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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66(东方国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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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66 东方国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6-04-23 22:52 │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3 22:51 │东方国信(3001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22:51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3 22:51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4-23 22:52│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30,823,201.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19,364,847.7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89,321,513.0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669,314,175.73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00,000,287.12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19,364,847.76 29,427,133.72 -386,361,434.40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77,465,737.63 509,865,980.84 587,120,328.71 营业收入(元) 2,606,654,076.57 2,792,664,075.19 2,383,292,92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669,314,175.73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89,321,513.0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100,000,287.12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92,099,716.15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00,000,287.12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474,452,047.18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18.95%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为100,000,287.12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为1,474,452,047.18元,占累计营业收入的18.95%。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 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8db424-f0ed-4278-8a5f-0140359c8df3.PDF ─────────┬──────────────────────────────────────────────── 2026-04-23 22:52│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东方国信(3001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bbb709-f126-4a28-9e4c-0b498a888626.PDF ─────────┬──────────────────────────────────────────────── 2026-04-23 22:52│东方国信(30016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 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现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 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19f4bd-f469-4b1b-9e47-84b63e805513.PDF ─────────┬──────────────────────────────────────────────── 2026-04-23 22:52│东方国信(300166):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期间,遵循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 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备案,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 求。 2. 历史沿革 北京兴华1992年成立,并于2013年10月完成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 。全国共有29家分支机构和境外机构1家(安徽分所、贵州分所、山东分所、渤海分所、西安分所、四川分所、广东分所、深圳分所 、上海分所、湖北分所、辽宁分所、杭州分所、云南分所、河北分所、河南分所、大连分所、重庆分所、苏州分所、吉林分所、天津 分所、宁夏分所、山西分所、江西分所、江苏分所、青海分所、青岛分所、内蒙古分所、河北雄安分所、海南分所、北京兴华鼎丰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香港)。 3. 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1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4. 业务信息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91,385.92 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5,436.32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690.63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68.66万元;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372.80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J 金融业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5.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我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6. 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 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3次。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人员信息 姓名 职务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 在其他 从事证 过证券服 单位兼 券业务 务业务 职情况 年限 杨金山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11年 册会计师 田翠 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8年 时彦禄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册会计师 是 否 19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杨金山,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 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 4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 工作,具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工作,具有丰富 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田翠,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起在北京兴华工作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 年 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 3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 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时彦禄,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年开始作为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10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需配备的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审 计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 2025年度审计收费 12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万元。2026年度 拟定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120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能按照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 见;在执行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北京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北京兴 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 2.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 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 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3. 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兴华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58a2eda-70a8-4fe1-bbd9-4a154adea401.PDF ─────────┬──────────────────────────────────────────────── 2026-04-23 22:52│东方国信(30016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北京东方国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成立时间:2013年 11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号 2206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末,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拥有合伙人 111名,注册会计师 481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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