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4 瑞凌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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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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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0:30 │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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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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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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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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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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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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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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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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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 │瑞凌股份(300154):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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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瑞凌股份(30015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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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理涵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涵投资”)关于其注册资本变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理涵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30.10万元。
注册资本变更后,理涵投资股东出资情况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光 410.10 77.362762%
2 王巍 120.00 22.637238%
合计 530.10 100.000000%
目前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理涵投资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的持股情况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未发
生变化,理涵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aa739d-275d-40dc-8fe1-f484222ae4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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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0:30│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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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27146a8-c7f2-4f4a-b423-afe0978ea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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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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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公司购买的研发及总部办公用房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计划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
由“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号飞扬科技创新园 B栋 501(4-5楼)(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
社区凤凰第四工业区 4号厂房)邮政编码:518133”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雪花路 5 号润智研发中心 2 栋 11 楼
(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凤凰第四工业区 4 号厂房)邮政编码:518133”。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内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 修订前 修订后
程
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街道兴东社区 67区隆昌路 8号飞扬科 兴东社区雪花路 5 号润智研发中心 2 栋 11
技创新园 B 栋 501(4-5 楼)(经营场 楼(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
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凤凰第四工业区 4 凰社区凤凰第四工业区 4号厂房)邮政编码:
号厂房) 518133
邮政编码:518133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c3256bc-8085-4414-9334-5b691f74e4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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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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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
程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投资者参与方式如下:
参与方式一:“约调研”小程序,点击“网上交流会”,搜索“瑞凌股份”;
参与方式二:网页登录活动链接:
https://www.yuediaoyan.com/research/index.php/Home/Achievement/achievement_detail/id/7582
参与方式三: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邱光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潘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孔亮先生,独立董事董
秀琴女士,保荐代表人欧阳刚先生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90573d5-7222-4944-b75a-382f16b47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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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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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210,516.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21,051.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6,637,943.69元,减
去2025年度派发的2024年度普通股股利89,911,040.20元,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72,716,368.20元。2025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383,678.59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9,010,080.45元
。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449,555,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
币2.0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911,040.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
则实施。
4、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
(1)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的股份回购事宜。
(2)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人民币89,911,040.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预计为
86.14%。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89,911,040.20 89,911,040.20 90,104,240.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24,634,174.46 4,195,44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4,383,678.59 150,304,861.53 100,554,012.65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787,809.25 37,848,510.49 35,344,352.02
营业收入(元) 894,177,694.63 1,014,837,241.49 1,149,731,232.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429,010,080.45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2,716,368.2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69,926,320.6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28,829,614.46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18,414,184.26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298,755,935.06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06,980,671.76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3.50%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否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98,755,935.0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业绩增长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对股东的
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1,548,556.45 341,906,142.05 130,876,229.94 131,646,277.25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040,789.89 19,404,756.55 12,106,163.03 9,513,765.61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
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
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金额 515,589,346.34 361,410,898.60 142,982,392.97 141,160,042.86
资产总计 2,812,464,980.37 2,584,569,995.02 2,208,922,800.66 2,076,092,359.49
合计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18.33% 13.98% 6.47% 6.80%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435259a-d967-472d-b740-5b2eaf50a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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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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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
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00亿元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6.72亿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05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经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6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合并、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1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
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3月 2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
,及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监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8b79e4a-93d8-4f7a-be73-b1dba681f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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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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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300154):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4557fc8-34cd-4bd6-a82b-feb36a82f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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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42│瑞凌股份(30015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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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存货核算精细化程度,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存货情况,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对存货核
算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后,相关会计处理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实际成本计量的要求。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当期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额计入营业成本。
变更后:当期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额在期末存货与营业成本之间进行分摊。
3、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1日。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自主会计政策变更,因当期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金额较小,分摊后对当期损益影响不重大,不
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从2025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业务范围为公司的存货成本核算业务,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必要及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
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c9e835e-8eee-4cd4-b950-56e219ce7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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