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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9(新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0159 新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18 │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8 18:22 │*ST新研(3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6-18 00:02 │*ST新研(300159):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 │2026-06-18 00:02 │*ST新研(300159):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 ├─────────┼──────────────────────────────────────────────┤ │2026-06-18 00:00 │*ST新研(30015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 │2026-05-20 19:06 │*ST新研(30015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9:06 │*ST新研(30015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9:06 │*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06 │*ST新研(30015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08 18:26 │*ST新研(30015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 │公告 │ └─────────┴──────────────────────────────────────────────┘ ─────────┬──────────────────────────────────────────────── 2026-07-14 18:18│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0 ~ 3,300 -16,840.78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500 ~ -4,300 -15,075.44 后的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 63.52% ~ 71.48% 减亏 营业收入 19,000 - 21,000 13,209.25 比上年同期增长:43.84%-58.9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业绩改善主要源于两大业务经营情况稳步向好:一方面,航空航天板块可控核聚变项 目订单陆续落地并交付验收,传统农机业务订单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稳步释放;另一方面,公司依据重整计划执行裁定确认相应 重整收益,重整收益约 7,000 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随着重整工作完成,历史遗留债务与相关诉讼风险彻底化解,综合运营成 本显著压降。 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收窄。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fc7040-e1ad-4aaa-a66e-2dc3804eb1ab.PDF ─────────┬──────────────────────────────────────────────── 2026-06-18 18:22│*ST新研(3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 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 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b77788e-fac7-4677-8f6f-b41acf44eccf.PDF ─────────┬──────────────────────────────────────────────── 2026-06-18 00:02│*ST新研(300159):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新研(300159):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1fd3218-5558-42f5-8c97-561b0124bdb4.PDF ─────────┬──────────────────────────────────────────────── 2026-06-18 00:02│*ST新研(300159):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 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 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发生变化,仍为±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122.21万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2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 5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较2024 年末的-27,122.21万 元实现由负转正;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74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507.71万元;公司 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61,578.22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对照核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的任何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8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 “*ST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发生变化,仍为±20%。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0a51bfb-f4e6-4aaa-8850-5443b8069a73.PDF ─────────┬──────────────────────────────────────────────── 2026-06-18 00:00│*ST新研(30015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 *ST新研(30015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0d4cd5e-cef2-4e93-aa68-84aa1c3d4309.PDF ─────────┬──────────────────────────────────────────────── 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 022)。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7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82be8ff-745f-43bc-8a27-7e8309e48282.PDF ─────────┬──────────────────────────────────────────────── 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ST新研(30015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19634e7-b6fc-4ea4-bca2-7772903625ed.PDF ─────────┬──────────────────────────────────────────────── 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65bad90-c421-47df-9d2d-06246e0604ae.PDF ─────────┬──────────────────────────────────────────────── 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4 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40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8%,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290,421,031元减少为人民 币3,290,157,031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 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5月20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10:00-13:30 ,15:0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联系人:郑毅、马智 联系电话:0991-6168159、6162358 电子邮箱:xyz300159@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b615962-3319-43f9-a2d7-4d58e6127570.PDF ─────────┬──────────────────────────────────────────────── 2026-05-08 18:26│*ST新研(30015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ST新研(30015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24c7950-e216-463d-badf-43316fc78e78.PDF ─────────┬──────────────────────────────────────────────── 2026-04-28 21:23│*ST新研(30015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相关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新研”,证券代码仍为“300159”,股 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122.21万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2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 5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较2024 年末的-27,122.21万 元实现由负转正;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74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507.71万元;公司 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61,578.22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 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5年度。经对照核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 0.3.11条规定的以下任一情形: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综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8d416d-e105-4c67-be3a-0d4f65a891d0.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机构方案的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合理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对组织机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调整。 一、基本原则 以企业战略发展为导向,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对组织机构进行必要调整,实现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明确部 门职责分工,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二、部门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企业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情况,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设置相关部门名称。 具体名称如下: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战略投资部、运营管理部、风控法务部、财务管理部、证券事 务部、安全环保部、科技创新部。具体架构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156696-978a-4b8d-a781-bfed91b0f05f.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ST新研(3001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b1bf4c-81e5-4a7b-85c7-6210b41027fa.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备字〔2025〕第 12-00001号)。公司董事会就该非标 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4年发生净亏损 31,856.79万元,且于 2024年 12月 31日, 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0,630.