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8 振东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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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 │振东制药(3001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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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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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2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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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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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 │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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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 │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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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8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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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8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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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8 │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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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 │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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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振东制药(3001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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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0 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
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昆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李昆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82206be-ed38-40b3-a3b7-2dd497929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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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8:26│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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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daf6689-2629-4106-9bbf-6e6840572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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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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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做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始日 期日 用途
(股) 比例 比例 质押
振东 是 11,200,000 3.71% 1.13% 否 否 2026.5.26 办理解除 中国银行股份 自身
集团 质押登记 有限公司长治 生产
手续为止 市分行 经营
合计 11,200,000 3.71% 1.13%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记 和
数量(股 冻结数
) 量
(股)
振东 302,230,19 30.46% 132,600,00 143,800,00 47.58% 14.49% 0 0 0 0
集团 1 0 0
李安平 2,316,272 0.2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04,546,46 30.69% 132,600,00 143,800,00 47.22% 14.49% 0 0 0 0
3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67,9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2.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4%
,对应融资余额 17,63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50,900,000 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
.8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3%,对应融资余额 15,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
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f53c1ab-d11c-4ed8-ae22-6f464aeb66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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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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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
管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
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2日(周五)15:00-17:00。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独立董事靳黎娜女士、财务总监詹建勇先生,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投资者也可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12:00 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 zqb@zdjt.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3c2a3f2-3c20-4851-b60c-6ebb17b1c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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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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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116af15-d417-412f-bcae-60835d91a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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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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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上午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4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昆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308,345,1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073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302,613,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
49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9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731,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6,063,2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33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731,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6%。
8、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07,569,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5%;反对 6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6%;弃权 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87,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114%;反对 65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95%;弃权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2%。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426,0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9%;反对 79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9%;弃权 1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44,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413%;反对 79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47%;弃权1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60,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7%;反对 6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6%;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79,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62%;反对 6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22%;弃权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15%。
4、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6,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859%;反对 1,5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437%;弃权 1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703%。
关联方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74,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500%;反对 1,5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620%;弃权12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513,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4%;反对 67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弃权 1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32,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11%;反对 67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14%;弃权1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7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394,9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8%;反对 6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1%;弃权 2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3,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84%;反对 6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77%;弃权25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3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7.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76,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373%;反对 7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80%;弃权 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448%。
关联方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雷振宏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2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968%;反对 7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33%;弃权25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99%。
7.0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437,3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6%;反对 7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4%;弃权 1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55,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277%;反对 7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70%;弃权1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朱培元、常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24a1d7a-c9e5-479d-b427-60036e534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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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8│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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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日、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9,238,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93%,成交总金额为 54,993,93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 5.9530元/股。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且未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
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第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三、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6 年 5月 12 日至 2027年 5月 11 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5cd13fb-280a-4ae5-8abd-d5e5bf177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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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18│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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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做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始日 期日 用途
