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5 ST朗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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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 │ST朗源(300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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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 │ST朗源(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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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5 │ST朗源(30017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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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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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晨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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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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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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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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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嘉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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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 │ST朗源(3001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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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ST朗源(300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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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源(300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99c28a-6615-484a-9aed-560abc2ae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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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6│ST朗源(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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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源(30017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4eccf6d-fc0f-4b68-a999-66479ce6c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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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5│ST朗源(30017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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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资金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
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
营业务的发展。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拟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
险,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将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07917823-fda4-4096-94ab-d1a2060a4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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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ST朗源(30017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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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9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刘嘉厚先生、陈博文女士、戴晨义先生将在本次会议上对 2025 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7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6:003、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路 2
99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电 话:0535-8611766
传 真:0535-8610658
邮 箱:ir@lontrue.com
邮 编:265718
联系人:李春丽
6、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5d42f9a9-9682-407a-85c9-d8e301ba3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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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ST朗源(30017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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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在2025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戴晨义,中国人民大学硕士。自2000年创办百珍堂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至今担任董事长职务。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确保公司治理合法合规。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了解、掌握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
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 2024 年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要求。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
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
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
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
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遵守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对2019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将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四)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证天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履行审议
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
、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
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
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9dd38b90-8bee-4c83-8c2e-271dea415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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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14│ST朗源(300175):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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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
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以电子或者纸质形式存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
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证券投资部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2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经办人应当保证归
档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
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和公司网站(如有)刊载。活动记录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三)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
(二)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三)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归档的资料,应当做到书写材料合乎标准、字迹工整、内容规范、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七条 凡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材料的,查阅人应当就查阅目的履行向董事会秘书审批的程序。在获得
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借阅人对档案应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借阅人要妥善保管档案,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撕页、拆卷。借阅人不得
将档案转借他人。第九条 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
或者销毁。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类型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现场录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
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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