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 万元。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2025年 11月 14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 01破申 382号、(2025)新 01破申 3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 股份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请。2025年 11月 15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 01破 245号、(2025)新 01破 244号《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管理人出具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的监督报告。2025年 12月 30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21% ,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8159f0-58f1-411b-bb23-ca4c48eb6525.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3,090.55万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390,942.78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329,042.10万元,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弥补亏损均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公司所处的农机业务板块和航空航天领域均面临阶段性压力。航空航天板块收入同比下降 25.81%,毛利率为-5.55%。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 4.25亿元。 2.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 2025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8,387.78万元。同时,为聚焦核心业务、提升资产效能,公司对部分效能较低或长期 闲置的资产进行了处置,相关计提损失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上述处理有助于公司轻装上阵,优化长期财务结构。 3.2025年度,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有效化解债务危机,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但重整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 贡献具有阶段性特征。公司主营业务仍在恢复过程中,历史累计亏损尚未完全弥补。 综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是公司立足国资控股新起点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将紧紧围绕“稳国内、拓海外、强创新、优结构”的发展战 略,充分利用重整后净资产转正的契机,推动公司重回高质量发展轨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托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的资源赋能,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与运营效率。公司将深耕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强化核心竞争力,致力于 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 航空航天板块将紧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加快从零部件加工向系统级配套升级;依托新疆“一带一路”核心枢纽区位 优势,深度参与本地国防建设项目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升级;全力恢复核心客户供应商准入,重启传统订单渠道,实现盈利与规模双重 复苏。 3.农机板块将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巩固在中高端农牧机械领域的龙头地位;积极拓展中亚及海外市场,抓住新疆自贸 区、远东大开发机遇,借助集团跨境贸易资源,推动产品进入中亚市场,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渠道,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 4.在夯实主业发展基础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内优质资产整合机会,适时通过并购重组、产业整合等资本运作方式,拓展业务 边界,培育高技术、高成长、高盈利的核心业务板块,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10a3a1-99ba-4eab-b005-27071f969a5d.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李智慧女士、孙文磊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135f57-ca0f-4007-aa31-d08e4ab8485b.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ST新研(3001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b82cb9-aabe-48e6-bfb3-4bbad968882d.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新研(3001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8106c7-d447-4843-9ba0-27f395fc40fd.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0b2806-1124-4d11-bdd8-89d88604aaf2.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北京时间 15:30--17:30 在全景网举行*ST 新研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孙悦先生、总经理万翔先生、财务总监吴玲娟女士、董事会秘书郑毅先生、独立董事龚巧 莉女士。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e89f32-cf85-4c8e-b879-14c6c98ef81a.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 *ST新研(3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1e50d4-0cb4-477f-ac06-caa2d7107cd1.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5.7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21 家(含H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6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 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 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 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 事同意公司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研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初期,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 项提出了建议。 3.审计进展过程中,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就审计过程中的主 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提出了严格要求。 4.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16600c-f480-4aa1-9057-18a1b127f5da.PDF ─────────┬──────────────────────────────────────────────── 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 为保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建立责权利相适 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同时参考 公司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管理原则 本方案遵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 年 4月)规定的薪酬管理原则: (一)合规匹配原则。 (二)业绩导向原则。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四)公开透明原则。 (五)长期发展原则。 上述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 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状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制定。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由公司代缴应缴税 费后按年发放。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 销。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董事长):不发放董事津贴,仅可按公司制度据实报销履行董事职责(参会、调研等 )产生的差旅费、会务费等必要支出。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 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四)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他应享有国家 及公司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津补贴、福利标准由公司制定并统一执行。2026 年具体薪酬发放标准为: 1.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为 60 万元,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分别占比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 20%,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并兑现至 80%,剩余 20%递 延至次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管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的80%,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分别占比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六十。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 20%,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并兑现至 80%, 剩余 20%递延至次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控股子公司职务的,可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在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根据子公司薪酬相关 办法确定薪酬标准,但只能从一处领取。 4.任期激励:任期期限以 3 年为一个考核任期,与公司发展规划周期相匹配,任期激励总额不超过任期内年度绩效年薪平均值 的 30%,以任期内公司核心业绩指标累计完成情况、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情况为核心考核依据。任期届满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 一次性核定任期激励总额,分两年等额发放(各 50%);发放期间如出现本办法规定的追索情形,未发放部分予以扣发,已发放部分 予以追索。 5.股权激励:根据经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另行实施。 四、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 考核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协助董事会具体实施对人员的考核。 五、其他 (一)离任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 放薪酬。 (二)问责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薪酬、追回已发放薪酬等问责处理措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68da84-a20f-4f17-acbb-cf9471bf9ba9.