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7 新锦动力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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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16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 │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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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8 │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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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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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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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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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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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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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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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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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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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16│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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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902fc7aa-5827-4aef-a281-85cadeef7c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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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8│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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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5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
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5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会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王艳秋女士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董事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河北彰然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的债务化解工作,进一步降低公司债务成本,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经与河北彰然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
彰然”)协商,拟在目前债务基础上达成和解并签订《还款协议》。在此协议中,河北彰然同意不附条件的对公司进行部分债务免除
,截至目前,公司应向河北彰然偿还的剩余债务金额为人民币 2,152.00万元。《还款协议》项下债务利息以本金人民币 2,152.00万
元为基数,按照年化 12.8%的标准计算,自《还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实际付清全部本金之日止。利息按季度结算,公司应在每季度
末前支付当期利息,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于 2027年 7月 31日到期一次性全部清偿完毕。董事会同意在不高于和解条件范围内,
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河北彰然进行协商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债务和解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解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 年 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恒泰艾普集团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制造”)为推进公司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
项目建设,分别与金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建设”)及其全资子公司金环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钢构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恒泰艾普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项目(一期)钢结构专业承包合同》,由其分别承担该项目
的工程施工、钢结构加工及安装工程事宜,总价不超过人民币 6,450万元。
鉴于金环建设、金环钢构近期发生重大变故,已无法继续履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终止项目施工,解除
上述合同,并确定自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恒泰制造与金环建设以及恒泰制造与金环钢构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全部了结。
本次合同解除系基于客观情况变化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旨在避免公司损失进一步扩大,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安全。公司
时任监事刘海生先生为金环建设与金环钢构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金环建设及金
环钢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50)。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上半年的相关工作成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6-051)。
五、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44de0c1-c10e-464f-a91c-b87a91ef5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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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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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交所专
项行动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切实提高经营质量和投资回报水平,实现公司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立足“国际化、高端化、主业化”发展方向,结合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趋势及公
司发展战略,研究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自方案发布以来,公司坚定落实行动方案宗旨,紧紧围绕方案所确立的战略方向,积极开展各项措施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聚焦主业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投资者服务水平,努力推动经营质量提升和价值创造能力的
增强。具体情况如下:
1、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持续深耕高端能源装备领域,围绕离心式压缩机、工业驱动汽轮机等关键核心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全生命周期服务,同
时积极推进燃气轮机国产化研发与制造,构建“三机协同”发展格局。在夯实国内市场的同时,公司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与海外当地政府、企业建立紧密合作,搭建本土化销售渠道。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标海外燃气轮机维修服务,签订为某型
号15 兆瓦燃气轮机提供发动机及自动控制与调节系统的大修订单,进一步推动公司“品牌出海”。
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公司依托博士后工作站、透平机械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建立了以市场需求和重大项目为导向的
研发机制。围绕透平机械关键技术开展研发攻关,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持续加强核心产品性能优化和技术迭代,推进新能源装备
相关技术储备,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搭配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高端人才的引育,同时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保护,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旗下分子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 267项、有效专利 144项(含发明专利 33项、实用新型专利 111项),注册
商标 50项,科技创新对主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2、完善治理体系,强化规范运作
在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核心制度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规范运作,建立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制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的
动态跟踪机制,按月呈现相应的政策解读报告,保证公司内部能够及时更新对相关法规、机制的认识与落实。
3、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坚持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相结合,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和长期价值创造能力,并通过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
热线、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实,以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良性互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86e8d2e-7102-4402-88ee-78c74e595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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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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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44a6fc2-4c20-4bda-9355-9d381e9bd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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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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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
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 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中文名称: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亚基公司”)合同纠纷的司法传票,亚基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本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
申请人: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
被申请人: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7月,新赛浦就与亚基公司的合同纠纷事宜向海外受理法院提起仲裁,请求亚基公司支付尚未偿付的款项约 565.17 万
欧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及公司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
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6 年 6月,新赛浦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亚基公司向新赛浦支付本金 565.
