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9 *ST新研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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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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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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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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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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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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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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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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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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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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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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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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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且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7.5条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
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净利润为负数且公司现金流紧张局面尚未彻底缓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14d31ff5-8d7e-4452-abb5-90cb7f2d3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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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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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
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
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491.75万元,同比下降44.16%,归母净利润亏损31,856.79万元,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为250,245.81万元,归母净资产为-27,122.21万元。
2024年度,公司仍然以农机+航空航天双业务为主营业务体系,2024年,农机板块实现营业收入53,221.18万元,同比下降48.36%
,净利润为1,218.39万元,同比减少94.21%;航空航天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3,270.57万元,同比下降34.63%,净利润为亏损35,233.00
万元。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历史债务过重和资金压力等内因影响,叠加行业政策和产业周期性调整影响等外部不利因素,公
司本年度航空航天业务复苏不及预期,农机业务下游及终端景气度不足,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下降,未能实现扭亏为盈。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公司董事会共有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04 月 08 日 2024 年 04 月 08 日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 年 04 月 26 日 2024 年 04 月 26 日 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决议公
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 年 05 月 13 日 2024 年 05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 年 07 月 10 日 2024 年 07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08 月 28 日 2024 年 08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决议公
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16 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董事会仅有三季报一 董事会仅有三季报一个议案,
个议案,且审议通过, 且审议通过,决议未进行披露
决议未进行披露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11 月 12 日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巨潮资讯网《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会次数
董事会会议
方德松 8 1 7 0 0 否 1
王少雄 8 1 7 0 0 否 1
畅国譞 8 1 7 0 0 否 0
陆华飞 8 1 7 0 0 否 0
谢忱 8 1 7 0 0 否 0
郑毅 8 1 7 0 0 否 4
孙文磊 8 1 7 0 0 否 0
龚巧莉 8 1 7 0 0 否 0
张小武 8 1 7 0 0 否 0
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
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们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并组织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能做到预先审议,认真审核,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过了充分的考量和合理的评估。三位独立董事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
验,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生产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支持,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贡献了重要力
量。
此外,三位独立董事还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4、公司治理内控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董事会主导了一系列内部制度修订工作,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监事会议事规则》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
督,指导审计监察部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内部审计,确保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落实内部控制规范,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透明度。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内控监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了专业见
解和支持。
三、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1、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董事会将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长远发展,继续深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
,确保内部管理流程高效、透明,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能,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决策依据。
2、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提升公司运营
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促进与外部机构和投资者的联系。董事会将积极加强与外部机构(包括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的沟通与合作,
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政策导向。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通过多种渠道与各类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接待有序、
交流充分、沟通合规;做到重大信息的应披尽披,及时回复深交所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知和信心,推动公司价值
与市场表现的良性互动。
4、深化市值管理。2024年11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明确了市值管理的具体方式,包括并购
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等七种手段。董事会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化的市值管理策略,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
的协同增长。
5、提高ESG意识,推进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将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逐步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
中,逐步推动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和社会创造长期价值。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总结,衷心感谢各位股东在过去一年中的大力支持与信任。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勤勉
、严谨、尽责的工作态度,深入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加强与各位股东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把握发展机
遇。我们将始终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核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力求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f45ad2a4-6de8-4a73-934d-4e696e5ae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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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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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期末归母净资产为-271,222,109.3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5年 3 月 2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3 月 2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研股份”变更为“*ST 新研”,证券代码仍
为 300159,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71,222,109.30元,触及上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由“新研股份”变更为“*ST 新研”;
3.股票代码仍为“300159”;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3 月 20 日
5. 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 年 3 月 19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5 年 3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以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并督促管理层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尽快扭转局面,恢复公司
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在资本结构优化方面,公司将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强资金流动性
,改善资产负债表;通过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合理处置低效资产,集中资源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
内部审计工作,防范潜在经营风险。
在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方面,公司将加大在航空航天和农业机械领域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特别是针对市场
需求旺盛的产品进行重点攻关,以此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保持与股东、投资者及市场的良好沟通。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向外界
展示公司最新的经营成果和发展规划,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5 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 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
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 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证券部
2.电话:0991-3736150
3.邮箱:xygf300159@126.com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e2efa82b-3d22-4819-9f53-de25e3e35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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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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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张小武先生、孙文磊先生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张小武先生、孙文磊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
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ecd1aac9-5a97-4c1a-8ede-125278dc9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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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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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6f2566fa-9cb6-4aed-a12a-87dd2dace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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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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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2、成立日期:1985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基本情况:
大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
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专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大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对 202
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
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8/dd6ff09c-f7e0-4f4a-90bf-48fb6a215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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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21:07│新研股份(300159):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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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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