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6 东方国信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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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0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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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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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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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 │东方国信(3001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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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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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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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 │东方国信(300166):东方国信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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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6 │东方国信(30016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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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5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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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5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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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6:02│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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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 2025年 9月
26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61)、2025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
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28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 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7609B
3.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5. 注册资本:113874.5748万元
6. 成立日期:1997年 7月 28日
7.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号院 1号楼 7层 101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
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
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
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
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市场
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5f9c910d-2136-4714-94c7-a2e763755f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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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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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e9f3ec9b-c20b-48e1-b8e4-b47ea6957e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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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32│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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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6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6 日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9:15至 15:00的
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号院 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 7层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管连平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人,代表股份 311,002,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99,504,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2人,代表股份 11,497,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4人,代表股份 26,315,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817,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2 人,代表股份 11,497,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331,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11%;反对 2,52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07%;弃权14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4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499%;反对 2,521,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07%;弃权 149,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69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78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0%;反对 2,0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740%;弃权124,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9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15%;反对 2,09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49%;弃权 124,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73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赵迪、栾正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2ac0262-d135-42b7-ac70-3439c2df9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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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东方国信(3001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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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0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
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8f65c905-643a-4bb1-b6b8-e36ba83a2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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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东方国信(30016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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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天线、移动通信核心网分组域设备、集群通信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策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移动通
信基站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天线、移动通信核心网分组域设备、集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销售和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
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
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
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
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广告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
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 围为: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
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 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天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线、移动通信核心网分组域设备、集群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通信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发后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策划;信息咨询(中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
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 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5G 通信技术
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
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 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卫星
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制
移动通信基站设备、移动通信基站天 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线、移动通信核心网分组域设备、集群 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销售和租赁;互联 造;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软
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 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
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赁;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
源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3e1e663b-dd01-46e0-9519-5c380764ad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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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38│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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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霍卫平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
效率,提议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卫平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17,284,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
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新增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
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6日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 1号院 1号楼东方国信大厦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上述提案 1.00 和 2.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以便登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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