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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7(恒泰艾普)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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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57 新锦动力 更新日期:2025-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3 19:00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调整财务总监人员的公告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 │ │日)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59 │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1 18:26 │新锦动力(300157):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5-23 19:00│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 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事项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 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0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 为 2,290.00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1,147.50 万股调整为 1,145.00 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 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572.5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0 万股;首 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 .00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1,147.50 万股调整为 1,145.00 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 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7f23881-7ab6-45da-af84-b51cf66428cb.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 占拟授予第 占首次授予日公 号 制性股票数量 一类限制性 司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股票总量的 例 比例 1 吴文浩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0.87% 0.03% 2 杨永 董事 100.00 3.49% 0.14% 3 刘会增 副总经理 100.00 3.49% 0.14% 4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29 2,065.00 72.14% 2.85% 人) 5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572.50 20.00% 0.79% 合计 2,862.50 100.00% 3.95% (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二类限 占拟授予第 占首次授予日公 号 制性股票数量 二类限制性 司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股票总量的 例 比例 1 吴文浩 董事、副总经理 25.00 0.87% 0.03% 2 杨永 董事 100.00 3.49% 0.14% 3 刘会增 副总经理 100.00 3.49% 0.14% 4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29 2,065.00 72.14% 2.85% 人) 5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572.50 20.00% 0.79% 合计 2,862.50 100.00% 3.9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4、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梁*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 费*印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3 高*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4 郭*普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5 何*彻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6 姜*新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7 李*斌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8 刘*聪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9 刘*刚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0 刘*辉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1 刘*茹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2 刘*伟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3 门*福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4 齐*国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5 四*晓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6 檀*芹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7 王*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8 王*文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19 王*洲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0 吴*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1 祁*晴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2 徐*涛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3 姚*涵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4 张*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5 张*军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6 张*涛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7 张*文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8 周*亮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29 苗*彦 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345034c0-a697-46d9-97da-d5ec7c6f0d57.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调整财务总监人员的公告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财务总监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现对公司财务总监人员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于雪霞女士不再担任财务总监,仍担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于雪霞女士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原定任期为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晓晶女士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张晓晶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晓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da7569e1-d93a-4bb8-9764-2c14e015a4c9.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 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及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三、截至首次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 1.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1.61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a088878-c71d-4c33-88fb-b973903870ad.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f2e75d4c-b291-43a4-affe-872577652410.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1cc08a1-2d72-46e9-992c-8e2ac2408bc0.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e30e701f-0a69-4156-bcfc-506777650cd9.PDF ─────────┬──────────────────────────────────────────────── 2025-05-23 18:59│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 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刘海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珊珊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2,290.00 万股;首次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调整为 32 人,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295.00 万股调整为 2,290.0 0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1,147.50 万股调整为 1,145.00 万股,其中,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573.75 万股调整为 5 72.50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573.75 万股调整为 572.50 万股。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5 年 5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61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1.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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