(股) 比例 比例 质押
振东 是 25,000,000 8.27% 2.52% 否 否 2026.5.6 办理解除 中国民生银行 自身
集团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
手续为止 太原分行 经营
合计 25,000,000 8.27% 2.52%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冻结、标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记 和
数量(股 冻结数
) 量
(股)
振东 302,230,19 30.46% 107,600,00 132,600,00 43.87% 13.36% 0 0 0 0
集团 1 0 0
李安平 2,316,272 0.2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04,546,46 30.69% 107,600,00 132,600,00 43.54% 13.36% 0 0 0 0
3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52,3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7.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7%
,对应融资余额 15,63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55,300,000 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
.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57%,对应融资余额 17,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
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74b694d-f535-46ee-81c9-9e9b00403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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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5:58│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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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5 年12月 18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相关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月20日、2025 年 12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1,408,44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1730%,成交总金额为 243,001,652.48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 5.8684 元/股。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二、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且未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等共同扩
大其所能支配的公司表决权数量的相关安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参加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4 人,以上持有人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人员的相关提案时应回避
表决。除上述情况外,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
联关系。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仅保
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与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三、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6 年 5月 7 日至 2027 年 5月 6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c9569d1-0490-40bc-8129-5594bedbd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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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6│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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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日上午 9:0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3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持有人共计 23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5,490,000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64.3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山西振东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
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5,490,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 份。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马慧女士、金海东先生、秦学刚先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前
述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5,490,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 份。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马慧女士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授
权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5,490,0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弃权 0 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9cebb486-9c6c-42ab-9865-34538a4d96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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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46│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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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日、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称: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43478。
2、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51dc37-f7a3-453d-ad2b-6c67c06d5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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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5:46│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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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2025 年12月 18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相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月20日、2025 年 12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名称: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17465。
2、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41,353,248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2.85%,成交金额合计 242,671,556.48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 5.8683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82da117-4fcb-4d10-8028-6d6c18b2b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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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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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4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昆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312,040,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446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302,281,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
462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9,758,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4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9,758,1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9,758,1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4%。
8、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095,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3%;反对 2,7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1%;弃权 1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13,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221%;反对 2,758,9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28%;弃权1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095,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63%;反对 2,7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1%;弃权 1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13,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221%;反对 2,7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28%;弃权1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113,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2%;反对 2,7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1%;弃权 1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31,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127%;反对 2,75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718%;弃权16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208,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25%;反对 1,18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6%;弃权 1,6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2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26,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801%;反对 1,18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86%;弃权1,6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8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朱培元、常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48beb4-ac2f-41b1-92af-99e5af7e7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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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50│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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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ed40b5f-44d2-40f1-ab28-867f97fe5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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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48│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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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80cff52-042d-403f-9400-bdd454062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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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8│振东制药(300158):关于股东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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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东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做了解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 (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振东集团 是 36,050,000 11.93% 3.63% 2025.07.02 2026.04.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市分行
振东集团 是 8,900,000 2.94% 0.90% 2025.04.17 2026.04.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市分行
振东集团 是 7,320,000 2.42% 0.74% 2025.07.17 2026.04.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治市分行
合计 52,270,000 17.29% 5.27%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 (股) 质押
振东 是 25,200,000 8.34% 2.54% 否 否 2026.04.20 办理解 中国银 自身生
集团 除质押 行股份 产经营
登记手 有限公
续为止 司长治
市分行
合计 25,200,000 8.34% 2.54%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及质 质押及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押前质押 押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押股份
(股) (股) 冻结、标 比例 份限售 比例
记 和
数量(股 冻结数
) 量
(股)
振东 302,230,19 30.46% 134,670,00 107,600,00 35.60% 10.84% 0 0 0 0
集团 1 0 0
李安平 2,316,272 0.2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04,546,46 30.69% 134,670,00 107,600,00 35.33% 10.84% 0 0 0 0
3 0 0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36,7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0%
,对应融资余额 10,63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 70,900,000 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3
.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4%,对应融资余额 22,5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
