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69 天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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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20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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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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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6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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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6 │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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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6:20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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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6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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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36 │天晟新材(3001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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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33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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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32 │天晟新材(300169):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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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7:04 │天晟新材(30016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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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20│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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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b98cb6e7-671c-4645-8270-57833df0e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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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2│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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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于 2025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征收总建筑面积 66,188.47 平方米,土地
使用面积122,575.7 平方米,补偿款总金额为 35,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8 日及 2025 年 2 月 18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常天征[2025]4 号)。
根据公司与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协议条款,本协议正式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对公司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
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外披露的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常天征[2025]4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2197d93a-b4a2-43fa-9193-d8f7d214c5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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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6│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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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79,916,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4.51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71,248,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85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8,6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
5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24,695,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5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20,916,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
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778,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9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540,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00%;反对 2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 1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33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4,319,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4791%;反对 2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881%;弃权 1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2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殷长龙律师、夏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7f173ce7-d513-4bed-8018-1e0338d75a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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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6│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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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ee89f4d9-cfbb-4f15-846c-260a2cecf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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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6:20│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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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栏打钩的提案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
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请 详 见 2025 年 1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2),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11:30 前送达公司
证券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3028(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11: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丽品、张婷
电话:0519-86929019
传真:0519-88866091
邮编:213028
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http://wltp.cn
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921eed47-0300-4bbf-b469-dd2a4b305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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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6│天晟新材(3001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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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8,020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
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威海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维赛新材”)、望都维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赛(威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维赛(江苏)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其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系列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7、2023-063、2023-065、2024-001、2024-002、2024-011、2024-034)。
维赛新材认为公司上述诉讼请求导致维赛新材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
因此对公司提起诉讼。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
书等文书。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
为(2024)鲁 02 知民初66 号,本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由: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二)受理机构: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吴海宙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海宙向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在《中国知识产权
报》除中缝以外位置刊登书面道歉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判令被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其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给原告
造成的损失 8,000 万元;
3、判令被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案维权合理开支 20 万元;
4、判令被告吴海宙对第二项及第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五)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海宙
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海宙的银行存款 1,000 万元或查封
、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诉金额合计约 621.78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票据追索
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名下 3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 8.44 万元,该 3 个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
影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合理估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
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
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1def08fc-3158-4f85-af8a-caff540398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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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36│天晟新材(3001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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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3001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8/68be7fda-065e-438a-a59d-70bb7857e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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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9:33│天晟新材(3001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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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2 月1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
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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