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0 汉得信息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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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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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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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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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
4 年 10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 3 名,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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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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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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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汉得信息(300170):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暨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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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暨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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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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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月 2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会务组将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会议通知、表决票、会议议题资料等)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至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9月 30日下午 16:0
0,共有3位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吴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6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
(2)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
(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授予8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报备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d3c28e7c-588d-410a-b0d7-839fbe68a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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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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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9fd8ca14-9731-40b0-bfad-b18770011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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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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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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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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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9月 30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3,
39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2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8、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3.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3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63名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年 5月 31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年 9月 9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
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 年 9月 18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
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8-0.01-0.01 =3.36 元/
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本次预留授予
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76e066c7-0eb5-4916-85c7-d00ec6457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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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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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0ccfc9a0-cb90-4653-b79d-a4f35252e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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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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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5192dd07-7c6c-419d-a373-0a566a5e2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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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汉得信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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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汉得信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020f4bc4-a848-4e48-9f28-ecb192972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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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17:54│汉得信息(300170):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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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300170):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汉得信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b85c7afa-073f-4c8b-ba60-05d7dedaf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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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8:22│汉得信息(300170):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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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984,845,711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29,690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984,316,0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43,16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984,845,711 股)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10=0.099946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即以 0.0099946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
入)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
099946元/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
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43,160.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自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
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未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29,690 股
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
4,316,02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843,160.21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4,845,71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529,690 股后的 984,316,02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9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依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
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依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规定,在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3、依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购买价格的相关规定,在本持股计划草
案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
,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汇联路 33号
咨询联系人:黄耿、卢娅、于培培
咨询电话:021-50177372
传真电话:021-598009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6ba55ad1-ecda-4381-8055-f39d68688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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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汉得信息(300170):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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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12 号《关于同意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本次发
行面值总额 937,15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37,1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
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377,452.83 元和增值税 742,647.17 元后,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将
人民币924,029,900.00元汇入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2456002)内。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2,377,452.83 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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