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融合南路 661 号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除提案 5 之外均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5 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3.1 各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 公司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作《2026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说明;3.3 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10:00—13:00,15:30-18:3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信函登记时间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研股份证券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融合南路 661 号,邮编:830026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 联系电话/传真:0991-6162358 电子邮箱:mazhi0991@126.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 15 分钟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0ab168-3861-4ce4-8bfc-37b9a564f5b9.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3 号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2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 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占用 占用 占用 名称 上市公 核算的会 年期 度占用 年度 年度 期末 形成 性质 司的关联 计科目 初占 累计发生 占用 偿还 占用资 原因 关系 用资 金额 资金 累计 金余 金余 (不含利 的利 发生 额 额 息) 息 金额 (如 有)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 企业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往来 往来 往来 名称 上市公 核算的会 年期 度往来 年度 年度 期末 形成 性质 司的关联 计科目 初往 累计发生 往来 偿还 往来资 原因 关系 来资 金额 资金 累计 金余 金余 (不含利 的利 发生 额 额 息) 息 金额 (如 有)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四川新航钛 子公司 其他应收 16,775.5 16,775. 借款 非经 公司及 科技有 款 9 59 营性 其附属企业 限公司 往来 德阳中研钛 子公司 其他应收 85,62 85,621. 借款 非经 航空科 款 1.92 92 营性 技有限公司 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 企业 总计 85,62 16,775.5 102,397 1.92 9 .5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6fc51b-1542-4def-acb2-afe3cbc3982e.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新研(3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fc8dc3-322c-4891-a1ee-b3b3d8477d0b.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d4043b-f878-410a-af73-18513541b15e.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3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北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 职能部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其中,公司子公司为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孙 公司为新疆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钛航空装备有限公司、四川灯火程 航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新航钛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景德镇亚钛航空装备有限公司、贵州红湖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霍山鑫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明日 宇航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梅克斯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阳中研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 架构、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决策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实物资产控制、货币资金控制、子公司管 理控制、对外投资控制、采购活动控制、生产活动控制、销售活动控制、合同管理控制、担保控制、关联交易控制、信息传递、内部 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经营收入总额的1%。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经营收入总额的0.5%小于经营收入总额的1%。一般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小于经营 收入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的舞弊行为;(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管理层未能在内控运行过程中 发现;(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 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1)个别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流程执行不力;(2)缺少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必要的管理文件,不会对公司 造成损失但会影响工作效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150万元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50万元以上150万元(含)以下。一般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50万元 (含)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4)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5)公司的 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6)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1)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公司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及 时整改;(4)其他公司认为需要整改的重要缺陷。一般缺陷:(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率有小幅增加;(2)其他的公 司认为的需要整改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签名〕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f5fdd9-4d92-4289-bd04-7bd088d03dc1.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 大信备字[2026]第 12-0001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12-00012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研股份或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 026 年 4 月 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我们就 2024 年 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31,856.79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 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0,630.85万元,资产负债率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二、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 2025年11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01破申382 号、(2025)新01破申3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及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相 关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5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01破245号、(2025)新01破2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025年12月29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管理人出具了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重整计 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5年12月30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 意见书》,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267,699.89万元,资产负债率32.21%,导致 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 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15d338-acf2-4e98-945c-b1bd7b0c21fe.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2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2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新 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63,828.10 66,491.7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249.88 出租不动产、销 1,530.39 出租不动产、销 售材料等 售材料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52 2.3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2,249.88 出租不动产、销 1,530.39 出租不动产、销 无 售材料等 售材料等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249.88 1,530.3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1,578.22 64,961.3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f666cf-2572-44bc-9c3f-b69624c40e98.PDF ─────────┬──────────────────────────────────────────────── 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 │销... ─────────┴──────────────────────────────────────────────── *ST新研(30015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f49f03-06eb-4488-816c-54e7dec88ee3.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6.40万股,回购价格为 1.49元/股。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离职人员信息、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等有关事项已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履行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将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相应办理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 ,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0.8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87人。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所涉 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等有关事项已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履行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程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c7480b-f051-4de5-a587-7bc309187042.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ST新研(300159):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7a0c78-d00e-4654-840b-a690542cb238.