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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76(鸿特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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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176 鸿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16:26 │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6 16:25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7-16 16:24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 │2026-07-16 16:24 │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7-01 17:12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6-30 16:34 │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16:34 │鸿特科技(3001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6:06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 │2026-06-11 16:46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1 15:59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6 16:26│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6 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 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 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 根据股东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协商,董事会就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配股比例及 数量予以进一步明确:本次配售的股份数量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股配售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配售股份不足 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 154,912,320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配售数量 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26年 9月 28日届满。公司本次配股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6年 6月 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9 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 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对本次配股的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 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相关议案,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公司本次配股已取得中国 证监会于 2026年 6月 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9 号),同意公 司本次配股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配股的后续事项,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有效期 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此定于 2026年 8月 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b0a710df-7a60-45c1-af1e-bb2384c3e371.PDF ─────────┬──────────────────────────────────────────────── 2026-07-16 16:25│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特”)的资金需求情况,肇庆鸿特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 超过等值 1.49 亿元敞口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肇庆鸿特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肇庆鸿特拟向银行申请 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品种 担保方式 敞口授信额度 肇庆鸿特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99亿元(其 公司鼎湖支行 证担保 中 1000万元为 原有额度,本 次新增 8900万 元额度) 肇庆鸿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0亿元 佛山分行 证担保 以上具体内容以授信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3MA4X5FJM3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十区(肇庆新区 XZ)N10-03-A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厂房八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09月 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类 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培训;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3、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379.43 207,878.01 负债总额 102,609.63 119,155.61 净资产 86,769.80 88,722.40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6,223.81 32,672.58 利润总额 5,969.51 1,953.52 净利润 5,791.79 1,952.6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肇庆鸿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肇庆鸿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8,045.5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0.79%,其中,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08,045.51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e6d6bd6a-6454-4a33-847b-2e991e0c5611.PDF ─────────┬──────────────────────────────────────────────── 2026-07-16 16:24│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 一、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9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将于 2026年 9月 28日届满。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6年 6月 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9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配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 2026年 7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公司 股东会将本次配股股东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 除明确本次配股的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及延长相关股东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配股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其中,本次延 长股东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配股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配股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配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7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事项, 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配股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040b304-29dd-46b3-8ef6-913beae48ad2.PDF ─────────┬──────────────────────────────────────────────── 2026-07-16 16:24│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03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会决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3.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在 2026 年 7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 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刘远平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邮编:526070 电话:0758-2696038 传真:0758-2691582 电子邮箱:ZQ@hongteo.com.cn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f3e8cfff-c8e0-4ae1-a959-1d381d1ee9ef.PDF ─────────┬──────────────────────────────────────────────── 2026-07-01 17:12│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统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财务总监朱龙华女士。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有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合计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数量(万股) 的比例 卢宇轩 实际控制人、董事、 0 6,803.86 6,803.86 17.57% 总裁 黄平 董事、常务副总裁、 0 0 0 0% 董事会秘书 朱龙华 财务总监 0 0 0 0%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200 万元(含)。 增持主体 职务 增持金额 卢宇轩 实际控制人、董事、总裁 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黄平 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不低于人民币 160 万元(含) 朱龙华 财务总监 不低于人民币 40 万元(含) 3、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 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上述增持主体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上述增持主体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 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a79c6cf-fc5a-4bc8-aefb-c46b71bd9c00.PDF ─────────┬──────────────────────────────────────────────── 2026-06-30 16:34│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 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0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6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9 人,代表股份 1 12,511,02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05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97,198,036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25.09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8人,代表股份 15,312,9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9540%。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投资者共 198人,代表股份 15,312,9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40%。