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振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5975a45-e663-4c6b-8d02-c42fd93f0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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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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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992.42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311.50 万元,减 2025 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0 万元,母公司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303.92 万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931.56 万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未能实现盈利,结合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
例计算。公司近三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35,191,604 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 154,786,
512.53 元(不含交易费用),并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和 2025年 11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49,192,941 105,593,571.53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1,061,698.80 -1,328,563,928.26 -43,984,116.2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22,301,739.37 250,892,166.48 200,276,926.52
营业收入(元) 2,783,059,374.58 2,971,127,572.67 3,626,016,132.8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689,315,574.0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3,039,156.0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4,786,512.5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57,869,914.4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4,786,512.5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73,470,832.3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18%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发生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截止 2025 年期末,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
司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4、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c5376ed-dc33-45fd-baee-0f0cb6afa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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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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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的内容。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591af4e-233b-4be2-8fb7-cf3aa1101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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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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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6a7acdd-a1a7-4365-a193-270f53e6b8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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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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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a0223f3-8a09-4915-8971-4e8547095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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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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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0bf0bd-9003-45b1-b877-4e7d6763c3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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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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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已完成,财务会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AC审字[2026]1485号》,现将有关财务决算情况简要汇
报如下,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一、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622,125,969.89 4,982,724,545.73 -7.24%
流动资产 2,668,188,159.18 3,215,616,760.00 -17.02%
非流动资产 1,953,937,810.71 1,767,107,785.73 10.57%
流动负债 1,270,012,157.84 1,255,035,268.24 1.19%
非流动负债 42,559,537.52 67,433,010.90 -3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48,952,218.78 3,697,629,286.45 -9.43%
少数所有者权益 -39,397,944.25 -37,373,019.86 -5.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09,554,274.53 3,660,256,266.59 -9.58%
分析:
1、流动资产同比减少 17.02%,主要系报告期内因支付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的赔偿款导致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加
快存货周转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 36.89%,主要系偿还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款项致使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二、2025 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一、 营业收入 2,783,059,374.58 2,971,127,572.67 -6.33%
减: 1,389,945,100.80 1,560,125,224.31 -10.91%
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31,359,898.04 30,852,129.21 1.65%
销售费用 1,178,895,313.81 1,139,456,991.36 3.46%
管理费用 327,622,805.01 301,178,511.88 8.78%
研发费用 179,898,551.89 351,477,781.37 -48.82%
财务费用 1,416,749.45 -1,210,034.43 217.08%
加:其他收益 55,004,311.03 73,132,495.15 -24.7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0,781,530.12 41,972,827.58 -74.31%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586,150.58 -139,440,121.70 101.14%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6,255,473.34 3,197,892.44 295.61%
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658,173.79 -294,073,445.53 -100.22%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633,441.94 11,256,735.65 -105.63%
填列)
二、营业利润 -264,937,794.18 -714,706,647.44 62.93%
加:营业外收入 1,110,450.28 9,290,411.66 -88.05%
减:营业外支出 13,795,354.51 609,605,746.66 -97.74%
三、利润总额 -277,622,698.41 -1,315,021,982.44 78.89%
减:所得税费用 25,463,924.78 17,917,113.01 42.12%
四、净利润 -303,086,623.19 -1,332,939,095.45 77.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061,698.80 -1,328,563,928.26 77.34%
少数股东损益 -2,024,924.39 -4,375,167.19 53.72%
分析:
1、研发费用同比减少 48.82%,主要系优化人员结构人工费减少、技术开发费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217.08%,主要系因资金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74.31%,主要系赎回理财产品导致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 101.14%,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 295.61%,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100.22%,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 105.63%,主要系本期未进行大额固定资产处置;
8、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 88.05%,主要系上期处理往来款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 97.74%,主要系上期确认与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赔偿款所致。
三、2025 年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
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479,726.81 -149,822,253.09 -207.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700,520.92 39,512,021.09 650.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631,802.61 -94,493,160.24 203.3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867,869.21 558,015,272.49 -11.85%
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07.35%,主要系本期支付与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赔偿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50.91%,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03.32%,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25年 2024年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98 -1.2977 76.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98 -1.2977 76.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220 -0.6704 51.9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9% -29.43% 2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9.11% -15.20% 6.09%
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59 -0.146 -213.34%
(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348 3.6117 -7.67%
(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74fbdeb-d62f-4603-bfd8-4e34760e9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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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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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成立于 2000 年,2011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栋 1003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中审华在山西、辽宁、上海、
安徽、江西等15 个地区设立了分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 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
所备案,是我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后成立最早,并且最早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拥有近 30 年的从业经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的合伙人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1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为公司聘请的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审华制订并实
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
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出较高的业务水准
和专业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
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2025 年 4 月1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及进展情
况的汇报》《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和《2025 年下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沟通协商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将收入确认、业绩变动、费用真实性、资金占用等列为
关键审计事项。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审计工作和内部审计报告提出询问,包括预审情况、内部审计情况以及审计计划安排情况
,并对后续审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审计机构针对预审整体情况以及预审过程中发现的资产减值、商誉评估等事项作出专项答复。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决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39794f4-80b5-4d95-8651-6ff6e7ce1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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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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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689,3
15,574.09 元,实收股本为 992,303,05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原因
(一)公司 2024 年度大额亏损,主要受重大仲裁事项、信托产品逾期兑付及存货减值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
(二)公司 2025 年度亏损 3.01 亿元,主要原因是:1、受医药行业政策持续调整、市场竞争格局不断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
核心产品销量出现小幅下滑,同时部分品种价格受行业整体定价趋势拖累有所回落,直接影响利润贡献;2、中药材行业整体供需格
局未得到明显改善,部分中药材品种价格持续走低,市场交易活跃度不足,公司中药材业务持续处于亏损状态,对整体利润形成拖累
。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密切关注政策及市场变化,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以下举措改
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致力于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公司研发将迈入研发创新转型的关键攻坚阶段。公司将聚焦国际前沿,深化国际合作,坚定布局一、二类新药,全力打造振