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北京时间 10:30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孙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经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予以确认。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李智慧女士、孙文磊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结合《 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尚不满 足现金分红基本条件。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8, 387.78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3,090.55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13,090.55 万元,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390,942.78 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329,042.10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备字〔2025〕第 12-00015 号)。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截至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21%,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已经消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7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次一年度年度报告表明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对照核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第 10.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仅审阅。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万翔因担任总经理职务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 人因个人原因在 2025 年已离职,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49 元/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80 万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558%,涉及激励对象 87 人。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畅国譞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机构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北京时间14:00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 路66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5.《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7e91b9-37a9-488d-977c-a747b96e8aa3.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40万股,回购价格为 1.49元/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 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年 11月 15日至 2023年 11月 24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年 11月 2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 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 年 12月 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 11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2025 年 3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 (十二)2025年 4月 9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三)2025年 7月 21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四)2026 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2025年内已离职,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第 1款规定,其已获授且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26.40万股。 (三)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第一节第(二)项规定,回购价格为授 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 利率×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的天数/365天)。 注 1:央行定期存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注 2: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计息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 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一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 ,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依此类推。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公告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议案之日(不含当日)止,资金使用期限满两年不满三 年,按照两年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 2.10%计算。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2×(1+2.10%×858/365)=1.4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舍尾)。 (四)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公司预计支付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393,36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8,581,828 44.33 -264,000 1,458,317,828 44.3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31,839,203 55.67 0 1,831,839,203 55.68 三、总股本 3,290,421,031 100.00 -264,000 3,290,157,031 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 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有关会计处理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就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调整资本公积和管理 费用;减少公司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以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40万股,回购价格为 1.49元/股。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离职人员 信息、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等有关事项已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履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认为:(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 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就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 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尚需按规定继续履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程序。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 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4936cc-9e54-4526-8309-fb11422e9d7f.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ST新研(300159):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9d3c95-bf83-455a-9f6d-5e7d8dbb1af2.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 *ST新研(300159):全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7414f1-dff6-466e-99f5-95df8e7acba1.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 *ST新研(300159):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7e7a3a-ba44-44e6-ba18-9770584df971.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文磊) ─────────┴────────────────────────────────────────────────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客观、 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文磊,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1983 年 8月至 1986 年 10 月在新疆天 山汽车厂工作;1986 年 10 月至2000 年 12 月在新疆工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副教授、教授;2000 年 12 月至今在新疆大学机 械工程学院从事教育工作,担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自 2023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 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孙文磊 8 1 8 0 0 否 2025 年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股东大会,本人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出席了 1次股东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参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总经理、变更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 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年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本人了解到公司内审工作具体情况,以及内审中的主要问题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年审方 面就 2024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由于工作原因,主要通过阅读公司文件、参加网络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并进 行实地走访企业合计 7 天,其余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证券部和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充分尊重并积极支持本人履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 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并在本人 提出补充背景资料需求时迅速响应、详实解释,为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华控永拓之间的资金拆借因发生利息,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 的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换届事项 2025 年 1月原总经理胡海银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方德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202 5 年 6月原董事陆华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补选陈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2025 年 12 月公司因完成重整且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到,董事会进行了换届。