10 万欧元、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以及因仲裁庭费用、律师费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新赛浦也应向亚基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损
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8月,新赛浦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司法传票,亚基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请求法院撤销上述仲裁裁决中的多数裁
决,由新赛浦承担本次撤销仲裁裁决诉讼全部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2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
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
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法院开具的司法传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69fb7c0-a913-4a8f-a0e3-edd5b4170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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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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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7bd0d1d-ef89-454d-a78f-e2d9f47518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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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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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b9fdad8-60fb-4e75-ac15-98e99d912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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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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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656c993-e034-4d74-9d0e-bccc9f864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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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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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2a4c942-de43-4a11-91a1-68d1a824b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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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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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41efa9f-c382-4f55-a8c6-7fa1a07f4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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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3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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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8月 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8月
24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8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万股。
受归属登记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影响,公司总股本将由 753,863,357股变更为 765,210,857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753,863,357
元变更为 765,210,857元。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
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四利晓
联系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邮政编码:100094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32ad56b9-e68c-4e19-a354-a8f4dd151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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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3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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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05aeeba-693d-444c-a6da-1c684bed39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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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3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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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cccaab6-ee80-4065-b450-c3e9f4c119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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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5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收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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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收到《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通知》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d3849b9-f920-4bb4-af52-bdd9b115db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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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8:06│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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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8bea0dc9-36d7-483a-b853-7d56c12dc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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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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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e7f59bc5-fb7e-42cb-84f2-c397752a2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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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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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ff728584-0b9f-4726-b84f-cd2258a3de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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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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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拟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3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3,937,707 股减少至 753,863,357 股,注册资本将由 753,937,707 元减少至753,863,357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 年 6 月 2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6)。该回购注销及变更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未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回购注销手续及工商登记手续。
2、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 29名激
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份数量为 1,140.75万股,于 2026年 7月 2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20日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3、2026年 8月 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受归属登记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影响,公司总股本将由 753,863,357股变更为 765,210,857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753,863,357
元变更为 765,210,857 元。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753,863,357 元。 币 765,210,857 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
份总数为 753,863,357 股,公司 份总数为 765,210,857 股,公司
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事项相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990d5ecb-75af-408e-8537-dc78e5dfc3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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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1│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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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3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新
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 3月 14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
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年 3月 14日至 2025年 3月 24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
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 3月 28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0 日办理完毕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5年 7月 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6日办理完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基于上述审议结果,公司已办理完成
相关手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于 2026 年 7月 3日上市流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股份于 2026年 7月 23日上市流通。
(八)2026 年 8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合计6.00万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9.66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65,345,207股变更为765,285,207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34,736,825 4.54 -60,000 34,676,825 4.53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730,608,382 95.46 0 730,608,382 95.47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765,345,207 100.00 -60,000 765,285,207 100.00
数
注: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8月5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变动增减仅根据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初步测算,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应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万股,对应需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万股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七、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取
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
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31f7bc81-bc71-4d0b-b0bf-06f86695e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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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1│新锦动力(30015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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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8e2114bf-8de7-4780-bd2c-035cdc20c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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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1│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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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f3c003d2-49b0-400b-a3c6-db47ea828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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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0│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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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0b634883-206d-4b26-9e04-5f92c81cc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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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50│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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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0c0a87ee-2efe-474b-9215-eb581c882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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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8:49│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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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2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8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 √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票提案
注:
1、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
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是议案 2.00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后,后续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4、议案 1.00和议案 2.00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8月 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
记确认(须在 2026 年 08月 2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
事务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王艳秋、四利晓
电话号码: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6、本次会议会期 1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d48aa435-daf2-460f-a284-f2a6a572d0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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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9: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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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协议期限: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为止。
