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59 新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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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0 │新研股份(300159):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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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0 │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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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1 │新研股份(30015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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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 │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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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 │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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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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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 │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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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 │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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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9 │新研股份(30015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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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9 │新研股份(300159):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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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0│新研股份(300159):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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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号盛达广场 15层 郵編:83000015th Floor, Sheng Da Building,No.499 YunTai Ro
ad,Urumqi 830000,China
電話/Tel:13899993996 (+86)(991)3070288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周洁律师、王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年 9月 4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出具意见基于以下假设:即公司已提供了本
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和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
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以前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及本次股东会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为公司进行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进行本次股东会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其出
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股东会届次、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及其他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4日 14:30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 661号公司 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
长孙悦先生主持。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 4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9月 4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止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8月 28日下午收市后的《股东名
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名,代表
股 501,0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260%。
根据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0名,代表股份 139,528,90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05%。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464名,代表股份 640,52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665%。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进行确
认。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资格。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
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
。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
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6,191,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28%;反对 3,8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51%;弃权46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11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14%;反对 3,8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97%;弃权 4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89%。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上述议案为非
累积投票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fd70d41e-4914-4cee-ad4d-2b56914cb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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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9:00│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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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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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1│新研股份(30015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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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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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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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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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8│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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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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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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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穆雪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穆雪斐女士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如下: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电话:0991-6162358
传真:0991-6162358
电子邮箱:Mu300159@outlook.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e4a0ee9-e6ac-4dd3-9fdc-5073779ff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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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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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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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37│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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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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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9│新研股份(30015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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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cfeb9ff-64a3-4851-913f-6799b1c62e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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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9│新研股份(300159):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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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理工作,为有效管理公司舆情,以及确保公司在面
对舆情风险时能够有效应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各分支机构参照执行,旨在规范舆情管理工作
,健全舆情管理体系并保障有效运行,推动舆情实践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区平台中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证券事务部为主要负责部门,须起到统筹舆情管理的作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舆情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舆情管理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以下简称“董秘”)。董秘为公司的新
闻发言人,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以及主持媒体接待相关工作。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在舆情管理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舆情监控的职责:
舆情监测是危机公关工作的基础,是危机公关的依据,也是媒体传播和媒体活动的重要参考。证券事务部成员须了解及掌握公司
舆情情况,负责相关信息的全面搜集以及评判舆情风险等级,明确信息披露范围的职责。
(二)明确信息披露范围的职责:
信息披露为证券事务部的重要职责之一,董秘须告知公司高管及相关知情人员,当向外界谈论公司信息时,涉及公司财务相关信
息、公司重大经营事件相关信息、以及未来经营目标等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信息一律谨慎谈论。具体信息披露规则将参照深
圳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
(三)建立外部危机公关工作小组的职责
证券事务部须建立外部危机公关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外部危机公关工作小组的组长。该小组成员包括董秘、证券事务部人员
、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外部危机公关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管理的领导机构。针对相关舆情事件作出决策和部署。主要工作
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事件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2)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3)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应对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的工作;
(4)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5)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四)核实信息与统一对外口径的职责
当负面舆情出现时,证券事务部需核实该舆情的真实性和重要性,以及媒体的权威性,并协商应对措施。最后拟定统一的对外口
径,形成正式文字内容,告知相关高管成员保持口径统一。
(五)开展媒体培训的职责
证券事务部需为公司策划舆情管理培训,以全面提升公司高管的舆情管理及危机应对的意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敏感舆情和突
发事件的应对管理的能力,提升公司对突发舆情的实操应对能力,防患于未然。
第三章 认识重要媒体
第七条 在处理舆情事件时,了解媒体的背景及相关特点较为重要。如:七大法批媒体、主流财经媒体和活跃财经媒体及影响力
较大的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
第四章 舆情危机等级分类
第八条 舆情危机存在三种危机等级,分别为高影响、中影响、低影响。这三种危机情况具有相互转换的可能。
第九条 危机等级,高影响。处于该危机等级下的评判标准为:企业存在重大治理和经营风险。具体对应事件如下:
(一)重大公司治理类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其它重大公司治理类事件。
(二)重大经营管理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因重大质量事故等无持续经营能力;
(3)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4)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供应链出现重大变动;
(6)其它重大经营管理类事件。
第十条 危机等级,中影响。处于该危机等级下的评判标准为:企业经营情况受环境影响较大或发生信息披露相关事件。具体对
应事件如下:
