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5 ST朗源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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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5:33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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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5:33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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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3 │朗源股份(30017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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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12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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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0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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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0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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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5 │朗源股份(300175):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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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1 │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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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1 │朗源股份(30017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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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4 │朗源股份(3001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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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5:33│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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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401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具体内容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张涛先生、戚永楙先生、张丽娜女士、李博先生: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源股份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我局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
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
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
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朗源股份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相关合同、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张涛时任朗源股份总经理、广东优世董事长,负责广东优世经营管理,组织、实施了广东优世财务造假行为,仍保证朗源股份20
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戚永楙时任朗源股份董事长、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全面管理公司,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
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东优世的控制和管理,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张丽娜时任朗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更正公告
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能有效履职、采取措施完善广东优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系朗源股份上述
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李博时任朗源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优世监事,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及
更正公告真实、准确、完整,知悉广东优世面临业绩承诺压力,但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涛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戚永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
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处罚决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
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2、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的议案》,已对2019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更正后的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针对此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
验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子公司的运营情况、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防范内控风险。公司将不断
提升财务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并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
确、完整。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abcee929-4a34-4308-8b44-75dc07b90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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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3 15:33│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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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f2f0e936-3d4d-4e8f-bb4a-19da8ed618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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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13│朗源股份(300175):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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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2,000万元–4,000万元 亏损:5,362.5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2,010万元–4,010万元 亏损:5,576.14 万元
营业收入 22,500万元–26,000 万元 22,024.00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2,500万元–26,000 万元 21,923.58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先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度略有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原合并
报表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亏损较大;2024年下半年优世联合已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对利润影响相应减少。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 2024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4年年度报告中
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8188b45c-9917-4cb2-bd75-7cd741f18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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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12│朗源股份(300175):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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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6 日、2024年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贸易融资、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保函、出口信保融资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
、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存货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机器设备抵押、保单担保等。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日、2024年 5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以部分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的贷款额度,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权证号 面积(平方米)
1 土地 龙国用(2009)第 0303号 156,174.00
2 房屋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 2009-00015号 28,971.31
3 龙房权证东江字第 2009-00023号 34,469.74
经山东大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上述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4,78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4.25%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
所需,该抵押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6ac39170-9283-412f-aa8e-cab8578d9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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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0│朗源股份(300175):关于签署《综合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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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综合金融服务协议》属于签订双方确定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协议的具
体实施情况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执行可能存在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或持续履行的风险,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业务需要,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与四川金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控企服”)于近日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在产业培育、资本市场业务、客户资源及信
息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金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7FX081R
法定代表人:李铁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
基本情况:金控企服系四川省唯一的省属国有金融资本控股及运营平台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控”)的
全资子公司,是以资本市场业务为特色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集团内外部业务协同的市场化运营载体。依托专业团队和内外部资源
,采取“服务+投资”双轮驱动模式,致力于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并购、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证券化、股份管理、市值管理、跨
境资产管理等系统化解决方案,服务实体企业优化布局和高质量发展,助于乡村振兴及区域产业发展。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金控企服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金控企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金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公司与金控企服在相互尊重、平等自愿,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整合资源、合作共赢的原则下,依托各自的资源及渠道优势,拟
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产业培育方面的合作,拟通过合资方式在四川建设供销基地、打造农业园区等项目,推动公司新产品、新项目落地和升级
。
(二)资本市场方面的合作,拟在并购基金、市值管理、战投引入、股权融资、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公司价值提升。
(三)客户资源方面的合作。拟在农副产品采购渠道、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拓展公司朋友圈。
(四)信息交流方面的合作。拟在投融资信息共享、优质项目互荐、重要政策共研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合作。
二、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为双方的框架性合作约定,除保密条款外,其余所有条款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协议双方不得以此互相追究违约
责任。实质权利及义务以双方或其关联主体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二)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暂定为五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双方经
协商一致可进行续约。综合金融服务协议项下因开展具体合作而签订的协议、合同,除有特别约定外,不因本协议到期而受影响。
四、双方合作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金控企服统筹协调下,与四川金控旗下专项基金在四川省苍溪县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苍溪金朗农业
有限公司,搭建公司西南供销基地,以实现业务发展双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
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后续双方将基于本协议的框架性约定,进一步探讨在产业培育、资本市场等领域的相关具体合作。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双方的合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为协议各方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正常或持续履
行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
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四川金控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综合金融服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8f3acbf2-af7f-4401-bad5-5915aea36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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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8:50│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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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0/0577c0c4-6839-45ab-9b2b-ee438139d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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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5│朗源股份(300175):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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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太原市德蓝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80d40180-8d18-47c9-b816-0e9a6629e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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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31│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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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ce3bd35c-b979-44d5-92cd-bae4e691a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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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21│朗源股份(30017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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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c45ad2a3-c281-455f-9251-eab8a74ed2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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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4│朗源股份(3001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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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7ceb45f0-7117-4549-9954-cb0f42b6b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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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6│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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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5cd9cc5-56cb-4aa7-adb3-9835ea2fa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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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8:35│朗源股份(300175):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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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人,实
际参加监事 3人,由监事会主席姜丽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1692a72-c5df-4d4e-b588-780a0f4008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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