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3 先锋新材 更新日期:2025-07-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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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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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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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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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5:42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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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5:40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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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8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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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3:59 │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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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 │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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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 │先锋新材(3001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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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 │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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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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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开心投资已归还关联担保贷款 3000万元。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2,100万元,将于 2025年
9月到期,目前正常履约中。
一、关联担保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为关联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方”)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
民币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担保期限展期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后公司根据进展情况披露了《关于部分关联
担保贷款未完成展期暨关联方违反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关联公司归还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联担保贷款归还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卢先锋先生通知,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的 3000万元到期贷款已偿还完毕,并提供了还款凭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为 2,100 万元,系为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的贷
款担保,将于 2025 年 9 月到期,目前正常履约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关联担保贷款后续还款情况,与卢先锋先生及被担保方保持密切联络,继续督促卢先锋先生及被担保方通过自筹
资金等多种途径归还剩余关联担保贷款,避免相关担保风险向上市公司传导,并按照相关信披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的还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6612255f-e411-448c-bb93-a7a2d07d6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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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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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2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022202501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卢先锋先生立案。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状况平稳有序,本次
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34657013-102e-48c6-8d33-64316d6277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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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7:1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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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 次 占 其 所 占 公 是 否 是否 质 押 起 始 质 押 到 期 质权人 质 押
称 股股东或 质 押 持 股 份 司 总 为 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数 量 比例 股 本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 万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郎海涛 第一大股 1,700 62.82% 3.59% 否 否 2025-07-23 2026-07-22 张浩亮 生产
东 经营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 股 本 次 本 次 合计占 合 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量 比 质 质 其 占
称 (股) 例 押 前 押 后 所持股 公 司
质 质 份 总
押 股 押 股 比例 股 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 未
份 份 比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质 押
数量( 数量( 例 冻结、标 押股 冻结合计 股 份
万 万 记 份 数量 比例
股) 股) 合计数量 比例
郎海涛 27,061,823 5.71% 0 1700 62.82% 3.59%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1、郎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为其个人生产经营所需,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质押,郎海涛先生所持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质押情形,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
质押股份。
3、郎海涛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 持股 5%以上股东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ea0547f6-80c6-4f7e-af90-c87b54ce65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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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5:42│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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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郎海涛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除质押 持股份 司总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 比例 股本
一致行动人 量(万 比例
股)
郎海涛 公司第一大 1,700 62.82% 3.59% 2025-04-17 2025-07-17 马嘉强
股东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 股 本 次 本 次 合 计 合 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 量 比 解 解 占 其 占
称 (股) 例 除 质 除 质 所 持 公 司 已质押 占已质押 未质押 占未质押
押 押 股 份 总 股 股 股份限 股份比例
前 累 后 累 比例 股 本 份限售 份比例 售和冻
计 计 比 和 结合计
被 质 被 质 例 冻结、 数量
押 押 标
数量( 数量( 记合计
万 万 数
股) 股) 量
郎海涛 27,061,823 5.71% 1700 0 0% 0% 0 0% 0 0%
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6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1,7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6
2.82%,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本次解除质押后,郎海涛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65e1994b-0ebf-4e78-a243-19f70b994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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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5:40│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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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5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同日,全资子公司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泰”)与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幻新材料”)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将位于浙江省
嘉兴市纬三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及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经一路 209 号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
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 6,414.78.00 万元进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公告》(2025-004)。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关于与嘉兴市奇幻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奇幻新材料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将嘉兴丰泰 100%股权转让给奇幻新材料,奇幻新材料尚需支付的转让款 57,733,020.00 元在《
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直接向上市公司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出售
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2025-009)。
二、交易进展情况
日前,嘉兴丰泰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近日,公司收到奇幻新材料支付的关于购买标的资产的第二笔款项 25,659,12
0.00 元。
三、风险提示
按照《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交接后尾款32,073,900.00 元需在过户登记完成且嘉兴丰泰与奇幻新
材料完成实物和资料交接并签署确认文件之日起 4 个月内支付给上市公司,尾款能否按期支付及交易能否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结合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0de820c5-089e-4607-a801-a4818a7f2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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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18│先锋新材(300163):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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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应惠洲发送
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 执恢 10 号之三》(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获悉公司股东卢先锋司
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应惠洲拍卖成交的 10,000,000 股公司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将于2025年4月10日10时至2025年4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股东卢先锋所持10,000,000股
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公司股东卢
先锋所持公司10,000,000股股票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成功拍出,竞买人为应惠洲。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近日接获应惠洲发送的《执行裁定书》,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该笔股权已完成过户登记
程序。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应惠洲持有先锋新材股票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
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东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及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轮候 累计被拍
股份数量 冻结股份数 卖股份数
(股) 量(股) 量(股)
卢先锋 6,178,854 1.30% 6,178,854 71,704,116 67,544,203
卢成坤 1,100,000 0.23% 0 0 0
合计 7,278,854 1.54% 6,178,854 71,704,116 67,544,203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备查文件
1.应惠洲发送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浙 02 执恢10 号之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1405c8da-116d-4ca7-a5c0-1a4a69ee2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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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3:59│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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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9fad4255-d02a-4a64-96cc-ad1fdec421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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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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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2025年5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被司法拍卖的2250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的
持股比例由8.39%被动减少至3.65%,卢先锋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卢先锋变更为无控股股东
、无实际控制人。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27,061,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卢先锋先生于2025年4月11日被司法拍卖的1000万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若该笔股份也完成过户登记,卢先锋及一致行动
人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下降至1.53%。
3、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管理团队稳定,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发送的《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卢先锋所持公司股份因执行司法裁定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4.7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由卢先锋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9,77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本次权益变动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
人持有公司 17,27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
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 27,06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卢先锋 合计持有股份 38,678,854 8.16% 16,178,854 3.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59,621 1.07%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619,233 7.09% 16,178,854 3.41%
卢成坤 合计持有股份 1,100,000 0.23% 1,100,000 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0,000 0.23% 1,100,000 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39,778,854 8.39% 17,278,854 3.65%
注: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情况
(一)认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 50%
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
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 条规定,“(六)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七)实际控
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39,77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9%,卢先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7,278,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卢先锋丧失公司控制权。郎海涛持有公
司 27,061,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且公司持股结构分散。经向卢先锋询问确认,其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或表决
权委托协议等能够扩大其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的相关协议或口头约定,同时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表决权委托
协议等相关安排协议的通知。因此公司判断目前不存在前述法规规定的股东拥有控制权的情形,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
人。具体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持股超过 50%的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的股东。
2、公司不存在单一股东依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3、公司单一股东无法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卢先锋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管理
团队稳定,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d3a2b861-cfb8-42d1-aac7-d974da874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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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先锋新材(3001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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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3001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0b00166e-8ace-4fe9-ab29-de2c8a3f4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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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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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30016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cd7c9ec5-87ed-4dcb-84f2-e555e3a8aa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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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36│先锋新材(300163):关于原控股股东部分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暨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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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39%变更为3.65%,卢先锋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
位,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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