东创新品牌,稳步推进从传统研发向高质量创新的战略转型。聚焦前沿领域,以集成化管理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锁定新品攻坚
与结构优化双目标,立足丰富激素、中药、口服等皮科用药,构建多元化产品矩阵。
2、公司生产将以提质降本为目标,聚焦技改、增品、智能三大抓手,发挥山西医药产业链主企业优势,构建全域提速增效新格
局,实现效益最大化。全面推进各工业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产能输出。统筹推进供应链
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供应商动态评级机制,实现采购周期缩短 15%;在仓储环节推行物料分级分类管控,有效降低库存成本 20%
。
3、公司深化渠道变革,推动“市代为主”向“县代为主”转型,优化 18.9 万家终端网络覆盖。构建以达霏欣等 6 大核心产品
为引领、60 余个辅助产品协同的产品矩阵,重点推广生发片、生白颗粒等新品。强化专业学术营销团队建设,计划开展 4,545 场学
术推广活动,目标新增终端 5.3 万家,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
4、公司深推全员品牌日模式,实施海陆空立体攻势。海战以抖音、快手、小红书、头条、视频号、豆包等互联网平台为媒介,
打造 10 万条海量内容矩阵,全员宣传个人、团队、产品、企业品牌;陆战以高铁、楼宇梯媒、户外广告、社区媒体等方式覆盖生活
及工作空间,锁定 5万家门店,实现品牌引流;空战通过央视、新华社等国家级权威媒体背书,形成 150 亿曝光,放大企业公信力
。“海陆空”组合出击,实现品牌目标人群总量翻番、品牌搜索指数提升 70%的增长目标。
5、依托米诺地尔原料药自产优势,深化原料制剂一体化生产,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并加强产业链资源整合和技术合作。通过科
研创新、生产优化、营销突破和数智转型四大战略协同推进,巩固公司在皮肤科、中药等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目标。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19d4118-56c4-43d1-94e1-dc08b8d88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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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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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
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号 4 栋 1003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上年末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550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3 人。
(7)审计收入: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0,831.7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54,297.3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752.55 万元。
(8)业务情况: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收费总额 1,912.60 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77家,审计收费总额 963.98 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600.88 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
限额 39,081.7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均已整改完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 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尹丽洁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雪林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春玲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处理日期 处罚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理类型
1 郭雪林 2025 年 5 月 8 日 出具警 山西证监 因未充分识别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相关
示函 局 风险,未将该风险评估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
大错报风险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审华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拟续聘中审华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与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一
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b9d1936-a018-4ba9-99ec-65d611c57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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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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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1d64af2-597d-4bc4-903c-9b3774dd1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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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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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6b3820f-f98c-4a80-9f9d-af0bc59a0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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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2│振东制药(300158):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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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6356902-72bc-4cf7-a985-d6a399083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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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1│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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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0b754b3-fb20-400b-aacb-a6b529de8f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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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1│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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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29b5580-0bee-4a13-a357-6889f10b9d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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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1│振东制药(30015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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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7日下午 17:00在公司会议室通过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李昆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吕万良、靳黎娜、秦雪梅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
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决算报告》。
《2025 年度决算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昆先生、李静女士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此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明确其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管理职责
、实际贡献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不低于 10%
的绩效薪酬需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关联董事王旭峰先生回避表决。除关联董事外,此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01、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内部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等工作岗位者,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当年经营业绩、管理职责、实际贡献等领取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不低于 10%的绩效薪酬需在公
司年度报告披露后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全体内部董事回避表决。除内部董事外,此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02、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外聘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津贴标准维持税前 8.33 万元/年,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回避表决。除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外,此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18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4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cad41b-7097-47e0-9565-c9f6c04df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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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1│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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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f29673e-9f72-4864-a45b-7a2212a05d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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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0│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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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286b4f7-6e73-43af-8fc5-8daa5c74b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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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0│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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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bb25b2c-f3c2-4e38-b162-35069152f4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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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0│振东制药(300158):关于振东制药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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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专字[2026]1948号AC中审华会计C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
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C关联方A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 专字[2026]1948 号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东制药”)2025 年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CAC 审字[20
26]1485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振东制药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C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振
东制药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
,并确A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振东制药
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C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振东制药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对振东制药实施 2025
CC ACC C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91c6aa1-4656-4b6a-ba21-bb328d1de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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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0│振东制药(30015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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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
东制药”)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振东制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C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A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C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CC ACC C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6e16d14-5707-429c-9641-fd5696619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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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20│振东制药(30015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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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ccd8603-e1fd-40e9-b044-de96175fe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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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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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辞职(以下统称“辞任”)、被解除职务、
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
等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除法律
、法规及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说明辞任原