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6月 23日 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 2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2、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2 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08,30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81%;反对4,202,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56%;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064%;反对 4,202,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472%;弃权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6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9,2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297%;反对3,548,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63%;弃权 2,49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294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2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297%;反对 3,548,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763%;弃权 2,4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4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4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f62d262-5513-439d-a520-c20955c0060f.PDF ─────────┬──────────────────────────────────────────────── 2026-06-30 16:34│鸿特科技(3001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鸿特科技(30017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9aa0ad5-2de8-4970-b2bb-96635cef9cf5.PDF ─────────┬──────────────────────────────────────────────── 2026-06-12 16:06│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9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配股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相关 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033f4ed-87ef-47ce-a56f-3357b969dcf2.PDF ─────────┬──────────────────────────────────────────────── 2026-06-11 16:46│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45,61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6 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0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咨询联系人:刘远平 咨询电话:0758-2696038 咨询传真:0758-269158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8e2d385-45fd-46fe-b840-ac1f84f47055.PDF ─────────┬──────────────────────────────────────────────── 2026-06-11 15:59│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3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在 2026 年 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刘远平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邮 编:526070 电 话:0758-2696038 传 真:0758-2691582 电子邮箱:ZQ@hongteo.com.cn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d20aab6-5e6d-40a7-a7d4-ee36de5538c9.PDF ─────────┬──────────────────────────────────────────────── 2026-06-11 15:56│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 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此定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3f11f97-6d8a-4f14-86d0-3fa6a5829a93.PDF ─────────┬──────────────────────────────────────────────── 2026-06-11 15:55│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特”)的资金需求情况,肇庆鸿特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等值 0.5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并由公司为肇庆鸿特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肇庆鸿特拟向银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额度等情况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品种 担保方式 敞口授信额度 续签/新签 肇庆鸿特 大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亿元 新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 款 证担保 行 以上具体内容以授信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3MA4X5FJM3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十区(肇庆新区 XZ)N10-03-A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厂房八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09月 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类 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培训;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3、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379.43 207,878.01 负债总额 102,609.63 119,155.61 净资产 86,769.80 88,722.40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6,223.81 32,672.58 利润总额 5,969.51 1,953.52 净利润 5,791.79 1,952.6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肇庆鸿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肇庆鸿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 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1,938.81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4.52%,其中,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01,938.81 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8e4884f-41ed-4f29-abf1-0e690f06f09c.PDF ─────────┬──────────────────────────────────────────────── 2026-06-11 15:55│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844ae92-d26c-499b-92b7-de62e2503dc2.PDF ─────────┬──────────────────────────────────────────────── 2026-05-28 18:04│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提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00,222,9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7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97,198,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9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3,024,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1%。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28 人,代表股份 3,024,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1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1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5%;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462%;弃权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01%;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39%;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7060%。 (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11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5%;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462%;弃权3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01%;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39%;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060%。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09,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5%;反对 2,20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982%;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68%;反对 2,20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293%;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4)《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310%;反对1,84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1.1564%;弃权 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10%;反对 1,849,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64%;弃权 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12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997,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96%;反对 1,871,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671%;弃权3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35%;反对 1,871,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606%;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060%。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0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7%;反对 2,202,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979%;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35%;反对 2,202,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194%;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7)《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009,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4%;反对 2,203,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1983%;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35%;反对 2,203,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327%;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8)《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94,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60%;反对 1,81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13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675%;反对 1,81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887%;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王禹律师、许潇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9fb08e60-acc0-417f-9ca4-188d6093e6af.PDF ─────────┬──────────────────────────────────────────────── 2026-05-28 18:04│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 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5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9 人,代表股份 1 00,222,99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5.87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97,198,036股,占公司股 份总额的 25.09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8人,代表股份 3,024,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781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投资者共 128 人,代表股份 3,024,9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811%。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5月 21日 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 8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2、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 8 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 98,11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5%;反对1,75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2%;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 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01%;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39%;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1.7060%。