上述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新任董事的履历、过 往任职经历等信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首期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公司归母净利润未达到股权激励第一期公司业绩标准,故进行回购注销,2025 年 7月,共计完成回 购注销 632 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致力于促进公司发展、规范公司行为,在审慎、客观、勤勉的精神下,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地作出判断。 展望 2026 年,我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勤勉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 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文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b626ea-69f4-458d-81d3-fb7e239066e7.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ST新研(30015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3673c5-14ba-431f-b127-cdef050fa88d.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ST新研(30015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9b8ceb-083f-4cf4-8ee8-c7e4b80a0928.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ST新研(300159):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f28b25-e3de-4d3f-bd89-195702c3c308.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ST新研(30015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908ced-35e5-41a6-9579-4c9f4b4a8752.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第三条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合理 赔偿。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的,应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相关约定 ;辞职程序和办法除符合本制度规定外,还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导致公司相关岗位空缺的,董事会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补选或聘任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未了结事务 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员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第九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 告。 第十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明确履行期限、方式和责任;离职后仍需继续履行的,公司应跟踪督促其履行。 若离职人员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 维权费用)。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一)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持续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之日; (二)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或为他人谋取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利益,该义务期限按《公司章程》及竞业 限制协议约定执行; (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股份转让限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转让股份的,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 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二)离职人员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额外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诺,违反承诺的按相 关规定承担责任;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对股份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3328b8-dd3e-42a5-abf8-a434e98fac69.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小武) ─────────┴────────────────────────────────────────────────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客观、 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小武,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9 年 10 月至今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任职 ;曾任北京市大兴区炜衡律师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北京市大兴区公 益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自 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张小武 8 0 8 0 0 否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股东大会,本人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出席了 2次股东会。 本人积极参与监督董事会的工作情况,主动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参会。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组织参与提名委员会会 议及相关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总经理、变更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 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年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就内审工作进行了必要沟通,就 2024 年度审计 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由于工作原因,主要通过阅读公司会议文件、参加网络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证券部和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充分尊重并积极支持本人履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 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并在本人 提出补充背景资料需求时迅速响应、详实解释,为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华控永拓之间的资金拆借因发生利息,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 的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换届事项 2025 年 1月原总经理胡海银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方德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202 5 年 6月原董事陆华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补选陈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2025 年 12 月公司因完成重整且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到,董事会进行了换届。上述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新任董事的履历、过 往任职经历等信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首期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公司归母净利润未达到股权激励第一期公司业绩标准,故进行回购注销,2025 年 7月完成回购注销 632 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促进公司发展、规范公司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重大事项上为公司 提供了必要的专业性建议,2026 年董事会换届,因本人任期已到且持续担任了 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张小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48938a-aca9-403d-9370-af013bd83766.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巧莉) ─────────┴──────────────────────────────────────────────── 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龚巧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龚巧莉,女,汉族,1964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职称,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担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 计学教授,MBA 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自 2022 年 8月起任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 A股上市公司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及非上市公司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勘测设 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会计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财务审计、财务管理 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素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本人自查及董事会核查在公司的履职情况,本人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 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龚巧莉 8 2 6 0 0 否 2025 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股东会,本人由于工作性质原因,现场出席 2次股东大会。 本人积极参与了解会议情况,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合理建议, 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次,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全部参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年审工作的主要问题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聘任总经理、变更董事以及董事会换届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独董专门会议,并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就上一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 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亲临现场办公、考察及日常电话、微信沟通等多种形式,与管理层保持紧密联动,及时掌握公司治理、生产 经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动态,并从财务管理专业视角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提出强化新会计准则应用能力等改进意见,助力企业严 把数据质量关、夯实管理根基。