2、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受具体交货及验收时间的影响,预计本合同将对公司 2028 年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的影响,实际影响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能力限制、技术更新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实际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以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3、本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
)与阿克托别?油机械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MMK”)签订了《工程采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合同”),新锦
化机将为某型号 15兆瓦燃气轮机提供发动机及自动控制与调节系统的大修,合同总金额为 1,968,300,000坚戈(KZT)(人民币约2,
800万元)。
本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合同的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
企业名称:阿克托别?油机械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LLPAktobe Munai Mash Komplect
简称:AMMK
地址:哈萨克斯坦阿克托别州穆加尔扎尔区坎迪阿加什市工业区街 19G号
2、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3、上述交易对手方的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4、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客户:阿克托别?油机械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承包商: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为某型号 15兆瓦燃气轮机提供发动机及自动控制与调节系统的大修。
(三)双方权利义务
承包商承诺按照本协议条款履行工作,客户承诺在承包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条款验收并支付已完成
的工作款项。
(四)协议金额和付款条款
本协议总金额为 1,968,300,000坚戈(KZT)(人民币约 2,800万元)。
(五)违约责任
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商与客户双方的各项违约情形及对应责任,针对承包商未按约定提供工程价值计算、违反合规及客户内部制
度、逾期完工、逾期整改缺陷、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以及客户逾期付款、延迟验收工程、延迟签署竣工证书、拒不履行合
同义务等违约行为,均约定了每日按对应未履行义务金额 0.1%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10%的责任标准,同时明确客户
可从合同应付款项中抵扣承包商应付的罚款。
(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为止;对于双方达成的和解,则直至双方完全
履行其义务为止。
工作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8年 3月 31日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对公司的燃气轮机MRO 业务的技术提升和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终业主方作为一家市场垄断性强,长期存在管
道扩容、新增压气站、老旧机组改造、大修维保订单需求的企业,公司与其开展合作关系,建立相互信任,将为后续获取其持续释放
的设备与服务订单奠定基础;同时,本次燃机MRO业务落地将发挥战略牵引作用,推动公司“三机协同”战略深度落地实施,通过运
维服务场景带动成套设备出海,完善公司能源装备全链条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海外市场的整体竞争优势。
本次合作顺利开展,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中亚油气装备服务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助力公司完善全球化业务布局,持续拓展海外能
源装备服务市场空间。同时,公司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累海外机型检修工况数据与修复工艺,持续完善燃机技术体系,为燃机整机
研发制造提供实践支撑。
2、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受具体交货及验收时间的影响,预计本合同将对公司 2028 年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的影响,实际影响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能力限制、技术更新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实际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以经
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3、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合同价款回收为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回款较慢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生产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注重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2、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行业政策调整、市场
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同时,存在当地政治环境变化
、法律法规调整、外汇管制、汇率波动、劳工政策、文化差异等海外经营特有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研究当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采
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披露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阿克托别?油机械成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工程采购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9a810bb-621f-49d4-a1e4-5221118b19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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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36│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
│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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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bf076311-2bba-4435-a9ad-6ca486ad88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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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6│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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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5c847f43-5726-4303-a6d8-6df19b3fa9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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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6│新锦动力(30015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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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
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14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4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莉斐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9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2,048,777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
7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3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862,255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039%。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2,048,777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167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862,255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9%。
8、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0,790,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5%;反对 99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40%;弃权 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
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0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83%;反对 99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87%;弃权 2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1%。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0,770,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1%;反对1,026,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9%;弃权 2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8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390%;反对 1,026,2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98%;弃权 2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2%。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0,656,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45%;反对1,07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0%;弃权 3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7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41%;反对 1,079,5
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58%;弃权 3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01%。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莹律师、林威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aa8394b7-8167-42c3-9a3a-485ac8314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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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6│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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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6年 7
月 14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
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435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3,937,707 元减少至753,863,357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53,937,707 股变更为
753,863,357 股。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四利晓
联系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邮政编码:100094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53b6201-af56-4ae1-997f-387ea6c67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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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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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60e7f3e-72e8-426a-920d-3c37d3652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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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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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 14:00召开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晟科技”)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
请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核查,截至该函出具日,硕晟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9,416,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作为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表决权的
普通股股东,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 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
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除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 √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注:
1、议案 1.00、2.00 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议案3.00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
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是议案 2.00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后,后续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4、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
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
记确认(须在 2026年07月 13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
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王艳秋、四利晓
电话号码: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6、本次会议会期 1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cfa8797-3f07-4b99-a2d0-5c5e441b7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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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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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7cea603-9b51-4c86-b848-02d68df4a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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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48│新锦动力(300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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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3a0f9d9-a2ca-4abf-8a05-dc7d78afa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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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08│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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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b9e56c7-9cb2-4c11-8bd2-f39cd9aa9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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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9│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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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7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 √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票提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票提案
注:
1、上述相关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
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是议案 2.00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后,后续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
4、议案 1.00和议案 2.00均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
