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4 通源石油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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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8:33│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参股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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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
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对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并于近日收到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4)京 01 执 1120 号】。
一、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子公司一龙恒业原股东未完成公司与其于 2018 年 4 月及 2018 年 8月签署的《增资协议》中约定的相关业绩承诺,
根据协议内容,公司选择行使回购权。然而一龙恒业原股东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向公司履行股权回购对价的支付义务,公司特向北京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日前已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事项进展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4-003)。
根据裁决书所述,“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义务,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履行完毕”,然而截至规定期
限届满,一龙恒业原股东仍未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等相关材料,申请对一龙恒业及原股东进行强制执行。
二、申请执行请求
申请执行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一: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二:丁福庆
被执行人三:吕兰顺
被执行人四:秦忠利
被执行人五:陶良军
被执行人六:裴存民
被执行人七:刘鹏
1.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2023)京仲案字第 00042 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各被执行人尚未履行的债务共计 108,690,411.18 元(其
中,裁决结果第(七)项以70,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0%(每年按 365 天
计)的标准支付的回购价款,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具体被执行人用于支付回购价款的资金来源以裁决书载明为准),各
被执行人分别执行金额为:
(1)被执行人一:与其他六个被执行人共同配合办理回购涉及的审批、变更登记等手续并签署必要文件;
(2)被执行人二:48,769,387.5 元;
(3)被执行人三:25,009,663.61 元;
(4)被执行人四:25,520,508.55 元;
(5)被执行人五:3,988,938.09 元;
(6)被执行人六:4,293,271.24 元;
(7)被执行人七:1,108,642.18 元;
2.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500,000 元;
3.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60,392.74元;
4. 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 690,808.23 元;
5. 请求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 本案受理费、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尚未披露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2023 年末,公司按会计准则及监管指引的要求,已谨慎确认了对一龙恒业原股东业绩补偿承诺或有对价 1,451.19 万元。目前
一龙恒业原股东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还未实际履行,强制执行结果还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强制执行的进展情况、对方的赔付能
力、信用状况等谨慎计量此业绩补偿或有对价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风险提示
根据裁决书中所述,“关于六被申请人‘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为限承担责任’的理解,仲裁庭认为,六被申请人用于支付回
款价款的资金来源于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折价或变卖所获得的资金,或在折价或变卖获得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方应支付的回购价
款时直接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折抵其应支付申请人的全部回购价款”,因此本次仲裁案件六被申请人最终执行仲裁裁决的方式及
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仲裁事项的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6664084-8780-4ede-a759-717c32260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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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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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
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
,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
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
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
、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
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
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
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
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
案及实施将在本事项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
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ad69294e-3268-4d81-83d5-7044b1daa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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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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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
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 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
案》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0 《关于 2023 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
11.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8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
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 2)、股东账
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3)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
(5)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登记
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investor@tongoiltool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3 层通源石油,邮编:710065
,信函请注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传真号码:029-87607465。
(6)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5:00。
(7)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 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3 层。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旭、王红伟
联系电话:029-87607465
传真:029-87607465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1 号人寿壹中心 A 座 13 层
邮编:71006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
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fd134fc-ee08-4a9e-be16-a6fee8e272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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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联储证券关于通源石油2023年度内控评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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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联储证券关于通源石油2023年度内控评价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d3c5f5e-56d3-4acc-b18e-3a9722b4d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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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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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95ae01fd-7427-49c9-894d-98642222bf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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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联储证券关于通源石油2023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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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联储证券关于通源石油2023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4d52a47c-2d65-49db-b326-a1c8ebf075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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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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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c94cb905-c91b-4cd1-a529-caf2fd4b7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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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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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石油(30016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907e3ea-d090-4e96-a80f-b4f6f2819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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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通源石油(30016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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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园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与会人员在认真听取监事会主席张园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
事会 2023 年度的重点工作和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和措施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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