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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2(中电环保)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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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72 中电环保 更新日期:2024-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30 00:00│中电环保(300172):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4)。 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76,71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6,7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 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80 王政福 2 01*****015 林慧生 3 01*****712 朱来松 4 01*****091 曹铭华 5 01*****080 朱士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6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 咨询联系人:许瑞青 电 话:025-86529992-3601 传 真:025-865249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30/a87ad66a-8f08-4390-ac39-5438d68f96f1.PDF ─────────┬──────────────────────────────────────────────── 2024-04-25 00:00│中电环保(300172):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中电环保(300172):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fc1eabf7-ffe5-4b9e-af98-962517273538.PDF ─────────┬──────────────────────────────────────────────── 2024-04-25 00:00│中电环保(30017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中电环保(30017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04858e0-7b8d-4d6b-bac7-61c5557b050e.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杰女士的辞职报告。周杰女士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杰 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许瑞青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许瑞青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 》等相关规定。许瑞青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 邮政编码:211102 电话:025-86529992-3601 传真:025-86524972 电子邮箱:xrq60417@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27aa491-127d-4b42-82df-9b1cc7f84f2c.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中电环保(30017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b0117dc-f80d-4e58-ae2e-b5ab9cd90add.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2 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我们保证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1fc7dea4-ed95-4177-a6d3-ade08d4e747c.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中电环保(300172):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da4f169-bbd4-497a-b3c6-503935383ee1.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中电环保(300172):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45aae075-6029-4a38-972a-355e3f3f4500.PDF ─────────┬──────────────────────────────────────────────── 2024-04-23 00:00│中电环保(30017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中电环保(30017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a4ae7941-aa5e-40f0-b945-4e2d8e1098d6.PDF ─────────┬──────────────────────────────────────────────── 2024-04-02 00:00│中电环保(30017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4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 式参与投票。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4年4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诚信大道1800号五楼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 担保事项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10.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10.04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5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 的议案 10.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0.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8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 √ 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确 认登记,信函或传真请于2024年4月22日16:30前送达公司投资与审计部,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诚信大道1800号,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审计部,邮编:211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审计部 地 址:南京市江宁诚信大道1800号 邮 编:211102 电 话:025-86529992-3611 传 真:025-86524972 联系人:周杰 3、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11:30、13:00-16: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期暂定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b537eb9c-57b3-40f8-8c10-50a8087c9a14.PDF ─────────┬──────────────────────────────────────────────── 2024-04-02 00:00│中电环保(30017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阳)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 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 董事会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四次,按时出席会议四次,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 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一同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半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3 年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2023 年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出席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 定,对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积极组织委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 估,对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 意见,并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真实,积极有效的履行自己的 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出席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对核定 2022年度相关薪酬、董事、监事等薪酬、公司 2022 年预算及核定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2023 年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关于审计、内控工作的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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