记确认(须在 2026年07月 13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4层公司证券事务
部,邮编: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王艳秋、四利晓
电话号码: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6、本次会议会期 1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2cb52fc-23bd-4639-b3f1-bfd3cadd5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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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9│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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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新锦动力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865d8c2-5feb-4f30-a5a8-e3f45968e4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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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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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af5eff5-375a-4168-bd25-910e70afe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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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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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21479fd-05b5-4280-94b3-28820365b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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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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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拟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3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753,937,707股减少至 753,863,357股,注册资本将由 753,937,707 元减少至 753,863,35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5)。
二、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53,937,707 元。 753,863,357 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为 753,937,70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 753,863,35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人
为人民币普通股。 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事项相
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ce6470d-9885-4fa5-a233-8fd7f62899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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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7│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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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bfcf406-7f77-4a05-9a4d-675fc8205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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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6│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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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3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新
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 3月 14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
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5年 3月 14日至 2025年 3月 24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
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 3月 28日,公司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 20 日办理完毕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5年 7月 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预留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6日办理完毕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七)2026年 6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合计7.4350万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价款共计11.9704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之后,有 2名激励
对象放弃授予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8.5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3,937,707股变更为753,863,357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46,113,075 6.12 -74,350 46,038,725 6.11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707,824,632 93.88 0 707,824,632 93.89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753,937,707 100.00 -74,350 753,863,357 100.00
数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应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350万股,对应需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000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宜。
七、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已经取
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
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670732f2-23dd-4af7-ab04-3b47ac0e9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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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6│新锦动力(300157):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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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除已离职员工外,其余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 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 2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对应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数量为 1,140.7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除已离职员工以及 2名激励对象放弃公司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外,其余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2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 2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140.7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对应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350 万股,对应需作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8.5000万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d4e843c-5433-4eeb-bfaa-c5a33ec014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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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06│新锦动力(30015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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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0日以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
会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王艳秋女士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斐女士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140.7500万股。根据公司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
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40.7500 万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吴文浩、杨永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 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4350万股;拟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5000万股。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之后,有 2名激励对象放弃授予
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拟作废前述 2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合计 1.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因此,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7.4350 万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8.50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再次提交股
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435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753,937,707股减少至 753,863,357股,注册资本将由 753,937,707 元减少至 753,863,357 元。结合上述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等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
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7月 14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2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c3dd4490-e075-4013-9907-cfdef9657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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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22│新锦动力(300157):关于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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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浦”)近日收
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关于新赛浦与 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中文名称: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亚基公司”)合同纠纷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亚基公司向新赛浦支付本金 565.10万欧元、
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以及因仲裁庭费用、律师费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新赛浦也应向亚基公司支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本项仲裁裁决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Sealand Engineering and Well Services Asia-Kish
2、案件基本情况
2024 年 7月,新赛浦就与亚基公司的合同纠纷事宜向海外受理法院提起仲裁,请求亚基公司支付尚未偿付的款项约 565.17 万
欧元,关于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及公司诉讼进展暨累计诉
讼、仲裁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6月,新赛浦收到海外受理法院送达的《最终仲裁裁决》《补充仲裁裁决》,法院裁决如下:
1、关于索赔,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 565.10万欧元;
2、关于债务延迟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亚基公司)须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 5,651,010欧元自 2019年 2月 28日起至仲裁
裁决执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计算延迟支付赔偿金;
3、被申请人(亚基公司)向索赔人(新赛浦)支付因仲裁庭费用及律师费用产生的损害赔偿;同时,索赔人也应向被申请人支
付部分律师费损失。
三、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有关公司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24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
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
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Final Arbitration Award》;
2、《SUPPLEMENTALARBITRATIONAWARD》。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d66f4aa3-3409-4bad-b2dc-3ca0aaa65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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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24│新锦动力(300157):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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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机”)近期
收到国际中标通知,但尚未与业主方签署正式合同,最终合同信息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2、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期间和金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最终数
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锦化机于近日收到 STATE CONCERN TURKMENGAS(土库曼天然气国家公司)的中标通知,确认新锦化机中标。
现将本次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1、中标内容:“达绍古兹天然气开采局”所属“扬兰雷”和“杰里亚雷克”增压站安装的 8台 DG-90L2型燃气轮机的维修服务
。
2、中标金额:报价为 1,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之间
3、目前新锦化机尚未与客户签署正式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实际金额和具体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并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STATE CONCERN TURKMENGAS(土库曼天然气国家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其业务专注于天然气的勘
探、开采、生产、流动和加工。
2、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3、上述交易对手方的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4、最近三年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交易。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成功中标土库曼斯坦燃气轮机项目,项目技术方案和商业报价均获得 STATE CONCERN TURKMENGAS(土库曼天然气国家
公司)的认可,双方将开启合作协议洽谈和落地工作。土库曼斯坦共和国是全球重要的天然气生产国和出口国,作为中亚地区的能源
龙头,STATE CONCERN TURKMENGAS(土库曼天然气国家公司)对供应商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标准具有较高要求,供应商选择具有很强
的示范效应,此次合作将为公司树立区域标杆,快速提升公司在中亚乃至更广阔市场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本次中标项目,是公司确立“离心式压缩机-汽轮机-燃气轮机”三机发展战略以来,截至目前斩获的单体最大燃气轮机领域订单
,对公司深耕燃机赛道、推进多元化市场布局具有重要的里程碑与示范价值。公司依托燃气轮机维修、备品备件提供及机组成套解决
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正式切入燃机MRO市场,成功搭建与国际客户的信任纽带及合作体系,为后续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全球燃机业
务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本项目如顺利落地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积累燃气轮机维修项目执行经验,进一步夯实、壮大燃气轮机
业务,为公司开拓燃机市场、打造标准化服务体系提供标杆性项目支撑。
本项目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项目,若后续顺利签约,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期间和金
