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7 ST迪威迅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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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44 │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
│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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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迪威迅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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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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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迪威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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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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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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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
│ │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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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 │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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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ST迪威迅(30016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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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7:48 │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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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8:44│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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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f344c9a4-ff12-4979-b1cb-be9e99cdb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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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迪威迅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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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星期一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0月 2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10月 20日
7、出席对象:
截至 2026年 10月 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
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10月 2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
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2201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本次会议 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原件。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联系人:吴璧茵
联系电话:0755-26727722
传真:0755-26727234
电子邮箱:ir@dvisio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f9b234d6-bde9-4d96-be53-7f08fee86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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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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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564cc824-f419-4dea-a7ec-de38cfd20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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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迪威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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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迪威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ab51d03e-a403-46a0-9fa4-fa172e850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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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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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 7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 7月 22日至 2025年 7月 31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 8月 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2025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5 年 9月 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5 年 9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上市日期为 2025年 9月 30日。
(七)2026年 10月 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
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除限售条件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除限售权利,但尚
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50万股。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事宜。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5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回购资金 12,77
0.18元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2,243,900 14.95% -14,414,500 47,829,400 11.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4,085,000 85.05% 14,409,500 368,494,500 88.51%
三、总股本 416,328,900 100.00% -5,000 416,323,900 100.00%
注 1:本次变动包含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后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14,409,
500 股;
注 2:以上股本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
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事宜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
购注销相关的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1aa11358-35b4-4db9-9aea-dba76cd32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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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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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
于 2026年 9月 30日以邮件及微信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鉴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的 0.
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10月 9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其中,首次
授予可解除限售 1152.51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有 49名;预留授予可解除限售 288.44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
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有 7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10月 9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2,150.49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545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条
件的 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由 38,937.40 万股变更为 41,632.39 万股,注册资本由 38,937.40万元变更为 41,632.39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10月 9日披露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 2026年 10月 26日召开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9b145439-eecc-4425-8a2c-64b9d03bd5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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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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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达成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可解除限售1152.51万股限制性股票
,对应的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有 49名;预留授予可解除限售 288.44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有 7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9d94c276-5af0-425c-a5b4-10718a6e65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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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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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f560b568-5f21-4b5b-bc18-be9664850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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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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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
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937.40万元。 41,632.39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8,937.4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41,632.39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25099c7a-0154-4bf7-bee2-950ac22a6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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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17:48│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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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被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元科技”)以公司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权本金金额为 3,670,800.06元,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
交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和相关证据文件。
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破申 628号,法院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图元科
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 2026年 9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收到图元科技提
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图元科技不服原审 (2026) 粤 03 破申 628 号民事裁定,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 9月 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6)粤破终 269号。广东省高院已决定受理图元科技的上诉
请求,公司的代理律师及法务经理正在跟进该事项中。
公司将积极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1、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0.4.1 条
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
订)》 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A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
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44d93a7e-8afe-4ee8-8eb4-9947c6ae8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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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4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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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被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元科技”)以公司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
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权本金金额为 3,670,800.06元,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
《破产清算异议书》和相关证据文件。
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破申 628号,法院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图元科
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 9月 7日,公司收到图元科技提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图元科技不服原审 (2026) 粤 03 破申 628 号民事
裁定,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粤 03 破申 628 号民事裁定书;
2、请求指令原审法院依法受理上诉人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被上诉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1、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第 10.4.1 条
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
订)》 第 10.4.1 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 A股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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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08│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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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元科技”)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被图元科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法
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
26)。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权本金金额为 3,670,800.06 元,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和相关证据文件。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 8月 2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 03破申 628号。深
圳中院认为:图元科技未提交证据证明迪威迅存在经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等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同时,迪威迅作为一家上
市公司,仍在持续经营,公司员工人数众多,且存在大量中小股东。目前公司经营未出现异常,其公开的 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迪威
迅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因此,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迪威迅已经具备破产原因。图元科技对迪威迅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据
不足,本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
市图元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图元科技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
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591b1eb0-4558-460e-87dd-064d03812a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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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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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329fa2d9-1fd2-41b2-aa34-6a803b04f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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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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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e1c86dd-d645-4b53-86b3-a2ae55dac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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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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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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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2│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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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
实际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fe2bd47-e8ef-447c-bb28-20ada75a8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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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7:5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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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d4294cfe-4d54-4ffb-ac43-8dc53c819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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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22│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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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