因、离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还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第八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自动离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期间出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应当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十一条 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
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
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财务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等;对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处理建议,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
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
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偿。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应当对其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
查。审查结果作为办理离职手续的前置条件。
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
果向董事会报告。
审查工作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指定机构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长短
,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八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
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的股份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
行所作出的承诺。第二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职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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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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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吕万良先生
、靳黎娜女士、秦雪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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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靳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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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靳黎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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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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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担任具体内部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基本原则:
(一)价值匹配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职责权限、个人能力及贡献度挂钩,兼顾内部公平性与外部市场竞争力,实现“责
、权、利”统一。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既强化正向激励,又明确约束机制,防范经营
风险。
(三)短期与中长期结合原则:兼顾短期业绩达成与长期价值创造的多元化薪酬结构。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及
各类津贴、补贴等。第五条 工资总额以经核准的人员编制和人力资源规划为基础,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经济效益: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实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的联动。
经营业绩考核:突出业绩导向,实现工资总额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联动。
劳动用工效率:强化用工效能,实现工资总额与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等效率指标的挂钩。
市场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及同行业、同地区、同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
历史基础:结合公司上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生情况及历史水平,确保平稳衔接。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
施及薪酬发放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构成
第七条 董事的薪酬与津贴管理
(一)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按年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等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内部董事根据其承担的公司其他具体职务,参照本制度第八条拟定薪酬方案,报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一)董事薪酬
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享受同等待遇,内部董事有权依据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
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福利与津贴等构成。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公司董事可按规定参与,具
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不参与绩效薪酬分配,同时公司承担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
差旅费、会议费等)。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层级、职责范围核定,固定发放。绩效薪
酬与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等中长
期激励计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按规定参与,具体按相关激励计划执行。
第四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并对公司薪酬制度、薪酬方案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等政策与方案。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考核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逐层分解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指标、发展
指标、运营指标等,考核标准兼顾量化指标和定性指标;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核心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薪酬计发、中长期激励解锁、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提出调整建议。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调整
第十三条 薪酬发放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评价结果发放,其中不低于 1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二)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承担部分。
第十四条 离任薪酬结算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及有关要求核算并予以发放;如涉及已递延发
放的绩效薪酬及未解锁的中长期激励收益,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激励方案约定处理。
第十五条 薪酬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公司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一)常规调整:公司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履职表现,对薪酬及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二)特殊调整: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岗位变动之日起按新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第七章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 薪酬止付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
(三)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四)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当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正在接受责任认定的;
(六)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停止支付薪酬的情形。
第十七条 薪酬追索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公司发现符合追索情形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追索申请,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联合追
索,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实施追索。
(四)本制度规定的薪酬止付、追索情形,不因员工离职、离任而免除。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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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秦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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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秦雪梅,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生物学专业、中国科学院新疆生土所植物
学专业、山西大学植物学专业,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教授,药学学科带头人,曾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区域联合重点项目 1项和 7个
面上项目、科技部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2项,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 2项,国家科技支撑重大项目子课题 1项、国家中药标准
化项目子课题 1项及多项省级科研项目。指导陵川党参、浑源黄芪、长治振东苦参先后通过国家 GAP 认证。同时兼任山西省药理学
会理事长、中国药理学会监事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合法有效。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9
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委托出席了 0 次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缺席董事
会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议案,听取了公
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的介绍,对议案表示认可。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1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同意议案内容。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未
发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存在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故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涉及问题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等
,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本人通过现场交流
、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
作用。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定期沟通,针对重要事项积极沟通探讨,促使本人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
情况,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本人认为:20
25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为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大了执行力度,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
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詹建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总裁。本人认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人员熟悉履职相关的法
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
司于 2025 年 11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本人认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
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六)回购股份情况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五、总体评价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为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秦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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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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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 月 14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与民同富 与家同兴 与国同强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7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与民同富 与家同兴 与国同强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00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
三分之一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作为投票对
案》 象的子议案数
(2)
7.01 《关于公司内部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
的议案》
7.02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外聘董事 2026 年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民同富 与家同兴 与国同强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
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5、在审议议案 4.00 和 7.01 时,关联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该股东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5月11日 9:00 至 12:00,13:00 至 18:0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8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上请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 18:00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与民同富 与家同兴 与国同强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和
电话:0355-8096012
传真:0355-8096018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与民同富 与家同兴 与国同强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指引详见本
