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8 万达信息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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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50 │万达信息(300168):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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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50 │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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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 │万达信息(3001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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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 │万达信息(300168):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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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 │万达信息(300168):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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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7 │万达信息(300168):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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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6 │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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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16 │万达信息(3001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副总裁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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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7:32 │万达信息(3001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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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5:58 │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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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50│万达信息(300168):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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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300168):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371bb5e0-58b3-4f6d-8ec5-015698723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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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50│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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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e52abaf3-154e-4980-852a-7c176c4c7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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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万达信息(3001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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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5日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打勾栏目可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 √
延期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7号)。
3、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针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200050),咨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深圳A股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一)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深圳A股法人股
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A股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圳A股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5
年4月10日16:00前传至021-52383305,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注明股东大会登记,邮编:
20005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在登记时间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2489636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33楼;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人:张丽艳、王雯钰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敬请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四。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1e2730a2-58f9-4895-ab97-afa1ff59b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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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万达信息(300168):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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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
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
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提升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
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的战略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
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使公
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
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应当依其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
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将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
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
具体执行部门。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
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
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的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
第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新兴产业战略,通过制定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掌握关键技术和市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内在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应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绑定,共同推进
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公司的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
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公司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计划,积极实施分红。
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要求,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
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
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争取价值认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等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六)股份回购
根据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六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促进公司市值合理反应公司价值;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d73ac133-faeb-49bc-964e-8462b6c4e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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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9│万达信息(300168):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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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300168):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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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7│万达信息(300168):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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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300168):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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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7:46│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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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3001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de922a28-de36-4e62-984a-9fc107ad1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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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16│万达信息(30016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副总裁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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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计划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91%。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李光亚先生计划自 20
24 年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3,9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
、高级副总裁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和谐健康《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和谐健康自 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682,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7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的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5)。
截至 2025年 2月 20日,和谐健康及李光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收到和谐健康、李光亚
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称 (元/股) (股) 例(%)
和谐健 集中竞价 2025年 1 通过证券交易所 7.55 1,908,500 0.1324
康保险 交易 月 14日 集中竞价交易买
股份有 -2025年 2 入的股份
限公司 月 20日 司法拍卖取得的 7.54 14,410,000 0.9995
股份
合 计 / / 7.54 16,318,500 1.1318
李光亚 集中竞价 2025年 2 公司股权激励计 9.73 343,950 0.0239
交易 月 10日 划行权的股份及
-2025年 2 本人持有公司股
月 20日 份期间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
合 计 / / 9.73 343,950 0.023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和谐健 合计持有股份 119,098,500 8.2605 102,780,000 7.1287
康保险 其中: 119,098,500 8.2605 102,780,000 7.1287
股份有 无限售条件股份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李光亚 合计持有股份 1,375,800 0.0954 1,031,850 0.0716
其中: 343,950 0.023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1,850 0.0716 1,031,850 0.0716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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