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 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 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召
开,由贵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周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 9:1
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 9:15至 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
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119 人,代表股份20,794,303股,占贵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7%。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16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3.3130%;反对 7,483,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35.9882%;弃权 1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98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3,85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6.6433%;反对 6,791,0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32.6580%;弃权 1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98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1,90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7.2575%;反对 8,632,7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41.5148%;弃权 25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27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37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9.5028%;反对 8,27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39.7984%;弃权 1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987%。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1,70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6.2794%;反对 8,946,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43.0219%;弃权 1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987%。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7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9.5269%;反对 8,165,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39.2694%;弃权 25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037%。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4,231,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8.4394%;反对 6,417,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30.8618%;弃权 14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6987%。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75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56.5535%;反对 8,779,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 42.2188%;弃权 25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277%。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八)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fa65939-d314-4fa4-a622-a19a9bce6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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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22│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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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周台先生主持。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4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人,代表股份 20,794,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4人,代表股份 4,92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人,代表股份 15,868,70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9人,代表股份 20,794,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92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5人,代表股份 15,86
8,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6%。
公司全部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30%;反对 7,48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82%;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130%;反对 7,483,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882%;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433%;反对 6,791,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580%;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433%;反对 6,791,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580%;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75%;反对 8,632,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148%;弃权 2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9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575%;反对 8,632,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148%;弃权 2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2,3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028%;反对 8,27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984%;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028%;反对 8,27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984%;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794%;反对 8,946,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219%;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94%;反对 8,946,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219%;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3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269%;反对 8,16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694%;弃权 2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269%;反对 8,165,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694%;弃权 25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394%;反对 6,41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618%;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394%;反对 6,41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618%;弃权 1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87%。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535%;反对 8,7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88%;弃权 2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7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535%;反对 8,77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188%;弃权 2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5,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cb936ce-6c8b-4e60-aa03-75ae09740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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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1:53│ST迪威迅(3001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为“本次股东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 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具体提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
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决议提示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原件。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联系人:吴璧茵
联系电话:0755-26727722
传真:0755-26727234
电子邮箱:ir@dvision.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董事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24b35b41-5431-492a-9f7d-cca32eff86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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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3│ST迪威迅(3001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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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6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为“本次股东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 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
分之一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具体提案内容已分别经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
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决议提示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原件。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号澳特科兴科学园 D栋 2201
联系人:吴璧茵
联系电话:0755-26727722
传真:0755-26727234
电子邮箱:ir@dvision.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董事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6f14e53-c858-4917-b152-50fcf9d68b9e.PDF
─────────┬────────────────────────────────────────────────
2026-06-03 17:51│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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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
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3:00点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中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的
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详见 2025 年 6月 3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e7fbc619-0c83-4c1d-8951-d848d3d303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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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02│ST迪威迅(3001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ST迪威迅(30016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16fc8a7-5ec0-4336-9d8a-9261b81c6959.PDF
─────────┬────────────────────────────────────────────────
2026-06-03 17:00│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
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f6f1623d-5bb9-4c28-83ea-afba9a28bd6d.PDF
─────────┬────────────────────────────────────────────────
2026-05-18 17:58│ST迪威迅(3001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ST迪威迅(3001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91fcf38-69b2-4811-ae4c-c2d3224a77d2.PDF
─────────┬────────────────────────────────────────────────
2026-05-18 17:58│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
实际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
6年 5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2.5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4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d113928-d21c-41fb-a0c1-1baf2972656b.PDF
─────────┬────────────────────────────────────────────────
2026-05-18 17:58│ST迪威迅(30016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五、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
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 年 5 月 18 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 万
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335223f-2a70-4d81-8a47-ca0879329f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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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58│ST迪威迅(30016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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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3ac4630-499f-4f20-bd68-1d8bc707b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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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57│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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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b6cf4b0-7a30-4927-9e46-df9f6d7957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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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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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授予总体情况
分类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公司当前股
票数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票总 本总额的比例
数的比例
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 2,150.49 79.78% 5.52%
的其他员工(31人)
说明: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1 崔楚鑫
2 邢淞琦
3 林嘉琦
4 兰雪
5 吴真增
6 罗静
7 杨建华
8 陈文杰
9 王睿婷
10 李东方
11 张翔
12 朱吉建
13 张帅
14 陈薪
15 陈轩
16 涂海涛
17 李佼虹
18 黄凯
19 何玲
20 杨雪
21 林华利
22 崔健雄
23 陈远梅
24 任秋宇
25 杨宗菊
26 杜娟
27 李媛媛
28 翁建勇
29 胡静烜
30 林乐文
31 吴少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aa31262-9b6b-46db-9e6e-cffef25d49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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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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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并依据第十二条薪酬标准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
酬。
第十条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职工作成绩与成效进行的额外奖励,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
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
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并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具体保留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第十三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据
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决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等,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第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实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
以及实施安排。具体细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二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年终奖励或津贴:
(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此后颁布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f7f484c-d11e-4bd3-a6e4-5f996cabc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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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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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的委托,作为公
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迪威
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
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
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
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
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
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验资报告、审计
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业文件以及中国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迪威迅提供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及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履
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如下:
1、2026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2月 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6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2,725.4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8,937.4万股的7.00%
。其中首次授予2,180.49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5.60%;预留 545.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1.40%。
鉴于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现将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人调整为 31人,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80.49万股调减至 2,150.49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2%。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