通知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6cd628-74be-4a42-be9f-47548b7fc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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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19│振东制药(30015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吕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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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在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吕万良,196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博士,北京大学长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分子药剂学
与新释药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颗粒学会常务理事。历任北京大学药学院党
委副书记、国际控释学会中国分会主席(CRS)等职务。
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且合法有效。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 9
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委托出席了 0 次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缺席董事
会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未发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存在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并实际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未
发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存在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故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涉及问题包括公
司运营、生产等方面,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要审议的
议案,都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六)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展、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前材料,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
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
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此外,本人也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
情况,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的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本人认为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詹建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锐先生为公司总裁。本人认为,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人员熟悉履职相关的法
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三)回购股份情况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本人认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保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五)担保管理事项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欣制药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欣制药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泰盛制药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的担保。本人认为,以上担保事项中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能有效防
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该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五、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监督公
司规范运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为
公司的健康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吕万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6a09c77-21e3-423e-b790-26335b91f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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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4│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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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00 在北京市
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 层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4 日 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17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
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 4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 √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 √
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
件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3、上述提案 4.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参会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 年 4月20 日 9:00 至 12:00,13:00 至 18:00。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 18 号北京振东科技大厦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85(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
上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4月 20日 18:00之
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和
电话:0355-8096012
传真:0355-8096018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指引详见本通知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4229c01-a430-4db3-bd46-12a3ef00e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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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4│振东制药(3001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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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2ab9954-720b-4078-b0fc-3a64304611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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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4│振东制药(30015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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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c3cccb5-9944-4e42-9756-890782b28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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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4│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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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300158):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40cd28b-42b4-4669-9bb6-f1cb6b847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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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2│振东制药(30015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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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公司发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大会并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需要。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5c5d021-5bab-4255-8bc1-4b87ee20f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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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02│振东制药(300158):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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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原因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职
务,并修订《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
二、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 第七十二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推举的 1名董事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 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
2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
职工代表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 职工代表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
职工代表董事 1人。设董事长一人, 职工代表董事 1人。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数选举产生。 分别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3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 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
事长指定一名董事或由半数以上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
指定一名董事或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会负责。 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董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 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
董事长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长和副董事长分别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召集。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 事长召集。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举一名董事召集。 副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召集。
除上述修订外,上述制度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5cd188d-c311-4949-ba5b-f7543446639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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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振东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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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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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振东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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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819.PDF
─────────┬────────────────────────────────────────────────
2025-10-23│振东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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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6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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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振东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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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56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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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振东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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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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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振东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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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48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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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振东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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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6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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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振东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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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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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振东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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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5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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