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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9(新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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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59 *ST新研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00:00 │*ST新研(300159):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6-20 00:00 │*ST新研(3001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6-20 00:00 │*ST新研(3001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1 17:57 │*ST新研(300159):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 │2025-06-11 17:52 │*ST新研(300159):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 ├─────────┼──────────────────────────────────────────────┤ │2025-06-06 17:38 │*ST新研(300159):关于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及确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 ├─────────┼──────────────────────────────────────────────┤ │2025-06-03 19:06 │*ST新研(300159):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3 19:06 │*ST新研(300159):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 │2025-05-19 17:12 │*ST新研(3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4-27 16:00 │*ST新研(300159):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5-06-20 00:00│*ST新研(300159):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陆华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华飞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然在公司其他岗位工作,其目前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共计 100,000股,其中 20,000 股因首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进行回购注销。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陆华飞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最低人数要求,辞职申 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陆华飞先生在董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董事任职期间所作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陈伟先生(后附 简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提名事项已经过 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陈 伟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陈伟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二、备查文件 1、陆华飞辞职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a3be3a0c-7540-4655-8417-47aa181249ff.PDF ─────────┬──────────────────────────────────────────────── 2025-06-20 00:00│*ST新研(3001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疆机 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6 月 3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公司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4日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00 至 18: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号一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 年 7 月 3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号一楼证券投资部收,联系电话 :0991-3736150,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03f9817a-00df-4a49-924b-38f5c3fe6a34.PDF ─────────┬──────────────────────────────────────────────── 2025-06-20 00:00│*ST新研(30015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1:00 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区融合南路 661 号 1 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方德松先生,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陆华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华飞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然在公司其他岗位工作,根据相关规定,陆华飞先生的辞职未导 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伟先生(后 附简历)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事项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陈伟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f4307130-3c2e-4ad6-9ad1-892b61845d78.PDF ─────────┬──────────────────────────────────────────────── 2025-06-11 17:57│*ST新研(300159):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ST新研(300159):关于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a3996f1a-25ff-4ac9-87dc-bde4b43e85d5.PDF ─────────┬──────────────────────────────────────────────── 2025-06-11 17:52│*ST新研(300159):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 1、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5 年 5 月 30 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 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发来的《告知函》,债权人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025 年 6 月 5 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 行备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 联合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 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 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 确定性。 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预重整辅助机构已就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7 月 12 日(含当日)前,登录律泊智破系统(网址https://lawporter.com/),搜索“新疆机械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司”或“2565000001”,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 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预重整辅助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 联系电话:15739530473 电子邮箱:xygfglr@vip.163.com 二、特别说明 1、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在公司进入重整后仍然有效,重整管理人视情况要求补充部分申报材料,具体以后续重整管理人的通 知为准。 2、债权人未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3、本通知及《债权申报指引》不视为预重整辅助机构向债权人出具的法律意见,不视为预重整辅助机构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 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的重新有效确认。 三、风险提示 1、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 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 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 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被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cf3d4a5-8dab-45ac-b430-50071bf093e9.PDF ─────────┬──────────────────────────────────────────────── 2025-06-06 17:38│*ST新研(300159):关于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及确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 ─────────┴──────────────────────────────────────────────── 1、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 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四川分公司”)对新 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 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 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 在不确定性。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收到乌鲁木齐中院送达的(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债权人信达资管 四川分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主要内容如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预重整,拟定 预重整期间为 3 个月。经审查,公司符合预重整条件,法院对信达资管四川分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 二、法院确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 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窦刚贵为预重整辅助机构负责人。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 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 后续重整工作进程、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1、乌鲁木齐中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 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 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 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业务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被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均 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 2、(2025)新 01 破申(预)1 号《确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5811ad38-229d-4e7d-86eb-674ddacd7f5a.PDF ─────────┬──────────────────────────────────────────────── 2025-06-03 19:06│*ST新研(300159):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 1、2025 年 5 月 30 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债权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无论 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工作,若后续公司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 请的正式文书,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申请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情况概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负责人:卜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11885685H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 59号尊城国际 1栋 1单元 4层、5 层 经营范围: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目的及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 重整价值为由,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依法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3、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 号 3、法定代表人:方德松 4、注册资本:1,501,965,923 元 5、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 2,502,458,177.84 2,456,217,783.44 负债总额(元) 2,804,404,276.00 2,808,747,04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1,222,109.30 -319,432,959.92 的净资产(元)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664,917,516.77 32,471,409.08 利润总额(元) -320,287,869.83 -50,094,737.4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318,567,920.00 -47,789,063.78 净利润(元) 三、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若乌鲁木齐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辅助机构,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审查、资产评估与审计等 工作,同时公司及预重整辅助机构将与广大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为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提升重整实施的可 操作性与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乌鲁木齐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 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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