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179 四方达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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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57│四方达(30017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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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3 月8 日、2020 年 4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自筹资金择机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77 股,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 2,189,289 股股票来源为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及解锁情况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将“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2,189,289 股公司回购股票以
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过户股份数量、
各持有人认购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数量无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0 年 5 月 21 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最长为 48 个
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四期解锁,对应每期解锁比例依次为 30%、30%、20%
、2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已分别于 2021年 5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21 日、2023
年 5 月 21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届满,四期合计解锁 2,189,28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因人员离职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84,121 股由公司收回,剩余 2,105,168
股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4年 5 月 31 日解锁期间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84,12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届满,自本公告日至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安排及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进行相关权益分配和清算等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权益进行分配。
4.持有人发生变动时的处理方式:
(1)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完全按照职务
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
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的,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
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2)持有人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而离职,对于持有人持有的且未分配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在未来处置后由公司
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计算。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
作变更。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
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61a52d88-2f78-4074-8ce0-4aff7c577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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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42│四方达(3001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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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1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2.1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70,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6.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711,460.44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90a7b697-eed4-4be2-909f-aad40657d0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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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四方达(30017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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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方海江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 )
行
动人
方海江 是 7,010,000 5.02% 1.44% 2024/2/5 2024/10/2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曾用名:安
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7,010,000 5.02% 1.44%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其所持 占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押股
(股) 股份比 司总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份比例
例 股本 冻结、标记 比例 合计数量
比例 合计数量 (股)
(股)
方海江 139,610,024 28.73% 41,973,500 30.06% 8.64% 41,973,500 100.00% 62,734,018 64.25%
付玉霞 34,201,365 7.04% 0 0 0 0 0 0 0
合计 173,811,389 35.77 % 41,973,500 24.15% 8.64% 41,973,500 100.00% 62,734,018 47.58%
注:上表中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方海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
户的风险,目前质押股份及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
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67276a3-7105-4dbf-b5be-b8852d18c9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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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四方达(3001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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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30017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24fbd75f-09b5-4371-8b51-74812f9027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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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四方达(300179):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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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0月 1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朱领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经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3596e493-a72f-4578-b2e6-cf0e17b01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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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四方达(300179):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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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12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管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晏小平、向鹰、方睿、单崇新、花雷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
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海江先生主持,与
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经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2895fa8d-5d1f-49c8-bd40-e3e090c9b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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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四方达(300179):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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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300179):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ef71f4aa-abd8-42bc-b7c1-caa68ff7c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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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四方达(3001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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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达(3001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f3b7c269-e277-4da4-a782-c5b82ad84c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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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四方达(3001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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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1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2.1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570,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6.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711,460.44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43f8e0e7-e5c4-433a-a37f-6d1c45904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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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00:00│四方达(30017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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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方达”)于 2024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郑州天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璇新材料”)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0
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天璇新材料该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天璇新材料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406.25 万元。本
次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
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交易等业务。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
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
近日,天璇新材料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科技城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申请 25,000 万元贷款额度,公司已与郑
州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按照每一笔债务的 46.81%为该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责任在天璇新材
料贷款实际发生时产生,预计担保最高金额为 11,702.50 万元。本合同担保期限为每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
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天璇新材料为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目前公司已与天璇新材料签署反担保协议,就公司向天璇新材
料提供 11,702.50 万元担保事项,天璇新材料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天璇新材料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 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3,406.25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天璇新材料
尚未实际发生贷款事项,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3,406.25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天璇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05 月 22 日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溪街 192 号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 B 区01-1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峙强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河南天璇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00%
与公司关系:河南天璇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天璇新材料为河
南天璇的全资子公司。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374.14 7,425.78
负债总额 27,719.94 1,497.72
净资产 5,654.20 5,928.06
资产负债率 83.06% 20.17%
项目 2024 年 1 月-6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354.66 -95.68
净利润 -273.86 -71.94
注:上述 2023 年度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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