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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0(秀强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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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0 秀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11 │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4 16:11 │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22 16:26 │秀强股份(30016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6:26 │秀强股份(30016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7 00:34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 │2026-04-16 18:35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6 18:35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16 18:35 │秀强股份(300160):德皓内字[2026]00000041号-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6 18:34 │秀强股份(30016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16 18:34 │秀强股份(30016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 2026-04-24 16:11│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秀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合群 联系电话:021-525231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叙嘉 联系电话:021-525232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相关法规内容更新;2、结合法 规更新内容,学习了相关的募集资 金违规案例;3、募集资金使用及注 意事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不适用 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第 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 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不适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不适用 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 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 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无 不适用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保持公司股份独立 是 不适用 性的承诺 4.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 是 不适用 履行的承诺 6.卢秀强、陆秀珍、卢相杞的减持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 不适用 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 无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 无 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6bf1c4-dd9b-47ab-8e1b-4aab3217c5c3.PDF ─────────┬──────────────────────────────────────────────── 2026-04-24 16:11│秀强股份(300160):光大证券关于秀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 30号)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 154,773,869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97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23,999,997.9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9,832,200.37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167,797.56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秀强股份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 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年 1月 5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陈述 1、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与调查。 3、本机构及个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顾叙嘉 联系电话 021-52523118、021-52523217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160 注册资本 77,294.6292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 28 号 法定代表人 冯鑫 董事会秘书 席公正 联系电话 0527-8108116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月 5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光大证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秀强股份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定办理股票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并报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通过开展尽职调查、审阅相关信息披露、要 求发行人提供相关文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等方式,密切关注发行人规范运行与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情况,顺利完成对发行人的持 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情况。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已于 2025年 9月取消监事会,下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 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 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30号文同意,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13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154,773,86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97元,并于 2023年 1月 5日起在深交所交易。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 人为毛林永先生、顾叙嘉先生,自 2023年 8月 24日起,因毛林永先生工作变动原因,其不再负责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 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故光大证券委派刘合群先生接替毛林永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刘合群先生、顾叙嘉先生。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 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 八、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本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 情况相符,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并真实、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签署日,公司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 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ca16b8d-901f-4f37-a37e-f60bcb54daaa.PDF ─────────┬──────────────────────────────────────────────── 2026-04-22 16:26│秀强股份(30016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a56883a-d6a3-4dc2-83fe-5164a086c7e5.PDF ─────────┬──────────────────────────────────────────────── 2026-04-22 16:26│秀强股份(30016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ac2ca9-2e65-43f9-b6e1-a8de21871c0b.PDF ─────────┬──────────────────────────────────────────────── 2026-04-17 00:34│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56469c4-4c54-41f6-8e5e-88b27be1eb11.PDF ─────────┬──────────────────────────────────────────────── 2026-04-16 18:35│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488983f-8e46-45f4-b98f-7a968da27e08.PDF ─────────┬──────────────────────────────────────────────── 2026-04-16 18:35│秀强股份(30016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秀强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秀强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 30号)同意,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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