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2 ST新动力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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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2 │ST新动力(300152):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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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30 │ST新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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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30 │ST新动力(3001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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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56 │ST新动力(3001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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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6 │ST新动力(30015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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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5 │ST新动力(30015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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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4 │ST新动力(3001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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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2 │ST新动力(30015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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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2 │ST新动力(30015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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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3:22 │ST新动力(30015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
│ │证明的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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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2│ST新动力(300152):关于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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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收到《仲裁申请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标的:向申请人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3012008CR0023)中125,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
使用权;支付申请人开工违约金22,975,212.94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4月23日);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目前案件尚无仲裁结果,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于2025年6月3日收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其主要仲裁请求为公司向申请人返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3012008CR0023)中125,
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支付申请人开工违约金22,975,212.94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4月23日),仲裁费用由被申
请人承担。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地: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7号
法定代表人:贾泉涌
被申请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栋西区
法定代表人:程芳芳
仲裁机构:徐州仲裁委员会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事实与理由
2008年11月10日,原徐州市国土资源局(现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徐州燃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案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3012008CR0023),约定将坐落于西至经五路、南至蟠桃山南路总面
积30251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出让,双方就案涉土地的出让价款、开发建设与利用、出让年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条款达成一致。
2023年6月20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被申请人签订《徐州经开区新能源催化剂项目投资协议书》。2023年7月4日
,被申请人提出就案涉土地进行分宗,并申请分宗土地的开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竣工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
7月19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分宗及延期开竣工的意见》,载明“
……现同意你公司将位于宝莲寺路16号的土地分宗使用。并重新约定北侧125166.79平方米土地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
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原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因被申请人至今未按上述时间开工建设,多次沟通无果。2025年4月24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缴
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金的通知书》,告知被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至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办理
开工违约金缴纳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该通知书于2025年4月25日送达被申请人,至申请人提起仲裁之日,被申请人未缴纳案涉违
约金。
此外,出让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4200元,被申请人也未达到。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国有土地资源
合理利用和集约节约使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被申请人协商解除未建设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返还土地,
但未达成一致。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案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现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求依法支持。
(二)仲裁请求
1、解除案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3012008CR0023)中125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出让约定,被申
请人返还上述12516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开工违约金22975212.94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5年4月23日);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目前案件尚未裁决,暂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1b0e2e9d-6a17-4d31-b588-62d6cb51e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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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30│ST新动力(300152):新动力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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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8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5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A栋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芳芳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5月 22日,公司总股本 712,800,000股,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2人,代表股份 45,926,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72 人,代表
股份 45,926,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2人,代表股份 45,926,72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2
人,代表股份 45,926,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程芳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88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24%;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1.02 选举齐龙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6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3%;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1.03 选举张玉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75,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1.04 选举周赟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8,952,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875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经查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导致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未达
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此议案不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蔡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49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332%;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2.02 选举姜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95,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91%;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2.03 选举陈文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511,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67%;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经查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导致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
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此议案不通过。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毛闯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90,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6%;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3.02 选举刘垒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807,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5%;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经查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导致监事会人数未达到《公
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此议案不通过。
综上,提案编码为 1、2、3的议案均未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53ef680c-b8a9-4411-997b-371a831c6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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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20:30│ST新动力(3001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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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动力(30015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dc5b4c0-9fe8-49a5-99eb-876348596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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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56│ST新动力(30015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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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现就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8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 5月 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 A栋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4)人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1.01 选举程芳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齐龙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张玉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周赟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人数(3)人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1 选举蔡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2.02 选举姜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2.03 选举陈文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应选人数(2)人
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毛闯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垒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 √
职工代表监事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提案 1.00、2.00、3.00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
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监事 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
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
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
、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进行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仔细填写《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它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5月 27日当日 17:00前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定市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区 A 栋西区
邮政编码:071800
联系电话:010-88332810、0312-8741118
传 真:010-88332810、0312-8741118
联系人:张平
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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