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 98,118,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5%;反对1,75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2%;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9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401%;反对 1,75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539%;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060%。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结果:同意 98,009,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5%;反对2,20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2%;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68%;反对 2,20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293%;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4)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8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10%;反对1,84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64%;弃权 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 1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0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310%;反对 1,849,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64%;弃权 36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12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97,997,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96%;反对1,87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1%;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53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9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335%;反对 1,871,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606%;弃权 3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060%。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98,00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7%;反对2,20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79%;弃权 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335%;反对 2,202,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194%;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98,009,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14%;反对2,203,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83%;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1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35%;反对 2,203,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327%;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8)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98,394,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0%;反对1,817,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6%;弃权 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675%;反对 1,81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887%;弃权 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8%。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6db97f0-2b74-4537-b294-ccccacbeebf7.PDF ─────────┬──────────────────────────────────────────────── 2026-05-18 16:32│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上市保荐书 ─────────┴──────────────────────────────────────────────── 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8073c04d-13e6-431f-8e33-fceed8adec9a.PDF ─────────┬──────────────────────────────────────────────── 2026-05-18 16:32│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发行保荐书 ─────────┴──────────────────────────────────────────────── 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1efab59-a1b8-4df9-8188-83d902d924fa.PDF ─────────┬──────────────────────────────────────────────── 2026-05-18 16:32│鸿特科技(300176):关于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提交配股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已于 2026年 5月 14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06ad8ba4-46e3-4c31-9aa1-7a5c8ef03458.PDF ─────────┬──────────────────────────────────────────────── 2026-05-18 16:32│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配股说明书(注册稿) ─────────┴──────────────────────────────────────────────── 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配股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c17c3827-89de-4f84-aedd-149501e216cf.PDF ─────────┬──────────────────────────────────────────────── 2026-05-14 19:20│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2026年 5月 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 2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对广东 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宜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4f22fc1-79c1-4df9-b6fe-78b7336adbdd.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配股说明书(上会稿) ─────────┴──────────────────────────────────────────────── 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配股说明书(上会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4455121-e898-4a0d-9928-df3748458c51.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关于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鉴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配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以 “楷体(加 粗) ”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上 会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 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 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3b732f9-842f-4d62-a0fa-2db624bbd3b9.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鸿特科技(300176):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c6e0d02-4ae7-408f-b3c3-3d5d7740b8aa.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的... ─────────┴──────────────────────────────────────────────── 鸿特科技(30017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4b405ed-2aa7-4da3-bffd-4f781cd6aa89.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鸿特科技(300176):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6a9ccc8d-578c-46d6-b0ac-28b0f79664a8.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上市保荐书 ─────────┴──────────────────────────────────────────────── 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c0b2921-4d15-4064-afec-07fb78bd22ec.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发行保荐书 ─────────┴──────────────────────────────────────────────── 鸿特科技(30017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62615f7-ca4d-44fc-9a3c-f48c610fd6c6.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 │回复(2025年报更新版) ─────────┴──────────────────────────────────────────────── 鸿特科技(30017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报更 新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cdccafd-ce0a-4fab-9ea0-9632c508c854.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报更新版) ─────────┴────────────────────────────────────────────────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报更新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780940e3-a79e-42ef-a91b-a3da5ad2f72a.PDF ─────────┬──────────────────────────────────────────────── 2026-05-06 20:04│鸿特科技(300176):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报更新版) ─────────┴────────────────────────────────────────────────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鸿特科技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5年报更新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a9a711eb-6fa4-43f1-bc92-f5000f2c6db2.PDF ─────────┬──────────────────────────────────────────────── 2026-04-28 18:46│鸿特科技(3001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鸿特科技(3001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091528-7403-45b0-9306-174665e84e64.PDF ─────────┬──────────────────────────────────────────────── 2026-04-28 18:46│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bb3368d-14b7-46bd-8bc5-29672be39b44.PDF ─────────┬──────────────────────────────────────────────── 2026-04-28 18:46│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报告 ─────────┴────────────────────────────────────────────────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78e790-46d1-4e5b-9542-fd54304c793a.PDF ─────────┬──────────────────────────────────────────────── 2026-04-28 18:46│鸿特科技(30017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 日在公司一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 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 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387,2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45,61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卢楚隆先生、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该议案涉及董事卢宇轩先生及黄平先生,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卢楚隆先生、 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将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为此定于 