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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6(东方国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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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6 东方国信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5 18:06│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143,600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635,6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3%,最高 成交价为 8.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287.12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 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dace0a75-41b9-45b2-b55f-82e434c25b30.PDF ─────────┬──────────────────────────────────────────────── 2024-04-09 18:39│东方国信(300166):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 -003),前次预计情况如下: 预计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6,000 万元–35,000 万元 亏损:36,113.65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32,500 万元–43,500 万元 亏损:37,299.7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60,000 万元 228,872.56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260,000 万元 228,817.88 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项 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是否 进行 原预计 最新预计 修正 归属于上 亏损:26,000 万元 亏损:31,200万元 亏损:36,113.65 是 市公司股 –35,000 万元 –42,000 万元 万元 东的净利 润 扣除非经 亏损:32,500 万元 亏损:37,700万元 亏损:37,299.70 是 常性损益 –43,500 万元 –50,500 万元 万元 后的净利 润 营业收入 230,000 万元– 230,000 万元– 228,872.56 万元 否 260,000 万元 260,000 万元 扣除后营 230,000 万元– 230,000 万元– 228,817.88 万元 否 业收入 260,000 万元 260,000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和讨论,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已经过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审计,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深入,以及有关业务的最新进展,公司对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判断作出调整,在与会计 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修正主要原因是:对处于暂停状态的未验收项目、账 龄较长或签订合同有风险的项目已发生的履约成本,补充计提存货减值,累计影响归母净利润约-7,200 万元。 本次业绩修正数据,已经会计师确认并达成一致,故予以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业绩变动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状态产生影响。 2、公司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此次预告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并在日 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fe4b386e-028e-4015-a97f-ca6de9398b39.PDF ─────────┬──────────────────────────────────────────────── 2024-04-01 15:46│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635,68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833%,最高成交价为8.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287.1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db0583bc-313f-442a-bf52-f62dde94a83a.PDF ─────────┬──────────────────────────────────────────────── 2024-03-25 07:48│东方国信(30016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方国信(30016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74e6987c-d8a5-4275-ba13-5f8af01f572b.PDF ─────────┬──────────────────────────────────────────────── 2024-03-25 07:48│东方国信(30016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通过委托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包括 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等风险可控,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严格评估,筛选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 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决 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需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2 年 7 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 品种等。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2、投资金额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委托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 类私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等风险可控,且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 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 等。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严格评估,筛选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 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 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 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2 年 7 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等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2 年 7 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21c99574-fdfb-4b61-996b-11f3756d0f18.PDF ─────────┬──────────────────────────────────────────────── 2024-03-25 07:47│东方国信(30016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 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 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 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需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2 年 7 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 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 6,000.00 万元人民币对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拓云”)进行增资,其中 214.2857 万 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拓展东方国信在 To B 和 To C 智算算力运营业务的布局。在智能算力 领域的布局将为东方国信大模型在垂直类领域的落地提供更强大的引擎,也将为东方国信实现业务增长、保持核心竞争力注入强劲动 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本次投资也有利于推动视拓云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提升其核心竞争力。通 过本次合作,双方将整合各自技术与资源优势,形成协同效应,推动双方共同高速发展。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d8456ec9-c69c-472c-8e46-3840749eb9bb.PDF ─────────┬──────────────────────────────────────────────── 2024-03-25 07:40│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f75c456d-7111-42d1-808d-43f1743e7b85.PDF ─────────┬──────────────────────────────────────────────── 2024-03-07 00:00│东方国信(30016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 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霍卫平先生通知,获悉霍卫 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份延期购回以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原质押到 延期后质 质权人 质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期日 押到期日 押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用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押 途 霍卫平 是 30,000,000 23.05% 2.60% 高管 否 2023-3-9 2024-3-8 2025-3-7 中国银河 融 锁定 证券股份 资 股 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霍卫平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 30,000,000 股 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上述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3.05%,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60%。 上述股份原质押到期日是 2024 年 3 月 8 日,本次延期后质押到期日是 2025年 3 月 7 日。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霍卫平 是 1,030,000 0.79% 0.09% 高管锁 是 2024-3-7 2025-3-7 中国银河 融资 定股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霍卫平先生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就上述延期购回股份质押业务补充质押1,030,000 股,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 上述补充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0.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 霍卫平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 (股) 比 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 所 司 情况 情况 称 例 量(股) 份数量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份 本 份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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