日期:2026 年 4 月 9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e732a51-f37a-4794-b621-36b37cc971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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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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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_何谦_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_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_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_提名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_深圳市昌红科技_股份有限公司第__七__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
日期:2026 年 4 月 9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fcb07248-ad19-4fd5-b451-0ff401f21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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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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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910f6d9d-993b-4829-aec1-079e0604e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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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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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72a8129-37e5-493e-a564-6cb4d03f71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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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7│昌红科技(300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仲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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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仲维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2eeb7d5-5c7e-47f6-9705-efaa17748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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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6│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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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ef1c11f-628f-4589-ba72-d6f16587c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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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6│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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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15731ee-b44a-4980-8a98-f16835766ad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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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昌红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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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6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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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昌红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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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1/1225094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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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昌红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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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6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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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昌红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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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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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昌红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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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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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昌红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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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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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昌红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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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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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昌红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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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3/1220849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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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昌红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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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851.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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