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6 鸿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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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16│派生科技(30017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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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派生科技”变更
为“鸿特科技”。
2、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PaiShe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Co.,Ltd.”变更为“GuangDong HongTeo Technology Co.,L
td.”。
3 、 公 司 英 文 简 称 由 “PaiSheng Technology” 变 更 为 “HongTeoTechnology”。
4、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176”。
5、证券简称启用日期:2024年 11月 21日。
一、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 11 月
14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广东
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PaiSheng Intelligent Technol
ogyCo.,Ltd.”变更为“GuangDong HongTeo Technology Co.,Ltd.”,英文简称由“PaiSheng Technology”变更为“HongTeo Techn
ology”,证券简称由“派生科技”变更为“鸿特科技”,证券代码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了变更公司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 称: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 年 07月 22日
3、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4、住 所: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柒佰贰拾捌万零捌佰元
6、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528545278
8、经营范围:设计、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精密压铸件、汽车零配件、汽车双离合器变速器(DCT)关键零件及部件、通讯
类零配件;自有设备租赁(非监管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自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证券简称由“派生科技”变更为“鸿特科技”,公司英文简称由“PaiSheng Technology”变更为
“HongTeo Technology”,公司证券代码“300176”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4dee98f1-e122-4c59-9bc2-681ffc2b00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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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8│派生科技(300176):派生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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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
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
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
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
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39人,代表股份10
2,361,72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43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97,738,641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25.23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7人,代表股份4,623,0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93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共438人,代表股份5,163,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33%。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1月7日交易结束后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就提交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2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2、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所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2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01,702,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3%;反对41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2%;弃权2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4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50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00%;反对417,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8%;弃权2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672%。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01,70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6%;反对434,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0%;弃权2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4,506,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52%;反对434,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40%;弃权2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310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f598b457-b32e-4b43-8e4a-d12daaade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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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8│派生科技(30017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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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卢楚隆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02,361,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7,738,6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3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7 人,代表股份 4,623,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37%。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
资者”)438 人,代表股份5,163,6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02,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63%;反对 417,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082%;弃权2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4,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00%;反对 417,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8%;弃权 24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72%。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70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6%;反对 43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250%;弃权2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6,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652%;反对 43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40%;弃权 2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dbb8119-6a74-4628-9b32-b2f84c033b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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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48│派生科技(300176):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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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生科技(300176):公司章程(2024年11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03c62507-8bf1-48a8-b34a-6bcf4e76d1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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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28│派生科技(3001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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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在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及11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2.8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
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被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百邦合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唐军变更为卢宇轩。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9亿元,同比增长771.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27亿元,同比增长369.80%。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da7c09de-d71e-43ea-9fd0-d3ec1908e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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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28│派生科技(300176):关于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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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
台上对周展涛所持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派生科技”)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吴晓敏最终竞得周展涛
所持有的公司 2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
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今日,公司收到东莞中院就上述司法拍卖事宜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19 执 2060 号之二百二十四】,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1、(2023)粤 19执 2060号之二百二十四《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周展涛持有的证券简称派生科技股票(证券代码:300176)22,000,000股归买受人吴晓敏(公民身份号码为 3303811986***
*****)所有,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吴晓敏时起转移。
(2)上述财产的冻结、担保物权效力因拍卖而消灭,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2024 年 10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周展涛持有的公司 22,000,000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过户登记至吴晓敏名下。
三、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3)粤 19 执 2060 号之二百二十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7d0166a-9d7d-4db6-b89d-2e1cfc25e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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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8:28│派生科技(3001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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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派生科技
股票代码:30017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晓敏
住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派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派生科技、 指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晓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吴晓敏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周展涛持有的派生科
技 22,000,000 股股份,占派生科技总股本的 5.68%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吴晓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811986********
住所 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
通信地址 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周展涛持有的公司股份,执行司法裁定导致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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