(1)国内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2)事故灾难,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公司产品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3)公司经营决策未能及时随着行业趋势而改变,造成公司客户流失;
(4)其它环境影响类事件或信息披露相关事件。
第十一条 危机等级,低影响。处于该危机等级下的评判标准为:企业不存在实质性的舆情风险,具体对应事件如下:
(1)敏感舆情主要摘录的公司公告其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
(2)敏感舆情为其它媒体所报道过的敏感信息;
(3)敏感舆情仅仅是简单对比同行业或公司自身的经营情况,未有合理的延展性分析过程。
(4)其它不存在实质性的舆情风险事件。
第五章 舆情危机应对
第十二条 当舆情危机等级为高影响时,证券事务部须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媒体说明会、投
资者交流会、正面文章宣传等。在引导时,统一口径,以客观阐述应对措施为主。若公司后续重大治理和经营风险有明显的改善,阶
段性舆情已基本结束,证券事务部应及时向市场传递改善的消息。
第十三条 当舆情危机等级为中影响时,证券事务部须首先判断负面舆情的真实性。然后,将判断结果告知外部危机公关工作小
组,判断内容的重要性和媒体的权威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实真实性
当负面舆情出现时,由证券事务部自身或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有积极配合证券事务部的义务。若是不真实报道,及
时联系相关方更正不实信息,最大程度降低对广大群众产生的不利影响。若是真实性报道,则进一步判断舆情的重要性。
(二)判断重要性
在证券事务部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后,便确定该舆情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并将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报送至董事会秘书。同时
,证券事务部做好信息披露或澄清说明相关工作准备。
(1)若为重要性报道,则查看该事件是否已经提前做出披露。若已经详细披露,冷处理即可,情况必要时,合理合规邀请法定
媒体发布事实真相,避免不良媒体利用舆情散布虚假信息,修正舆情的不良导向。若未披露,公司将根据报道内容对该事件进行回应
,并邀请法定合作媒体根据回应结果发布相关报道,第一时间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相关声音。
(2)若为不重要的报道,则证券事务部需判断该事件是否达到需要披露的范围,若未达到,冷处理即可。
(三)判断权威性:
若该媒体的权威较低,且重要性较低,公司可选择冷处理;若重要性较高,且该媒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司将以友好沟通的态
度向该媒体解释相关原因,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
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还将通过权威媒体平台发布相关稿件进行
舆情澄清。
第十四条 当舆情危机等级为低影响时,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经甄别研判后,报备外部危机公关工
作小组,并协调相关部门灵活处置。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
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关联方或聘请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
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最新的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d103bec9-72f6-432f-a9a8-f993dfdfa4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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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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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57e18ac-09a9-4f4f-a005-5ee4d753be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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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7│新研股份(30015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拟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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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拟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4d3b233-f9d8-41d5-a38c-4564f6a34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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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7│新研股份(3001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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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7882ad7-7ab3-44f9-948e-b5fd877320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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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7│新研股份(3001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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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鹏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3ec47f3c-97c2-4a65-a376-71e307504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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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6│新研股份(300159):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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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北京时间 11:00 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本次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孙悦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孙文磊先生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董事会拟补选董鹏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鹏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此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鹏生先生将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拟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毅先生因其个人家庭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其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对其过往工作表示感谢。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本次聘任马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已取得董秘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专业能力。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同时免去马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ESG 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统筹推进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全链条规范化管理,系统性防控环保、用工、供应链、治理等领域合规风险,健全可持续
发展运营机制,提升公司 ESG 评级水平与资本市场认可度,完善现代化公司治理架构,实现企业长期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声誉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全网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负面舆情引发的各类风险,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压实各部门舆情管理责任,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与资本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平衡投资者知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保护之间的关系,防范信息披露合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9月 4日 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的议案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0a82429-9498-43ed-86a0-cf8653dff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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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4│新研股份(300159):ESG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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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ESG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ab714e5f-578e-4f89-a812-9081e7515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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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20:24│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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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3001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23061ba-a589-4919-b983-cb09b241c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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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8│新研股份(30015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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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0 ~ 3,300 -16,840.78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500 ~ -4,300 -15,075.44
后的净利润 较上年同期 63.52% ~ 71.48%
减亏
营业收入 19,000 - 21,000 13,209.25
比上年同期增长:43.84%-58.98%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业绩改善主要源于两大业务经营情况稳步向好:一方面,航空航天板块可控核聚变项
目订单陆续落地并交付验收,传统农机业务订单规模持续增长,营业收入稳步释放;另一方面,公司依据重整计划执行裁定确认相应
重整收益,重整收益约 7,000 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随着重整工作完成,历史遗留债务与相关诉讼风险彻底化解,综合运营成
本显著压降。
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收窄。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fc7040-e1ad-4aaa-a66e-2dc3804eb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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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2│*ST新研(300159):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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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
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 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
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b77788e-fac7-4677-8f6f-b41acf44ec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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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ST新研(300159):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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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41fd3218-5558-42f5-8c97-561b0124b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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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ST新研(300159):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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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
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股票停复牌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开市起
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发生变化,仍为±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122.21万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2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
5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较2024 年末的-27,122.21万
元实现由负转正;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74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507.71万元;公司 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61,578.22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对照核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0.3.11条规定的任何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6 年 6 月 18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 2026 年 6 月 2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