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 本人参与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的提问,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提供行之有 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充分尊重并积极支持本人履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 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支撑。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准备会议材料,并在本人 提出补充背景资料需求时迅速响应、详实解释,为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华控永拓之间的资金拆借因发生利息,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 的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换届事项 2025 年 1月原总经理胡海银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方德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202 5 年 6月原董事陆华飞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补选陈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2025 年 12 月公司因完成重整且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到,董事会进行了换届。上述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新任董事的履历、过 往任职经历等信息,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首期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公司归母净利润未达到股权激励第一期公司业绩标准,故进行回购注销,2025 年 7月共计完成回购 注销 632 万股,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恪尽职守,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重大事项,本人坚 持事前充分调研、审慎核查,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过程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深度参与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体系的优化工作,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多项具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为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龚巧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349164-35c7-482a-80b0-22549b2f81f5.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以公司经营经济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 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规匹配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行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岗位价值 、责任风险对等。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成效深度挂钩,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强化考核与薪酬追索机制。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奖罚对等,合理设置薪酬上限与下限,建立薪酬递延支付、止付机制,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四)公开透明原则。薪酬政策、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情况依法依规披露,接受股东、监管机构与社会监督。 (五)长期发展原则。薪酬机制支持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第四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 核,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应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公司人力、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薪酬方案的设计、实施、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 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章 薪酬标准、构成和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薪酬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年发放,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 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2.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薪酬,其薪酬考核与所任岗 位考核一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确需领取薪酬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标准,经董事会审议 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3.非独立董事因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产生的差旅费等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大小、工作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绩效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任期激励、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由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有关绩效考核制度另行确定。 4.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建立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福利标准与公司员工福利体系相衔接,不得设置特殊福利条款;享受公司统一规定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津补贴,津补贴标准由公司制定并统一执行,纳入薪酬总额核算,不得在公司及下属企业领取本办法及公司制度规定外的任何货币性 收入、实物奖励、兼职报酬或其他利益。 5.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办公费等,按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实报实销。 第十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薪酬结构应体现绩效导向, 逐步优化固浮比例。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和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 要。 第六章 薪酬追索与扣回 第十四条 为强化经营责任约束,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扣回与止付机制;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出现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公司有权追索、扣回其已发放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止付其未发放的薪 酬及激励收益。 第十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追索扣回已发放的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扣发未发放的递延薪酬。 (一)公司财务造假、虚增业绩,或董监高授意、指使、纵容财务造假的; (二)因重大决策失误、履职不力、违规经营等行为,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经营亏损的; (三)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中期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且影响 业绩考核结果的; (五)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或本办法规定,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六)在离职时未完成履职交接,或离职后发现其任职期间存在上述情形的; (七)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薪酬追索、扣回的实施程序。 (一)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追索情形进行调查核实,出具追索意见及追索金额; (二)将追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作出追索决议; (三)公司发出追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返还相关薪酬;逾期未返还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第十七条 因前款情形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影响公司行使薪酬追索、扣回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029811-a108-4bb8-bd51-47a641e3887e.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投资管理制度 ─────────┴──────────────────────────────────────────────── *ST新研(300159):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8f2844-ba9e-473d-b6e6-b4e5d97487b9.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市值管理制度 ─────────┴──────────────────────────────────────────────── *ST新研(300159):市值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8270cd-dbd2-45fa-81b7-21f017098c73.PDF ─────────┬──────────────────────────────────────────────── 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董事会议事规则 ─────────┴──────────────────────────────────────────────── *ST新研(300159):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aab726-0a95-4e56-9cac-43b981825ec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ST新研: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376.PDF ─────────┬──────────────────────────────────────────────── 2026-04-29│*ST新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387.PDF ─────────┬──────────────────────────────────────────────── 2025-10-29│*ST新研: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324.PDF ─────────┬──────────────────────────────────────────────── 2025-08-27│*ST新研: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581.PDF ─────────┬──────────────────────────────────────────────── 2025-04-28│*ST新研: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4501.PDF ─────────┬──────────────────────────────────────────────── 2025-03-19│新研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9/1222835419.PDF ─────────┬──────────────────────────────────────────────── 2024-10-28│新研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056.PDF ─────────┬──────────────────────────────────────────────── 2024-08-29│新研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119.PDF ─────────┬──────────────────────────────────────────────── 2024-04-27│新研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0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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