根据迪威迅股东会授权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决议,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4月 30 日,为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60 日内的交易日。
(二)授予数量、授予对象
根据迪威迅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文件,公司于首次授予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0.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每股 2.55 元。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次激励计
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授予的条件
根据迪威迅《激励计划(草案)》,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迪威迅 2024年度《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字[2025]第 0006号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永信会专审字[2025]第 0063号),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券
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
书网,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迪威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迪威迅《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e7728b7-a75b-4585-87a2-1b48c05593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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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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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
实际出席董事 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
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人调整为 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80.49万股调整为 2150.49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4月 3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31名激励对象 2,150.49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员资格审查
并通过后,同意聘任季红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员资格审查
并通过后,同意聘任崔健雄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员资格审查
并通过后,同意聘任罗德昆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271678c-b522-4e46-b10e-edecd483c8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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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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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4cccfe-3109-49f4-9535-850fe22f8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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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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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核通过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聘任季红女士担任公
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崔健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罗德昆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职务,前述人
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b394322-2479-4dbf-8041-c6b95729a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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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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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 人调整为 31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80.49 万股调整为 2150.49万股。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六、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
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 4月 30日,向 31名激励对象授予 2,150.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c7f69eb-ff5d-476d-9675-0eec8c587f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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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38│ST迪威迅(300167):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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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迪威迅”)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 2月 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6年 2月 13日至 2026年 2月 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2月 26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2026年 3月 5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四)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和《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对象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额度。调整后,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4人调整为 3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180.49万股调整为 2150.49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及首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4d36da6-9e44-4d1a-baa0-617eb063b4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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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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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099352d-7658-47a7-81fe-cfdeac8aa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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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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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3bc6bc8-b70a-46c8-b5c1-641b12a14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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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永信会专审0030-迪威迅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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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永信会专审0030-迪威迅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80eabdd-660b-40bb-a364-a61d10aeba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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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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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b130c2d-d44d-4cb1-b97b-fd04289da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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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永信会专审0032-迪威迅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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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永信会专审0032-迪威迅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092a78b-8b26-48a8-bd62-bdf9d73f0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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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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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4,338,102.90元,母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2,259,666.39元。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
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33,981,799.53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8,436.13元;母公司 2025年实现净利润-5,262,409.74元。
因本年度公司亏损,故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931.84 -834.30 -23,100.81
利润(万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91,433.81
分配利润(万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1,225.97
未分配利润(万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8,288.98
利润(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万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
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3b09eb8-5fbf-42bd-af1e-075a63008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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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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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5a8edfe-819b-4fd7-97cf-9c814823c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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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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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c7f6979-dced-4c1f-a659-9770ee338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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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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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801d27-d5f9-4c11-afcb-cff535053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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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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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91,433.81 万元,公司股本为 389,374,000 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企业传统智慧园区建设业务投入大且回款周期长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出现困境。
面对传统业务的困境,公司一直着力从业务模式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业务转型,不断改善公司经营。近年来,公司
经过业务转型的沉淀与发展,形成了软件服务及数据服务业务、AI 算力设备及系统销售服务业务为主的业务体系。近期继续往应用
端延申,逐步构建助力用户从"数字化"往"智慧化"演进的可信服务商。
报告期内,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持续推动组织结构与人员配置优化等措施,短期内相应带来经营成本的阶段性上升;此外
,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相应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了收款及处置等回款力度,但由于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
公司老项目回款不及预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
计提。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318,436.13 元。截至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14,338,102.
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12,259,666.39 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控制经营成本、化解资产风险、提升盈利能力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改善经营业绩 :
1 、市场拓展
公司管理层积极求变,业务、资金两手抓,一方面夯实软件服务及数据服务类业务的基本盘,一方面推进 AI 算力设备及系统销
售服务业务;积极减少重资本消耗项目转向轻资本投入高周转项目,客户类型由地方政府类转移到支付能力强的行业用户。聚焦高需
求快发展的良性赛道,抢抓 AI 算力领域政策机遇,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2 、研发技术
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聚焦核心产品的技术迭代升级,通过技术创新打造差异化竞争壁垒,提升产品附加值,有效缓解行业价格内
卷带来的毛利率下滑压力,以技术优势支撑市场竞争力提升。
3 、管理运营
优化项目全流程管理,梳理软件服务及数据服务类业务、AI 算力设备及系统销售服务业务为主的业务体系模式,降低内部运营
成本;建立资产减值预警机制,定期开展资产减值测试排查风险;优化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缩短回款周期;
清理处置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升使用效率;强化全链条成本管控,优化供应链管理,压降采购、生产等各环节成本,提升
整体经营效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0096541-3b3d-4476-9c44-26f209fa0f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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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年报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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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9 日,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2d91813-3bf9-4856-8aa4-c152da4f1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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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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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d8d5ff7-cfa9-4523-ab10-f158bf713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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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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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迪威迅(30016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4a953ad-855b-4b64-a3d3-31d30659cdc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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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ST迪威迅: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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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1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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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ST迪威迅: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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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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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ST迪威迅: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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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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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ST迪威迅: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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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6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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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ST迪威迅: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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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3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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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ST迪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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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24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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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ST迪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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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24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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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ST迪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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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ST迪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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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ST迪威迅: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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