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4 通源石油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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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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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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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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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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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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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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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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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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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 │通源石油(30016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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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5 │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对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陶良军等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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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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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通源”)因
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借款主合同成立之日起 36 个月。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
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9MWP5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刚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3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3 月 3 日至长期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凤凰一路南段 8 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器材、工具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及转让;油气田、完井工艺的技术配套服务、技术咨询及转让;经营本公司生产、研发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器材及相
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张继刚 82%
2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合计 100%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4,763.65 1,640.81 3,122.84 2,106.85 145.32 131.18
(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一季 4,831.76 1,690.89 3,140.87 263.52 18.03 18.03
度(未经审计)
4.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宝鸡通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宝鸡通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宝鸡通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
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宝鸡通源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人民币 1,000 万
元额度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宝鸡通源为公司持股比例 18%的参股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业务主要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
益持续增长。公司为宝鸡通源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
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
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联储证券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为 1.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63f49837-0b65-44d4-a63d-e2fdef5cbd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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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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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延忠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名
,实到 5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为支持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稳定发展,保障其优质项目顺利推进并满足资金周转及日
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与一龙恒业签订《借款合同》,对向一龙恒业提供的剩余 1,6
00 万元财务资助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借款期限为 2025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归还本金人民币 1
,6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每年单利 6%,利息起算日为 2025 年 5 月 11 日,借款方偿还当期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有助于一龙恒业优质项目顺利推进,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与一龙恒业签订《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与主要经营股东签订《保证合同》,可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进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宝鸡通源石油钻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通源”)因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担保期限自借款主合同成立之日起 36 个月。宝鸡通源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宝鸡通源为公司持股比例 18%的参股子公司,本次申请融资业务主要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
司为宝鸡通源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张继刚为本次担保以其持
有宝鸡通源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与公司为宝鸡通源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
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02106f87-8f8a-4901-8fa0-960c364c1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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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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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c12e5b30-fb4c-477b-a547-027d75231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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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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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2 年 11 月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00,000 股回购股份
已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
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53%。
2、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到期一次性解锁,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已全部解锁。
3、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1,72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9%。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届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
关规定,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进行其他处置安排。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
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
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892f64f6-af66-4734-a2a4-36cc2e0ab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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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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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74bc83e3-7fa1-46a9-8cce-0ca81d50b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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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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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132b867f-d136-4624-88ac-3cb03f985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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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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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ea0ee792-d910-4f58-8cae-5d6be4217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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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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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1b15e9e9-79df-46ee-8d75-a82333b48f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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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9:24│通源石油(30016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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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8582bf2e-e323-4fc9-8dce-022b07bd8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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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18:25│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对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陶良军等人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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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
陶良军等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丁福庆,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秦忠利,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吕兰顺,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裴存民,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陶良军,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
经查明,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陶良军等(以下统称丁福庆等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8 年 4 月 18 日,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披露《关于签署〈增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显示,通源石油向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增资 3000 万元(以下简称第一次增资),丁福庆等人
作为一龙恒业原股东,承诺一龙恒业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4800 万元、5100 万元。
2018 年 8 月 17 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与湖州贤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嘉
兴贤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贤毅)等共同向一龙恒业增资 7000 万元(以下简称第二次增资),丁福庆等
人作为一龙恒业原股东,承诺一龙恒业 2018 年至 2020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750 万元、6750 万元、7750 万元。2019 年 4月
29 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以零对价承接湖州贤毅未实缴金额 2000 万元对应的出资义务,股权
转让后,丁福庆等人在第二次增资协议中对湖州贤毅所作出的业绩承诺与补偿义务的对象变更为通源石油。
上述两次增资有关协议中约定,如 2018 年至 2020 年的任一年度,一龙恒业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指标的 90%,通
源石油有权行使回购权。2021 年 10月 20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一龙恒业《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显示,一龙恒业 2020 年度净利润为-19515.77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指标的 90%。
— 2 —
2022 年 10 月 13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通源石油选择行使回购权,并已
于 2022 年 10 月 9日发出律师函,要求丁福庆等人于收到律师函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将回购价款足额支付给通源
石油。2023 年 1月 18 日、2024 年 3月 1日,通源石油先后披露《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案受理通知的公告》《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显示,通源石油已向法院申请仲裁并
收到仲裁裁决书,丁福庆等人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履行回购义务并将回购价款足额支付给通源石油。
2024 年 4 月 22 日,通源石油披露《关于参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显示,通源
石油已于 2024 年 4月 1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根据《强制执行申请书》,一龙恒
业原股东丁福庆、吕兰顺、秦忠利、陶良军、裴存民应分别向通源石油支付回购价款(含利息)4877 万元、2501 万元、2552万元、
399 万元、429 万元。截至目前,丁福庆等人仍未履行有关增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也未支付回购价款。
丁福庆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8.6.1 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1.3 条、第 7.4.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裴存民、陶良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
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由通源石油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先先生
,电话:0755-8866 8954)。
对于丁福庆、秦忠利、吕兰顺、裴存民、陶良军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4月 30日— 4 —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6860C2D2A3FBC26F34E7B2D3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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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37│通源石油(300164):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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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d68d9f4-8f15-49bc-88dd-c63b99b23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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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36│通源石油(30016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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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f101b70-2f36-4aa6-b353-649754cd5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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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19:17│通源石油(30016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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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通
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审计机构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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