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3 福能东方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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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14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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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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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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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 │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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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 │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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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6 │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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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5 │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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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5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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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4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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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58 │福能东方(300173):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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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6:1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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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8c11f27b-cb9c-486d-a256-0ea510f1a6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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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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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大数据”)因自身经营业务需要,自 2024年 11月 1日起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烽云”)发生日常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400万元。因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自 2024年11月 1 日起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规定,广州烽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董事陈刚先生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拟签订 2024 年 11月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 广州烽云 IDC机柜 参照市场价格 4,400.00 144.70
提供服务 相关服务 公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61号 3201房自编 09单元(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冯树彬
注册资本:22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0992520J
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
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互联网数据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
监测技术研发;云计算设备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计算器设
备销售;光缆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制作;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企业管理;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
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冯树彬持有广州烽云 57%的股权,为广州烽云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资产总额 35,689.55万元,净资产11,188.79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7,469.
43 万元,净利润 1,215.5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先生自 2024 年 11月 1日起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因此广州烽云属于公司
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烽云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福能大数据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
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主要交易内容为 IDC机柜相关服务
。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福能大数据基于日常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子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
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
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能大数据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4172ca1f-58e4-423d-98f8-b1f77eea5e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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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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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1e3348ea-8658-4af9-8cbb-039a44feb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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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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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16 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3家下属企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佛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广东东软载波智能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省南网云电投资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
伸新能源产业链。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吴海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预计自 2024年 11月 1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广
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允
、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甄楚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7895707a-ad02-4bcb-8210-16e786924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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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9:00│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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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fcc93937-8e78-416d-ac50-0472644d8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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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6│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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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ca4e46be-e6dd-4190-a07e-81ea132b81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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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5│福能东方(30017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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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0:00 在东莞市
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月6日以电子信息等
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 3人,其中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会议监事 1人,为吴海华女士。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海华女士召集,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由职工代表监事甄楚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未来一年内与佛
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依据市
场化原则独立进行。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吴海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c2920a3-8ac3-467a-b4c1-e791080b2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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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5│福能东方(30017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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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90ce49d5-dc3f-4dd8-8e88-f7b461257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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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9:0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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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8969f354-f2fb-4f73-b61b-392b307ab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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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6:58│福能东方(300173):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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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87e02caa-6d0f-4657-8a91-144a76f4a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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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24│福能东方(300173):福能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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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福能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23e8766e-eb80-44a8-87ac-da8cd60207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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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6│福能东方(300173):福能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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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月 7日、11 月 8 日、11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子通信、函件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1f2f57a0-b2fb-4099-a465-1d5100ab5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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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6│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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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能东方装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相关文件: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
法律意见书
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定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和地点、审议事项、参加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等内容。
2、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召开
,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
3、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或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52,644,001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756
%。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7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6,917,800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
总数的 0.9415%。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计 376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59,561,801 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1.7172%。
法律意见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和列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
表决,也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
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993427e6-894f-4fda-a7a7-5d6b97f8f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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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06│福能东方(30017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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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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