“*ST新研”变更为“新研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159”,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发生变化,仍为±20%。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0a51bfb-f4e6-4aaa-8850-5443b8069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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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0│*ST新研(30015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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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0d4cd5e-cef2-4e93-aa68-84aa1c3d4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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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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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
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 022)。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0.1.7条的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交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82be8ff-745f-43bc-8a27-7e8309e48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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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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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19634e7-b6fc-4ea4-bca2-777290362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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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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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65bad90-c421-47df-9d2d-06246e0604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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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6│*ST新研(30015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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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4
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40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8%,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290,421,031元减少为人民
币3,290,157,031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
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5月20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10:00-13:30 ,15:00-1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联系人:郑毅、马智
联系电话:0991-6168159、6162358
电子邮箱:xyz300159@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b615962-3319-43f9-a2d7-4d58e61275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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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26│*ST新研(30015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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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24c7950-e216-463d-badf-43316fc78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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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3│*ST新研(300159):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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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相关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新研”,证券代码仍为“300159”,股
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7,122.21万元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2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
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202
5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较2024 年末的-27,122.21万
元实现由负转正;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746.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1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507.71万元;公司 2025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61,578.22万元。
公司全体董事对 2025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
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 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
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5年度。经对照核查,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
0.3.11条规定的以下任一情形: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综上,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
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8d416d-e105-4c67-be3a-0d4f65a891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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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优化公司组织机构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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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机构,合理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对组织机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调整。
一、基本原则
以企业战略发展为导向,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对组织机构进行必要调整,实现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明确部
门职责分工,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二、部门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企业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模式和业务情况,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并设置相关部门名称。
具体名称如下: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战略投资部、运营管理部、风控法务部、财务管理部、证券事
务部、安全环保部、科技创新部。具体架构如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b156696-978a-4b8d-a781-bfed91b0f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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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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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b1bf4c-81e5-4a7b-85c7-6210b4102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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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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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备字〔2025〕第 12-00001号)。公司董事会就该非标
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 2024年发生净亏损 31,856.79万元,且于 2024年 12月 31日,
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00,630.8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 万元。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
2025年 11月 14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 01破申 382号、(2025)新 01破申 3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
股份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请。2025年 11月 15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 01破 245号、(2025)新 01破 244号《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管理人出具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的监督报告。2025年 12月 30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 267,699.89 万元,资产负债率 32.21%
,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8159f0-58f1-411b-bb23-ca4c48eb6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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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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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3,090.55万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390,942.78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329,042.10万元,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弥补亏损均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调整影响,公司所处的农机业务板块和航空航天领域均面临阶段性压力。航空航天板块收入同比下降
25.81%,毛利率为-5.55%。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亏损 4.25亿元。
2. 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 2025 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计提 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8,387.78万元。同时,为聚焦核心业务、提升资产效能,公司对部分效能较低或长期
闲置的资产进行了处置,相关计提损失对当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上述处理有助于公司轻装上阵,优化长期财务结构。
3.2025年度,公司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有效化解债务危机,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但重整收益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
贡献具有阶段性特征。公司主营业务仍在恢复过程中,历史累计亏损尚未完全弥补。
综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6年是公司立足国资控股新起点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将紧紧围绕“稳国内、拓海外、强创新、优结构”的发展战
略,充分利用重整后净资产转正的契机,推动公司重回高质量发展轨道。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托新疆商贸物流集团的资源赋能,持续优化资本结构与运营效率。公司将深耕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强化核心竞争力,致力于
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 航空航天板块将紧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加快从零部件加工向系统级配套升级;依托新疆“一带一路”核心枢纽区位
优势,深度参与本地国防建设项目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升级;全力恢复核心客户供应商准入,重启传统订单渠道,实现盈利与规模双重
复苏。
3.农机板块将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巩固在中高端农牧机械领域的龙头地位;积极拓展中亚及海外市场,抓住新疆自贸
区、远东大开发机遇,借助集团跨境贸易资源,推动产品进入中亚市场,积极拓展海外业务渠道,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
4.在夯实主业发展基础的前提下,密切关注行业内优质资产整合机会,适时通过并购重组、产业整合等资本运作方式,拓展业务
边界,培育高技术、高成长、高盈利的核心业务板块,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10a3a1-99ba-4eab-b005-27071f969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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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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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李智慧女士、孙文磊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135f57-ca0f-4007-aa31-d08e4ab84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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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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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7b82cb9-aabe-48e6-bfb3-4bbad9688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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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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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8106c7-d447-4843-9ba0-27f395fc4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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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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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0b2806-1124-4d11-bdd8-89d88604a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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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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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北京时间 15:30--17:30 在全景网举行*ST