2026年 5月 2 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0214d9-c042-4586-894f-6e162001ed38.PDF ─────────┬──────────────────────────────────────────────── 2026-04-28 18:45│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 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207 号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特科技”)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鸿特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鸿特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60582b-9a91-4e99-924d-ab8213eba030.PDF ─────────┬──────────────────────────────────────────────── 2026-04-28 18:45│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287903-aafe-4f28-a9b5-a74d07998310.PDF ─────────┬──────────────────────────────────────────────── 2026-04-28 18:45│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鸿特”)及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台山鸿特”)的资金需求情况,肇庆鸿特、台山鸿特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 5.8 亿元人民币及50 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总和,并由公司分别为肇庆鸿特、台山鸿特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肇庆鸿特及台山鸿特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如下: 申请单位名称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品种 担保方式 敞口授信额度 续签/新签 肇庆鸿特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1.5亿元及 50 续签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万美元 1.8亿人民币及 60万美 元 台山鸿特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3亿元 续签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 0.36亿 肇庆鸿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 亿元 续签 公司佛山分行 证担保 肇庆鸿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1 亿元 续签 佛山分行 证担保 台山鸿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1 亿元 续签 佛山分行 证担保 肇庆鸿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 亿元 新签 肇庆分行 证担保 肇庆鸿特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 亿元 新签 肇庆分行 证担保 肇庆鸿特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佛山 流动资金贷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0.5 亿元 新签 支行 款 证担保 以上具体内容以授信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3MA4X5FJM3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十区(肇庆新区 XZ)N10-03-A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厂房八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 09月 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类 零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培训;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3、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379.43 207,878.01 负债总额 102,609.63 119,155.61 净资产 86,769.80 88,722.40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6,223.81 32,672.58 利润总额 5,969.51 1,953.52 净利润 5,791.79 1,952.60 (二)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1、名称: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59215825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台山市水步镇文华 C区 8号 法定代表人:胡玲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 03月 2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及通讯类零配件;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3、主要财务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965.29 110,891.68 负债总额 98,263.20 95,298.77 净资产 15,702.09 15,592.91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580.18 17,844.55 利润总额 733.25 -217.29 净利润 773.54 -109.18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肇庆鸿特、台山鸿特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肇庆鸿特、台山鸿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5,996.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43%,其中,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万元,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95,996.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 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8dfda8-66d9-453e-8df1-c62164839e66.PDF ─────────┬──────────────────────────────────────────────── 2026-04-28 18:45│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cfc423-039c-4bc6-a3da-d049bbb4dad8.PDF ─────────┬──────────────────────────────────────────────── 2026-04-28 18:44│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 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9: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 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股东会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刘远平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邮 编:526070 电 话:0758-2696038 传 真:0758-2691582 电子邮箱:ZQ@hongteo.com.cn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013143-8c4f-4a46-8dfa-c5825c9d9f42.PDF ─────────┬──────────────────────────────────────────────── 2026-04-28 18:44│鸿特科技(30017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熊锐) ─────────┴──────────────────────────────────────────────── 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熊锐: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镇江船艇学院船机教研室助教、讲师,内燃机 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动力工程系主任、教授。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研究生教育督导、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正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州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广东省工信厅评审专家、广东省科技厅评审专家、 广东省教育厅评审专家、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机动车检测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次,临时股东会 5次,董事会会议 1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熊锐 职务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召开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2 12 0 0 否 股东会 6 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状况进行沟通,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卢 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卢宇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通过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卢楚隆先生、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向能先生、熊锐先生、刘善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卢楚隆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卢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朱龙华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吴向能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前述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年现场履职时间达到 19 天,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多次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等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 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确保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f1a8ab-ef17-4074-8d3c-3ce6cff5a9e0.PDF ─────────┬──────────────────────────────────────────────── 2026-04-28 18:44│鸿特科技(30017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向能) ─────────┴──────────────────────────────────────────────── 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吴向能:男,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 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广东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能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次,临时股东会 5次,董事会会议 1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吴向能 职务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 召开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会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参加会 议 董事会 12 12 0 0 否 股东会 6 6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本人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状况进行沟通,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卢 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卢宇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通过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卢楚隆先生、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向能先生、熊锐先生、刘善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卢楚隆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卢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朱龙华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吴向能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前述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年现场履职时间达到 18 天,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 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多次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 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 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确保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bad8d0-2e78-4be6-a035-6c812e6ed29f.PDF ─────────┬──────────────────────────────────────────────── 2026-04-28 18:44│鸿特科技(3001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1.