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2 雷曼光电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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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4 │雷曼光电(300162):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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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30 │雷曼光电(30016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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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2 │雷曼光电(300162):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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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 │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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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 │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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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4 │雷曼光电(300162):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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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 │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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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 │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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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 │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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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0:20 │雷曼光电(30016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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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4│雷曼光电(300162):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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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月 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
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分回购股份不超过 8,390,20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的,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
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9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 2024 年 5 月 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间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8,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91%,最高成交价格为 5.6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4,679,001.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
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4,19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出售所得资
金总额为 41,790,7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11.80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9.26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62 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
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8edef95-dcd5-42aa-9804-ef9384735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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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30│雷曼光电(30016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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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李漫铁先生的函告,获悉其近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进行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李漫铁 是 13,000,000 29.53% 3.10% 2025年 5月 2026 年 5 深圳市中小
29 日 月 28 日 担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或第一大股东及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押
李漫铁 是 13,000,000 29.53% 3.10% 否 否 2026 2027 深圳市 融资
年5月 年 5月 中小担
26 日 28 日 小额贷
款有限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李漫铁 44,024,509 10.49% 22,970,000 52.18% 5.48% 0 0% 0 0%
王丽珊 44,090,000 10.51% 0 0.00% 0.00% 0 0% 0 0%
李琛 4,526,491 1.08% 0 0.00% 0.00% 0 0% 0 0%
南京杰得创业投资合 30,215,000 7.20% 30,215,000 100.00% 7.20% 0 0% 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希旭创业投资合 4,152,500 0.99% 0 0.00% 0.00% 0 0% 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7,008,500 30.28% 53,185,000 41.88% 12.68% 0 0% 0 0%
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按照《公司法》规定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7,008,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9,510,030 股
的 30.28%,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3,185,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1.8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
三、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资信状
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暂不存在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交易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b2bdc6b-d403-4573-ad72-6841ae1ff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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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20:02│雷曼光电(300162):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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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月 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
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分回购股份不超过 8,390,20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的,出售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
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9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截至 2024 年 5 月 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已实施完毕且期间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208,1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91%,最高成交价格为 5.68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3.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4,679,001.91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
的时间区间为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了回购股份,首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05%,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1,853,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9.27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6 元/股,成交均
价为 9.26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
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4,19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出售所得资
金总额为 41,790,7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 11.80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9.26 元/股,成交均价为 9.962 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
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9e11f8f-b360-4492-86fb-1309633d7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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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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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77985ec-5eb7-44f1-b88f-4b2cfe39c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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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22│雷曼光电(3001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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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4 人,代表股份共计 148,3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9,994,819
股(不包括截止至股权登记日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已回购股份数,下同)的比例为 36.183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代表股份共计 127,01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9,994,819 股的比例为 30.9791%;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07 人,代表股份共计 21,33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09,994,819 股的比例为 5.2047%。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9 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
为 21,34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409,994,819 股的比例为 5.205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7,6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91%;反对 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20,5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4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76,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1696%;反对 98,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620%;弃权 20,568,2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36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7,64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8%;反对 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20,6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27%,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4,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9733%;反对 98,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620%;弃权 20,610,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5647%。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7,6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29%;反对 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2%;弃权 20,6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2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2,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9180%;反对 111,5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224%;弃权 20,609,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559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 21,1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4%;反对 12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6%;弃权 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0%,该项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1,156,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1224%;反对 126,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946%;弃权 60,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283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27,6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16%;反对 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20,6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2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5,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9785%;反对 98,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620%;弃权 20,609,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55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127,6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31%;反对 1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20,6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91%,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8,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8501%;反对 100,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713%;弃权 20,634,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67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127,6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31%;反对 1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8%;弃权 20,6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91%,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08,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8501%;反对 100,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713%;弃权 20,634,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678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 127,6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244%;反对 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5%;弃权 20,6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91%,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10,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8594%;反对 98,6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620%;弃权 20,634,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67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7,59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03%;反对 1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弃权 20,6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9,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7615%;反对 118,1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533%;弃权 20,635,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685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27,6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02%;反对 1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9%;弃权 20,59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09%,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33,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9691%;反对 117,1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486%;弃权 20,592,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482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同意 127,6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347%;反对 12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2%;弃权 20,595,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31%,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625,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9307%;反对 121,900 股,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5711%;弃权 20,59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
6.49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郭芷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446132d-2be0-46e8-a5f0-e4ad65888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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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24│雷曼光电(300162):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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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2月 9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
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分回购股份不超过 8,390,20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0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的,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应在首次出售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出售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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