新研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
.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孙悦先生、总经理万翔先生、财务总监吴玲娟女士、董事会秘书郑毅先生、独立董事龚巧
莉女士。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e89f32-cf85-4c8e-b879-14c6c98ef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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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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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相关意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1e50d4-0cb4-477f-ac06-caa2d7107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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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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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5.7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21 家(含H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6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
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 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大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
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
事同意公司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研股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初期,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计工作中的相关事
项提出了建议。
3.审计进展过程中,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进展情况的议
案》《关于 202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与大信所就审计过程中的主
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审计报告的出具提出了严格要求。
4.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
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16600c-f480-4aa1-9057-18a1b127f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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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2│*ST新研(3001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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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研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建立责权利相适
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同时参考
公司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管理原则
本方案遵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 年 4月)规定的薪酬管理原则:
(一)合规匹配原则。
(二)业绩导向原则。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四)公开透明原则。
(五)长期发展原则。
上述人员的年度薪酬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政策规定,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
酬水平差距,体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状况、行业薪酬水平等制定。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由公司代缴应缴税
费后按年发放。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
销。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董事长):不发放董事津贴,仅可按公司制度据实报销履行董事职责(参会、调研等
)产生的差旅费、会务费等必要支出。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考核机制领
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四)董事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
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他应享有国家
及公司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津补贴、福利标准由公司制定并统一执行。2026 年具体薪酬发放标准为:
1.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标准为 60 万元,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分别占比百分之四十、百分之六十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 20%,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并兑现至 80%,剩余 20%递
延至次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管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的80%,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绩效分别占比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六十。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 20%,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根据考核结果清算并兑现至 80%,
剩余 20%递延至次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副总经理同时兼任控股子公司职务的,可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在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根据子公司薪酬相关
办法确定薪酬标准,但只能从一处领取。
4.任期激励:任期期限以 3 年为一个考核任期,与公司发展规划周期相匹配,任期激励总额不超过任期内年度绩效年薪平均值
的 30%,以任期内公司核心业绩指标累计完成情况、中长期发展战略落地情况为核心考核依据。任期届满考核完成后,根据考核结果
一次性核定任期激励总额,分两年等额发放(各 50%);发放期间如出现本办法规定的追索情形,未发放部分予以扣发,已发放部分
予以追索。
5.股权激励:根据经股东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另行实施。
四、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薪酬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为薪酬
考核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协助董事会具体实施对人员的考核。
五、其他
(一)离任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
放薪酬。
(二)问责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薪酬、追回已发放薪酬等问责处理措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168da84-a20f-4f17-acbb-cf9471bf9b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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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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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融合南路 661 号 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除提案 5 之外均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5 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并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3.1 各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 公司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作《2026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说明;3.3 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10:00—13:00,15:30-18:30)。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
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 18: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信函登记时间以收到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研股份证券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融合南路 661 号,邮编:830026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智 联系电话/传真:0991-6162358 电子邮箱:mazhi0991@126.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 15 分钟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0ab168-3861-4ce4-8bfc-37b9a564f5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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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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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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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计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2-00083 号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2 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上
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
规定,编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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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 上市公司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占用 占用
占用 名称 上市公 核算的会 年期 度占用 年度 年度 期末 形成 性质
司的关联 计科目 初占 累计发生 占用 偿还 占用资 原因
关系 用资 金额 资金 累计 金余
金余 (不含利 的利 发生 额
额 息) 息 金额
(如
有)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及其附属企
业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
企业
总计
其它关联资金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 上市公司 2025 2025 年 2025 2025 2025 年 往来 往来
往来 名称 上市公 核算的会 年期 度往来 年度 年度 期末 形成 性质
司的关联 计科目 初往 累计发生 往来 偿还 往来资 原因
关系 来资 金额 资金 累计 金余
金余 (不含利 的利 发生 额
额 息) 息 金额
(如
有)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 四川新航钛 子公司 其他应收 16,775.5 16,775. 借款 非经
公司及 科技有 款 9 59 营性
其附属企业 限公司 往来
德阳中研钛 子公司 其他应收 85,62 85,621. 借款 非经
航空科 款 1.92 92 营性
技有限公司 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
企业
总计 85,62 16,775.5 102,397
1.92 9 .5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6fc51b-1542-4def-acb2-afe3cbc39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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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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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fc8dc3-322c-4891-a1ee-b3b3d8477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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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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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d4043b-f878-410a-af73-18513541b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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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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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3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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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3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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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
职能部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其中,公司子公司为新疆新研牧神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孙
公司为新疆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牧神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润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钛航空装备有限公司、四川灯火程