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行业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 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上一业绩周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具体职务、岗位责任与公司有关制度确定薪酬标准,公司不再向 其另行发放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其发放董事津贴。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属浮动部分,按照绩效考核 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 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应当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 按照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等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等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等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 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 确定。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 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062b83-440d-4f57-a36a-7d1ce62e8d71.PDF ─────────┬──────────────────────────────────────────────── 2026-04-28 18:44│鸿特科技(300176):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善仕) ─────────┴──────────────────────────────────────────────── 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 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等情况如下: 刘善仕:男,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等 职务,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兼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广东省人才开发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1次,临时股东会 5次,董事会会议 1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刘善仕 职务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会议 召开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2 12 0 0 否 股东会 6 5 0 1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相关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状况进 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与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卢 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卢宇轩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通过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卢楚隆先生、卢宇轩先生、卢斯欣女士、黄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吴向能先生、熊锐先生、刘善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卢楚隆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卢宇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朱龙华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吴向能 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相关审议事项。 前述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与现场工作达到 17 天,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多次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并审核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定期报告等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确保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37bdee-d8a6-488a-a1b6-0bc0edb16e03.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5,61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 23.36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16.19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8,529.66万元, 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930.69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588.26万元,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930.69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7,588.26元。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87,28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45,61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公司利润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45,616.00 7,745,616.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9,233,614.99 27,823,724.20 15,496,432.4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8,366,269.49 65,376,260.74 60,335,782.32 营业收入(元) 1,844,108,610.01 1,727,744,070.60 1,696,302,072.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85,296,557.3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5,882,626.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491,232.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851,257.21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491,232.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04,078,312.55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7%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5,491,232.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以及 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3e91a8-85a0-429a-856a-f232db0b6979.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鸿特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一、专项说明 1 二、附表 3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 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613 号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特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 月 27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11088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鸿特科技编制了后附的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鸿特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鸿特科技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鸿特科 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鸿特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鸿特科技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27日附表 编制单位:广东鸿 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其它关联资金 往来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广 上市公司的子 广 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 广 广 其他关联方及 其附属企业 总 计 法定代表人: 2 025 度 非 广 东 金 科 技 其 性 资 用 及 科 股 有 公 称 占用 与 上 公 公 核 算 202 年期 初占 用 202 5 技 份 限 司 司的 关联 市 上 会 科 2 5 金 额 5 年 资 占 方 关 的 计 目 资 金 额 金 用 名 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鸿 资 往 方 称 往来 与 上 公 公 核 算 202 年期 初往 来 202 5 特 金 来 名 公 司的 关联 市 上 会 科 2 5 金 额 82 5 年 实 投 有 司 全 公 关 的 计 目 资 12,2 77.8 金 额 业 资 限 资 系 其 应 款 他 鸿 精 技 肇 有 公 司 全资 公 其他 应 款 2,1 97.0 00 特 密 术 庆 限 司 全 公 其 应 款 1,0 49.7 鸿 互 网 技 务 限 资 公 他 应 款 74 特 联 科 服 有 公 全 — 其 — — 鸿 精 工 有 公 资 — 他 15,5 24.5 - 特 密 业 限 司 — 56 主 会 工 的 责 : 管 计 作 3 有限公司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占用累计发生 2025年度占用资金 2025年度 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 - - - - - - 往来累计发生 2025年度往来资金 2025年度 不含利息) 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 1,950.00 45.82 3,18 11,360.00 2,56 - 5.00 13,315.00 45.82 5,74 会计机构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da9fe7-67f8-40af-9b2f-0fcfd69c148f.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be1b6e-c64e-4585-8da4-a5c258fa87b4.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鸿特科技(30017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ae41f2-ada0-48f6-9ec2-f8b41073bee0.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a85be4-406d-4e32-84da-80f8c3ed6aa4.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5:00至 17:00举行 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在全景网路演天下提供的网上平 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楚隆先生、董事兼总裁卢宇轩先生、独立董事刘善仕先生、财务总监朱龙华女 士、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11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7626dd-0f75-4d6c-bf4e-556d23a77729.PDF ─────────┬──────────────────────────────────────────────── 2026-04-28 18:42│鸿特科技(30017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熊锐先生 、刘善仕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2987f0-8adb-4909-aeda-44e7e9aa38d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鸿特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53.PDF ─────────┬──────────────────────────────────────────────── 2026-04-29│鸿特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860.PDF ─────────┬──────────────────────────────────────────────── 2025-10-30│鸿特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494.PDF ─────────┬──────────────────────────────────────────────── 2025-08-26│鸿特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083.PDF ─────────┬──────────────────────────────────────────────── 2025-04-23│鸿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390.PDF ─────────┬──────────────────────────────────────────────── 2025-04-23│鸿特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376.PDF ─────────┬──────────────────────────────────────────────── 2024-10-25│派生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5312.PDF ─────────┬──────────────────────────────────────────────── 2024-08-30│派生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371.PDF ─────────┬──────────────────────────────────────────────── 2024-04-26│派生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4206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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