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1 昌红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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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5:57│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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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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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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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8日下午在公司 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 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俞汉昌先生。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力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d2b7fda0-4433-433f-b876-b357391dd0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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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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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时间及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
4、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焕昌先生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 年 10 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2、审议《内部审计制度(2024 年 10 月)》
同意公司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
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3、审议《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4 年 10 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054796fd-e4d7-4d79-8fdd-78bb59582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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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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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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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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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外界对象
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本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
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时将注意尚未公布的重大信息的保密,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
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五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员工不得在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询问时应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七条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
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投资者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八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第九条 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
载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高效低耗原则:进行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时,公司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的沟通内容
第十一条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中公司与来访对象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四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的部门设置及责任划分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部为来访接待的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组织和领导下完成投资者的来访接待。
第十三条 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需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预约登记
(见附件 1)。公司证券部在接待前请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拟咨询的问题的提纲和相关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审定后交相关部门准备材
料,并协调组织接待工作。公司与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见附件 2)。
所有来访资料由证券部建档留存。
第十四条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如有)刊载。活动记录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三)关于本次活动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的说明;
(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五)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投资者基于对公司调研或采访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应知会公司,由公
司证券部核对相关内容并经董事会秘书复核。
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前条所述文件存在错误、误导性记载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对方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当及时对外公告进行说明
;发现前述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同时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
外泄露该信息,并明确告知其在此期间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五章 投资者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的投资者来访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第十八条 公司将合理、妥善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将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
会获取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对相关接待人员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将与投资者的沟通情况置于公司网站
上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二十一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在回答对方的咨询时,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带有预
测性言语。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为投资者的考察、调研和采访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为其工作提供资助。投资者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
关费用,公司不向来访人员赠送高额礼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
第二十四条 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及个人、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调研机构及个人)应当
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者使用前知会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接待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及时进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 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接待人员及非合法授权人员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
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接受调研、沟通、采访及宣传、
推广等活动中违反本制度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公司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经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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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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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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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昌红科技(300151):《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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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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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昌红科技(300151):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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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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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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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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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昌红科技(30015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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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昌红转债”(债券代码: 123109)转股期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7 年3 月 3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为 26.79 元/股。
2、2024 年第三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0.00 元(0 张),转股数量为 0股。
3、截至 2024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4,595,315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459,531,50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昌红转债”或“可转
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60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46,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60.00万张,每张面值 100.0
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226.2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44,773.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10041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 4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4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昌红转债”,债券代码“1231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规定,“昌红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昌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26 元/股,2021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8.26 元/股调整为 28.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 年 5 月 17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06 元/股调整为 27.8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 年 5 月 26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88 元/股调整为 27.68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6)。
2023年 9月 14日,公司向 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13.79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68 元/股调整为 26.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9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0 元/股调整为 26.85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9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1)。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因实施完成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昌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85 元/股调整为 26.79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8 月23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
二、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三季度,“昌红转债”因转股减少 0.00 元(0 张),转股数量为 0股。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昌红转债”剩
余张数 4,595,315 张(票面余额为459,531,500.00 元人民币)。2024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2024 年 6 月 28 日 本次变动数 2024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811,713 30.76 0 163,811,713 30.76
高管锁定股 163,811,713 30.76 0 163,811,713 30.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696,918 69.24 0 368,696,918 69.24
三、总股本 532,508,631 100.00 0 532,508,631 100.00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联系邮箱:security@sz-changhong.com
四、备查文件
1、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科技”股本结构表;
2、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昌红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85bb5777-dbfe-4573-9405-ab40756451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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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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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30015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6e2d86f7-d0d1-4614-abc9-eea495525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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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00:00│昌红科技(300151):《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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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
,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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