航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新航钛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景德镇亚钛航空装备有限公司、贵州红湖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霍山鑫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明日
宇航卫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梅克斯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阳中研钛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
架构、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决策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实物资产控制、货币资金控制、子公司管
理控制、对外投资控制、采购活动控制、生产活动控制、销售活动控制、合同管理控制、担保控制、关联交易控制、信息传递、内部
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经营收入总额的1%。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经营收入总额的0.5%小于经营收入总额的1%。一般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小于经营
收入总额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的舞弊行为;(2)发现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而管理层未能在内控运行过程中
发现;(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
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
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1)个别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流程执行不力;(2)缺少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必要的管理文件,不会对公司
造成损失但会影响工作效率。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150万元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50万元以上150万元(含)以下。一般缺陷:该缺陷发生后对公司造成的损失50万元
(含)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4)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5)公司的
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6)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7)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1)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公司的重要缺陷不能得到及
时整改;(4)其他公司认为需要整改的重要缺陷。一般缺陷:(1)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流失率有小幅增加;(2)其他的公
司认为的需要整改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签名〕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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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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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备字[2026]第 12-00012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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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
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12-00012 号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研股份或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和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
026 年 4 月 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12-0012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我们就 2024 年
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公司2024年发生净亏损31,856.79万元,且于2024年12月31日,贵公
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0,630.85万元,资产负债率112.07%;到期未清偿的金融机构借款本金78,216.08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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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情况说明
2025年11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01破申382
号、(2025)新01破申3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及子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相
关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5日,乌鲁木齐中院作出(2025)新01破245号、(2025)新01破2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2025年12月29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管理人出具了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重整计
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5年12月30日,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
意见书》,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为267,699.89万元,资产负债率32.21%,导致
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
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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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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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63,828.10 66,491.7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249.88 出租不动产、销 1,530.39 出租不动产、销
售材料等 售材料等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52 2.3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 2,249.88 出租不动产、销 1,530.39 出租不动产、销
无 售材料等 售材料等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
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249.88 1,530.3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
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
的
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
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61,578.22 64,961.3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f666cf-2572-44bc-9c3f-b69624c40e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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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20│*ST新研(30015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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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f49f03-06eb-4488-816c-54e7dec88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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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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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26.40万股,回购价格为 1.49元/股。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离职人员信息、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等有关事项已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履行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将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相应办理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事项
,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0.8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87人。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所涉
激励对象资格、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数量等有关事项已确认,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规定履行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程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c7480b-f051-4de5-a587-7bc309187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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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9│*ST新研(300159):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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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研(300159):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7a0c78-d00e-4654-840b-a690542cb23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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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新研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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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0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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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新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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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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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ST新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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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1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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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ST新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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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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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ST新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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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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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ST新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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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4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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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新研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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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9/1222835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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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新研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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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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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新研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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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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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新研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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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0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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