额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确定,最终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相关条款、结算金额等具体内容仍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
的合同为准。
2、在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政策因素、市场因素、业主方筹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同
时,存在当地政治环境变化、法律法规调整、外汇管制、汇率波动、劳工政策、文化差异等海外经营特有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研究当
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8df463b-754d-44bc-8492-181f46f1c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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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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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9b17081-0983-4591-aebc-6a7200aea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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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8│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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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4号楼 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莉斐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5,483,626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
6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3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297,104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33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本次股东会无股东通过现场会议行使投票权。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5,483,626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296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297,104股,占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2331%。
8、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57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3%;反对 2,721,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4%;弃权 1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89,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236%;反对
2,72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693%;弃权 1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522,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49%;反对 2,800,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53%;弃权 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3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535%;反对
2,800,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276%;弃权 1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520,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30%;反对 2,798,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7%;弃权 1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333,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245%;反对
2,798,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029%;弃权 1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214,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27%;反对 3,122,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2%;弃权 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27,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342%;反对
3,12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836%;弃权 1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2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436,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55%;反对 2,896,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2%;弃权 1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9,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242%;反对
2,896,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591%;弃权 1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66%。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174,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175%;反对 2,922,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345%;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14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74,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175%;反对
2,92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345%;弃权 19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8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36,186,522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450,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1%;反对 2,869,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7%;弃权 1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63,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748%;反对
2,869,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687%;弃权 16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5%。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427,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5%;反对 2,895,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6%;弃权 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1,2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306%;反对
2,895,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495%;弃权 1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99%。
表决结果: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2,427,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4%;反对 2,902,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4%;弃权 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24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285%;反对
2,902,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248%;弃权 1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莹律师、刘晨律师现场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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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7│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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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30015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d4ea8b-55fb-4e9e-95cb-a2b5bef55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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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51│新锦动力(30015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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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股票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
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
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
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
宜;
(9)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
、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3)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
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dfcb72-add7-49c6-94ac-78d583ec7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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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20│新锦动力(300157):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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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306 号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动力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6]D-015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是新锦动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新锦动力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
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新锦动力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
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锦动力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新锦动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306号附件:新锦动力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小蓉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建春
中国天津市 2026 年 4月 27 日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况
营业收入金额 71,894.0 55,213.9
1 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4.12 1,026.0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10% 1.8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74.12 废料销售、 166.24 废料销售、租
产、 租 赁收入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赁收入
托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
上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 15.01 客户延期付
会 款利息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844.78 EPC 工程总包
业务预计无
持续性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4.12 1,026.0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
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
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
生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
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1,819.8 54,187.9
9 2
法定代表人:王莉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0249b8-2f31-4b61-bef2-bb7e8688726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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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新锦动力: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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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1435.PDF
─────────┬────────────────────────────────────────────────
2026-04-29│新锦动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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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723.PDF
─────────┬────────────────────────────────────────────────
2026-04-29│新锦动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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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731.PDF
─────────┬────────────────────────────────────────────────
2025-10-28│新锦动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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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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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新锦动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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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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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新锦动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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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33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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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新锦动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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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7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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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新锦动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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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9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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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新锦动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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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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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新锦动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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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2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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